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人踪 第127章

作者:覃子非 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 强强 近代现代

他也是这家健身房的小小股东之一,那时他才大二,跟奶奶借了五万块钱再加上他自己存的十万,一共投了十五万进去,两年之内就回本了。

呃,所以,他大概就是那种“如果不努力工作实现自己的梦想的话,就得回去继承家业”的人……虽然只是小家小业,但比起一般人已经算是非常富足了。

但是真的做家族事业的话,以后出柜了被家里扫地出门就有些麻烦了……而且他对自己本来的专业也更感兴趣。

“换一份工作也好啊,换个工作环境什么的。”蒋春凤给老爷子添了一碗饭,“现在累死累活的你图什么。”

农子剑心跳有些加速,他故作无意地试探,“大城市什么工作不都一样吗,我这工作其实在家里就可以做,但是一直在家里做的话就真的成宅男了。”

“不在大城市你还想去农村啊,农村也有网络啊。”

哎呦我的妈呀,你真的是说道我的心坎上了。

“我想过阵子去六月他们寨子,他哥前段时间被车撞,脚筋断了,现在就六月一个人在家里照顾他呢。”

“这、脚筋怎么断了?严不严重啊,这以后还能走路吗?”蒋春凤担心地问道,古装剧里怎么演的,被挑去手筋脚筋,那不得终身残废吗?

“被喝醉酒的司机撞了,现在整条腿都打石膏不能下床,好几个月呢,得慢慢复建,恢复得好的话还能以前一样。”

“能恢复就好,有空你得去看看人家。”农志高说。

“六月这孩子懂事,他们家……”蒋春凤听儿子讲过陆月歌家的一些情况,她很喜欢儿子这个长得好看性格又好的朋友,“又要干活又要照顾病人,那岂不是很辛苦。”

“嗯,如果去的话,我想呆上几个月,帮他们种种地收收谷子……等他哥恢复了再回来。”农子剑不再拐弯抹角,如实说了出来。

“那你就去呗,你们那么好的关系。那里风景好,就当去度假了。”几个月而已,蒋春凤没觉得有什么,他们是苦过来的,现在的生活条件已经很不错了,钱够用就行,两个儿子也从来没让他们操心过,子剑现在的工作太伤脑,还是身体最要紧,出去玩一下放松一下也好。

农子剑打电话给陆月歌说了这件事情,陆月歌再次被惊喜砸晕了脑袋,从农子剑接受他开始,已经给了他太多太多的惊喜。

有人说,在感情中先爱上的人最卑微,但是这在他们之间并不成立,他们的感情赤诚热烈,越是相处,越是爱彼此。

高兴过后陆月歌也有忐忑,这年头,农村人想出到城镇去,小城市的人想挤到大城市去,大城市的人又想挤到更大的城市去。

不说五年十年,就算只是小半年,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回到风吹雨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偏僻农村吧。

“……哎,总有一种拐骗了你爸妈儿子的感觉。”陆月歌有点内疚,偏远农村青年诱/拐城里有钱少爷什么的……

真的很庆幸农子剑不是独生子,家里还有一个哥哥,父母也有乖巧的孙子孙女抱了,这样他们以后出柜的压力应该会小一点点……

“什么拐骗啊,我又不是无知少年,咳、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农子剑说到某些关键的话的时候总是越来越小声,不好意思地假咳了两声后他继续道,“你不要有压力,在哪里都一样的。”

“你对我这么好,这么爱我,就是打死我,我也放不开你了……”陆月歌的声音笑中带着哽咽。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啊。”农子剑说,“我们还要在一起很多年呢。”

“子剑,我好爱好爱你啊。”

“腻歪……”

农子剑动作很快,他手上的项目刚好完成了,和公司提了辞职做好交接工作之后,五月初,他拉着行李箱搭上了去往爱人故乡的列车。

昨晚下了一夜的雨,早上起来的时候天气转晴了,陆月歌去田里看了一圈,被雨水冲刷起来的禾苗要重新补种,中午给蒙仁峰准备了午饭后,他开车去县里接农子剑。

农子剑的那趟火车还没到达,陆月歌戴着一顶鸭舌帽,站在出站口的围栏那里等着他。

车站是一个见证了多少悲欢离合的地方,而对陆月歌来说,每次搭上火车都是离别,要么离别故乡,要么离别爱人。

这一次,他来接农子剑一起回家,等几个月之后,他们再一起去往农子剑长大的城市生活,无论是在山里还是在城市里,他们再也不会分开。

人来人往中,他看到了笑着向自己走来的爱人——就算只是待几个月,也已经够了,值了。

吃饭的时候,农子剑想着自己来了也是多了一个人手了,他和陆月歌说,“家里养了五头猪,我们要不要再买几只回去养啊?”

“九月份秋收完我们就回莨市了,养猪起码要养大半年,到时候我们走了,峰哥照料不了那么多……”

农子剑悄悄拉住他的手,“其实,我是想住到年底的,现在刚五月份,到年底也就大半年而已。”

陆月歌眨眨眼睛很惊讶地看着农子剑。

“如果我爸妈不催的话,我们就待久一点,怎么样?”农子剑想过了,他们之后一起去莨市,最短肯定也会呆个三年五载的,相比待在这里的大半年,根本就算不上什么。

月歌就像林中的仙子,虽然说是他先爱上自己的,但是,自己追过来了,那自己始终算是偷了他的羽衣、偷了他的心的凡夫俗子,还要把他带走,让他回不到属于他的地方……所以趁现在,能多留一会就多留一会吧。

要不是店里人来人往的,陆月歌真想狠狠地亲他一口,他知道农子剑的想法,“好,都听你的,你想什么时候回去都可以,我都跟着你。”

子剑、子剑、你真的是……你怎么能这么好,你就是要让我完全离不开你吧……

农子剑笑,“所以我们买几只猪吧,到时候提前离开的话,我们就赶回寨子让你表哥养。”

陆月歌点头,“那等下我们再去买五只回去养。”

“你说我们能不能去山里抓一只野猪回来,让它们杂交一下,这样的猪肉价钱应该也会更高吧?”农子剑说,网上都说野猪肉好吃、营养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野猪哪有那么容易抓到啊,你就是看到一只跟普通土狗一样大的,也要离它们远远的,别小看了野猪的杀伤力。”陆月歌说道,“以前我们寨子有三个人带着狗去抓野猪,结果狗死了,有一个人伤得很严重,胸膛都被那野猪的獠牙撕开了……所以说看到野猪千万别去惹它们。”

这么凶猛。农子剑抖了一下,好吧,还是家猪温顺一点。

陆月歌又说,“别以为家猪就温顺了,公猪发起疯来,就是几个男人也是很难压住的。”

农子剑知道陆月歌不会夸大其词,不由感叹道,“如果人类不是有了智慧和会制作工具,不知道在食物链得排到第几名啊。”

吃过饭后,他们开车去了附近的鸡行买鸡苗和饲料。鸡行占了这条街的两百多米,整条街饲料味和鸡粪味非常浓重,每家都用铁丝网隔开大小品种不一样的小鸡。

来买小鸡的基本都是妇女,像他们这样的年轻人非常少见,卖小鸡的老板们尤为热情地招呼他们到自己的摊位上选小鸡。

陆月歌买了二十只母鸡苗和三十只公鸡苗,母鸡三块一毛五一只,公鸡三块七毛一只,之前已经讲好价钱了,他们买的数量还算多,老板娘便少了9块钱,五十只鸡苗一共花了165块钱。

“没想到你还挺会讲价嘛。”农子剑提着装了小鸡的纸箱放到车上说道,他自己买东西好像都没讲过价,对方说多少他就给多少,自己果然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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