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叶崇义是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按理说,应该娇嫩怯弱,可是他茫然的盯着前方三具狼藉尸体,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丝毫没有畏惧情绪。
叶家一家染厂、一家丝厂,在入夜之后同时起火。火光冲天,现在救火队员还在那里架着水龙奋力扑救,当然只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坯布原料必然是要化为灰烬了,机器受了烈焰烧炙,恐怕也是再用不得。
损失太巨大了,一时间也无法统计。叶崇义站在火场之前,裸露出来的手脸皮肤被烘烤到了疼痛的程度——然而也没有心痛欲裂,仿佛头脑已经麻木到底了。
叶崇义从不可救药的染厂跑到了火势稍逊的丝厂,再眼看着丝厂在烈焰中坍为废墟。几位经理闻讯赶来,见了这幅惨景,痛心疾首之余无计可施,只得是劝着四少爷先回家去,等到大火熄灭再说。
于是叶崇义就这么面无表情的上了汽车回家。汽车开到半路,却是被活人死人一起拦住了道路。
一辆汽车缓缓停到了前方路上,车门开处,陆雪征跳了下来。
叶崇义一动不动的向前望去,就见车灯璀璨,陆雪征逆光而来,还是往昔那个模样,干净利落,一脸和气。忽然抽泣似的一咧嘴,他的眼中却是没有泪水,泪水被大火烧干了。
这时,陆雪征已经走到了近前。
陆雪征拉开车门,弯腰望向了车内的叶崇义。
叶崇义扭过头来凝视了他,呆呆的开口发出了声音:“你要杀了我吗?”
陆雪征淡淡一笑:“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不杀你。”
叶崇义紧盯着他,眼睛忽然一眨,便眨出了一颗晶莹的大泪珠子。
陆雪征知道他疯——其实早就看出端倪了,只是当初叶家有人压制着他,他装模作样,勉强算作骄矜任性;现在父亲大哥都没了,他无所忌惮,就一天不如一天的神经质起来。
伸手摸了摸叶崇义的短头发,陆雪征低头摘下了腕上的手表。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他把手表放到了对方的掌心中,然后轻声说道:“我们的关系到此为止,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叶崇义听到这里,忽然战栗了一下,带着哭腔唤道:“雪哥——”
陆雪征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手臂,最后柔声说道:“把吗啡戒掉,好好活着。”
随即他挺起腰背,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了。
叶崇义紧紧握着那只手表,身体哆嗦成了一片风中枯叶。他不知道事态为什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他只是爱陆雪征。在此之前他从没这样深刻的爱过一个人——他承认自己脾气暴躁、性情乖戾,可他没有坏心,他只是爱陆雪征。
从这夜起,叶崇义果然是在陆雪征的生活中消失了。
陆雪征偶尔会想起他——想想而已。他和叶崇义纠缠太久了,除非无情无义没心没肺,否则不可能转眼便把对方忘得一干二净。
想到这么一个颠三倒四的东西竟然也能全须全尾的活到了二十几岁,他就忍不住要苦笑。苦笑归苦笑,他绝不敢再去招惹对方。疯子就是疯子,和疯子在一起,能混出什么好下场来?
一只小野狗跑来了金公馆门前,一天一顿的吃那残羹剩饭。扫院子的小仆人看它小的可怜,像个毛球,就从厨房找出各样零碎饮食喂给它。小野狗得寸进尺,试试探探的进了院子,想要取得家狗身份。结果小灰猫偶然在院内发现了它的存在,气的毛发倒竖,尾巴翘起老高,上前就向那小野狗拍出了一爪。小野狗受到袭击,立刻龇牙狂吠,作出反抗。一猫一狗就此咬做一团,末了还是陆雪征闻声赶来,一脚踢开小野狗,又弯腰抱起小灰猫。
小灰猫这回猫仗人势,击退劲敌,越发得意的喵喵大叫,露出口中几颗尖牙。陆雪征像抱孩子似的抱着它,一路颠颠跑回楼内,因为已经把猫当成了人,所以还煞有介事的做出了训导:“小灰灰,人家也碍不到你什么,你怎么这样霸道?”
小灰猫实在是不会说人话,只得高一声低一声的乱吵了一通,想必也是发表了许多见解,可惜无人聆听——陆雪征把它放回地上之后,便心不在焉的上楼回到了书房。
在书房内,陆雪征和金小丰商议正事。
正事一共有两件。第一件是盛国纲那边不忘旧仇,还是想要置金光耀于死地;第二件是金光耀手下的二老板派人前来联络,想要干掉法租界内的一位对头——可笑的是,这位对头又并非盛国纲。
这样两件正事,单拿出哪一件都是平常无奇,然而如今凑在一起,就凭空生出了一点“造化弄人”的趣味。金光耀这人现在深居简出,很是难杀,所以着急不得,可以让金小丰先去观察留意着,慢慢再找破绽动手;至于金家二老板这边,陆雪征因为情绪不错,所以起了闲心,愿意亲自去接这一单生意。
正事商议至此,也就得出结论、告一段落。金小丰起身离去,而陆雪征把两只脚架在写字台上,一手攥着份三流小报,一手拿着只大白梨,一边吃梨一边看报。报上登载了一篇桃色艳闻,将那细节描述的绘声绘色、活灵活现,陆雪征把这条新闻反复阅读三遍,裤裆那里就支起了帐篷。
他年纪轻、身体棒,欲望其实偏于强烈。先前虽然也时常憋的难熬,但是隔三差五的,毕竟总还有个解馋的机会。如今可好,茹素到底,下身那条命根子日夜孤独,已然是许久没有尝过肉味了。
丢开小报站起来,他接连几口吃掉白梨,而后扔下梨核走到书架前,想要找本佛经出来修身养性。鬼使神差的抽出一本《红楼梦》,他随手翻开,却是正看到贾琏“将小厮内有清俊的选来出火”。若有所思的合上书本,他忽然想到:“李纯这孩子半大不小的,模样也很好,倒是可以一用。”
李纯是他的私有财产,可以由他任意处置。于是他走过去拉开房门,对着走廊就大喊了一声:“李纯!”
一名正在扫地的小仆人闻声跑来,语气天真的告诉他:“李纯开车出门买西瓜去啦!您有什么吩咐吗?我来做。”
陆雪征并非饥不择食的人。看了小仆人一眼,他一挥手:“没事,你下去吧。”
小仆人答应了一声,拎着笤帚乖乖跑开了。
第39章 切磋
陆雪征颇想拿李纯“出火”,然而李纯显然是更爱游玩,竟是一直流连到傍晚时分方归,且用汽车载回六七个奇长的大西瓜。指挥仆人将西瓜逐个搬运进楼,他一派天真的跑到陆雪征面前,笑嘻嘻的说道:“干爹,今年的西瓜好,很甜呢!”
陆雪征今晚和那金家二老板有约,故而此刻无暇去品尝西瓜。将一只早预备好的皮箱递到李纯手中,他一马当先的向外走去:“开车,去小白楼。”
李纯答应一声,不假思索的立刻跟上。
在小白楼附近的一家俄国馆子里,陆雪征见到了等候已久的金家二老板。
二老板年纪轻轻,面色苍白,是个病歪歪的美男子,弱柳扶风的向陆雪征做出寒暄,居然也能有说有笑。陆雪征先前和此人并不相识,如今也无意东拉西扯的去攀交情,故而有一说一,直奔主题。
二老板显然是杀敌心切,所以很是大方,直接就命随从奉上一半报酬作为定金,又请陆雪征站到窗前,亲自将那仇人指给他瞧——仇人是位花花公子,乘着汽车前来道路对面的秋香别墅消遣,而陆雪征等人站在二楼雅间窗前,借着下方路灯光芒,正是能将对方面貌看个一清二楚。
花花公子生的方面大耳,十分富态,胖墩墩的站在街边,与身边随从交谈不止。陆雪征今晚本是前来收取定金和确定目标,然而此刻见对方身躯庞大,戒备全无,实在是个最好不过的下手时机,便心中一动,迅速扫视了楼下前后的道路情况。
一手从李纯那里接过手枪,他也没和那二老板打招呼,本能似的便扭头冲出雅间跑下楼梯,离弦之箭一样冲出了馆子大门。
脚步不停的抬起手来,他也不加瞄准,下意识的就扣动了扳机。而在枪声响起的同时,他仿佛鬼影一般,已经瞬间掠过平坦马路,消失在了前方的阴暗小巷之中。
陆雪征知道自己准确无误的打爆了对方的头颅。
他并没有后怕的感觉,步伐轻松的只是奔跑。伶伶俐俐的绕开小胡同中的垃圾堆与臭水沟,他像一个大顽童似的,蹦蹦跳跳的窜上了另一条繁华大街。
叫来一辆黄包车坐上去,他回家了。
四十分钟后,李纯也开车回来了,拎着满满登登一皮箱钞票。他依然惦记着自己挑选回来的西瓜。跑去厨房切开了一个一瞧,果然是红瓤多汁,味道甜美。他自己先吭哧吭哧的吃了个过瘾,然后将精选出来的几块西瓜放到托盘上,特地端着送到了陆雪征面前。
陆雪征今天要了一条人命,挣来一箱金钱,又做了一番长跑;痛快淋漓,兴致高昂,早把“出火”一事抛到了脑后。心不在焉的吃了一块西瓜,他把金小丰叫到楼下一间宽敞空房内,让对方陪自己“松松筋骨”。
金小丰十分乐意——他早就想和陆雪征比试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