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见你的呼唤 第166章

作者:藤花琅 标签: 破镜重圆 近代现代

-哥哥,20岁生日快乐,^ o ^/

沈平格扑哧笑出来,觉得那个表情分外可爱,笑容却又慢慢消失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这样,连燕准备好了那么多纸条,他随便问哪一个问题,连燕都会给出一张纸条来,抿着嘴唇看着他的眼睛,眼里确切放着他,羡慕又自卑。

那现在的连燕也会觉得他完美无缺吗?他在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朝他大吼,对他说重话,也在高烧的时候给他强行灌下难喝的汤药,他早上不剃胡子的时候邋遢得很,或许他晚上还会说梦话,或许会骂莫须有的命运,骂上帝,说一句“**妈”。这样的话,连燕还会觉得他完美无缺吗?

可沈平格在如今的连燕眼睛里,还是确切地看到了自己,和当年一模一样的眼神。

他们都要大哭一场,才肯记起这些。

面条发软了,一咬就断,盐也放少了,沈平格却还是都吃完了,甚至面汤也没放过,像饿极了,筷子碰着碗底,沈平格低头笑起来:“你知道吗?我们分手之后的第二个月,我就从别墅里搬走了。”

连燕听到“分手”这两个字眼,抬眼看他。

“我爸有记日记的习惯,他是大忙人,忙得脚不沾地,居然还有空写日记,你说他哪儿来的空?”沈平格放下筷子,碗也推到一边,胳膊搭在桌子边,声音很轻,“他每天都写。我当时行李都收拾好了,搬家公司在外面等我,我就坐在地上看日记。想知道他写的什么吗?”

“四月三号,平格和小燕居然在谈恋爱,他们疯了吧……”沈平格很慢地背出日记的内容,声音有些哑,他和连燕对视着,谁也没挪开眼睛,“两个男的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就算我接受了,别人怎么看他们,没人会看得起他们。”

连燕眼眶泛红,鼻尖也红起来,咬住了嘴唇。

“六月七号。我一直觉得小燕去国外是对的,我想了很久,国外比国外的教育要好很多,而且他们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他们迟早都会分开,还不如我去做个坏人。但是小燕跑掉了,平格去追,饭桌旁就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有点不明白到底是谁对了。”

“十月二十三号,”沈逸明是是十一月十号的葬礼,这个日子距离沈逸明的离世半个月都不到,沈平格顿了顿,继续轻声说,“十月二十三号。他们好像真的都不打算分开,就算我要把小燕送国外,他们还是那样,我觉得我像他们共同抵御的外敌,毕竟和他们不是一条心的。同性恋真的是对的吗,我是老古板了。但是,如果他们真的不分开,我似乎也真的没有别的办法。再看看吧,再看一段时间,如果他们真的是非彼此不可了,那……”

沈平格深吸一口气,看向连燕的眼睛,慢慢说。

“那我这个老古板或许也可以接受一下。”

连燕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双手捂着眼睛,肩膀哭地一耸一耸,整个人好像瞬间崩溃掉了一样,沈平格伸手去碰他的指尖,说:“其实他快要接受我们了。”

“他没有恨你,也没有恨我,”沈平格低声笑,“我觉得世界上肯定没有鬼,要是有鬼,你想去死的时候他肯定会出现,拉着你,说不定还会骂你一顿,说’我不需要你来陪我,你给我好好活着’,你想想他的语气,他肯定会这么说。”

沈逸明是他们之间过不去的坎儿,是难以提起的话题与禁忌,如果那本日记早早地发现,或许一切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但出现在此刻似乎也恰如其分。

“他会想让你好好活着,二十、三十、六十、八十……”沈平格想了想,“要是能活到一百似乎也很好,但是得少喝酒和吸烟,对吗?”

连燕抽噎着点头,眼角都是泪。

“那我们一起试一试,看看少喝酒、少吸烟,能不能活到一百岁,”双手扣在一起,攥得有些疼,好像血肉生长在一起,难舍难分起来,沈平格看着他,“好不好?”

连燕使劲地点头,他们在昏黄色的灯光与吃剩的空碗前轻轻接了一个吻,眼泪是涩的,嘴唇却柔软,心口烧热,气温回升,仿佛十六岁至今的青春都焚烧在此刻,留下疼痛、晦暗与鲜红色的灰烬。

·

连燕在初春的二月份打算离开北京,回原学校读书,他的休学期还有一年,他有足够的时间赶在回去的火车上。

关于是在北京,还是回原地方去读书,沈平格和他争论了半天,最后却还是要屈服于连燕的意见与固执。连燕的病情比以往要稳定很多,吃药也不需要那么频繁,他说:我自己也可以,不需要你一直陪着我。

沈平格之前对于连燕过分依赖自己这件事心存担心,但当连燕提出要自己去上学的时候,他却也难以放下心来。他在准备提前毕业,这个夏天就能拿到毕业证,如果可以,他倒是宁愿连燕在这儿陪他到夏天。但他也知道,连燕不应该只是圈养在十四楼,他该有自己的生活。

火车是他们一起坐的,连燕书包里还放着好几瓶药,沈平格在他睡着的时候轻轻捏他的手指,又看着黎明层层叠叠淹没黑夜。他们在晴天里办理手续,又去买书本,挑选好看的笔和笔袋,沈平格说:“我放心不下你。”

连燕吻了吻他的脸颊,靠在他的肩膀上,无声地笑起来。

答应了会好好吃药,好好睡觉,一个月去看一次心理医生,并且会两天通话一次,沈平格这才肯离开。

已经放弃了一年多的学业重新拾捡起来并不容易,周围都是陌生的同学,他住在宿舍里,却谁都不认识。但班主任没有换,仍是原来的那个,他们倒是有老友重逢般的亲切,班主任拍了拍他的肩膀:“回来学习就得好好学,还有一年半才高考,早着呢,不会的就来问我,知道了吗?”

连燕笑着点点头。

他想试着暂时离开沈平格,去独立地活着,并将这个当成他们能否走得长远的检验,思念固然煎熬,但相见的时候接个吻,一切似乎都痊愈了。

放弃了的写作也重新拾捡起来,连燕去写自己想写的,去尝试投稿,是失败了许多次之后,终于开始成功第一次。他确定自己喜欢文学,喜欢文字。除了文字,徐白然也经常邀请他去拍照,用人情来迫使他不得不去,生病的时候连燕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现在却似乎一切都开始吸引他。

“等你回头毕业了,你可以试试来当专业模特,说不定行呢,”徐白然一边整理电脑里的图片,一边说,“好的脸好找,但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当好模特的……”

连燕想了想,“嗯”了声。

他还有很长日子,这个或许可以尝试。

四月份的时候,沈平格来学校给他过十九岁生日,送了他一枚戒指。

也是一枚铂金戒指,生日蛋糕烛火明暗里折射出光来,沈平格看他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喏,这叫什么,情侣同款。”

连燕笑起来,去捏他的脸,沈平格捉住了他的手,缓慢而郑重地给他戴上这枚戒指,吻了吻他的手背,“戴上了就要嫁给我了。”

连燕红着脸点头,害羞地不敢看他,又和他吻在一起。

他们那天晚上喝醉了,酒液是即兴买的,醉酒也是即兴的,连燕一直戴着那枚戒指,像是刚学会接吻,在宾馆落地窗那儿吻来吻去,怎么也吻不够,沈平格还和他抱怨:“我总是很想你。”又在吻他背后文身时沙哑着说:“宝贝、宝贝、老婆……”

连燕回应他,说我爱你,尽管无声,但在空气里似乎也可以被听到。

声音逐渐放远,似乎离他远去,穿掠过长久的年月。

那天晚上连燕做了梦。

一个很长的梦,似乎要在简短的夜晚概括他的一生,他从霉绿色的防盗门里走出,从北极开始走,路过艳后的画像,目的地是赤道,是烧红的熔浆和雨林,他在浓重的雾气里看到了沈平格,并且沈平格是从南极而来,他们遥遥奔赴向对方,最终在赤道喝醉了酒,约定八十年后的殉情。

连燕知道,清楚地知道,无论他会不会说话,是哑巴,还是失聪,沈平格都能看见他的呼唤,并且赶来见他。

兜兜转转那么久,尚且年轻,尚且蓬勃,尚且鲜活。春夏秋冬、一百年、八十年后都为时不晚,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探寻世间万物,继续莽撞,继续哭泣与大笑——他们都活着。

这些就足够他们相爱。

作者有话说:

写完啦。真的非常非常感谢大家陪我走过这七个月,没有你们就没有这本书的完成,我无数次想过不写了,写这个有用吗?成绩不好有必要写下去吗?我真的没想到我能坚持下来,真的谢谢大家!!T T 记得来微博找我玩哦 @不败野火 大家下本见!!!希望能看到长评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