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第18章

作者:郁华 标签: 近代现代

看着郑明坤与吴思源他俩吆五喝六,在众人簇拥中离开,周宏远的心情,一下子落入谷底。

周宏远一向是在家吃早饭的,午饭又是刷学校里的饭卡,没什么用得到钱的地方,是以程毓也从没想起过给他零用钱。这点怪不得程毓,他每日上班、照顾自己,已经够累的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周宏远如是想着,可道理虽懂,心中却仍是止不住的苦闷。他知道,自己原不该有那么多的要求,是程毓对他的爱与纵容,让他得寸进尺起来。这样很不好。

周宏远回到家中,炒了个最简单不过的西红柿炒鸡蛋。下午,在餐桌上写了会儿作业,心中的烦躁持续上涌,最后干脆合了课本,看起电视来。

程毓这些天,每晚都拖到**点才回家,所以周宏远要自己做晚饭。他如今正是长个子的年纪,炒了盘儿蒜苗鸡蛋,不经意间,自己吃去了三分之二。看着满盘狼藉,他有些难为情,正想再做点儿留给他的小叔叔,程毓就回家了。

程毓累地连话都说不出来,坐在椅子上喘了会儿气,然后他看了眼餐桌上的菜,如常的表扬了自己的小侄子,就着半个馒头将菜从盘子里擦干净。周宏远见他吃完了,沉默着起身去刷锅洗碗,折回来的时候,看到程毓已经栽倒在床上了。

周宏远蹑手蹑脚地往屋里走了两步,程毓没睡着,睁开了眼睛,说,“抱歉,我太累了。”

周宏远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点了点头,过了许久,才小声说,“叔叔,我考了班里第三名。”

程毓笑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发,说,“叔叔知道,你一直都很棒。”

周宏远脸上的笑容牵强而难看,到最后,是两个人的沉默不语。

日子一天天过着,转眼到了腊月二十九,程毓终于放了假。

程曼红虽叛逃了家庭,骨子里却是个陈旧古板的人,每逢年关,就算是再累,都会将家里里外外打扫一番,然后贴上吉祥的对联和福字,当时虽只是两个人过年,却一副红火热闹的模样。以前,程毓不懂程曼红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径,可当他迎着万家灯火,迈进冷冰冰的家时,刹那间,明白了程曼红的心思。

日子已经够苦了,总要找点寄托,总要给自己点盼头。以往,程毓不仅是自己的盼头,更是母亲的盼头,如今程毓的人生碎了半边儿,最大的希冀,便只剩下周宏远能长大成人了。

除夕,程毓带着周宏远去超市采购年货,回到家,学着母亲曾经的样子,拖地、擦桌子,拭去博古架上的灰尘,擦去窗户上的污垢,贴上了春联,粘上了福字,一切,都是生机而红火的样子。

周宏远自然不会看他一个人劳作,赶着上前帮忙,叔侄俩一边说着没什么用的闲话,一边大扫除,倒也不觉得有多辛苦。

下午三四点钟,程毓在李锐的远程指导下,费了半天劲儿,和面,剁饺子馅儿,待面发酵好,两个人一个擀皮儿一个包,配合得当,不过一会儿,便包出一案板的饺子。

紧接着,将饺子下锅,迎着无数鞭炮的声响,迎着电视上喜庆的播报,他们的年夜饭开始了。

周宏远平日的话很少,大多时候都是沉默不言,程毓话虽多,这些日子却委实苦闷,憋在心里,说不出,放不下,愁至浓时,只得一根根的抽烟。

周宏远不喜欢烟味儿,可他的小叔叔,却抽烟抽得越来越凶。好在,他的叔叔从不会在家里抽,只是那一身的烟味儿,也委实让他心烦。

程毓买了酒。李锐算是大学城里的玩咖,而这四年,程毓与李锐厮混的多了,也曾在饭桌上大醉过几场,以往,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醉酒后的轻飘飘与难以控制,而现下他才明白,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酒是怎样一种不可缺少的存在。

程毓拿出杯子,倒了半杯白酒给自己,辛辣的触感、苦涩的口感,直冲大脑的刺激,调动着他浑身的感官。周宏远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叔叔,说不出话来。

程毓自顾自地喝了好些,到最后,白皙的脸颊晕了一圈儿又一圈儿的红,层层叠叠,好似深秋的枫叶。

周宏远盯着眼前的男人。此时的他,是这样的脆弱而无措,全身的柔软与痛苦,都在自己面前暴露。程毓表现出的脆弱让周宏远烦躁,又让他心酸。面前这个人,是他的叔叔,是让他衣食无忧、有学上有书念的衣食父母,是为他搭建了一个温暖的家的亲人,是将他从水深火热中彻底拯救的神。

而他的神,并非无坚不摧,他有着无数的烦忧,有着数不尽的痛苦,而那些烦恼与苦难,终是一个不能说,一个不敢问。

这个念头让周宏远几近幻灭,又让他茫然无措。他曾以为程毓能为他遮挡一切伤害,到此时才意识到,他的小叔叔,其实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也不过是个会买醉,会示弱的普通人。

对面的程毓彻底醉了,趴在桌子上说些胡话,有些周宏远听得懂,有些却无论如何都分辨不出。他听到程毓对自己说,要开心,要快乐,叔叔会保护你,叔叔会照顾你。

周宏远很想对他说,你都不开心、不快乐,又如何让我开心快乐呢?你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又如何为我遮风挡雨呢?这话他永远问不出,他知道,程毓的痛苦,多半是源于自己,而程毓的软弱,不过是世人常态。

电视机中,是华丽的乐章与精美的舞蹈,是一片片的祝福与欢乐,窗外,是噼里啪啦的鞭炮与炫目的礼花,是一个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时间太晚了,耳边响起主持人的新年倒计时,周宏远蹲在程毓身前,低声叫了他两下,“叔叔,叔叔,去睡觉吧。”

程毓似睡非睡,眯着眼睛打量了他许久,才笑了两下,恍然大悟般在自己的小侄子耳边吐着酒气,“是,是小宏远啊。我还有亲人啊,我还有家。”

周宏远心里一热,紧接着是绵长的痛楚,他几乎要对这个男人坦白一切,可懦弱却让他再次缄口不言。他定了定心神,将程毓架了起来,将人放在床上的时候,俯**子,在程毓耳边说,“是啊叔叔,我们是一家人。”

程毓不知听没听懂周宏远的话,他朝自己的小侄子眨了眨眼睛,一副狡黠而单纯的模样,说,“我们是一家人,也不枉我……也不枉我……”

后面几个字,程毓说得轻极了,周宏远往下探了探身子,却仍是听不真切,他出声去问,程毓却只温柔的抚摸着他的头发,摇晃着脑袋不说话。

周宏远没辙,叹了口气,起身去拿毛巾为程毓擦脸,在他走出卧室的瞬间,程毓的眼睛亮了一瞬,口中喃喃道,“这样,也算是圆满了。”

他过着厌恶而疲惫人生,但他却有了一个亲人,一得一失,也不失为一种圆满。

第21章

整个春天,周宏远像是抽芽的小苗,个子长得飞快,不过是几个月的工夫,就窜到了程毓耳朵的位置。对于侄子的改变,程毓很是欣喜,还特地买了把卷尺,没事儿就给周宏远量上一量。

对此,周宏远有些无语,却耐不住程毓喜欢,也只得由着他。

新的学期里,周宏远在郑明坤、吴思源兄弟俩的带动下,还爱上了打篮球,每天放了学,总要在篮球场上打一会儿,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着,衣服更是湿了一片,每每回家,都要先冲个凉水澡才能学习。周宏远虽是个初学者,但好在体力强,人又勤奋好学,不过一学期,就成了班里的佼佼者,哪怕放眼全校篮球界,都少有敌手。

周宏远个子长开之后,女同学才纷纷开始注意起他的样貌。两道剑眉下,眼睛虽不算大,却格外的有神,鼻子挺拔,年纪虽不大,整张脸却是棱角分明,不同于其他男孩子的清秀水嫩,周宏远浑身散发着一种刚强而凌冽的气质。乍一看虽不觉惊艳,可只是几眼投过去,便渐渐被其吸引,再也挪不开眼睛。慢慢地,开始有女生私下里讨论起他的长相来,一封一封包裹在粉红色桃果味儿信笺里的情书被塞进他的抽屉洞,操场上,总不乏女生趴在栏杆上,偷偷看他打球……

周宏远对男女之事算不上迟钝,毕竟有那样一双父母,这种事想不知道都难。他的心却是硬的,那些或是直白或是含蓄的表白,在他眼中正如陈旧老套的话本,激不起他丝毫的波澜。

吴思源几次啧叹他不解风情,他却只是笑笑作罢。恋爱这东西,他是真的提不起兴趣。

五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了篮球比赛,郑明坤和吴思源自然不肯放过这个在全校师生面前出风头的机会,带领着班里会打篮球的这些人,每天课间都卯足了劲儿的练习,晚上放了学更是加班加点的训练。

周宏远所在的中学,生源和师资力量都是J市倒数,但抓学习抓纪律却是一顶一的严,各个班的班主任都唯恐学生分心,对篮球赛这种活动,向来是口头上“不支持、不反对”,背地里挖苦讥讽不断,特别是一班的班主任孙老师,本就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班里的成绩跟班主任绩效挂钩,自是对篮球队的几个人冷嘲热讽,逮住机会就讥讽一番。二班的崔老师则与他相反,在崔老师眼里,各式各样的比赛是提升班级凝聚力最好的方法,初中就这三年,学习可以再学,同学情谊却无处弥补,他最在意的,是班里的氛围与同学之间的情谊,一次两次考试上的得失,对他来说,反而没那么重要。

郑明坤是班长,平日跟崔老师接触颇多,自然探清了口风,得了首肯后,玩了命的要在年级里打出点儿名堂。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还真让二班打了个第一,决赛当晚,崔老师大手一挥,亲自请篮球队的几个孩子吃饭。

几个孩子的家都在附近,崔老师便找了家紧靠着学校的餐厅,进了包厢,拿出手机来,挨个给学生家长打电话。

程毓上了班以后,银行里发了部手机,周宏远牢牢地记着号码,跟自个儿叔叔说明情况后,得到了首肯。

席间坐的都是十三四的大小伙子,最是能吃的年纪,崔老师为人大方地很,点了一桌子的菜来,郑明坤本就能吃,瞧见肉就流口水,还没等崔老师发表完自己的长篇大论、所思所想,就迫不及待的偷偷夹了块儿牛肉塞进嘴里。剩下的几个猴精儿看见班长大人偷吃,一个个也不甘落后,到最后,崔老师的话讲完了,一盘儿牛肉也见了底儿。

崔老师自是不会与这帮孩子一般见识,轻咳了几下,说,“你们吃,你们吃。”

篮球队的孩子们都是活泼好动主,崔老师又开得起玩笑,席间一片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吵吵嚷嚷着,一顿饭吃到九点多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