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人间 第31章

作者:春日负暄 标签: 破镜重圆 年下 近代现代

普天之下,再也没有比他更不切实际的人了,因为他喜欢李鹤,喜欢他哥。

作者有话说:

邱嶙基本杀青了。有想过在另一篇文写他当主角,他其实也不是喜欢小情,是因为他有恋母情结,小情有点像他母亲,两人也没正式地在一起。正文暂时没机会交待,之后有机会吧。

第三十一章

九月的艳阳还不到最炽热的时候,省附中高三学生全部列队在操场的阴凉处,凉意聊胜于无,但大家却没有半点不耐,还留有一点稚气的青春面庞,带着昂扬的斗志,还有几分容易被忽略的茫然和紧张。

主席台上,一男一女两个学生,穿着校礼服,衬衫雪白,被大树枝叶筛碎的阳光洒在上面,碎金一般地摇曳闪烁着。女生的声音朝气蓬勃,通过麦克风传遍整个校园,甚至连学校大门外的马路上也能隐约听见一些,有几个好奇的路人驻足倾听。

“——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终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轮到男生了,他上前一步,麦克风对于他的身高来说有点低了,他微微弯腰。比起以激情煽动观众心绪的女生,他明显沉着多了,清朗的声音传出来,像奔跑的河,目标坚定,终将汇流大海。

“很高兴能站在这里......”

他一开腔,底下的女生开始窃窃私语,老师们站在旁边,一遍一遍清嗓子也压不住女生们的骚动,甚至有人偷偷拿出手机,用校服的袖子做掩护,偷偷拍照。

“......如果你问我,如何才能成功,我会说,凡事相信,凡事忍耐,凡事盼望,爱和梦想永不止息。”

雷鸣般的掌声响个不停,李明泽被恰好照射过来的一束阳光晃了下,眯着眼睛鞠了一躬,绅士地让旁边的女生先走,随后一起下了主席台。

巧的是,旁边的女生就是那一次让他相差零点五屈居第二的年级第一,也是把他堵在宿舍楼下的小道上告白的女生,但李明泽至今没记住她叫什么名字。她不再像那天那样羞涩窘迫,脸上是飞扬的神采,她说:“一起加油吧。”

李明泽说:“好。”

今天是高三提前开学的第一周,但李明泽最想收到的祝福并不是来自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拐过教学楼,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他靠着墙掏出兜里的手机,正好收到一条短信,时间掐得刚刚好。

“发完言了没?高三快乐,李小明。”

刚才一直只翘起一点点弧度,只为保持礼貌的嘴角一下子就翘得很高,甚至露出了一点门牙。他靠在墙上,飞快地回了信息。

“谢谢哥,么么哒。”

李鹤正在西餐厅里摸鱼,靠在卡座的隔断后面,刚想把手机揣回去,手机一震,回复马上就来。他一看,觉得肉麻得牙酸,心里暗暗嫌弃了一番,不回了,手机收起来,干活去了。

日子眨眼就过了,还是那样的平淡。优等生李明泽毋庸置疑长成了人人称羡的样子,上高三了,成绩优异,清朗英俊,个子越长越高,十六岁多不到十七,直高出李鹤半头。沈小情开学读大二,读的是师范专业,沈清帮她选的,她没有反对。她的追求者能绕学校一圈,但也没见她谈恋爱。

而韦正,还是打这么多份工,但他上星期来李鹤这里借钱了。

“小鸟,我知道你也不容易,我......”

太难了,让一个已经长成男人的二十岁出头的人低头借钱,他一脸窘迫,脖子都红了,额头上凸起青筋,他还要再说,李鹤没让他继续说下去,像韦正这么拼的人,不到绝处,哪里肯开口借钱。

李鹤说:“我闲钱也不多,都先借给你,如果不够的话,下个月发工资了再给你。,”

韦正没多说,眼眶红了,但没哭,只说了两声“谢谢”。后来沈小情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把自己攒了一个学期的兼职的钱全都借给他了,他开始还不肯要,是李鹤帮忙偷偷从他家的门缝里塞进去了,塞了就跑。

有时候,李鹤会想,所有人都在自己的路上跋涉,只有他,晃晃悠悠的,每天一成不变。

李明泽上高三之后,周五晚上还要晚自习,周六早上还要上半天课,如果回家的话,待一个晚上,周日又要回学校了,不少高三生直接周日也待在学校,好几周才回一次家,李明泽则是每周雷打不动,周六一下课就走,半秒钟也不耽搁。

邱昊扫他一眼,嘟哝打趣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每星期赶着回家谈恋爱呢。”

李明泽恍惚间想到,的确是回家谈恋爱,问题是这恋爱只有他一个人在谈,恋爱的另外一方完全不知道。自从他确认了自己的“喜欢”之后,李鹤就变成了他的观察对象,李鹤的一举一动,眉毛眼睛嘴巴,种种简单的一切,在他眼中都无限复杂,每一句话都有无限可能,举手投足都值得千百遍地考究,如果都用文字记录下来的话,李明泽能写一本“哥哥观察日记”。

比如说吃饭的时候,李鹤不知道为什么走神了,筷子好几次都没戳中那颗牛肉丸,送进嘴巴里之后,也不着急嚼碎,牛肉丸将他的腮帮子鼓起来,下嘴唇油汪汪的,泛着生动的光。

吃饭的时候俩人都没说话,李明泽刚开始还不动声色地看着,觉得有趣,慢慢地就觉得不开心起来,不知道李鹤在想什么,因为什么而出神烦恼,这让他觉得难受,就像简单的试卷上空了分值最高的一道题。

李明泽用筷子轻轻敲敲碗边,说道:“哥,想什么呢,饭都吃到下巴上去了。”

李鹤才回神来,用手背胡乱在下巴上蹭了蹭,低头只看饭碗,轻快地说道:“没事。”

“还在。”

李明泽探身,越过小饭桌,伸出手,把李鹤弄到下巴上的饭粒轻轻捻走了,趁他低头一个劲儿扒饭,李明泽偷偷地将那一粒白米饭抿进自己的嘴巴里,低垂着眼,含在舌头尖,仔细地尝,除了米饭本身若有似无的甜,还有别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很快,他又为自己这种毫无意义的行为感到羞耻,心跳加快,耳根发烫。

但他很快又把注意力放回到李鹤身上了,因为李鹤吃完饭站起来的时候,明显心不在焉,差点被桌角绊倒在地上。不等李明泽去问,他忙说:“没事没事,我......出去抽根烟。”

天已经半黑,李鹤靠在天台的石栏杆上,吹着凉凉的晚风,久违地点了一根烟。

今天下午,他才到家,成叔就叼着烟把他招了过去,简短地说道:“之前那个买卖,还记得吗?估计最近就能干了。”

李鹤都不记得当时他回答了什么。

这件事沉寂了这么久,他都几乎要忘记了,一下子又提了起来。

李明泽终将会回到自己的原生家庭里的。

这个事实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随着成叔的这个消息,停了一会儿的倒计时又重新开始了。

作者有话说: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爱的颂歌》

第三十二章

李明泽收拾了碗筷之后就坐在书桌前看书写卷子了,李鹤一直在外面抽烟,他通过小窗户能看到。李鹤就站在那儿靠着栏杆,路灯的光只能照亮他的半边脸,他嘴巴微张,时不时吐出白色的烟雾,时不时夹着烟低头看看手机,也不知在想什么。

等李明泽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盯着他哥看了半个小时了,试卷还空白着。

李鹤这个明显有心事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

自从李明泽越长越高之后,他们一直分开睡,冬天也不一起了,李鹤很怂地搞了个热水袋,冬天就抱着睡,主要是俩人真的挤不下。李明泽给自己架好床板,盘腿坐在上面,靠着床沿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