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23章

作者:晒豆酱 标签: 相爱相杀 末世 古代架空

  马贩子看他还没完全成年,不屑。“换不了,一匹马值一百多个罐头呢,你能有多少肉?”

  宋捡光顾得躲人,虽然看不清周围,但也能感觉被人盯着了。结果背包被少年拿了去,一下子全部倒空在了草皮上,全是大块大块的带骨生肉。

  从颜色判断,还很新鲜,应该是昨天的新鲜货。

  这一倒,周围没人吭声了,大家都盯着两个男孩看。别说是年龄不大的孩子,就说是一个强壮的男人,也拿不出这么多来。

  “黑色的马,换不了。”马贩子眼睛都直了,但仍旧用那副上挑的音来抬价,“你们的肉是从哪儿来的?偷的?”

  刚才还胆小,宋捡立刻不怕了。“你才偷呢,你才偷呢!我哥找的肉,你不许说他!”

  嗓子尖,还没换过声的男孩儿音,说出来没人重视。

  可他和少年还是不够成熟,不懂成年人的奸诈,以为这些肉真的换不了马。

  少年看了看另外几匹,指着其中最矮的那个:“要那个。”

  马贩子回头一瞧,那是一匹小马驹,倒是黑色的,只不过有一只蹄子不好使。面前这堆肉,只要一半就能换。“那个嘛……算了算了,看你们是小孩儿,我就当做好事,牵走吧!”

  宋捡一听,高兴得跳了一下。“哥,咱们有马了!咱们的家又大了!”

  “嗯。”少年接过马绳,能看出这匹马的腿不对劲,但是也没说什么。野生动物有伤不妨碍生存,他没觉得这匹马不好。

  小马驹不太愿意离开,但是被马贩子一鞭子抽过来,耳朵动动,还是跟着新主人走了。

  等他们牵着马离开,大人们围上来,一个劲儿笑话刚才两个小孩儿傻。

  少年走得很慢,因为宋捡看不清楚路面,每一步都很小心,小马驹和他们还不熟,但是也不闹腾,只是瘸着蹄子,走的也不快。

  这样的马,根本不会有人要,等它再长大,一定会被杀掉吃肉。可宋捡不懂这些,少年更不懂。要是张牧陪着来,一定能用三分之一的肉换这匹马,或者根本不让他们要这一匹。

  一匹马的腿有问题,就像一个人的视力出毛病,在荒漠里拖人后腿,是累赘。

  走着走着,少年突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也不能说特别熟,但是绝对没记错。

  有人叫了一声,宋石。

  他第一反应是抓住宋捡的麻绳,再来回寻找,小马驹刚好打了个响鼻,宋捡没听见,可是少年清清楚楚听见了。

  不远的地方,一对夫妻拉着一个不大的男孩儿,慢慢走远。那个男孩儿很小,就和自己捡到宋捡那天,宋捡那么大。

  但是那个小男孩儿看得见,他蹦蹦跳跳。

  “哥,咱们怎么不走了?”宋捡揉着耳朵,刚才马打响鼻吓他一跳。

  少年把宋捡往怀里抱抱,不想让别人看见他。刚才那个小男孩儿应该只是恰好同名,可自己为什么这么紧张?

  自己捡到的,就是自己的。

  “小狼哥?”宋捡又问,“是不是出事了?为什么不走啊?”

  “没有。”少年一下转过身,拉起宋捡和马的绳子,朝他们的小帐篷大步快走,“只是刮了一阵风。”

  “我没听见刮风啊。”宋捡笑了笑,跟着一起回去了。

  回了家,少年闷闷不乐,把宋捡推进帐篷,不让他出来。小马驹拴在外面,因为帐篷里有狼的气味,会吓到马。

  少年身上也有狼味,靠太近了,那匹小马驹就打响鼻,两只尖耳朵紧张地动一动。

  “我不会吃你。”少年小心翼翼靠近它,尽管马还小,但他也知道蹄子的危险。一匹被激怒的马,可以踹死一匹成年的狼。

  他拿着干燥的草皮过去,蹲在旁边,慢慢扔。可马不肯吃。

  “哥,我想摸摸马。”宋捡钻出来,手里杵着棍棍,一点点靠近,小心避开沙面上硌脚的石头,“马长什么样啊?”

  “马……很高。脸很长,尾巴甩来甩去。”少年没法形容马的样子,“等马和咱们熟悉了,再摸。”

  “行……马真是黑的?”宋捡又问。

  “是黑的,和头狼一样。”少年看向狼群。

  “那叫它小黑吧,将来它长大了,我骑它。”宋捡开始畅想,想以后自己长大,能干好多活儿了,骑着马,陪着小狼哥打猎去,不给他拖后腿。

  到了晚上,少年把剩下的生肉叼走,给头狼上供。头狼的儿子都已经长大了,是在宋捡身边出生的那匹纯黑色的,每天都跃跃欲试挑战高位狼。

  少年把肉分给狼群,也是一种示好,希望它们不要对自己的马下口。但少年心里明白,现在是食物充足,狼群暂时不会找人类的麻烦,一旦食物紧缺,这些都不好说。

  狼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圈养的动物,除非没得吃,或者报复。

  等到营地里的篝火点起来,少年让宋捡留在帐篷里,自己去办更重要的事,找樊宇学枪。

  宋捡已经能用棍棍走路,没事就出来看看马,小黑小黑叫一叫。马不理他,他就听着声音扔草皮,世界多了个马的声音,倒是多了许多快乐。

  他想快快学骑马,因为小狼哥跑得快,自己跟不上,骑着马就行了。

  “小黑你吃,我再给你弄点草皮去。”宋捡戳着地面,这里找找,那里找找,戳到了就揪下来,再顺着马的声音扔过去。有了篝火,也不会再有毒蝎,他在帐篷门口练习走路,走累了就回去歇着,把剩下的肉块切好,等小狼哥回来吃。

  几十米外,三个男人潜伏靠近,有马贩子,也有那天要买宋捡的男人。这个小帐篷刚好在营地边缘,显得格外孤单。

第29章 家没了

  少年在樊宇的帐篷里,手边是一堆零件。

  樊宇拿着一块秒表:“开始吧。”

  一声令下,少年拿起面前的各个零件,枪身、枪管、套筒、复进簧……十几个毫不相碰的零件在少年手中按照次序组装,最后往桌面上使劲一磕,上弹。

  “比之前快了两秒。”樊宇摁下了秒表的终止按钮,“可以啊,你用枪的能耐将来能超过我。”

  少年偏了偏头,摘掉眼上覆盖的黑色布罩。

  “将来我带你去各个营地里做生意,不服气的人,迟早被我们打死。”樊宇笑着擦子弹头,养了这么多年的狼崽子,终于能派上用场,成为自己的帮手了。

  “我不打死人。”少年摸着黑洞洞的枪口,“我和你不一样。”

  “少来这套,枪就是为了打死人的,你没见过移动基地开战吧?联盟军和野军都打成什么样了,谁没有枪,谁就等死吧。”樊宇也是听说,他们这些流民根本没机会和火力军队碰上,“明天你带着这把枪,去打几匹鹿回来。”

  少年把枪放在桌上,不明白人为什么会用枪猎杀鹿,而且是超出食量的捕杀。“我说了,我和你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樊宇打量着他,“都是男人,谁那点心思谁不知道?”

  “我没心思。”少年回视过去,“我会捕杀鹿、马、骆驼、蜥蜴、兔子、鸟,只在需要的时候。如果食物足够,为什么要杀?”

  “因为要卖啊!”樊宇叼着烟笑了笑,“嘶……以前没注意,你都长这么大了,也快有我高了。”

  少年不喜欢烟味,因为狼群不喜欢。他的声音最近开始哑,说出话来偶尔沙沙的。“我会高过你。”

  “十六岁,半个大人了,是该想想别的事。”樊宇最近就在琢磨,要是给狼崽子找个姑娘,他也就放开宋捡了,“喜欢哪个?”

  少年转过身来,不明白。“什么哪个?”

  “少装蒜,男人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哪个不是盯着小姑娘的屁股,眼睛发直?”樊宇是过来人,“营地里,只要不是张牧的闺女,你看上哪个了,我帮你去说。你这张脸和身体,有女人缘。”

  “帮我说?”少年对这些事完全不懂,怎么又和张牧的闺女有关系了?他见过那个姑娘,比自己大一岁,长长的辫子。

  “唉,有的小姑娘,家里吃的不好,跟着你吃饱穿暖,你年轻又有力气,晚上可劲儿造,谁不愿意?”樊宇想,这种事,男人不可能不动心,“我帮你找几个,见一见?你看哪个漂亮,你就和哪个合帐篷。”

  “我为什么要见见她们?”少年还是没明白,他的生活很简单,就是捕猎、把帐篷加固、保护狼和宋捡。至于别人,还是什么小姑娘,根本没想过。

  “你试一次,就知道女人的好处了,保准你抱着三天三夜不撒手。她们能照顾你。”樊宇猜他是童子鸡,也是,狼群里长大的,哪有机会接触女人,碰一下手,估计都受不了。

  少年皱着眉,想不明白女人的好处是什么。宋捡也能照顾自己,帮自己洗衣服、编辫子,打理帐篷。

  “这件事,以后慢慢说,我得和张牧好好商量。”樊宇看他不开窍,也就算了,到时候来个小姑娘往帐篷里一躺,男人天性,生来就知道脱了裤子怎么办,“还有,明天你拿外面的鸟练枪法,别老用瓶子。”

  少年看着屋里各种各样的枪,坚定地摇头。“不用,我用瓶子练,不想杀鸟。”

  “枪就是杀人武器,你还不明白?”樊宇特别讨厌他这套说辞。

  “我不明白。”少年是真的不明白,只要别人不招惹他,他从来没想过杀人,“枪是保护自己用的。”

  话音刚落,樊宇的帐篷帘子被人一把掀开,几个男人冲进来:“你家有没有水?快救火!营地西边的帐篷着火了!”

  营地西边?少年眼神一凛。

  不好,宋捡。

  自己和宋捡的帐篷就在最西边。

  樊宇正准备去拿水,就看狼崽子抄起刚才组装好的手枪,冲了出去。于是樊宇的嘴角泄露了一些得意的笑容,狼崽子一旦开过枪,杀过人,他就知道这东西的威力,以后就会用了。

  会用枪的人,都狠着呢。

  宋捡原本正在屋里磨小狼哥的短刀,刀刃有点钝了。突然,帐篷里的母狼全部冲了出去,像是朝什么东西狂叫,紧接着就有人喊。

  周围的温度立刻热了起来。

  这热度很不正常,沙漠进入夜晚只会变冷,从来不会变热啊。要是宋捡能看见,他一定注意到帐篷的一角已经起了火苗。

  可是他看不清楚,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想去摸那根杵着走路用的木棍子,直接摸到了烫手的火。

  是火,他摸过一次篝火,现在再碰一下就认得出来。帐篷外一阵大风,一刹那,他的眼前全亮了,亮得让宋捡恐惧,第一次因为视觉过亮感到恐惧。

  四周变得滚烫,紧接着就是篝火的气味。每次离篝火太近,宋捡都能闻到。

  是帐篷,他的整个帐篷,变成了一个大篝火。

  “哥!”宋捡一慌,先叫了一声。从小叫习惯了,叫到十四岁。可马上他就知道哥管不了自己,帐篷里只有自己和一堆还没睁眼的幼崽。

  可是火烧成什么样了,他一点都看不到。一个视力不好的人在火里面,是等死一般的绝望。

  幼崽也感觉到了不舒服,稚嫩的皮肤被高温烘烫,一只比一只叫得绝望。宋捡伸直了胳膊,试探性往叫声那边摸。他不能自己跑,他得把狼救出去。

  又被烫了一下,宋捡收回手,鼻子里全是烧焦的味道。

  管不了那么多了,宋捡摸索着,卷起地上的薄毯,他很想救帐篷里的家具摆设,这些都是他和小狼哥辛辛苦苦换来的,可是比起活命,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命比东西重要,宋捡从小贪生怕死,因为自己太容易死掉,现在也怕。但是他必须把这些幼崽带走,不能让它们还没睁开眼睛就活活烧死了。

  幼崽还不会乱爬,被宋捡一只一只放进薄毯中央。它们只会叫,被浓烟熏得很不舒服,发出凄厉的声音。

  几匹母狼围在完全烧透的帐篷外,焦急转圈,前爪疯狂地刨沙面,仿佛想用这种方式刨进帐篷里。

  十五、十六、十七只……烧焦味越来越大,宋捡要是能看到,一定会发现头顶的横梁都着起来了。十八只全部放进薄毯,他一卷,把幼崽们全部卷起来,摸索着往前伸手,去找帐篷的帘子。

  帘口也烧起来了,摸不到正确的地方,宋捡连续被烫,每一下,都比小狼哥那次烫得狠。可是他最难受的是喘不上气,眼前成了一片浓黑。

  他陷在一片黑烟里,寸步难行。

  刚才还有的光全部没了,被浓烟盖住。宋捡在火里面,在高温里,彻彻底底感受到了死亡的绝望。

  幼崽原本还动一动,现在全部不动了,宋捡一个激灵,不行,他太怕死了,所以比任何人都想要活着。根本喊不出来,一张嘴就被烟灌进去,只能咳嗽,可宋捡不想死,他还没见过小狼哥,就算一辈子看不清楚,也绝不能现在就死掉。

  自己要是死了,就没人给哥当小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