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柴鸡蛋
因为林玲的家是开杂货店的,每次巩志帮着家里买一些家用,总能看到林玲在那里帮忙。林玲家里相对富裕一些,穿得也比别的女生洋气,再加上一张圆润精致的脸,在女生中间显得很出众。巩志是先注意到林玲,后来才发现她和自己一个班的,那个时候还兴奋了好一阵。
林玲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巩志这才意识到程世还没有来。他心里也一直在苦恼这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程世呢?如果不告诉,程世一旦发现了肯定会生气,他这人最讨厌别人瞒着他一些事情;要是告诉,巩志又怕程世会对他有看法,虽然男生宿舍经常晚上偷偷摸摸议论这件事情,但是程世从来都没在巩志面前提过女生,他怕程世排斥这件事情。
使劲抓了两下脑袋,巩志这才发现程世从不远处晃晃悠悠走过来,脸上的表情与往常不太一样。巩志有些惧怕他的这一表情,他知道程世一定遇到什么事情了。
“咋了?要去吃饭不?”巩志朝着程世问。
程世懒懒地抬了一下眼,软倒在巩志的身上,像是耍赖又像是真的疲倦。他压着嗓子说:“今天校园广播竟然要录一个小段子,足足说了我40分钟没让停……”
一阵静默之后,巩志知道暴风雨就要来临了。果然,没过一会儿,程世猛然推开他,朝着旁边的校牌踢了好几脚。“***,把人当牲口用呢!那个欠草的文艺部主任,还去我舅舅那告状,要给我记一笔,我*他八辈祖宗,啊!!!!”
巩志在旁边拉着程世,程世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情绪很暴躁,很叛逆,不管家长怎么打,老师怎么劝解就是不管用。只要是他认为对的东西,任何人都说不通他。而且吃不得一点儿亏,脾气说上来就上来,挡也挡不住。
巩志看着程世又要去踢校牌,那可是很神圣的东西,要是被踢坏了可不得了。巩志赶忙从后面抱住了程世,试探性地劝说:“程世,别这样,就这么点儿事,不值得,咱不理他,程世……”
感觉到巩志的拥抱,程世的呼吸渐渐平稳,心情奇迹般地恢复了平静。他转过身,瞧见巩志的脸上已经挂上了汗珠,手不知不觉地附了上去,轻轻地将它抹掉了。他愣愣地看着巩志,直到巩志的脸上露出大喘一口气的神情,程世才回过神来,脸又变成了冷漠的神情。
“告诉我,要是以后我老这么闹,你还会这么帮我么?”
巩志没有犹豫,憨憨地一笑,拍拍程世的肩膀说:“当然了,咱俩是好兄弟。”
“有多好?”
“你说多好就有多好!”
程世脸上的线条变得柔和一些了,“好到穿一条裤子么?好到有啥说啥么?”
巩志赶紧趁机会点点头,程世嘴角浮现一丝笑意,他眯着眼睛又问:“那好到娶一个媳妇么?”
巩志刚要点头,猛然间发现不对,抬头看到程世一脸的坏笑,巩志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他的眉毛一拧,程世又没了刚才那股狠劲儿,像没有骨头似的贴了上去,赖皮地说道:“娶了媳妇也不能忘了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你要是将来有了媳妇把我忽略了,我就砍了你的手和脚。”
巩志无奈地点点头。
程世的脸近在咫尺,笑得单纯阳光,一脸无害的表情,与刚才比像是换了一个人。巩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对程世真的是没有办法。摸不透他在想什么,也只好笑着答应他的一切无理要求。
恩赐 暴风骤雨 第五章
林玲家有两个孩子,她还有一个妹妹。正赶大秋季节,林玲一直帮着家里忙着地里的那些事,请了几天的假,没有去上学。这几天巩志一直都是神思恍惚的,一到晚上睡觉脑子里都是林玲的影子,翻来覆去睡不找。
这两天程世学校里要开运动会,程世忙着自己的事情,一直都没空搭理巩志。巩志一个人更是觉得无所适从了,他甚至想过不读书了,直接找份工作,那样就可以处对象了。可是他能和林玲结婚么?林玲的家长能同意么?种种问题摆在面前,巩志才意识到自己想得有点远了,能和林玲说句话才是当前最关键的问题。
林玲回来的第一天,巩志望着自己看了已久的坐位上终于坐了人,内心的激动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他拿书的手微微颤抖着,眼睛一直盯着林玲的方向,看到林玲往自己这个方向看,巩志赶忙把头低下了。
怎么这么无能?巩志暗暗骂着自己,正想着,林玲忽然朝着巩志的方向走了过来,巩志感觉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手心也开始出汗。直到林玲从巩志的身边擦过,巩志才大喘一口气,踏下心来又不禁有些失落。
到了周六,一个宿舍里面的所有人都收拾行李准备回家。宿舍虽然大,但是睡着32个人就一点儿都不显大了。整个宿舍都是通铺,每个人没有固定的位置,但是有一定的顺序,谁挨着谁都是规定好的。每个人也都是一个身子多一点儿的宽度,挤得很。夏天是最难熬的时候,每个人身上都被汗水弄得黏黏的,擦在一起很难受。
程世利索地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提着一个墨绿色的包走了出去,回家的感觉就是好啊!再也不用吃学校里面那些混成一股粥一样的大锅菜了。程世捏了捏口袋,这星期好像还剩了5毛钱,可以回去放铁罐里面存着。
走到门口,巩志还没来,程世站在门口一边等着一边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看的东西。忽然,迎面走过来一个男的,直接拍了拍程世的肩膀问道:“麻烦问一下,从这到东直门可以抄近路么?”
程世一愣,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男人,才入秋就戴了一顶软帽,墨黑色的呢子大衣,上面的领子很宽大,大衣长到膝盖,底下是一双高帮的皮靴,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小老百姓。
再看那张脸,虽然年龄看着和自己差不多,长得也算挺俊,就是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好人。这是程世对厉中信的第一印象,尽管厉中信的脸上一直保持着笑容,但是那眼神里流露出来的精锐之光还是被程世看透了。
“不知道!”程世直言了当回答,随即便像没有看到厉中信这个人一样,自己哼着歌瞧着别处。
厉中信的脸上还是带着笑意,他又近距离仔细看了看程世,那张脸真是惊世骇俗,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完美。只是这个脾气实在和长相差得很远,不过厉中信倒很喜欢。
“没关系,前面修路,我的车过不去,怕绕错路,我再去问问别人。”
厉中信又看了程世两眼,笑着朝远处走去。程世眼看着他走向不远处的一辆汽车,那时候小汽车实在是不多,看多了路上开着的笨重的公交车,再看一眼厉中信的车,程世感觉眼前一亮。
程世朝着扬长而去的汽车唏嘘不已,嘴里喃喃说道:“妈的,就是有差距,我啥时候也能混辆车开开,我爸又不是当官的,我连一辆自行车都没有,呸!臭显摆什么啊……”
巩志从不远处走来,就看到程世一个人在那里骂骂咧咧的,以为他心情又不好,赶紧走了过去。
“咋了?”巩志关切地问道。
程世一看到巩志,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没咋,就是有点儿憋气,走,这星期去你们家住着。”
“成啊!”巩志也笑了起来,一边走一边说:“上次我和你说我妈给咱俩买的那个背心,有两种色,白的和蓝的,你要啥色?”
“白的!”程世不假思索地说。
“我就知道你会选白的……”
“为啥?”
“白马王子啊!上星期我听你们学校的人私底下都管你叫白马王子。”
程世的眉毛一下子拧了起来,他使劲往巩志的肚子上给了一拳,恶狠狠地说:“瞎说什么?谁是小白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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