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
赵悠悠看了他哥一眼,笑话他:你不是说那只鸟叫八宝粥吗?
何心远有些羞恼,脸色微红。
可这么一来却让池骏误会了,误以为何心远是因为和自己说话而脸红了——不管是羞红的还是气红的,这一看就是对过去难以忘怀。即使是恨自己也罢,只要不再像那天一样把他当陌生人就好。
池骏多想过去把他就这么带走,找个地方好好叙旧,偏偏赵悠悠在那里顶天立地的站得像个补天的女娲,池骏看着他就想起何心远谎称是独生子的事情了,心里不禁有些冒酸水。
就在这时,池骏兜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来一看,居然是丁大东打来的电话,他本不想接,但耐不住丁大东一遍遍打,何心远兄弟俩都用“你为什么不接电话”的眼神看他,无奈之下他只能接起来了。
丁大东声音嘶哑,一副破锣嗓子都快和他的名字差不多了。“骏骏骏骏我的骏,又出鸟事了!”
“……什么鸟事?”
“我刚起床一看,‘圣诞树’和‘机器猫’越狱了!”丁大东悲愤不已,“而且这俩鸟玩意飞出去之前,把我的键盘给拆了,哥哥我刚买的机械键盘,被他们全都磕干净了!”
池骏接电话时误点了功放按钮,丁大东的这段控诉清清楚楚的落到了三人的耳中。丁大东是个文字工作者,平日在家soho,键盘是他最重要的工作伙伴,池骏一想到丁大东起床看到满桌键盘帽时的傻眼模样,即使明知道很惨,也没忍住捂着嘴咳嗽了两声,好压住自己的笑声。
而赵悠悠就肆意多了,他仰着脖大笑了两声,何心远赶忙拉了拉他,小声提醒他要注意礼貌。
还好丁大东正沉浸在悲痛当中,没听到有人笑话他,还在那碎碎念:“你今天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找那俩祖宗去吧,肯定是因为我这两天骂了它们,它们心情不爽才搞得这一出。它俩现在胖得和保龄球壶似得,肯定飞不远。”
池骏有些犹豫,一边是他好不容易重逢的旧爱,一边是他相交多年的好朋友,天平两边砝码一样重,他一时间没法选择。
也是巧了,就在他沉默的当口,忽然一辆全身上下哪都响只有车铃不响的自行车,咣当咣当咣当的从他们身边经过,骑车的男人见到他们,赶忙用“脚刹”停下了。
“诶,宠物店的双胞胎!幸亏你们上班了!”男人急得火烧眉毛。
“怎么了大爷?”何心远见状,赶忙出言安抚。
男人翻了个大白眼:“说了多少次你怎么就记不住,我不是大爷!我是大哥,就是有点秃顶!”
何心远软软的说:“好,秃顶的大哥,您这么着急什么事?”
男人被何心远噎的说不出话,好不容易顺了顺气说道:“我在那边的楼顶养鸽子,刚刚过去放鸽子,发现笼子里多了一绿一蓝两只大鹦鹉,正在吃我家的玉米粒呢!那俩鹦鹉机灵的要命,你想连鸽子笼都开得开,还有什么能难倒它们?我实在抓不住,这不来找你们帮忙了吗!”
第六章 抓捕
三人对视一眼,真是没想到事情能巧合到这种程度。
丁大东在电话里听到,大声叫开了:“大哥!大哥!养鸽子的大哥!我是那两只鹦鹉的主人,您稳住,您别伤了它们,您家在哪儿,我现在就过去逮它们去!”他又说,“玉米粒我回头赔您一包,二十公斤的那种!”
秃顶大哥听着电话里的动静,顿时眉毛倒竖:“现在是玉米粒的问题吗?您那两只大鹦鹉脾气够大的,我一笼子鸽子二十多只,愣是干不过两只鹦鹉。你也是养鸟的,肯定知道鸽子胆子多小,逢年过节我怕它们被炮仗惊到都要给他们移笼,好嘛,现在都被您家鹦鹉赶到旁边去了!!”
秃顶大哥话说的不客气,但几人倒都理解他的愤怒。
谁家养宠物不都当个宝贝啊,一睁眼被人鸠占鹊巢了,哪个当主人的都心情不好。
丁大东在电话里问清楚了鸽笼的位置,也是巧了,丁大东家、宠物医院、鸽笼刚好是个等边三角形,距离都不远,几人商量了一下,由秃顶大哥带着他们三人先去鸽笼抓鸟,丁大东在家里拿好飞行绳和笼子同时赶去。
事不宜迟,秃顶大哥拦了辆出租车,拉着赵悠悠坐了进去。就算这么焦急的时刻,他也没忘了把那辆哪里都响的破自行车塞到出租车里。
本来何心远也想跟着上后座的,被池骏拦下了。
池骏厚着脸皮问他:“那个……你想不想坐摩托车?”
当初他俩谈恋爱时,没少在校园里压马路。不过他们性别相同,而且同为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如果动作太亲密肯定会引来别人围观,所以那时候他们经常是一人抱着一摞书,肩并肩走在教室通向图书馆的林荫路上。
俩人毕竟是春情浮动的半大少年,情人在侧却不能正大光明的公布,那感觉分外憋屈。
某次,池骏注意到何心远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校园里一对骑车带人的小情侣,女生很甜蜜的靠在男朋友的后背上,笑容灿烂,真是虐煞一片单身狗。
池骏也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软,脱口而出:“自行车有什么好坐的?你等我买了摩托车,带你绕着B市兜风!”
……这是池骏唯一一次主动谈及他们的未来,虽然说出口后他就有些后悔,他不该随意许诺无法完成的事情,但何心远惊喜的笑容抚慰了他那颗惴惴不安的心脏。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池骏心里很明白,他在别的朋友们都一掷千金买豪车时,却用足以买一辆四轮车的价格买了一辆两轮车,其实就是在纪念那段夭折的爱情。除了那次丁大东求上门来,他的后座从未让第二人坐过。
如今,有资格坐在他后座的人再一次出现了。
听到池骏的邀请后,何心远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转到路边那辆霸气的摩托车上。哪个男人不爱车?遑论是这么一辆帅气吸睛的摩托车了。不过因为B市的禁摩令,摩托车牌早在十几年前就不再发放,路面上的摩托车少之又少,车牌的价格都能比得上一辆低档次的小轿车。
池骏的这辆摩托车可是进口货,车身造型流畅,颜色是低调又难掩奢华的夜空蓝色,其上星星点点的点缀着银光,在车流中跃动起来时就像是流星从身旁划过。这辆摩托车又宽又大却不显臃肿,池骏改装了它的几个零配件,让它看上去和市面上的大路货完全不同。
何心远有些意动,不过池骏对于他来讲只是个陌生人,他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答应。
因为生过一场大病,所以何心远比同龄人都要惜命,若是往常,他早就拒绝和人同乘摩托车的邀请了。但偏偏面前的男人眼光真挚,表情沉着中带着一丝期待,就像是故意把弱点暴露给主人看的狼狗,让何心远拒绝的话语无法出口。
他的心里像是有个声音在说话: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何心远像是被那道声音蛊惑了一般,懵懵懂懂的就点了头。
然后他便看到,面前的男人脸上每一寸肌肉都舒展开来,眉毛扬起,眼睛微弯,脸颊的肌肉带动嘴唇张开,露出了一个有点……有点傻的笑容。
何心远笨拙的爬上了摩托车的后座。
在有些地铁口外,总能看到载人的小摩托、小电动三轮招揽生意,只要五六块钱,他门就能把那些一脸疲惫的上班族送到小区门口。然而何心远再累的时候都没有乘坐过,他总觉得这些跟小汽车赛跑的家伙太危险,总担心一个甩尾,自己就会从车上咕噜噜噜噜的滚下去。
所以这次和池骏同乘,还真是一次破天荒的经历。
池骏提前一步跨到了摩托上,单腿撑住地,全身的肌肉绷的像一块块铁板,呼吸无限放轻,只敢用余光小心瞄着何心远的动静。被他注意的乘客在上车时撑了一下他的肩膀,他还来不及感受到对方掌心的温度,何心远就已经坐好,收回了手。
他端端正正的坐着,上身挺得笔直,双手自然垂落在大腿上。
池骏提醒他:“心远,摩托车是不能这么坐的。摩托车速度很快,你要是保持现在这个姿势,风会把你掀翻的。”
何心远嘴皮微微动了动:“……那怎么坐?”
“待会儿开起来后,你要向前压低身子,可以直接贴在我的背上,双手抓住我的腰。”池骏没回头,担心自己眼里的狼色吓到身后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