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户千灯
沈回溪撑着下巴,挑眉:“没想到啊,陆三少还有这种兴致。”
林与鹤正想开口,前奏音乐已经响了起来。
他愣了一下。
这首歌是他听过很多年,再熟悉不过的那首——
《处处吻》。
尖叫与欢呼声渐渐停歇,偌大的场馆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台上的光束之下,那个眉眼英俊至极的男生身上。
摄像机切特写,大屏幕将他那毫无瑕疵的五官完美呈现出来,那人弯起唇角,露出了一个令人心脏漏掉一拍的微笑。
场内又有尖叫声响起,但在喧嚣之前,台上那人已经伸手抓过麦克,唱出了第一句——
“跟他结束,她与他在一起。”
一句之后,便是骤升的高.潮。
“你小心一吻便颠倒众生——”
尖叫声再起,已然合着旋律,成了这热烈歌曲的一部分!
磁性惑人的优越声线,无可挑剔的完美节奏感,再标准不过的白话字音。陆英舜一开口,就让前面所有选手都黯然失色。
他当真把这首歌唱出了“一吻便杀一个人”的感觉。
《处处吻》是首老歌,最近再度翻红。能唱这首歌的人,皆是魅力迷人、惊才绝艳,无疑,陆英舜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除了声音,陆英舜的台风也极为出众,和同样参加比赛的其他学生一比,简直是跨级别的碾压。哪怕是一些职业歌手,也不一定能有他这种风范。
那是很难靠后天练习达成的,天生的舞台感。
他生来便万众瞩目。
翻掌之间,陆英舜几乎抓握住了全场所有人的心神,观众们不自觉地随着他的歌声尖叫、沉溺。一首歌的时间,不少人的嗓子都已经喊哑了。
直到旋律落下,场馆内依旧余音不绝,令人回味。
现场的掌声足足持续了半分钟。
每个选手要展示两首歌,《处处吻》唱完,陆英舜又甩下外套,露出内里镶着闪片的黑t和半截皮手套,唱了一首《乱世巨星》。
陆英舜的选择相当大胆,一首比一首难唱。不过以现场越来越热烈的反应来看,很明显。
他成功了。
陆英舜本身相貌嗓音就极为出色,舞台又极易将这魅力放大,在场不管是观众还是亲友团,几乎都被他所俘获。
林与鹤在台下看着,也不由感叹。
确实是豪门才养出来的人物。
自信,耀眼,天之骄子。
林与鹤望着那英俊的、足有五分熟悉感的侧脸,忍不住想。
哥哥在舞台上也会是这种模样吗?
一曲唱尽,台上那高高睥睨的男生甩了一下额上薄汗,露出一点笑意,周.身冷傲的威压一秒散尽,重新变成了温和可亲的学弟。
他朝四面鞠躬致谢,笑着朝大家挥手,回应着场中的欢呼声。
在他对着林与鹤这边挥手时,林与鹤也在鼓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林与鹤隐约觉得陆英舜似乎看见了自己,还朝他笑了一下。
那笑容又引起了一片惊叫声。
十六位选手全部唱完,陆英舜当之无愧地拿到了第一。
当晚,他的照片就被传上了校内论坛。第二天,他的比赛视频就被学校账号发在了绿博和快抖,《处处吻》那一段还小火了一把。
不管网上如何,陆英舜在校内是彻底地出了名。
林与鹤学业忙,没怎么关心过这个,不过就在陆英舜来找他的几次,林与鹤就不止一次地遇见过有人来找陆英舜。
来参访的、来请他宣传的、问他愿不愿意参加乐队的,络绎不绝。
第三次和陆英舜见面时,正好有人来,想邀请陆英舜去参加校内话剧社的表演。
林与鹤自觉地退开了一点距离,打算等陆英舜和人说完,不过陆英舜却主动问他。
“你看过他们的话剧吗?”
林与鹤想了一下,道:“大一的时候看过一场。”
一旁的话剧社负责人适时插话,又把社团夸了一遍。
林与鹤也跟着点了点头。
学校的话剧社的确挺出名。
“你也挺适合演话剧的。”林与鹤说。
陆英舜天生耀眼,和陆难很像。
陆英舜“哦”了一声,看起来似乎更感兴趣了些。
他又问:“那你有兴趣来参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