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欢(林光曦) 第1章

作者:林光曦 标签: 近代现代

尽欢 作者:林光曦

文案:

霍三少看上了被大哥悔婚的戏子,民国甜宠

霍家三少买下衰败的盛京大戏院时,提出了一个让人费解的条件。

他可以不拆掉戏院,但他要戏院的老板周尽欢穿上戏装,上台为他一人唱《劝君多情》。

世人皆知周尽欢在两年前的火灾中受了伤,为了救出醉酒的霍家大少摔坏了腰,早已无法登台。

却鲜少有人知道。那一年,周尽欢本该嫁入霍家,成为人人羡慕的大少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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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恒(三少)X周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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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民国系列第三部 ,依旧年下。甜多虐少,但是剧情狗血。同性婚姻合法化背景,无打仗,有生子。受的腰有伤,不影响走路,不过很多动作不能做,你们懂的~~~

第1章

“周老板,我说你就别再端着架子了。瞧瞧这里哪还有半点从前的模样?如今好不容易有人愿意买下,你拿了钱想干嘛干嘛去,何必非要死守着这么个破戏院不放?”

嘴里咬着烟杆的男人不耐烦的用指关节敲着桌面,他已经站在这里快半个小时了,可周尽欢就跟个听不懂人话的蠢货似的,脑子就是转不过弯来,一定要对方同意买下了不能拆除。

这盛京大戏院都被烧的面目全非了,两年来跟个鬼屋一样,人人都避着走。这都不拆,难道要人买来供鬼神用?

见周尽欢还是闷着头不松口,男人的耐心告罄了,话也难听了起来:“我知道你们唱戏的有脾气,像你这样曾经是角儿的,以前到哪去都有人前呼后拥。可今时不同往日了,你得看看现在自个儿是个什么情况。就你这腰上的伤,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下半年你妹妹就要升学了,公学的学费可不是小数目。难道你真舍得让她辍学,跟你去茶楼里学端盘子?”

男人的嗓音像扫帚摩擦着地面般难听,在提到周尽欢的妹妹时还特地加重了嘲讽的语气。周尽欢果然不悦了,把头抬了起来:“汪叔,你既然知道我妹妹的情况,就该知道我卖戏院也是不得已的。还是那句话,要买可以,但不能拆。”

被称作汪叔的男人眼珠子一瞪,烟杆终于咬不住了,拿下来骂道:“得了!我也是吃撑了跟你在这浪费时间。要不是看在以前跟你爹有点交情的份上,我何苦给你跑这个腿?你爱卖不卖!反正这地界死过人,买家还嫌它晦气呢!”

他抓起桌上的合同书,扭头大步走了。等他出了戏院那扇摇摇欲坠的门后,周尽欢才撑着桌沿站起来,抬头去看漏光的屋顶。

前天下了一场暴雨,上面的瓦砾又掉了不少下来,显得那个破洞更大了。

他望着那方寸间的天空,心里又一次涨满了苦涩。

这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也是他苦尽甘来,红极一时的地方。

他的所有荣辱,幸福和痛苦都与之捆绑在了一起。

即便已经被大火烧的面目全非了,即便死去的爹娘回不来了,即便他再也不能登台唱戏了,他也不想失去这个地方。

他叹了口气,手搁在胃部揉了揉,往戏院外走去。

早上出门的匆忙,到现在还没来得及吃早饭。空荡荡的胃经不住冬日里的寒风,已经痛了好一阵了。

他边走边想着这个月的收支。昨儿刚交了水电房租,还给尽欣交了学校的伙食费,口袋里已经没剩多少了。想着还有半个月才发工钱,他裹紧了身上的棉短褂,决定还是不吃了,去店里喝点热水就好。

只是他这边刚迈出戏院大门,就被一个小乞丐撞到了。

那乞丐也就七八岁的样子,满脸黑泥,撞到他的时候力道极大,幸亏他撑了一下旁边的墙。尽管腰又隐隐作痛了,但好在没有摔下去。

他顺手扶了小乞丐一把,同时也听到了不远处有人在大喊:“快抓住他!”

周尽欢转头一看,那小乞丐就在这一瞬间绕过了他,一溜烟跑远了。

他还没搞懂这是怎么回事,就被赶来的人揪住了衣领。

抓他的是个年轻的男人,穿着西服戴一副金丝边眼镜,一看表情就不是好惹的。

果不其然,男人开口就骂道:“妈的,我让你抓住他,你倒把人给我放了!你俩是不是一伙的?合伙来偷我的皮夹子?!”

周尽欢愣了愣,总算听明白发生了什么。立刻解释道:“你误会了,我刚走出来就被他撞了一下。”

“你们这种下三滥的人说的话鬼才信!”男人骂骂咧咧,扯着他的领子就往跑来的方向走:“跟我去警察局!我那皮夹子里可放着刚取出来的美金,哪能这么容易就让你们给偷了!”

周尽欢穿着是朴素了点,但也不至于跟乞丐沦落为同等的程度。见这男人一上来就黑白不分的冤枉自己,他脾气也上来了,抓着男人的手腕一扭,脚上一个倒勾,男人猝不及防的就被他推了出去。

他碍于腰上的旧伤不敢用力,这个动作的威力就大不如前了。男人只是踉跄了几步就停下来了,再回头时表情狰狞,卷起袖子就要来打他。

他赶紧往后退。男人第一拳挥空了,第二拳却差点擦过他的鼻尖。他躲的狼狈,腰上的刺痛感又提醒着他不能乱来,他只能跟这个人讲道理:“我与你素不相识,你怎么能一上来就冤枉我?”

他生的清秀,这两年又因为营养不良的缘故,人看过去瘦弱了许多。男人就认定他就是凭着外形在装模作样卖可怜,更是火冒三丈了。

男人在速度上没有占到便宜,就起了旁的心思,突然捡起脚边的一块石头砸了过来。

这要是放在以前,周尽欢只需要一个闪身就能轻松避过,但如今他做不了这么激烈的运动了,只能抬起手臂挡在脸上。

可他顾得了上面却顾不得脚下,仓惶间没有站稳,一下就往后倒去。

他心道完了,这么一摔肯定又要十天半个月起不来了。可迎接他的却不是僵硬的地面,而是一个很稳的怀抱。

他转头一看,终于松了口气。

接住他的人托着他的腰,小心的扶着他站稳了,随后抽出自己腰间的警棍,“唰”的一声抵在了冲上来的男人眉心处:“干什么的?大白天的当街撒野,当警察死的是吧?!”

那男人一看这人穿着警服,身材又比自己高大,气势顿时收敛了些。不过还是指着周尽欢的鼻子骂道:“警官你来得正好,这人是个小偷!我刚从银行取了一千美金就被他的同伙抢了,赶紧把他抓起来审啊!”

那警察面无表情道:“按你这么说,抢你钱的人并不是他,你怎么就料定他跟那抢匪是同伙了?”

男人显然没料到警察会袒护这个穷鬼,顿时跳着脚道:“我让他抓住那乞丐,可他放人家跑了啊!”

警察转过脸来,看着周尽欢:“你说。”

周尽欢沉着脸,不疾不徐道:“早上汪勇约我去戏院谈买卖合同,我刚出戏院大门就被一个小孩撞到了。那孩子跑的很快,我也不知道他偷了这位先生的钱,何来掩护的说法?”

警察挑了挑眉,又去看男人:“听到没?”

男人被这俩过于明显的一唱一和的给噎住了,正要再反驳,就听那警察对跑过来的两个下属道:“带这位先生回警局录口供,帮他把抢钱的乞丐找出来。”

“是。”两个下属立刻上前,一左一右的架住了男人的手臂,不由分说的就把人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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