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人间 第57章

作者:春日负暄 标签: 破镜重圆 年下 近代现代

李鹤换了手机换了号码,但他一直存着贺宛的号码,贺宛告诉他,李明泽后天的飞机,飞去美国。李鹤看着那个短信,没有回复,静静地愣了很久。

到了那天,李鹤还是提前到了岭安,他穿了黑色的卫衣,扣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揣着兜,等在远处。没多久就远远地见到了李明泽,他好像又长高了,没多久没见,李鹤却觉得他的脸都长得不一样了,眉弓的弧度越发凌厉,嘴唇紧紧地抿成一条直线,推着一个很大的行李箱。

贺宛和郑继文都来送他,后面还跟着一脸不情愿的郑衡。

李明泽和贺宛松松地抱了一下,郑衡侧着身,一眼瞅见了躲在不远处的李鹤,惊得张嘴就要喊,李鹤忙瞪他,伸出食指抵在嘴唇上不让他说话。

李明泽看向郑衡,郑衡耸了耸肩,装作若无其事。

“我走了。”他说道。

李明泽推着行李箱大步地走了,走了两步,回过头,刚才郑衡看着的那个角落空无一人。

李鹤躲在了一群外国游客背后,看着李明泽高大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他在那里站了很久,站到贺宛他们都走了,他还站着。

机场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一架一架飞机起飞,飞向渺远的天边。

李鹤走出机场外面,岭安一如以往,是春天最早降临的城市,机场外面种了一排柳树,早春柳絮飘飞。

风吹柳絮,茫茫难聚。

他想,十几年前,上天开了个玩笑,把李明泽送到他身边,十几年后的今天,李明泽终究还是飞走了,他们彻底分开了。

第五十五章

三月份的岭安,天气古怪得很,一会儿阴沉沉的下雨,空气中都是水汽,黏糊糊湿答答,连墙壁上都要冒出水来,下没两天雨,又放晴了,明媚的阳光把到处都晒得热热烫烫,树枝上冒出嫩绿的芽,温度飙升,没有了春寒料峭,连毛衣都穿不住。

“行了,别拖地了,待会儿越拖越湿。”李鹤靠在柜台上打了个哈欠,吩咐道。

正要拖地的是店里的兼职小工,在附近大学正在读大二的小丁,戴个眼镜,傻不愣登的,但听说成绩很好,成绩很好的小朋友李鹤都很喜欢。

“哥,那我下班了?”小丁问道。

李鹤抬头一看时间,正好十点,是时候打烊了,他说道:“你下班吧,路上小心点,我来锁门。”

小丁兴高彩了地下班了,李鹤慢慢悠悠地收拾着。

这家店李鹤开了四年了,他以前有做西餐厅的经验,盘了个店,做些咖啡奶茶还有小点心,店面不大,但附近就是商圈写字楼,生意虽算不上红红火火,但也不差,照顾温饱是没有问题了。

正要锁门回家之前,店里的电话响了,是外卖。

这个点了,点外卖的只有附近加班的格子间社畜了,李鹤把电话一接,果然是老熟客了。往常送外卖的都是小丁,但今天小丁已经下班了,李鹤干脆揽下这个活儿,将咖啡和茶点准备好,锁好门,打算送完外卖直接下班。

已经十点多了,外面的马路上依旧车水马龙,高楼大厦上面依旧亮着不少灯,城市的夜晚总是很迟很迟才真正来临。李鹤按照着地址摁了电梯里的24层,直接送上去。出来拿外卖的是个很年轻的小妹妹,和李鹤核对餐品然后转账。

李鹤抬头隔着玻璃门瞄了一眼里面,里头工作的人都穿着正装,像永远不知疲倦的陀螺,早就过了下班时间了,电脑屏幕却一个个都亮着。李鹤收到了手机转账,伸手帮小妹妹顶着打开的玻璃门,就在他准备松手关门转身离开的一霎那,好像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远处的角落,一闪身进了某间办公室。

“谢谢啦。”两手拎着咖啡的小妹妹说道。

“......不客气。”

李鹤回过神来,松开手,玻璃门关上了,他转身走向电梯,没有勇气再回头确认一眼。

回家的路上,李鹤插着兜走在夜晚无人的小路上,一边哼歌,一边路过一个个晕黄的路灯光圈,地上每一个圆圆的光圈都像一个独立的发光恒星。

他不由自主地分神想起那个一闪而过的身影。

应该是认错了吧,李明泽应该在美国,他会一路读到研究生博士或者什么李鹤听都没听过的学位。

一开始,他总是认错。

他卖了房子离开平洲,在岭安落脚,走在路上,偶尔会一错眼看到熟悉的身影,当他火急火燎或追上或躲开的时候,就发现是认错了。到后面,他都习惯了,每次心头一跳的时候,他就告诉自己,是认错了。

李鹤租的房子在一个旧居民区里,楼层不高,三楼,楼和楼之间的间隔很近,现在将近十一点了,还有不知道哪家妈妈歇斯底里地辅导小孩做作业,烟火气十足。一房一厅带一个小阳台,除了少一间房之外,和他们当时在平洲租的房子像极。

李鹤才把钥匙**锁孔里,门后面就发出了“嘤嘤嘤”狗哼声,门一打开,一只大狗扑到李鹤身上。

“起开!起开!”

李鹤踉跄着进门,带上门,蹲下来狂撸狗头。这只狗是他住在这里的第一年在路边捡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土黄土黄的,越养越胖,光会吃喝拉撒,特笨。

但好歹也是个伴。

洗过澡后,李鹤趿拉着拖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笨狗就跟在他屁股后面,时不时走得太快了会踩到李鹤的脚后跟。李鹤特别喜欢拖鞋在家里走路的声音,“啪嗒啪嗒”的,感觉有人气,热闹一点。

睡觉前,李鹤习惯性地拉开床头抽屉的第二层,抽屉里空荡荡的,只躺着一封信。他拿出来,小心翼翼地展开——年头久了,信封和信纸都泛黄发脆,他生怕弄坏了。

信纸上面的字迹工整好看,笔锋遒劲,力透纸背:

“哥,我爱你。

每天早上起床,我都想亲你。你知不知道自己的脖子上有颗痣,闭上眼睛的时候,眼皮上也有痣,屁股上也有一颗——”

就算看了八百遍,李鹤看到这里的时候,还是会脸红。

“——哥,我总是后悔自己和你见面得太晚,又庆幸我们好歹是相遇了。和你在一起多久都不会腻,我不敢想如果没有你我会怎么办。

哥,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我每时每刻都想和你说话,和你一起玩,和你抱在一起,和你接吻,和你**做的事。

哥,我正在努力地长大,你不要嫌我慢,无论什么时候,你回头看,我都在追。

以后的路还有很长很长,我们一起慢慢走。

哥,我爱你。”

上面的每一个字,李鹤都几乎能背了,他小心地把信重新叠起来,放回到抽屉里,关上窗头的台灯,缩进被子里,伸出手拍拍被子,笨狗“呜呜”叫着跳上去,严严实实地帮李鹤压着被子,沉甸甸的,很有安全感。

第二天下起了毛毛雨,天气凉嗖嗖的。春雨贵如油,路上的嫩叶子都亮晶晶的。天气一凉,想喝热奶茶热咖啡的人就多了起来,小丁跑进跑出去送外卖,奴役小朋友的李鹤坐在柜台后面,听着外面“沙沙”的下雨声,托着腮昏昏欲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