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律 第31章

作者:人间卧底 标签: 近代现代

席澍清准备就绪后才环视了一圈教室,视线了无痕迹的锁定了那个能让他失神的少年。此时少年正在随手翻阅题册,眉轻蹙,一脸认真严肃的模样。

周镜钟照例又是踩点进教室。

薛纪良发完最后一本册子回到座位上。

雷嬷嬷按例来点完名后,开始上课。

在等待上课的时间里,席澍清还大致观察了同学们拿到习题册后的反应。

他发现学生们似乎没多少人在习题册的封面上写名字,他思索了片刻后悠然开口道:“同学们,你们现在每个人手中拿到的这本册子,是跟我的这门课配套的习题册。在讲如何使用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大部分人为什么都不写名字?”

席澍清的话音落下后,有的同学露出了轻蔑不屑的表情,有的同学则面无表情、抿嘴不语,还有的三好学生一听就听出了他的画外音,拿起笔就唰唰唰的写上自己的大名。

席澍清看着底下学生们的神色,慢慢地开口说道:“大家都年满18周岁了吧?请翻开法条,《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你们是不是都觉得在新发的书上写名字的行为是小学生才会做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所以就没必要多此一举了?”

学生们看着那个法条,沉默不语,静等下文。

本来就是嘛,都是大学生了,谁还像小学生那样写个姓名啊,都没写,自己去写一个,那不是怪怪的吗。

“你们对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意识还不如一个未成年人强。”席澍清作了一句点评,声音冷硬。许多同学开始连大气都不敢出了。

“我上节课讲过,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而物权是财产权的支柱之一。学过法律的人跟没学过法律的人,其二者思维上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在于是否拥有法律逻辑思维和较强的权利意识。”

“小学生为什么一发了新书后就会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因为他们知道当他们拿到书后,书就是他们的,也就是他们拥有了书的所有权。为了避免出现比如说跟其他人的书弄混淆了,书被其他人霸占了,弄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等等这些意外的情形和冲突纠纷,于是他们就果断的写上了姓名,以此来证明这书是我的,归我所有。”

“写上姓名是证明自己对某物享有所有权的最简便、有力的方式之一。可能同学们觉得这本习题册不值什么钱,没必要。是,确实不值钱,但是如果你没留神在里面粘了一张绝版的邮票或者有市无价的人民币呢?这该值钱了吧,现在这本册子丢了,你才开始急了慌了,你如何证明这本册子连同里面的贵重物件是你的?”

“故事的后续有可能是这样的,你遗失的这本册子,不久后被张三拾得,张三恰好识货且道德水平低下,他拿起笔就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说这本册子是他的。于是你们两人发生了民事纠纷闹到了法院,这个时候你就要举证,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册子是你的,同学们,诉讼也是要考虑成本的,请问你如何快速、简单、有力的证明东西是你的而不是张三的?”

席澍清用通俗的语言举了一个例子,讲台底下的学生们终于绷不住了,开始小声的嗡嗡嗡的讨论起来。

“请同学们不要对这个例子一味地去钻牛角尖,这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个专业的法律人的钻牛角尖是指主动的去发现问题,去考虑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然后一一去堵住漏洞,规避风险。而不是一味的钻牛角尖去排除风险或者将其转化成为另一种风险。”

“对于我举的这个例子,如果最初册子上面有名字,有一个社会大众普遍公认的一种外在的标志、文字或符号,那么后续的故事可能就会有大不同的走向,即使最后你们双方选择了去法院走诉讼程序,你也能有力的证明这是属于你的财产。”

“不论财产贵重与否,你对它享有的合法权利都应当绝不容许第三人侵犯。因为它存在,所以你就有被侵权的可能性,我们法律人该做的,首先就是要最大程度的去避免这些风险纠纷的发生。至于如若还是避免不了而被侵权了该怎么办,那是我们后面将要去学习的知识。”

“我希望同学们都能从这种生活中的小细节出发,去思考其背后可能会引发的法律问题。我也希望同学们都能不断地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同时Think Like a Lawyer.(像律师一样思考。)”

席澍清随口举了个例子,没有完全使用法言法语,总体而言讲得很通俗,还引申出了一个法律思维的问题。他就这样,和和气气的,逻辑自洽的讲了一个故事,他有没有说服在座的所有人喻熹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被席澍清的这番话给钉得死死的了。

喻熹拿笔在习题册的牛皮纸封面上左上角郑重的、一笔一划的写上了自己的姓名。

“下面给大家讲解这本习题册的用法。作为法学初学者,检验自己对理论知识掌握与否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做题。这本册子中的题大部分都来源于司法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历年真题,一小部分则是由我个人编写的......”

帮学生收集、编写习题整理成册,免费发放给学生使用,这绝对不属于一个大学老师必须要做的工作。

全凭意愿的事,席澍清是什么绝世的好老师啊。

喻熹边翻看着习题册,边默默的记下了席澍清讲的使用方法。这册子总共不过四十多张纸,题少而精,选择题的各选项间行距很宽,足够改错和抄写与考点相关联的法条,右侧还有空白的一栏,可以用来写笔记写总结。

册子前后是是耐磨的牛皮纸封面,里面是白纸黑字,里外都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符号或图案,字体字号、留白的地方都刚刚好,简洁严谨的排版让人看着非常舒适,这绝对不是什么粗制滥造的作品,而像是一个专业的教辅资料编辑的劳动成果。

如果整理和排版都是出自席澍清一人之手,那足以可见他的用心了。

喻熹的眸色渐深,他知道,两个人只要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内,就会不断的产生联系和交集,更何况他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师生关系这么一座桥梁。

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时,只是惊叹于他的仪容风度,之后的每一次接触,他都深深的有感于这个男人举手投足、字里行间的端庄、沉稳和专业,他着迷于席澍清身上的分寸感和匠人之举。

难怪都说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他读过的书、行过的路和历经的岁月。

他极想变为他气质里的一部分。

喻熹就这么想着想着,有点走神,等他回过神来,席澍清已经把上节课的知识点大致快速的给同学们回顾了一遍。

之后他让喻熹把他上节课交代的要背的四十一个字背一遍,喻熹当然是一字不错的背了出来,席澍清笑着点头,说了句不错,看样子很满意。

接着他就正式进入本节课新内容的讲解,讲《民法总则》中第四条到第九条所确立的六大基本原则,即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

课间喻熹去了趟洗手间,回来路过后排时他听到有几个女同学悄悄地议论着席澍清的领带。

他放慢脚步,听清了后勾着唇角,加快脚步走向座位。

第22章 自由辩论。

她们正满脸花痴的在议论席澍清的今天的穿衣打扮,说他的领带好看。

喻熹心里的小泡泡在不断肆意的翻腾,肿胀,最后炸开花。

几分得意,几分窃喜,几分怡悦。

这是他心知肚明的,暂时还不会宣之于口的秘密。

他坐下后小声的问薛纪良:“你觉得席老师的领带怎么样?”

薛纪良相比而言也是个讲究颇多,很注意个人外在形象的人。

薛纪良摘了眼镜正按揉着眉心,听完喻熹的话后他停下手中的动作带上眼镜,他斜瞄了一眼席澍清,做贼心虚似的,用几乎不可闻的声音说:“审美没毛病,但是你不觉得他的领结有点歪么?他进门的时候其实我就特想提醒他来着。”

喻熹也悄悄瞄了一眼,“没歪吧,我倒觉得挺正的。”

薛纪良抿嘴露出他的那对酒窝,摇了摇头,一副你什么眼神的表情,“眼神比我还不好使。”

喻熹翻了个白眼,没理会他。

不管,反正他就觉得挺好的。

这小插曲就这么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