作者:席未来
商宇贤心情非常好。
那边精英们还在确认圣诞节一楼走秀活动的流程,闻言抬起头,看见自家总裁站起身,小方和小圆已经走到会议室门口,拉开了大门。
众人:“??????”
头儿刚才说什么?
不是冷着脸吩咐“今晚加班”,而是温柔地叮嘱“早点回家”?
卧槽?
是什么人帮我们说好话了吗?
精英们神游回来,互相确认了眼神,纷纷收拾桌上的文件,拿出手机开始狂戳,整个十二月,加班到秃头,终于能回家吃顿热乎饭了。
商宇贤走出会议室,只听身后欢呼声一片。
*
玻璃金字塔之外,夕阳缓缓落下,玫瑰大道上车水马龙。
走出会议室,商宇贤一边垂眼看手机,一边快步走向电梯。
仿佛一个行走在高空的高能磁场,西服精英们从四面八方向他靠拢,一个一个聚集成大片黑潮,跟随在他的身后。
经过秘书台,秘书匆忙起身:“商总,厉总在那边……”
商宇贤一怔,望向接待区那边,食指往下轻轻一点,走向专用电梯。
几名精英打扮的魁梧西服男从休息大厅走出,领头的小方举起手机,“商总要下楼了,车,迅速准备。”
这是商宇贤每天下班的场面。
恒商地下停车场,停了四辆黑车,全是辉腾,黑色人潮涌出来之后,商宇贤究竟上了哪一辆,在保镖们的掩护下无人知晓。
没办法,当年大开大合,一条后路也不给人留,所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五年前糖糖刚出生那年,他的车被人动了手脚,商宇贤差点被搞死。
车后座,商宇贤将手机放回衣兜,又看完一份呀呀的公司合同,将它还给了厉威扬。
厉威扬说:“今天下午两点,他去面试的,已经通知他明天去上班了,事情算是办妥了吧?”
“明天,这么急?”商宇贤有点不悦。
“过节了嘛,都缺人手,听说这两天可能要安排他跑外,去临城的易卖谈个大业务。”
“跑外?姓孟的让一个小孩去跑外?”商宇贤仰靠着座杯,闭起了眼睛,“我拒绝。”
“大哥,您能别闹吗?他二十五六岁了啊,不是你家小崽子,”厉威扬只想吐血,看了他一会儿,试探地,问了一句:
“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商宇贤没应,仿佛睡着了。
“你为他着迷?”
厉威扬突然这么问。
浓密的长睫抖了下,商宇贤被逗笑,睁开眼睛笑看他:“你们怎么都这么认为,他又不是什么明星,我也不是迷弟。”
厉威扬:“……”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啊。
厉威扬想问他,你们是不是好上了?
两情相悦?
离婚手续还没办完,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你最终还是爱上谁了吗?
可是他张了张了嘴,到底没能问出口。
他认识商宇贤十三年了,印象里的这个男人,不能与别人放在一起说“你们”“我们”“他们”。
商宇贤是单独个体的存在,一个矜贵而又危险的符号,这个符号很完美,不论是添上一笔还是抹掉一笔,都会破坏他的平衡和稳定。
商宇贤的气质源于他的孤独,身为他的好友,从很小的时候,厉威扬就发现了这一点。
商宇贤读大学的时候,厉威扬才十七八岁,正是中二期,他当年太崇拜这个男人了,商宇贤曾对他说的那些话,厉威扬迄今仍然记得——
他说:我不需要知己、恋人、拍档、前辈;我需要的是为数不多的好友,越多越好的合伙人、投资人、忠诚的心腹,听话的属下,以及被我干掉的对手。
年少时有多崇拜,如今就有多憧憬。
所以,只能选择成为好友。
不能共渡,只能祝福。
*
参朗从呀呀童趣的商业大厦里出来,已经下午四点多。
公司在大厦二十二楼,规模不大,拢共也不到八十人。刚出电梯,前台的妹子先是呆了呆,然后眼睛发光地问他,是不是来面试的参先生,然后热情而又激动地把他引到了市场部,卡布奇诺提拉米苏蛋挞泡芙多多地伺候。
受到这种礼遇,参朗有点迷糊,也没多想。
根本没料到,孟总早就在开会时大声打了招呼,非常大声,她对后宫佳丽们说,即将有一个超级大帅哥来上班,是特意请过来的吉祥物,有身份背景的,哪怕是为了将来的业绩,大家也要好好地善待他。
然后就在一面墙的投影中看见了参朗的免冠照。
阴气过盛的呀呀妹子们简直要疯了。
妈哒,终于要开荤了吗?
我们这里又不是尼姑庵,为神马颜值高的小哥哥都不愿意来,瞧不起妇女儿童用品吗,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你们造吗?
这个小哥哥真好看呀。
之后就是长达一个小时抢人时间,最后尊重了青年的意向,面试带到市场部,由应经理负责。
事实上,呀呀人事部的妹子们眼光实在是太高了,形象不行的、长得猥琐的一律不要,基本上都在第一关就被淘汰掉,目前市场部只有两名男士,一名是应经理,一名是三十五岁有两个宝宝的大哥哥,其他部门的男同事更是寥寥无几。
面试的萌妹子恨不得当即就把参朗扣下来上班,最后只好推倒明天,也就是平安夜。
明天是平安夜。
参朗将大白停在三环一家饭店门口,随手拨了一通电话。
如果微博上的人知道,那个棚户区杂货铺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随手就拨通了自家影帝的手机,恐怕又是一场“你抱大腿”、“我们火过”、“腿粗求抱”的大战。
参朗:“歪,明哥!”
明轩很快就接了,懒洋洋:“什么事儿啊?”
参朗开门见山:“你手上的披头士还在不?”
明轩:“?????啥?”
明轩快四十岁了,跑了这么多年龙套,今年拿到了第二个影帝,影帝大人一直认为,参朗不仅是自己小恩人,还是小锦鲤,小福星。
参朗救过他的命,别说泰山上的五米不高摔不死人,不是也有从两三米的舞台上掉下去丧命的明星吗?
山上下了点雨,阪道又窄又滑,在那么危险的情况下,能在一瞬间对自己伸出援手的青年,一定是个好人。
明轩想。
后来,真的成为自己的好兄弟
还有一点很玄乎,自从遇见参朗之后,明轩就节节走高,以前他只是一个二三线的半透明,从泰山回来之后,第二天就接到了大IP男二的试镜,这几年拍戏,拍什么爆什么,主演的三部电视剧部部爆款。
恐怕是人生的一个劫数,参朗帮他渡了这个劫,就时来运转,风生水起了。
每每想到这里,影帝大人都会后怕,如果没有遇到青年呢,如果自己的腿摔断了错过了机会呢?
现在明轩的条件好了,二胎都长大了,生活比以前富裕太多了,小透明时,参朗拿他当大哥,现在他是影帝了,参朗仍没把他当外人。
当下流行明星开饭店,明轩不喜,弄了个小酒庄,打算以后再买个葡萄园,今天他正好和老婆在三环的门点,就让参朗直接过来了。
参朗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一进门就见影帝的老婆迎过来。
“大嫂,怎么穿得这么美呀?”参朗嘴甜。
明嫂和明轩是青梅竹马,四十来岁了,非常喜欢参朗这小孩,“来就来,买什么东西,快进来,冷不冷,吃了吗,去我们家吃一口吧?”
参朗把手里拎着的一大堆水果递过去,在门口蹭蹭鞋底:“不冷,开车,不了,我晚上有约,我哥呢?”
“来啦来啦,别催。”影帝大人一身肌肉,在外面再怎么红,在家里也就是个干力气活的,从酒窘里搬出一堆货,“刚才你在电话里问我什么?”
参朗赶紧上前帮把手:“就是你的那个披头士,还在吗?”
影帝大人一脸懵逼,想了好半天,才问:“《yesterday》那张专辑?”
“什么呀,我说你家酒庄收藏的那瓶‘披头士’,什么专辑你胡扯什么呢?”参朗急慌慌地问,“问你呢,卖出去没?”
大影帝半天没动静。
显然不在一个频道上。
明嫂嫂歪头想了想,“小朗,你说的那个是……PETRUS?”
参朗点头:“对对对,还是嫂嫂又美丽又聪慧,披头士,我哥从玻璃国带回来的那瓶红酒。”
披头士?玻璃国?
影帝大人捂住胸口。
明轩像被人侵犯了神圣信仰和做人原则似的,突然冲过来,掐住参朗的脖子,前后摇晃着,撕扯着嗓子:“老弟,你长点心吧,再怎么说,你也是影帝的干弟弟啊,帕——图——斯!不是披头士。”
“帕”字说得太狠了,喷了参朗一脸的口水。
明轩怒吼:“法语叫做bai-te-hu-si,我从波尔多带回来地!波尔多!不是玻璃国,你真的是有二十多万粉丝的网红吗,网红不是都很小资、很作、很讲究的吗?”
参朗被晃得头晕:“随便了,卖出去没?”
“没有。”
“脱手不?”
“干什么?”
“卖我呗?”
“你?”
“对。”
明轩愣住,嘲讽地笑了:“你是我亲弟,说实话,卖给你,不如卖给膝盖骨。我怕对不起那瓶酒的价值——你喝红酒,我又不是没见过,上次那瓶,你就跟喝葡萄汁儿似的,心疼死我了。说正经的,你有正经事没,没事咱哥儿俩就去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