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恭十一
……
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走。
庄延回来后的没几天,谢老爷子就醒了过来。
那一天下午的阳光很好,谢宁把病房的窗帘拉开,让阳光照进来。
谢老爷子很喜欢晒太阳,用他的话说,沐浴在阳光之下,会让人觉得温暖舒适。
谢宁拉好窗帘,又回到病床旁边的扶手椅上。
这个位置本来是属于钟叔的,但今天下午钟叔被谢宁赶回去休息了。
谢宁现在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恶习,以钟叔好几天都睡在医院里,没有好好休息过的理由,硬是把人劝了回去。
在扶手椅上坐好,谢宁拿起床头的书籍,翻开来,慢悠悠地给谢老爷子念书。
“……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沙哑而缓慢的声音响起时,谢宁刹那间手抖了抖,书本掉在了腿上。
他猛地抬头,看见病床上的谢老爷子不知道什么睁开眼睛,正注视着他。
谢宁愣了好几秒,定定地看着谢老爷子,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你奶奶生前最爱听我给她读《小王子》。”因为刚醒过来的缘故,谢老爷子说话的速度比以往慢了许多,带着一点干涩,“现在听你给我读,反倒有几分怀念。”
谢宁伸手握住了谢老爷子的手,是温热的。
他的眼眶莫名地红了起来。
谢老爷子说:“怎么一副要哭的样子,是不是担心我去找你奶奶了?”
谢宁低低地应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又摇了摇头:“没有。”
“是挺想念你奶奶的。”谢老爷子说,“很想去见她,可我也舍不得你们。”
谢宁的眼睫毛微微颤动了两下。
谢老爷子看着他:“我的两个孙子,我还没看到他们结婚,怎么舍得就这么走了。”
第七十四章 重回兰斋
谢老爷子醒来之后, 谢宁心底最后的一块石头也落了下来。
庄延的行动速度一向很快,在谢宁还没反应过来时, 他就已经叫人把他的东西从湖滨别墅搬了过来。
说起来, 两人住在一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却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未来的生活都融为一体的感觉。
在湖滨别墅时他们各自有一件卧室, 拍戏时的酒店又没太多私人用品。
如今两人的衣服都放在同一个衣柜里,互相染上了对方的气息。
他们的品味都很好,一眼望去,衣柜里的衣服还真分不出你我,庄延的手指在衣服上划过, 挑了一件深色的大衣出来。
“要是哪天不小心,拿错了衣服怎么办。”庄延噙着笑意问他。
谢宁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哪这么容易弄错。”
“嗯?”
谢宁比了比两人的身形:“你的衣服尺寸要比我大一号吧。”
庄延挑眉:“要是没注意呢?”
谢宁说:“就算拿的时候没注意, 穿的时候合不合身总知道吧。”
“也是。”庄延像是有些遗憾, “那还真是可惜,我还想着哪天你能穿着我的衣服出去呢。”
谢宁红着脸瞪他一眼。
正要下楼,庄延伸手拦住他,唇角带着抹不去的笑意:“你今天就穿错了。”
谢宁动作一顿, 低头去看自己身上的衣服。
今天气候较暖,谢宁穿得不多, 精致的衬衫和长裤都很合身, 袖子折了一折,刚好露出一半的手腕,裤脚也刚刚好, 尺寸没有丝毫不对的地方。
谢宁打定主意是庄延又在逗他,抿唇看了他一眼:“哪里错了?”
庄延收回手,目光似笑非笑地落在他的脖子上:“领带错了,这条是我的。”
谢宁还没来得及再低头,庄延已经把他拉到镜子前:“你看。”
他脖子上系了一条浅蓝色的领带,因为庄延偏爱深色调,他挑的时候也没注意,还真拿了条陌生的。
两人的衣服还可以用尺寸来区分,领带、袖扣、甚至皮带这类衣饰品却不容易分辨。
谢宁脸上微微有点发烫。
他抬手在领带上摸了两下,正要解开再换一条。
庄延眯着眼睛,突然弯下身子,将人笼罩在自己的怀抱里,手握着谢宁的手,又把解到一半的领带重新系了回去。
“这条领带我只穿过一次,因为不喜欢这个颜色,从此就压箱底了,没想到还挺适合你的。”
他低着头,说话时嘴唇像是贴在谢宁的下巴上,让谢宁脸上的热度更高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