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
这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微微发福,乌黑的头发梳成三七分,这个天气居然穿着一身呢子西装,看着样式有些老。他全身上下打扮的干净利整,就连皮鞋都擦得锃亮。
见客人来了,何心远赶忙站起身同他打招呼。
“小何……是我啊,是我!”男人笑眯眯的说。
何心远仔细瞅了瞅对方的脸,倒是觉得有那么一两分眼熟,不过他记忆力比常人差很多,再加上医院里来来往往的客人这么多,他实在不能一一对应。
男人见他没有想起来,也不恼,反而调皮的举起手,在身子两旁做了个小鸟飞翔的样子,问他:“我养这个的,想起来没有?”
何心远根据他的提示,很努力的猜测:“呃……鹦鹉?八哥?鹩哥?画眉?金丝雀?……”
男人比划了半天,见何心远还是满脸茫然,有些丧气的“嗨呀”一声。
“你这记性可真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居然伸手在头上一抹,下一秒,原本茂密乌黑的头发就被他拽了下来——原来男人带的是假发!
何心远盯着他寸草不生的头顶反应了两秒,脱口而出:“养鸽子的秃……大哥!”
“对啦!”
秃头大哥……啊不,养鸽子的大哥重新戴上假发,对着玻璃门一缕缕头发整理好了。他转过身,居然从兜里变出来两张喜帖,送到了何心远面前。
“小何啊,拿着拿着。到时候直接来吃席,你们别随礼啊,就是大家乐一乐,不搞‘形式主义’!”
何心远被这两封红色炸弹弄的措手不及,他自认和假发大哥并不算熟,为什么要请自己去吃喜宴?
“这里两封请帖,一封是给你们医院的所有人的,另一封呢……”假发大哥不好意思的笑了,“另一封需要你帮我转交给你那个朋友,就是半年前给医院你们拍广告的那个。”
给医院拍广告的朋友……
“你是说池骏?”何心远更莫名了,池骏什么时候和假发大哥认识了?
“其实我不知道那小伙子叫啥。”
“是不是特高,特帅,眼睛特别有神,说话时特别让人信服,笑起来特别迷人的那个男人?”
“呃……”
何心远笃定的说:“那就是池骏了。”
“行吧,你说是就是,这请帖一定要帮我交到啊。”
假发大哥养了几笼鸽子,每天清晨放飞,定时回笼。有一只曾经飞过超远距离的独眼赛鸽好几年来不肯展翅,等到重新展翅了,又因为体重超标飞不了两圈就往窝里钻。
大哥想给它减肥,就每日定时定量给它开小灶减少鸽粮,结果一个月下来,鸽子不仅没瘦,反而胖了二两……
后来是池骏点醒了梦中人:原来这只吃不饱肚子的鸽子每天装可怜,跑到旁边的早餐店管老板娘讨食吃!
大哥怒气冲冲的过去,想要让对方不要多管闲事,结果“多管闲事的女人”没看到,倒是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善解人意的单身老板娘。
大哥点了二十笼小包子,从早吃到晚,吃到所有客人都走了,才和老板娘搭上话。
就这么一来二去,俩人处着处着就处出感情来了。他们打算找个好日子去领证,然后请亲朋好友来吃顿喜宴。老板娘自己有店铺,就不去大饭店浪费钱了,假发大哥以前当过厨子,自告奋勇来掌勺。
池骏误打误撞点了鸳鸯谱,而他们的宠物又都受过认真医院员工的帮助,所以今天才会送来两张请帖。
池骏拿到请帖后十分惊喜,没想到自己居然意外凑成了一桩喜事。
请帖上面并排写着两位新人的名字,翻开后是一张十分别致的婚纱照:秃顶大哥戴着假发,穿着西装,依稀能看到年轻时精神小伙的模样。早餐铺的老板娘穿着白色纱裙站在他身旁,开怀大笑的看着裙摆,原来她养着的小狗正在拽她的纱裙,那只小狗后腿残疾,后半身架在一个双轮小车上。而婚纱照的背景居然是在鸽子笼前,笼门大开,无数羽鸽子同时展翅,冲上云霄。
他们因为宠物结缘,最终喜结连理。
池骏说不羡慕那是假的,谁都希望自己能和所爱之人步入婚姻的殿堂。
现在不能,那就以后;国内不成,那就国外。
曾经池骏认为自己是个没有“仪式感”的人,可等到真正谈起恋爱来,他反而是那个会算恋爱一百天、会庆祝第一次牵手拥抱、会在日历上标注做爱次数的人。
何心远会忘记很多事,那么就由他来记住。何心远会丢失很多回忆,那就由他创造新的内容。
池骏翻来覆去的看这张请帖,一边看一边给何心远使眼色,希望爱人能注意到自己的“反常”,问问自己到底在长吁短叹什么。
可惜何心远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之中,他的媚眼全部抛给了瞎子看。
算啦,学习才能让何心远快乐,池骏只能认命的往后排了。
婚宴定在了周末,说是婚宴,不如说是朋友之间的聚会,掌勺的是新郎官,聚会的地点则是新娘的小饭馆。
来参加聚会的大多是熟人,甚至有小区里的其他“宠友”听到婚讯,跑来道喜,讨一碗喜酒喝。虽然两位新人说不要喜钱,但大家还是带了些表达心意的礼物,宠物医院的所有员工合送了新的狗轮椅、鸽粮,池骏带了一张中式面点中级班的听课证,不请自来的王默达带了自己绣的巨幅红双喜,丁大东偷偷拉着新郎官到了角落里,告诉他自己为他报了某医院美容科的植发疗程。
这顿饭从晚上八点吃到凌晨,好菜一轮轮的上,酒水一杯杯的喝。赵悠悠可是海量,和新郎官勾肩搭背,喝翻了一桌又一桌的人,丁大东怕他喝多了难受,本想替他喝几杯,结果反而被赵悠悠干翻了。
因为医生和护士们第二天还要上班,大家喝的都是低度数的酒精饮料,就连平常滴酒不沾的何心远都开了一听水果酒,开开心心的品尝起来。
月上柳梢,待十二点钟声一过,大家酒足饭饱,陆陆续续准备撤了。
新娘子却从厨房探出脑袋,说大晚上光喝酒伤胃,吃完夜宵才准走,她的馄饨都下锅了。
这家店的馄饨可是老板娘的拿手绝活。
本市常吃的馄饨都是小馄饨,皮薄的像纸一样,馅少的像豆子一样,汤里放海紫菜虾皮,主要是“溜缝儿”用的。可是老板娘做的馄饨是她老家的吃法,一个个馄饨大的像饺子,清汤底配榨菜碎,一碗十来个馄饨就能吃的肚皮滚圆。
一听有馄饨吃,大家抬起一半的屁股都坐下了。
新郎官给大家挨个端上一碗大馄饨,一闻到那鲜香的好滋味,池骏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了。
刚出锅的馄饨是滚烫的,他一口一个,就算烫舌头也不肯撒嘴。
再看同桌的其他人,都和他差不多,吃的头也不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