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里
在他想来,赵悠悠的一对一健身辅导应该和他在网上教的内容差不多, 但是网上看得见摸不着的, 现实中他要有哪个动作做的不标准了, 赵悠悠靠过来贴身指导一下……嘿嘿,而且健身嘛,大家肯定穿的比较少,身上热腾腾的,那肉贴肉的销魂滋味,自是不必多说。
丁大东把一切设想的很美好, 可等到真的开始锻炼了,他才发现事情的发展实在不受他的控制。
在开课的第一个晚上,赵悠悠板着脸告诉他:“不管之前咱们有多熟,正式上课后,你要对我用敬称。我们习武之人,是很讲究传承关系的。”
“行行行,那是应该的!”
可是赵悠悠的敬称不是教练,不是教官,而是——“教头”。
这个称呼,丁大东只在八十年代的武侠片里听过。
赵教头果然没辜负他的称呼,第一节课先带着丁大东绕着小区跑圈。
赵悠悠可是每天早上六点起床跑步的人,一小时配速能达12公里,跑完仅是身体发热,汗都不怎么流。丁大东在家里的跑步机上连爬带滚一小时顶天能跑8公里,而且上次跑步已经是三个月前了,现在跑步机成了鸟架,两只鹦鹉每天在上面蹦跶。
丁大东爬了四十分钟,实在爬不动了,赵悠悠就指导他做一些徒手的力量训练。因为赵悠悠白天还要上班,来回赶去武馆太费时间,所以他们俩人直接在小区里的街心公园里锻炼,赵悠悠指导丁大东时,不少跳广场舞的老头老太太围观他们。
他们俩人身姿一个挺拔如竹,一个气喘如牛,对比鲜明,高下立见。
谁不喜欢特别有精气神的小伙子呢?
至于累的脸红脖子粗的那个……不知哪个大妈的声音传过来:“年纪轻轻,不会是肾亏吧?”
被冤枉的丁大东真是要憋屈死了,他是勤劳的文字工作者,文字工作者带着戒指打字都嫌沉,不能怪他体质弱!
丁大东一边做深蹲一边呼哧带喘的向赵悠悠提意见:“教头,您给我制定的健身计划是不是有点太激烈了啊?”
“不会吧,我参考了好多资料,你刚开始锻炼,四十分钟有氧加二十分钟无氧是黄金配比,等你渐渐习惯了,我会给你加到一小时有氧和半小时无氧,如果你承受得了还会加沙袋。”
“……我承受不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腿酸处。丁大东嚎道:“教头,咱不能先从轻缓的开始做吗?我看你在直播间打的养生拳就挺适合我……”
“你关注了我的直播间?”赵悠悠皱眉,“算了,关注就关注吧。养生拳的训练强度太低了,如果是五十岁以上的话很适合从养生拳入手,年轻人的话练那套拳只能产生平心静气的作用。你说想改善肩膀、颈椎、腰椎的问题,光练那个没用。”
丁大东忙道:“那太极呢,我看太极拳也不错!不是说张三丰练那个活到了一百多岁吗?”
赵悠悠沉默的看着他。
赵悠悠沉默而冷酷的看着他。
赵悠悠沉默、冷酷并且讽刺的看着他。
“丁大东,你是瞧不起我的师门吗?”
“嗷!我错了我错了!”
虽然丁大东锻炼时偷奸耍滑,但赵悠悠依然尽职尽责的为他上完了一整节课。在课程的最后,赵悠悠指导丁大东拉伸筋骨,以防止第二天乳酸沉淀,引起肌肉酸疼。
赵悠悠找了个一米二高的树杈,指挥丁大东把脚腕放上去,而他自己则是把脚翘到了最高处,整个人呈一字马压下,拉伸大腿内侧肌肉。
丁大东哭丧着脸痛苦的把脚腕放到树杈上,同时拼命的把上身下压,用手去触碰脚腕,可惜他浑身僵硬,上半身弓成了虾米。
赵悠悠很意外:“你怎么这么硬啊?”
丁大东:“大庭广众的,你这个表扬来得太突然了,听着怪不好意思的。”
“啊?”赵悠悠明显没听懂这个黄色笑话,“我是说你筋骨硬,这都弯不下去。”
“我其实挺弯的……”
“啊?”赵悠悠还是没听懂。
丁大东投降了。“算了算了,我都三十岁了,能抬到这个程度就很不容易了。成年男性骨盆就这么窄,除非像你一样练童子功,否则不可能把腿压开的。”之前赵悠悠教的都是小学生,小孩子筋骨软,劈叉下腰两三节课就能学会,他年纪这么大,腿抬到一百二十度都怕抻着筋。
赵悠悠瞪他:“谁说的,我哥也没练过功夫啊,我稍微指导了他一下,他不到一个星期横叉就下去了。”
“……”这兄弟俩上辈子是水母吧?
※
新年过后,认真宠物医院的客人一下少了许多,大抵是大家都不愿在新年和春节这段时间来医院寻晦气吧——虽然是宠物医院,但很多人也下意识的避免往这里跑。就连身为院长的任真都无所事事起来,之前每天都有不少稀有宠物登门看诊,如今一天只能见到几只蜥蜴乌龟。
这天,他正在办公室里刷网页,何心远敲门通知他有客人到。
任真打起精神:“什么动物?”一边说着,一边摸出胸兜的眼镜戴上。
“魔王松鼠。”何心远回答,“就是之前那只受过箭伤的。”
今天来看诊的魔王松鼠名叫大王,也是他们医院接待的第一只被弩箭射伤的动物。因为何心远的记忆问题,所以在他印象里,大王受伤已经是非常非常久以前的事情了,若不是大王的主人送的“救我鼠命”的锦旗还挂在前台那儿,每天进出都要捶打一番何心远的记忆,要不然他早就把它给忘光光了。
在林风予被抓到后,魔王松鼠的主人又去了一趟公安局录口供,并且亲眼看到了使用猎弩的人长什么样。只是他去的时间不巧,和医院里的众人并没有碰上,这么算来,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了。
任真想起那只活泼调皮的大松鼠,还有他那个身材高壮却酷爱手工的主人,不自觉的露出笑容。
想了想,他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之前大王的主人送他的那条红绿夹杂的喜庆围巾,和大衣一起挂在了门后的衣架上。
这条围巾太过艳丽,而他平常穿衣偏向于低调优雅的绅士风格,所以从来没戴过。他身为宠物医生,希望能给顾客留下一个自己很重视对方的印象,所以才特地把那条花哨的围巾拿出来挂上,为此还藏起了自己常用的经典款羊绒格子围巾。
待一切准备就绪,他示意何心远把松鼠和他的主人领进来。
大王的主人叫王默达,是个如他名字一样少言寡语的男人。但他向来不吝惜表达对大松鼠的爱惜之情,每一次见面时,魔王松鼠身上的配饰都不一样。
第一次见面时,大松鼠穿着开襟小马甲,脖子上的银铃铛用金色的丝线编成了精致的项圈。第二次见面时,大松鼠身上换上了圣诞风长毛衣,红绿相见很是喜庆。至于今天嘛,大松鼠套上了棒球衫,背后绣着一个笔画粗犷的“魔王”。
一想到这些衣服全都是王默达手工制成,任真的脑中就不禁出现了一副诡异的画面……
……在豆大的蜡烛灯火下,一个穿着补丁围裙的家庭妇男手里拿着一件小小的衣服,借着昏黄的烛火仔细的为衣服锁边。眼睛累了,他就停下手休息休息,揉揉肿痛的眼睛,在他身边,大松鼠团成一个球型没心没肺的睡着,壮硕的妇男轻柔的拿起小被子(也是亲手做的哦)盖在了它的身上……
总之,是一副又凄惨、又搞笑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