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荷风渟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林墨,你不会是要带女朋友来吧?那我们班的美女们还不伤心死啊。”雷祥一脸八卦样儿,一双眯眯眼简直都要没入肥肉中难觅芳踪了。雷祥是金爵的高中同学,关系非一般铁,又高又胖,像只大熊似的,看着憨厚内里贼精,对朋友绝对没话说。雷祥家里是从政的,在地方上影响力非同一般,但是到了京城就有些不够看了,雷祥很识趣的收起棱角,成天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班上除了林墨他们寝室四个人,没人知道他家里的真实情况。
常轩诧异道:“不可能吧,我都没听小书呆提过?”常轩是京城人,跟林墨同校不同班,小书呆是林墨刚读高中时的同桌商翼,高二分班后,林墨选了文科,商翼选了理科,常轩是商翼后来的同桌。商翼一贯埋头苦读,没能交到什么朋友,林墨也很难跟班上的人玩到一块儿去,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倒是维持得不错。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商翼的父亲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跑了,母亲病倒,本就贫寒的家庭不仅无法负担商翼的学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需要商翼回去承担。林墨听说商翼要退学,得知前因后果后,主动帮商翼还了债务,医治好他母亲,自那以来,商翼就把林墨当成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常轩知道商翼家里的事情时,也曾考虑过要帮商翼一把,可惜出手没林墨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商翼变成林墨的小尾巴,憋气不已。
林墨没好气地瞥了眼这群八卦的男人,说:“都想什么呐,我带我弟弟。”
金爵哀嚎:“坚决不准!林墨,你再把你弟弟带过来,你就不怕我们班的男生晚上给你套麻袋吗?”林家的基因实在是太强了,哥哥好看得不像话就算了,弟弟也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小白脸,再搁几年保证又是一祸害,大祸害。
“你瞎说什么呢?我弟弟才几岁呢?”林墨白了金爵一眼。
“我妹子自从上次看过你弟弟以后,回家一直发花痴到现在还没好,我可怜的妹子啊,都怪你弟弟。”金爵一想到自家小傻妞一夜之间情窦初开,他就忍不住炸毛,悔不当初啊。
“……那能怪我弟弟吗?”弟控不干了。
“不怪你弟弟怪谁?”长成小白脸样儿就算了,没事成绩那么好做什么?没事还乱害什么羞,害羞你妹啊……不对,我妹啊,我可怜的妹子。妹控也爆发了。
“爵爷你别嚎了,咱妹要能追到小林书,那简直赚翻了好不好?”雷祥很中肯地说了一句公道话。心中默默把那彪悍的小肥妞跟乖巧懂事的小林书放一块儿,又默默的挪开。
“祥子,你丫少胳膊肘往外拐!”
“我实话实说!”
“白瞎诺诺喊了你那么多年哥!老子回去告诉她……”
“别啊,爵爷我就开玩笑,开玩笑,小林书必须是咱家妹子的,谁敢抢我跟她拼命。”
“这还差不多,不对,咱诺诺才不稀罕那臭小子!”
“……”
常轩默默‘呵呵’两声,决定再不理这俩二傻子。
那头,林墨直接去问简芸芸能不能带家属,得到肯定答复后,补交一百块钱活动经费,直接回家接林书去了。
这两年多的时间,林书变化不小,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小家伙已经跟林墨快一样高了,林墨的身高从之前起就一直滞留在178再无寸进,林书则将小时候的宽度迅速转换成长度,嗖嗖嗖往上冒,那速度看得林墨简直不是眼红两字能形容的。更让林墨纠结的是韩勋,那混蛋上辈子明明只长到了185,这辈子都一大把年纪了居然愣生生蹿到了188,简直太可恶了。
林墨正准备下车回家接林书,忽然收到一条短信:亲爱的,我今天要去一趟H国,预计三天后才能回来,不要太想我哦,╭╮。
林墨快速给韩勋回了一条:嗯,绝对不想。
韩勋:我就知道,没良心的家伙。
林墨:哦。
韩勋:哦什么哦,混蛋,看我回家再找你算账!金爵什么都给我说了,我警告你啊,我不在的时候,坚决不准勾三搭四,离那朵烂云远点,不然,哼。
林墨想了半天才想起来‘烂云’是简芸芸,想到韩小人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由笑了笑,十指翻飞飞快回复道:不然怎么样?
韩勋:不怎么样,顶多把你做得起不来床而已。
这下换林墨面红耳赤了,果断将短信删除得一干二净,关机,下车,刚走进小区,林书就换了身衣服从楼上走了下来。正处于发育期的林书,带着少年特有的瘦削和稚气,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干净的球鞋,简单又帅气,小时候乖巧圆胖的脸蛋渐渐长开,五官不如林墨那样出色,却带着别样的斯文俊雅。看着逆光走来的弟弟,林墨不禁在心底感叹,难怪金家的小胖妞会回去发花痴,弟弟真的长大了。
“哥,不是说话今天晚上在家里吃饭吗?”林书这三年一直跟林墨住在一起,大约是因为在陌生环境里只有哥哥一个亲人,又没有上辈子那些隔阂误会,小时候的兄控属性不减反增,每次一放假回家就黏着林墨,着实让韩勋头痛得不行。
“班上有活动推不了,只好带你一起去了。”
林书有些踌躇:“可是你的同学我都不认识。”
“怎么不认识了?金爵、雷祥、常轩他们你哪个不认识?”林墨看着林书憋气又别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
“我跟他们又不熟。”
“多见几次就熟了,反正也就吃个饭而已,吃完了我们就回来。今天作业多吗?”
林书眼珠子一转,装出委屈的样子说:“超多。”
林墨戳了戳他额头,宠溺地笑道:“你哟。不过这借口不错,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用这借口溜。”
“哥,我想吃章哥做的杨枝甘露,还有芒果班戟,百味汤。”
“全是些甜食,不怕胖回小时候那样?”
“不怕!”
“下次牙疼的时候别叫唤。”
“谁叫唤了,谁叫唤了?”
兄弟俩笑着闹着,林墨无意间瞥见街角似乎闪过一个人影,心莫名跳了下,定睛细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便没多想,跟林书一起上车前往班上订的聚餐地点。
班上并不是每个学生家里都富裕,新上任的班干部们收上来的活动经费有限,吃了饭还想出去唱唱歌,因此订的吃饭的地方并不多好,就学校外头一家普普通通的火锅店。约定的时间到了,班上的同学陆陆续续到来,林墨兄弟俩来得最晚,一到场大家就起哄要求罚酒。结果林墨说自己是开车过来的,一会儿还要送弟弟回去,大家就不好再劝什么了。林书年纪小,林墨从不让他在外面喝酒,兄弟俩一人要了一听可乐,跟金爵他们坐一块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吃菜。
“……这家火锅真难吃,跟你们家的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金爵因为金鑫的关系,知道林墨家里的情况,早在家那边的时候就去吃过林氏的火锅了,那味道吃多少遍都不腻,哪像这儿?
“行了,你就少帮我宣传吧。”
“等哪天你们家店开到京城了,你可别小气啊,给哥弄个免费卡什么的,以咱俩的关系没问题吧?”这两年,林氏火锅楼以锦城为中心,向外扩展,在相邻的几个省市里开了三四十家分店,那生意红火得不知有多少人眼红,偏偏有韩家掺着股,愣是没人敢整什么幺蛾子,顺风顺水的,照这架势下去,最多再等一两年能开遍全国,开到京城来不过是早晚的事儿。
“一边儿去,我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林墨,咱做人不能这样,翻脸不认人了是吧?”
“那谁先翻脸的?我怎么觉得我身边好像出间谍了?”
金爵顿时心虚了,拿着桌上的啤酒瓶就站了起来,转身去跟人敬酒,遁了。
雷祥坐旁边端着就被摇头晃脑得:“林墨真有你的,咱爵爷以前啥时候这样孬过,也就你,一句话就能把他给吓跑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