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 第77章

作者:谦少 标签: 娱乐圈 情有独钟 强强 近代现代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他神色温柔俯视我,仍然摸着我头发:“叫了番茄牛腩和汤,起来吃一点吧。”

纪容辅把饭菜端过来,我右手有点脱力,一块牛腩舀了三次都不中,他干脆拿起勺子,也加入帮我吃饭的行列。

“你吃了吗?”我只要吃着东西就很好说话。

“吃了。”他舀着一勺牛腩等我嚼完嘴里的,笑意盈盈看我:“你做的牛肉很好吃。”

我翻个白眼。

“趁热吃更好吃。”

他笑起来,琥珀色眼睛弯弯,他的眼型极漂亮,现在流行欧式轮廓,鼻子越高越高,眼眶越深越好,所以很多混血明星。但是纪容辅的轮廓却达成非常精妙的平衡,线条干净清楚,他如今进娱乐圈,绝对可以称霸古装美男,连齐楚都没有他这么清贵的骨相,简直是教科书范本。

我没法再跟他生气,只能埋头吃饭。

这家番茄牛腩做得不错,下次可以试下牛筋,我个人喜欢糯软一点的,毕竟牛筋再软劲道都在那里,记得有个港式做法是用鲍鱼收汁,小火慢炖,浓汁全部收进牛筋里,咬下去的瞬间,鲜美得让人吞掉舌头。

我一面吃着东西,一面慢腾腾把我跟陆宴的纠葛跟纪容辅说了,其实压根没什么,没交往,没睡过,有的只是曾经的一个可能性而已,不过两个人在一起,贵在坦诚。我都这么坦白了,纪容辅要是跟卢逸岚有什么,也该跟我说说了。

但他就是不说。

说到我刻薄批评陆宴的那首歌时,纪容辅挑了挑眉。

“要是没那首歌,说不定我今天不会在这里了。”我故意膈应他。

“不会的。”

“什么不会?”

“就算你跟陆宴在一起,只要我遇见你,你现在仍然会是我的。”纪容辅轻描淡写说着最狂妄的话。

“那可不一定,”我拼命作死:“我要是跟陆宴在一起,说不定就不会去那个宴会了,也不会遇见你。”

纪容辅的眼睛眯了起来。

“这个饭不好吃吗?”

“没有啊,”我满头雾水:“怎么了,挺好吃的啊……”

“那你怎么不想吃了?”

“我没有不想吃啊,我……”我刚要辩解,顿时反应过来,连忙噤若寒蝉继续吃饭。办公桌上那一场已经要了我老命,再来一次我大概今天就得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纪容辅继续不动声色给我喂饭,我老老实实吃完了,正在喝汤,纪容辅忽然说道:“伸手。”

我茫然伸出左手,纪容辅抓着我手腕,把什么东西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我险些把汤都打翻,这才忍住没有收手。

很漂亮的银色指环,大概是铂金,光滑得很,没有多余的装饰,尺寸严丝合缝,显然早有预谋。

“上次把你从内蒙古抓回来之后,我就在想,得有个什么东西,随时提醒一下你。”他垂着眼睛,像是认真在看我的手:“订了很久,刚刚才送到。”

我先不多说,把他手扳过来看,也是一样的戒指,这才罢休,继续喝汤。

真要命,纪容辅大概不懂得现在娱乐圈的行情,别说谈恋爱,结婚还有隐婚的,虽然没人敢写我跟纪容辅的花边新闻,但这个戒指一戴出去,粉丝群估计要炸窝。好在X联盟快录完,以后再来综艺我也不想接了,光是唱唱歌应该也没人来拍我的手。也许运气好,不会被人发现。

我心里已经打算好,但是为了面子,还是要嘴硬:“哼,戴不戴看我心情!”

纪容辅的眼睛眯起来:“是吗?”

我连忙低下头继续喝汤。喝着喝着又有点气不过,趁他给我递餐巾纸掐一下他的手。

纪容辅叹息着笑起来,伸手揉我头发,我抓住他的手,开始玩他手指,他也就安静坐着任由我玩,光照在他额头和鼻梁上,无限温柔。眼睫低垂,看着我一点点数他的掌纹。

他的手修长而干净,指甲很短,带着温润的光,掌心温暖,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是冷冷的银白色,却映出一片漂亮的光。

其实他说的是对的,就算我遇上了陆宴,但是最终我还是会在这里。

如果这世上真有所谓造物主,那纪容辅造出来的那一天,就是完美克制我的天敌。他身上有着我毕生渴望却又无法拥有的从容,有着强大内心支撑起来的淡定。他优雅外表下藏着掠食者的爪牙,我却与他全然相反,总是试图把所有的锋利武装在皮肤之上,自欺欺人地装成猛兽,藏起自己懦弱的内核。

所以我迷恋他的眼神,迷恋他的笑容,我喜欢他眼中的笑意,仿佛不管我怎么胡作非为,都会被无条件地纵容。不管我什么时候回来,他都会在这里。

我用二十六年时光积攒起满身硬刺,在他面前一夜就现出原形。

我毕生最勇敢的事,大概就是那天在伊颂的喷泉前,给了他我的电话。

尽管就算我不给,结局也不会有什么区别。纪容辅看似温润如玉,其实骨子里是个猎食者,想要的无论如何都要得到。我知道,只是不敢细想,干脆当做是自己的选择。

因为以后就算有一天我沦落到万劫不复,至少也是自己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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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容辅办公室混到天黑,找了个沙发椅歪着看我的寓言故事,欧洲的小孩好像很倒霉,动不动就被吃,而且吃法并不高端,不是生吃就是烤,很没意思,我看得无聊,又开始偷看纪容辅,他用双屏办公,同时看几份文件,侧面无比漂亮,飞快地换页,间或接一个电话,杨玥还不知道死期将至,还进来送咖啡,穿高定成衣,瘦出新境界,腰细得像蜜蜂。

大概我偷看得实在太明显,纪容辅签完一份文件,转过来看我。

“如果你继续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保证你今天很难再走出这个办公室。”

我立马收起目光,继续看书上巨人吃小孩,一口一个,比吃糖豆还轻松。

其实他不说我也知道我现在是什么眼神,热恋向来影响智商,连我这种英明神武的人也不能免俗。我其实也想好好做点正事,可惜荷尔蒙不答应。

搞不好我以后只能写出腻得要死的情歌,一代天才作曲家就此夭折。

其实满打满算余生还有几十年,我这种悲观主义者,竟然笃定地相信我们能一直好好走到最后,真是中了邪。

外面又开始下起雪来,我像第一次见雪的小孩,站在落地窗边满心欢喜地看,以前我很厌恶冬天,但现在看着外面万家灯火,冰天雪地,路上人行色匆匆,各回各家,我心中竟然有种尘埃落定的安稳。

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家里有人等着是什么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