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神眨眨眼 第140章

作者:ranana 标签: 近代现代

我和许延宸在鲜花招待所厮混时一秒钟都不想分开,我们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裹着床单站在阳台上抽烟。

母亲用双手郑重其事地接过展嘉送的玫瑰花,露出开心的笑脸,说,小展,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玫瑰啊!真好看!谢谢!真开心!

她把花递给了女佣。

人的回忆是有规律可依循的,起码我的回忆是这样。

我的每一段回忆都在属于它自己的框架里,那框架的边缘是白色的,像一幅幅画——回忆不是海洋,回忆好比美术馆,所有回忆都在属于它的框架里高高低低地陈列着,有的一眼就能看到,有的需要仰一仰头,回一回身才能看到,有的则被安排进了储藏室,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见天日,但是这些不同的回忆——不同的画,可以因为一个关联词或者互相之间隐秘的联系而同时被唤醒,而同时变得鲜活起来。真热闹,不同的画里,不同的人同时说话,同时动作,不同的云同时浮动,不同的光线同时变幻,不同的氛围同时弥漫。这些人,这些云,这些氛围互不干涉,它们在各自的框架里,看也不看框架外。它们是看不到框架外面的。

等一等,蜀雪在干什么?他从我边上的位子上站了起来,他要走去哪里?他怎么直接跨过了属于花园酒店某个夜晚的框架,走到了我和许延宸的桌边,走到了我们的床边。他走得太远了!他怎么办到的?

花园酒店,鲜花招待所……好吧,好吧,是因为花……

蜀雪走到了母亲身边,他闻她捧着的玫瑰。

玫瑰花。

满院的玫瑰花,他经过它们,看也不看一眼。他低头闻母亲捧着的玫瑰,他咬住一朵花瓣。

母亲看着我,笑着说话。母亲看不到他。

他们都看不到他。

他是皇帝的新衣,他是隐形人,他是美术馆里的另外一个游客。这怎么可能,我的回忆,他凭什么在这里乱逛?他凭什么到处乱窜,我得把他抓住,不能再纵容他在这里捣乱了,不然我的美术馆就要变成他的美术馆了。这里的所有画里都会留下他的痕迹,这怎么行?一个人的回忆怎么可能只关于另外一个人?我会丢失我自己的。一个人是不能丢失自己的。我要是不是业皓文了,那我会是什么?我就什么都不是了。不行,不可以。

蜀雪又去了哪里?他闻完了玫瑰,又走去哪里了?我在玫瑰花丛后面找他,我在母亲身后找他,我在画框后面找他。

我找不到他,我找到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夜晚,母亲坐在客厅里,和我说话。她摇晃手里的玻璃酒杯。她垂着手,垂着头。母亲和我说,哪有妈妈不爱孩子,孩子不爱妈妈的呢?母爱是本能,亲情也是一种本能。母亲说,他和你是两个世界的人。母亲说,孩子是要爱母亲的。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她的,那母亲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母亲说。皓文,妈妈告诉你一件事。你不是妈妈生下来的。但是你是爸爸和妈妈的孩子。你是谁生下来的一点都不重要,你是妈妈养大的。

母亲说,前几天你生母过世了。

我问,是当时代孕的那位吗?

母亲说,不是的,你不是代孕出生的,她就是你的生母,她是宝姨的女儿。以前在家里帮过一阵忙,大学生,样子,性格各方面都不错。与其去外面找代孕,不如就找她。你是谁生下来的一点都不重要,你是妈妈养大的。

我找到一幅画,画框里上演着一出海底世界纪录片,一个潜水员潜入深海,和鲨鱼嬉戏,一会儿,一群渔夫吊起渔网,抓住一只鲨鱼,割下它的所有鱼鳍,将它们妥善地冰封起来,小心地保管起来。他们把失去了鱼鳍的鲨鱼扔回了大海。

鲨鱼渐渐沉底,嘴巴张开着,露出尖利恐怖的牙齿。鲨鱼静静地死去了。

我找到蜀雪了!我和他坐在花园酒店翠豪庭靠窗的位置吃饭。我问他,你去过新开的海底世界吗?他单手撑着下巴,摇摇头,很无聊,很没兴致的样子。他用脚碰我的脚。他穿着鞋子,板鞋,很脏了。他抛来一个目光,我说,你先上去吧。

他先走了。他走出去。

他走到了海里,他在海里漫步,头发飘起来,大大小小的气泡接连从他鼻孔里钻出来。他走得好像在平地上一样,一点都不受浮力和水压的影响。他的皮肤惨白。他走到了母亲身边,夜晚,见不到月光,见不到一丝光,但他很白,白得发光。

他凭什么这么不一样?凭什么和别人不一样,他就不能安安分分地待在他那些只要我一个眼神过去就能看到的画里吗?我要抓住他,赶走他,我不能不是业皓文,我要重新拿回我的主导权,我的控制权。

可是我抓不住他,他走啊走,走啊走。

他走过展嘉身边,他吹开展嘉手里拿着的烟灰缸里的烟灰;他走过秀秀身旁,他拍拍她的肩膀;他走过我的床边,我在看杂志,我好小,十三还是十四,我看的杂志封面是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模特。

他还在走,他旁若无人地……他就当我这个回忆的主体完全不存在一样。他怎么能这样?为什么我就是抓不住他。他明明离我这么近。近到他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我自己的形象,我能看到我在打电话,我能看到我身后有一盏路灯,路灯发出的一点白光凝聚在他的瞳孔里。他的眼睛又亮又黑。

他问我:“小宝说还剩一个鸡翅,你要吗?“

我说:“你们都不吃了吗?”

蜀雪撇撇嘴:“你到底要不要啊?”

他不耐烦了,不看我了。我知道的,他始终不在我面前,他始终在穿梭。他其实离我很远。他闯进我的美术馆捣一阵乱,天翻地覆地乱,他撇撇嘴就走了。他什么都不管。他什么都不会管。

他的烟灰烫到我的手,他看看我,撇撇嘴,什么都没说。

他会摘下那枚戒指的。

去还给秀秀,不要还给我。

去找她。我和你一起去找她。我们找到她,你把戒指还给她,我们就分开。可能会找到老,找到死,但是找到之后我们一定分开。我们一定会分开。

啪嗒一声,我打了个激灵。好像刚才我也听到了这样的一声,刚才,我们在天星小炒吃饭,点好了菜,一个男人冲进来对着s就拔了枪。他扣下扳机,我差点以为我和蜀雪也会被打死。

我看蜀雪,蜀雪正弯腰去捡地上的一部手机。是我的手机。我忙伸手过去,拿过了手机。蜀雪问我:”你没事吧?“

母亲还在电话那头,她问我:”谁在说话啊?你的同事?这么晚了一起加班?”

蜀雪看着我。

我以为我会和蜀雪一起死。

我到现在还有这种感觉,那声枪响还在我耳边回荡。我说:“是蜀雪。”

我听出来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听上去很恍惚。蜀雪还看看着我,母亲的音量一高:“谁?”

我说:“刚才我差点和他一起死了。”

我说:“刚才我以为我会和他一起死了,我还在心里庆幸,我想一起死也蛮好,对不起,这个想法太阴暗了。”

我低下了头。母亲沉默了。

我知道人难受的时候哭是没有用的,我知道我是一个小男子汉,一个男子汉,不可以哭,我知道我和蜀雪是两个世界的人,我知道我能喜欢任何我喜欢的人,但是喜欢,爱,必须是光明的,我知道爱一个人是要让对方开心,我知道人不能失去自我,我的自我就是一把银色的汤勺,一个能让父母挂在嘴边赞不绝口的青年才俊,我的自我就是手表柜里旋转的某一只手表的某一根指针上的某一颗红宝石。

我想起来了,我哭着跟在秀秀身后捡地上的蚯蚓。秀秀踩死了它们,我觉得它们很可怜,秀秀看上去很开心,我不能让她失落,不能叫她不开心。我很难受。我捡起蚯蚓的尸体,我给它们造小小的坟墓,我埋葬他们。我一边走一边哭。

难受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哭?我刚才差点死了。我刚才和蜀雪在鬼门关走了一遭。我握住他的手,我觉得他离我好近。我甚至觉得我们是一体的。

我他妈的现在就是想哭。

我三岁,我十岁,我三十,我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哭出来有没有用又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