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 第40章

作者:郁华 标签: 近代现代

第50章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依言坐到了程毓身边。

程毓低着头,他想了一整天,却仍是不知如何对周宏远开口,深吸几口气,权作打气,“宏远,你们班有人谈恋爱么?”

周宏远听程毓这么问,一时有些不明所以,他心中想着左右自己没有早恋,便如实说了,“有……”

程毓点点头,眉头微皱,双手交锁,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那你呢?在学校里有喜欢的人么?”

周宏远愣了一下,紧接着,深深地看着自己的叔叔,答,“没,没有。”

程毓的眉心皱得更深了,他伸出手来捏着自己的睛明穴,声音里透着无尽的疲乏与无力,“你跟叔叔说实话……”

周宏远心中慌乱不堪,习惯性地拽了一下程毓的手,却被程毓下意识地挣开,“叔叔,我在学校里真没有喜欢的人。”有几个刹那,周宏远很想告诉程毓,我在家里才有喜欢的人啊,只不过,这一句话他是如何都不敢让程毓知道的。

程毓也是从十几岁的年纪过来的,自诩很懂得年轻男孩儿的想法,他脸色沉了沉,颇有些严肃,落在周宏远眼里,却说不上严苛。事实上,无论程毓说什么、做什么,周宏远都很难将他与严厉二字联系在一起。程毓是温柔而善良的,是仁慈而宽容的,周宏远会将他比作春风过境、比作泉水叮叮,却从未见识过他的尖锐,从未听过他的苛责。

程毓的状态不太好,一张脸煞白,紧锁着眉头,像在压抑着什么痛苦,额头上还冒着一层细密的汗珠,连同鼻尖儿上都是,引得周宏远既是慌张,又是担忧。程毓间隔了许久没说话,再开口时,说得却更是语焉不详,“对爱情有期待是你们这个年纪的天性,心里对那种事情有好奇也是正常的,只不过要把握好分寸……”程毓虽当了周宏远四年的叔叔,却仍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与周宏远不过相差十年。如果说养个十来岁的孩子最多只是麻烦,那么养个处于叛逆期的大孩子,则是身心俱疲,不仅要照顾起居、关注学业,更重要的是实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精神动态、鼓励他、同时也要修剪他,保护他、也要磨练他。

在做家长这方面,程毓是第一次。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摸索。他的家事复杂,可与说者不过二三,既无谁能告诫他,也无谁能拉他一把,他能给周宏远的,便唯有一颗真心,真心相待、真诚相对。

在这养孩子的旅程中,他大多时候都过得茫茫然,每每当问题出现了,才火急火燎地去解决,当他发现周宏远思想出现问题,甚至有了早恋的倾向时,竟全然无力处理。

做一个十六岁孩子的家长,他还是太年轻了。

然而,程毓终是将问题想得简单了。他不明白的是,周宏远喜欢的当然不是学校里的小女生亦或是小男生,更不是出于对恋爱的好奇才在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亲吻了自己的叔叔。周宏远喜欢的,本来就是活生生的他啊。

程毓对周宏远说不出来重话,一来两个人年纪相差不大,自己又是个半路出家的叔叔,打从一开始,就没培养出旧式家长的威严来;二来是因为周宏远一向听话省心,不仅勤奋刻苦,对自己也甚是体贴;更何况,程毓本来就是个温和的性子,让他将一切说破,或是歇斯底里地棒打鸳鸯,着实做不到。所以程毓也只是淡淡地列出了利害关系,而一旁的周宏远,心中拔凉,如坠深渊。

这一刻,周宏远终于懂得了程毓的意思,那个晚上,程毓竟然是醒着的,程毓竟然是知道的。而他那温柔的、善良的、仁慈的、宽容的叔叔,竟只当自己是对情爱好奇,还煞有其事地问自己,学校里有没有喜欢的人。他的神,是如此的单纯,甚至是可笑,而他自己,却时时想要玷污他、占有他,将他洁白的羽翼、纯洁的灵魂彻底染黑,而后,与自己一同堕入地狱。

周宏远小幅度地颤抖着,程毓的话在他耳边连成一片,起先只是模模糊糊地,到最后彻底成了尖锐的忙音。眼前的事物也变得虚幻起来,一切都罩了层白茫茫的光圈。他觉得耻辱,程毓越是宽容,越是原谅,越是轻轻拿起、轻轻放下,便越衬托出自己的无耻、下作、肮脏与龌龊。他从来都是有意为之,又从来都没什么自制力,任由心中的恶魔肆虐。是他,一次次利用程毓的心软与怜惜,躲进程毓的怀抱;是他,依靠程毓的善良,明明早已知道了一切,却装出一副海晏河清;是他,在相识的最开始,刻意示弱,引人上钩,为自己挣得个前程,却捆绑了这个人的一生。可更大的耻辱却是,明明程毓醒着、明明程毓知道自己亲吻了他的嘴唇,却只当自己是小孩心性、是好奇、是探索。

可他明明是这样爱着程毓,日思夜想,辗转反侧。这一切,程毓都看不到、听不着,就算看到了、听到了、感受到了,也从来不会放在心上。周宏远自嘲地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程毓在旁边喊他,“宏远,你听到没?高中是最关键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能掉链子……”

周宏远没搭腔,只是点点头,而后继续放空自己。那天,程毓说了什么,周宏远都记不太清了,唯有那最后一句话,时时回旋在周宏远的耳边,“你要争气啊,也不枉我……不枉我为你付出这些。”

周宏远怔了一下,浑身都颤了一下,他深深地低下头去,藏住了自己变形的五官。程毓几乎从未提起过自己的付出,可饶是程毓不提,周宏远却不能不放在心上,更何况,程毓要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回报,他只要自己争气。

周宏远愈发的抬不起头来,许是低头太久压迫了颈椎,又许是傍晚的空气太过稀薄,他只觉心肺都涩涩的,用力汲取氧气,却卡在气管中,久久得不到满足。

程毓见他不言语,突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最后,他只是笑了笑,伸出手来捋了捋周宏远的头发,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轻柔的、疼惜的,这很好,却偏偏不是周宏远想要的。

这一刻,周宏远才领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原来从一开始就是错位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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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太忙惹,评论会抽空回复的!爱你们~~

第51章

二零零八年的暑期,举国笼罩着奥运会的喜气中,路边随处可见的,是奥运五环和五个福娃,更别提随处飘扬的小旗帜。就连广告商也要拼命与奥运会粘上关系,恒源祥更是放出了十二生肖超长版广告,“恒源祥,羊羊羊,北京奥运会赞助商”几个字,成了环绕在耳边挥之不去的噩梦。全民运动更是被推上高潮,格式健身房如雨后春笋般在省城冒出来,无论是国企央企、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三五个人的小企业,都积极响应号召,组织着或大或小、形式不一的体育锻炼项目。程毓所在的ZT银行自是不甘落后,开了个空前绝后的运动会,以支行为单位推举运动员进行比赛。

一百米二百米这样的项目倒还好说,最费劲的莫过于2400米长跑。仁安支行年龄结构偏大,就连柜员都是三四十的中年人,像程毓这样的年轻小伙放眼整个支行也就三个,一个不过一米七的个子,文文弱弱,平时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另外一个又太胖,走一步、喘三喘,站着都费劲,更遑论参加运动会了。算来算去,能代表支行出征2400米的,也只有程毓一个。

支行长对这次运动会很是看重,上行下效,鲍冬瓜更因此在办公室里耳提面命,把集体荣誉说得煞有其事,例会结束后,还特地走到程毓跟前儿,面儿上堆起了油腻腻的笑来,带着几分谄媚又透着几分胁迫,“小程啊,这次运动会你可得加把劲儿,千万不能给咱们支行,给咱们行长丢脸啊。”

程毓讪讪地笑了一下,“我尽力。”

鲍冬瓜不依不饶,“尽力哪成啊,平时马马虎虎也就罢了,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那可是要竭尽全力。”

程毓腹诽,平时拼业绩的时候,怎么不见支行竭尽全力?他皱了皱眉头,嘴巴明显的抿了一下,“知道了。”

程毓工作繁杂,行里的人事关系又难处理,上司的刻意为难,下属有意推脱,回到家还有个小崽子要关注着,每天身心俱疲、头一着枕头就睡着了,哪里还有时间练习长跑呢?更何况,打从程毓大学毕业,就再没锻炼过身体,能否撑下来2400米,心里也着实没底。没办法,运动会开始前,程毓只得牺牲了一个周末,试着跑了跑,虽不算快,却也只得如此,心中只盘算着其他行里的兄弟们最好也没时间锻炼,这样还不至输的太惨。

运动会那天,分行租了市里的体育馆,平日都是西装革履的职工如今各个穿着运动装,倒比工作时还精神几分。跑两千四的都是跟程毓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比赛前大家对了个眼神,谁都没打算跑多快,是以整场比赛都和谐极了,最后一圈儿的时候,程毓冲了一把,跑出了十分钟的成绩,拿了个第一回 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也是仁安支行一整天的项目中,拿到的唯一一个第一。

去主席台领奖的时候,程毓还没缓下劲儿来,脑袋里嗡嗡作响,太阳穴还突突跳个不停,他昏昏沉沉地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奖状和纪念本儿,突然听到排后面的女同志说,“听说分行风控部的薇姐要调去北京了?”

程毓脑子一懵,紧接着一个踉跄,几乎站不住了,他扶住桌子,稳了稳,心中反反复复便只剩下一句话,分行风控部还能有哪个薇姐?

当初,程毓调升仁安支行风控部副主任是郑薇一手推荐的,他俩打得盘算不外乎过个三年,等程毓经验丰富了,再调回分行做副主任,可如今郑薇自己调去了北京,把手伸回J城,又哪里合适?这样一来,程毓在分行再没了能走动的人,若想调回分行,就是难上加难了。程毓飞快地盘算着,如今鲍冬瓜不过四十几岁,离退休还有些时日,这就意味着,自己有极大的可能要在鲍冬瓜手里熬上个十年。程毓绝望不已,且不说他在仁安支行人生地不熟、鲍冬瓜工作不负责、做人小心眼,就说每天浪费在路上的通勤时间,就让程毓吃不消。

回到看台,周边的人都喜气洋洋地冲他道喜,程毓也只是敷衍地应着,同事们只当他是跑得累了,并未放在心上。唯有程毓自己知道,如今的自己,哪还有什么喜可以道?

一回到家,程毓连脸都不及洗,就倒在床上睡了。累了一整天,又思虑过重,再无半分精力。周宏远蹑手蹑脚的进来,瞧程毓衣服也没脱,本想替他脱了,却摸到一手的汗,不知怎的,周宏远心中生出一阵子烦躁来,他推了程毓两下,说,“叔叔,洗洗澡再睡吧。”

程毓听着周宏远的声音了,却没力气搭腔,周宏远不依不饶,“叔叔,你好歹把衣服脱了。”

程毓趴在床上,把声音闷在了被子里,“累。”

周宏远皱着眉头看了他一阵子,默不作声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中拿了块儿湿毛巾,刚一搭在程毓脸上,程毓却条件反射似的弹了起来,他一下子清醒了,扯过脸上的毛巾,说,“我自己去洗。”

周宏远低下了头,他当然知道程毓在介怀什么,也只得由他去了。

郑薇要离开分行的消息甚嚣尘上,没多久就传到了仁安支行。鲍冬瓜显然对这个讯息很是得意。这些日子,他使唤程毓使唤地虽极其顺手,可程毓却不是个容易把控的人,他年纪轻、能力强,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顺着郑薇的梯子爬到自己上面去,这让鲍冬瓜怎能不担心。可如今郑薇自己都要滚蛋了,程毓在分行再没了靠山,以后也只得在自己手下老老实实呆着,任由自己拿捏了。想到这里,鲍冬瓜乐得合不拢嘴,还特地跑到程毓身边转悠,“小程啊,做人得踏实,工作也是一样。”

程毓自然知道鲍冬瓜心里这点儿小九九,不动声色地说,“是啊,我来银行上班儿,图得就是个踏实。”鲍冬瓜一拳打上了棉花,有力发挥不出,气哼哼的走了。

几周后,郑薇调去北京的文件就下来了,又过了两个周,人已经从分行的岗位上撤下来,只等着去北京了。程毓调回分行的美梦算是告吹了。他不在乎升不升官,更不在意钱多钱少,他只是想回分行。

郑薇走后,鲍冬瓜对程毓愈发吹毛求疵起来,上面儿的这样对他,下面便见风使舵,知他不得鲍冬瓜喜,愈发没了怕觉。整个部门大半的工作量都压在了程毓身上,他每天都忙得焦头烂额,更何况,不是做好工作就算完的,喝酒吃饭是仁安分行最大的传统,有用的、没用的应酬一个接着一个,总之,都是要去。

程毓酒量不好,喝两杯就上头,虽不至于说胡话、发酒疯,却脸红头疼,出了饭店风一吹,回去便要感冒。如此几次,往复循环,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终于发起了高烧,彻底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