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喵的神奇
“这不是什么正式的项目,它连正式的名称都没有,但是每一个圣殿骑士在真正被赋予重任之前都需要经历这样的考验。在这之前,你们所受的训练只教会了你们怎么战斗、怎么使用圣光之力,还有怎么理解光明神的教义,你们的世界是非常简单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需要顾虑得太多,只管为了正义挥剑就好。但是如果一个圣殿骑士想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想要独当一面甚至成为负担下属们生死的指挥官,他就需要重新学习这个世界的规则。”
“……能详细点说说吗?”帕洛斯隐约感觉到这不会是一个愉快的话题。
“我会和你解释的,现在也到了教你这些的时候了。”肯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凝重,甚至是沉重,“这个世界其实比你所知道的还要残酷,有的时候你会发现对和错、好和坏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的,有的时候你出于正义感帮助弱小,却发现看起来很可怜的弱者其实才是真正的恶棍,可能前脚还在感谢你帮忙的村民后脚就会用草叉刺穿你的后背,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些看起来无理甚至残酷的决定。许多圣殿骑士都像你一样,能够忍受艰苦,不畏牺牲,却在遇到令人失望的事情时动摇了信仰,所以才有了我所说的信仰的考验。”
帕洛斯认真地想了一下以后才说:“如果这个考验指的是承受背叛和失望的打击,我想我可以做到。”
“我相信你可以,不过这也只是其中一方面。”肯特犹豫了一下,才继续说下去,“曾经有一个圣殿骑士,和你一样年轻、优秀,并且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也许是光明神有心考验他的忠诚,于是让他面临了一个非常两难的局面。你是见过地精的,也杀过不少,告诉我,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瞬间对它们起过同情心,它们会穿衣服,会使用武器,甚至会说简单的通用语,除了比较蠢笨以外和人没什么不同,你怀疑过自己的杀戮是否正确吗?”
“怎么会呢?”帕洛斯说,“它们没有做过任何对这个世界有益的事情,只会成群结队地抢劫路人,杀害村民,还将尸体带回去当做食物,要是这样的东西也值得同情,那谁去同情被杀害的无辜村民?”
肯特示意他轻声些别激动,帕洛斯心虚地回头看了看依然在睡觉的埃文德尔和罗勒,还好谁也没有被吵醒。
“那个圣殿骑士曾经和你一样坚定,直到有一次奉命剿灭地精村庄的时候,一只母地精用身体挡住他的剑,拼了命地保护自己的幼崽,垂死之际还苦苦哀求圣殿骑士放过自己的孩子。这让年轻的圣殿骑士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也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产生了怀疑。那个在尸体旁边大哭的小地精几乎还是个婴儿,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如果他痛下杀手,就相当于在杀害一个无辜的婴儿,但是如果放过这个小地精,它将来总会长大,长大以后总要去劫掠,被它抢劫杀害的村民也同样是无辜的,而且相当于是被他的一时心软害死的。”肯特抬起头来看着帕洛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帕洛斯陷入了思索。
肯特也不催,他就欣赏帕洛斯这一点,这个年轻的圣殿骑士在面对提问时从来不会轻率地扔出一个答案,而是会想清楚以后再给出认真的回答。
但这一次,帕洛斯却在想了许久以后放弃了:“那个圣殿骑士最后是怎么选择的?”
肯特轻轻地叹了口气:“没有人知道,就像这个问题一样,没有标准的答案,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我提出来只是为了让你学着思考,有时候你很难判断怎样的选择才是对的,有时候正义也许看起来不是那么光辉纯洁,而是充斥着肮脏和血腥,你以后总有一天也会面临一些两难的选择,那就是考验你信仰的时候。如果你能够通过考验,你将走上圣殿骑士长的道路,承担更多责任,也面对更多挑战,如果你没能通过,那也不表示你不虔诚或者不优秀,仅仅是你不适合作为决策者而已,所以不必有什么负担,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出选择就好。”
“嗯。”帕洛斯点了点头。
第16章 信仰的考验(一)
光明神教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大灾变时期,那时候它还只是诸多信仰中的一种,直到第二次大灾变来临,其它的教会中那些被信徒们称为“神术”的能力都失去了作用,光明神教会却发明了一种普通人经过训练之后也能够掌握的力量,他们称之为圣光之力。
他们组建了最早的圣殿骑士团来对抗当时疯狂的法师,也因此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和救世主,在消灭了所有发疯的法师之后,教会将目光对准了那些天生拥有法术天赋,但还没有学会怎么使用魔法,也没有发疯的孩子们。
无差别的杀戮只持续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引起了众怒,虽然当时的人们已经对魔法深恶痛绝,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自己无辜的孩子仅仅因为“可能拥有魔法天赋”就被教会带走处死。
教会被迫找到了替代的办法,他们将所有带有魔法天赋的孩子抓到教会管控下的魔法学院,强制他们作为学徒在里面学习一种不用接触魔法本源的全新施法方式,避免了他们陷入疯狂的同时,也让他们的力量可以为教会所用。--《费诺大陆百科全书·历史篇》
——
虽然当时他们往下坠落的时间还不到一分钟,沿着通道往上走却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也许更久,毕竟在这样的地底下,没有人还能够保持准确的时间观念。
当他们终于见到佣兵队伍的时候,几乎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菲尔斯得意洋洋地说:“你看,我就说他们没事吧,既然我还没有被这个魔法项圈勒死,就说明埃文德尔肯定还活着。”
“哈哈哈,等我出去以后一定请你喝一杯。”佣兵队长赫里斯看样子已经在这段时间内迅速地和菲尔斯建立起了莫名其妙的友谊,这会儿更是心情大好,搂着相对与他的体型来说格外瘦小的混血精灵的肩膀拍个不停。
队伍已经在这个路口等了差不多三天了,本来以为圣殿骑士们八成已经凶多吉少,毕竟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没吃没喝又势单力孤,也许早就迷路饿死或者被怪物吃了,幸好这黑皮小子坚持让他们再等几天,不然他们就拿不到剩下的报酬了。
“这可是你说的。”菲尔斯眉飞色舞地说,“放心,你还来不及反悔就可以兑现了,这里离地面的出口最多也就两天的路程。”
佣兵们欢呼起来,圣殿骑士长肯特看起来却没有一点高兴的神色:“等等,你说的出口难道不是我们进来的那一个?”
“当然不是了。”菲尔斯说,“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称呼那个地方的,这个出口在咏歌森林的南边,黑水河北的一个山崖底下。”
肯特犹豫了一下说:“我们最好是从原来的入口回去。”
“这可不是个好主意,要去原来的入口,我们得多花大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原路返回到你们抓到我的那个地方,然后再走一段我不知道多长的路回去,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理由非要绕这么大的一圈,不过我得提醒你现在吃的东西已经所剩无几了,盐也没有了,燃油只剩下最后一瓶,照明都不够,这个时候再回头深入地底可不是什么理智的选择。”
埃文德尔抱着胳膊看着他:“继续,你还有话没说完。”
在目光如炬的法师注视下,菲尔斯只能沮丧地叹了口气:“是‘血蜘蛛’,就算他们以为你已经死了,也不会放任我这个叛徒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出地底迷宫去过好日子的,这几天他们一直在暗处盯梢着,寻找机会下手,我们在地底多留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佣兵队长赫里斯见怪不怪地说:“你这小子果然是不怎么老实,还是法师先生治得了你。”
“好吧,就先不要管我的死活吧。”菲尔斯说,“难道你们就不想早点吃到新鲜的水果蔬菜,在火炉旁边喝上一杯热腾腾的麦酒吗?”
佣兵们哗然起来,且不说补给确实见底了,不见天日的艰苦生活已经持续了那么久,除了几个本来就在地底生活的灰矮人以外,任何人都不想再在地底多呆哪怕一分钟了。
这样的情况下肯特也无法继续固执己见下去,只能无力地叹了口气:“随便你们吧……”
一想到这已经是旅程的最后两天,不需要谁去鼓舞,队伍的士气就十分高昂,尤其是佣兵们想着出去以后就能领到一份十分丰厚的报酬,还能在酒馆里大吃大喝个痛快,一个个简直恨不得脚下生风。
不过圣殿骑士罗勒看起来却没有高兴的表现,甚至还有些坐立不安,他最近经常在埃文德尔身边晃悠,几度欲言又止,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在一个角落里拦住了法师:“法师先生,我有些话想单独和你谈谈。”
“嗯?”埃文德尔刚应了一声,帕洛斯就找了过来,他既然负责法师的安全,就不会让埃文德尔离开他的视线太久,而且也确实是有话要说:“埃文德尔先生,该吃饭了,大家都在等着您呢。”
“我这就去。”埃文德尔对罗勒说,“有什么事晚些再说吧。”
埃文德尔走后,罗勒带着愤然和怨念看着帕洛斯:“你还真是时时刻刻都要粘着他啊,难道你真的以为多献点殷勤就有机会跟他发生些什么吗,别做白日梦了。”
帕洛斯不想理会这种无端的挑衅,越过罗勒就走,罗勒在他背后不忿地啐了一口。
——
当他们终于走出那个隐藏在山中的地下通道出口,重新来到地表的时候,时间正是黄昏,太阳即将落山,余晖算不上明亮,却依然照得已经在黑暗中呆得太久的人们睁不开眼睛。
没有一个人想退回洞穴里去等到晚上再出来,有的佣兵激动得跪下来亲吻脚下的土地,有的揪起一把杂草放在鼻子下面使劲地闻,说想死这个味道了。
他们兴冲冲地沿着小路找到了最近的村庄,村民们被这群全副武装却一脸菜色的男人吓坏了,还以为遇到了劫匪,看到他们拿出来的钱袋时,才喜笑颜开。
肯特拿钱给村子里据说腿脚最快的年轻人,让他带个信去镇上的神殿,看在钱的份上,小伙子毫无怨言地连夜出发了。
佣兵们嗷嗷地恨不得像蝗虫一样啃掉一整个菜园子,村里唯一的小旅店被挤得满满当当,实在坐不下的佣兵就在外面空地上架起了篝火,旅店老板跟左邻右舍借了桌子凳子,还拿出了所有窖藏的麦酒,场面热闹得就像是一个盛大的节日。
“有了那么大的一笔钱,我可以在黑水城的妓院里醉生梦死好几个月!”
“啊哈!我打赌你第一个晚上就会打赌输光。”
“我要买一把可以作为传家宝的双手剑!汉斯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