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六二
二爷眉头一皱,放下筷子,双手按在膝上,瞪着白马嚷嚷起来:“嘿,你可真有意思,我给你钱了吗要你伺候?”
白马恭敬道:“您是贵客,伺候您是应该的。”
二爷被他气笑了,“原来你给青山楼干活还是不拿钱的?新鲜,你可还有甚么兄弟姐妹?给我介绍介绍,统统拖到爷的马场里去干苦力,那我可发财了。”
白马:“……”
“再说,爷有手有脚,何故要人来喂?”二爷说着,迅速拿起筷子,从白马剔好刺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鱼肉,一下戳到他嘴边,“尝尝这江南的芦花鱼,你甭在爷面前装相,看你那对眼睛饿狼似的,都要放绿光了。”
喂到嘴边的东西都不吃,那可就真是傻子了!
白马二话不说、一口含住,险些把二爷的筷子咬断,大口大口地咀嚼,直觉唇齿留香。
他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高兴得又开始得意忘形了,撸起袖子、抄起筷子,随口道:“我谢谢您了!我也有手有脚的好吗?自己来。”
白马觉得,身旁此人甚是矛盾:想对他好点吧,偏如此善于惹人不痛快;想要讨厌他吧,这行事做派偏令人恨不起来。
他只能含着一口饭菜,鼓囊着腮帮子,恨恨道:“我这可不是饿的,我眼睛本就是绿的。”
二爷摇头轻笑,这才高兴起来,从腰间解下一个酒囊,一点点倒入杯中,自顾自地喝酒。
白马心思活络,马上知道二爷是看穿了自己的套路。
方才他先低头猛吃,故意不放酒水在桌上,他知道,自己说是要伺候他,实则并没有多少诚意,没了灌酒的机会,定然不会主动出击、对他嘘寒问暖,场面自然会变得十分尴尬。
如此,二爷再出言调笑,白马很容易就会被他激怒,从而忘了自己的身份。
他是在帮自己,白马心想,我应当说些什么感谢他,可是,我又能说些什么?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觉得鼻尖发酸,为了掩饰,只能埋头猛吃。
二爷吃完了鸡腿,随意夹了些小菜,他似乎并不饿,只是一味地喝酒。随着酒气渐浓,他的眼神中逐渐带上了塞外寒冬的飞雪,似乎陷入了业已逝去的回忆。
白马吃了一成饱,先稳住心神,给二爷夹了一筷子小菜,道:“不是说你自己都没动过这才菜么?眼下肯定饿了,别光喝酒,先垫垫肚子。”
二爷赞了一句“晓得疼人了,不枉我一路念着你。”继而兴高采烈,就着那一碗脆竹笋和其他三两样小菜一通猛吃。
白马偷偷看了他一眼,心里十分惊异,自己吃遍了这一大桌子,独独不喜欢那那几样小菜,所以方才随意夹了一筷子给二爷。二爷听了他的劝告,开始边喝酒边吃菜,满桌子大鱼大肉,他却只吃那几碗小菜。
要不是饱腹感太过真实,白马就要以为这是在做梦,二爷仿佛偷偷溜进了自己的心里——若非如此,为何自己爱吃的菜他都没碰过?他好像只是吃了一筷子竹笋,就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白马想着,摇摇脑袋,不太愿意相信自己的猜测,他觉得更有可能的是,这人天生就跟自己脾气相反,说不定他就是大鱼大肉吃多了,就想换换口味,对菜色如此,对人亦如此,要不然青山楼中如此多的莺莺燕燕,他为何单单纠缠自己一人?
二爷可不知道白马已经从菜想到了他,再从他想到了莺莺燕燕。
他这人遇上看着顺眼的人时,无论身份地位天差地别,都没有什么架子,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此时正轻车熟路地给白马剔鱼刺,嘱咐他:“多吃点,慢点,没人跟你抢。”
白马不敢要他做这活计,连连说道“使不得。”
二爷却摸了摸他的脑袋,笑道:“小孩儿长身体,都是贪吃的。”
白马吃到两分饱,心情里渐渐高兴起来,眉毛一挑,咕哝道:“我长身体,您多吃长点儿,长膘也是一样的。”
白马赤色长发随意捆作一束,露出两只白玉似的耳朵。
二爷看不到白马的脸,只能一直盯着他的耳朵看,反唇相讥道:“我吃来长膘,过了秋天好让你宰来吃肉?爷的肉是那么好吃的吗?”说罢,迅速在白马耳朵上揪了一把。
白马抖抖脑袋,气闷地瞪了二爷一眼,道:“你们佛家,不是说众生平等吗?如此,你曹二爷跟鸡鸭猪牛又有何不同?”
二爷抚掌大笑:“有意思!不过你说得虽没错,可那是出家人的话,二爷早些年就已经还俗,现在是个俗人。我虽没有自视很高,可也是有底线、讲原则的。”
白马捧着他,随口问:“敢问二爷,有什么原则?”
二爷清了清嗓子,答:“原先呢,我有三不杀:一不杀老人,二不杀女人,三不杀孩子。”
白马觉得不对,插话道:“你上回可不是这样说的!”
二爷哽了一下,挠挠头,道:“噢,后来我调了一下。”
白马:“……”
简直是无耻之尤!
二爷自顾自地点点头,道:“瞧你这脾气,就知道记那些无用的东西。我呢,一直自认为不是个多么精贵的人,心中没有挂碍,作和尚也做得,作乞丐也做得。可心中一旦有了牵挂,那便会把自己当成千金之躯,不可损伤毫分。”
白马被他说得稀里糊涂,问:“什么是牵挂?”
二爷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白马,笑得眉眼弯弯。
白马起初不解,然而见了他的眼神,忽然福至心灵,就那么明白了。他的脸颊蹭地一下烧得通红,低声骂道:“臭流氓!”
二爷绕来绕去大半天,竟然还是为了调戏他。
第28章 酒醉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而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