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随后他却又忽然睁开了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了陆雪征:“你呢?你看上我了吗?”
陆雪征点点头:“看上了!”
叶崇义当即把脸扭开:“你又看上了我什么?”
陆雪征歪着脑袋吸了一口烟:“看上你长得漂亮,比大姑娘还好看。没了。”
叶崇义听闻此言,又气又笑的横了他一眼:“滚!”
陆雪征探身把烟头掐灭扔到了地上,然后把叶崇义拖到胸前,温温暖暖的抱了个满怀:“不滚。”
“为什么?”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屁股:“好不容易才抓到这么一只大兔子,我还没有玩够!”
叶崇义气的笑了,用力在他身上乱掐乱拧:“放你的狗屁!”
午夜时分,陆雪征要走。
叶崇义不让他走,于是他留了下来。
及至凌晨时分,他又要走。叶崇义这回再留,就留不住了。
两人一起洗漱穿戴了。叶崇义上下打量了陆雪征,忽然问道:“都到这个节气了,你怎么还穿单衣?”
陆雪征低头看了看自己,笑着答道:“我身体好,不冷。”
叶崇义自从和陆雪征相好以来,一直都是一对野合的鸳鸯,就从来没有缠缠绵绵的爱“够”过,永远是匆匆忙忙的抢时间相会,既像赶集,也像做贼。眼看着陆雪征毫无留恋的拔腿就要离去,叶崇义忽然感到悲从中来,而心里的火苗也跳跳跃跃的又窜上来了。
他强压下满腔怨气,转身走到衣帽架前拿下自己的外套,回来递给陆雪征:“你穿我的,我的衣服厚。”
陆雪征低头看去,见那是一件黑色短风衣,带着一层薄绒里子,果然是能够挡风御寒。短暂的犹豫了一下,他脱下西装上衣,接过风衣利落的穿了上。
“多谢你。”他对叶崇义说。
叶崇义抱着他的上衣,忽然咬牙切齿起来:“滚!”
陆雪征笑着看了他一眼,随即扭头推门,迈步走了出去。
叶崇义愣了一两秒钟,然后如梦初醒一般的快步走到门口向外望去,就见陆雪征穿着自己的衣裳,在前方楼梯处一闪就没了影踪。
陆雪征低头快步走出饭店大门。而还未等他在路边站稳,已有一辆黑色汽车缓缓驶来,无声的停在了他的面前。
随即车门一开,李纯的声音传了出来:“干爹,上车吧。”
陆雪征弯腰钻入车内:“怎么是你们两个?”
驾驶座位上的金小丰回过头来,刚要回答,不想后方的李纯已经接上了话:“金哥对别人不放心,怕他们偷懒,所以就自己开车过来啦。我们两个换班打盹儿,不会耽误事情。”
陆雪征听了这话,心知从自己下午来到利顺德赴宴开始,金小丰就一直开车暗暗跟随,熬到如今,也算辛苦,便伸手在他的脑袋上摸了一把:“乖。”
金小丰在黑暗中笑了一下,然后发动了汽车。
第20章 家事
陆雪征直接回到了金公馆。
李纯和金小丰各自回房休息去了,而他虽然经过一夜销魂,却是并未感到如何疲惫。无所事事的走进书房内,他决定在书本上消磨掉这黎明光阴。
金公馆中安装了暖气,如今值此初冬时节,房内正是又洁净又温暖。陆雪征站在窗前脱了外衣,刚要将其挂到门后的衣帽架上,忽然不知怎的,心有所感,情不自禁的将那风衣送到鼻端,深深的嗅了一下。
衣服很香,就像叶崇义那样香,一百二十法郎一瓶的香水味。陆雪征在他身上闻惯了,也就不再觉得刺鼻。想到叶崇义当真是对自己动了感情,他在莫名其妙之余,心里倒也痒痒的生出了几分暖意。
只是感情归感情,叶崇义可以任性撒疯,他却是要保持理智的。
陆雪征挂好衣服,心中并没有想起韩棠。
他爱韩棠,可同时又认为大丈夫坐拥三妻四妾,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只要自己把握得住,能够分清亲疏远近,也就算是仁义了。
从写字台下的抽屉中拿出一把银色剪刀,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慢条斯理的修剪那兰花的长叶。金小丰是不爱花草的,这几盆兰花放在书房窗台上,这些天来自由生长,已经完全失了形状。
陆雪征嫌兰花“发型”不美,左一剪右一剪的修理,越修越短,后来眼看这兰花快要变成金小丰,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手。
找出手帕擦拭了剪刀锋刃上的绿色汁水,他兴致高昂,推门走出书房,将楼内所有花草全部屠戮了一遍,感觉十分痛快。
天亮之后,戴国章来了。
金小丰说他腿上挨了一枪,其实并没有这样严重,不过是腿肚那里让子弹擦去了一条肉。垂头丧气的站在陆雪征面前,他知道自己这回是丢了人,并且还惹出了麻烦,实在是对不住那“大哥哥”的身份。
他做好了挨骂挨打的准备——如果当真只是挨骂挨打,倒也好了;就怕陆雪征大发雷霆,那他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只能是束手待毙。
然而陆雪征并没有大动肝火,只是走到他面前,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太阳穴:“你这脑子里成天都在想什么?”
戴国章深深的低下头,无话可答。
陆雪征放下手,慢慢踱到了戴国章身旁。沉默半晌后,他沉声说道:“平白无故烧了人家的铺子,是应该赔偿的。我去找个中间人牵线,和那个什么师长联络一下。到时我出钱,你出面,回北平把这件事情解决掉。”
戴国章深知一间大皮货店的价值,这时就面红耳赤、愧疚已极:“干爹,我……”
陆雪征抬手一拍他的肩膀:“大哥哥,以后长点脑子吧!”
陆雪征把电话打到了唐安琪那里,拜托他去联系那位北平师长;戴国章则是满面羞惭的告辞离去,返回北平善后。金公馆一时恢复了安静,陆雪征见李纯下了楼,便让他去把金小丰叫过来——盛国纲还在家中,等着他派人前去商议正事呢。
李纯答应一声,转身走回楼上,片刻之后咚咚咚的跑下来了,神情有些惊惶:“干爹,金哥病了,身上热的烫手。”
陆雪征听到这个消息,不禁皱眉——金小丰这人有个特点,即是平日健壮如牛,可每隔一年,必会在冬天大病一场,仿佛是故意要把日常的小病小灾积攒起来,到那特定时间进行一次总爆发一样。
李纯来的时候不长,还没有掌握金小丰的生病规律,这时就惶惶然的不知所措:“肯定是因为他昨夜穿的单薄,受了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