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 第25章

作者:晒豆酱 标签: 相爱相杀 末世 古代架空

  张灵很温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儿,也很容易害羞,是个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两眼,就红着脸把母亲推了出来。“你别管,我自己的事你别管…

  …”

  “小捡哥你别害怕,我去睡觉了,你受伤抹药就会好。我爸爸是营地里最厉害的人,他什么药都有。”张艺还劝了劝,才跑开。

  等他一走,宋捡赶紧抓着小狼哥钻毯子,就连上药都在毯子底下,连头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让他露出来,抱着宋捡,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头发是不是烧了?难看不?”宋捡摸得出来,头发少了一块,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烧了。”少年揉宋捡的头顶,“不难看。”

  “火真可怕,以后我再也不摸了。”宋捡后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闹别扭,“哥,我今天特别害怕,可是我没哭,是不是长大了,勇敢了?”

  少年轻轻啃着宋捡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别着急,咱俩的帐篷以后比张牧的还大。”宋捡又把裙子撩起来,很单纯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兴。

  少年搂着宋捡笑了笑。“小狗。”

  宋捡小声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检查小帐篷,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可是在烧焦的废墟灰尘里,有一盏煤油灯。

  玻璃已经碎掉,但金属灯罩还在,尽管都烧变形了。

  他再回到张牧的帐篷里,陪着宋捡,给他换药,还要时不时留意那个张艺。

  想龇牙驱赶他。

  张艺总喜欢来找宋捡,还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给宋捡的。这种行为,在少年眼里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时,就这样。

  张艺把宋捡当作示好对象,他想要接近宋捡。

  等到晚上,宋捡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药,迷迷糊糊睡着了。他昨晚几乎没睡,就在少年怀里做噩梦,被大火吓坏。

  少年给他盖好被子,拿着枪和短刀,去营地边缘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喂养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几只睁开了眼睛。狼群刚刚饱餐一顿,正在休息。可当少年走近时,慵懒的头狼站了起来。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来,仿佛群体间有所感应,少年是来挑战头狼的权威。

  少年停在距离几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脱光了衣服。他像小时候,用四肢着地,摘掉了人类最厉害的枪和短刀,用他的身体和原始力量向头狼挑战。

  几十双绿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张艺是小淘气,张灵是温柔大姐姐,罗小兰有一点私心但是也不会强迫,张牧一家人都是好人,直到本文结束,都是对狼允和宋小狗帮助最大的一家人。

  狼允:张牧,我病了,我每天都不舒服。

  张牧:你去看看狼怎么交配,就懂了。

第31章 狼的报复

  狼养大了少年,但是狼也不惊讶他的行为。

  只要是公狼,就会挑战头狼,会想要权威,地位,食物,交配……这是公狼的天性,不是对群体的背叛。

  头狼是最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强壮又精明,当少年靠近时,它将上身挺高,四条有力的腿伸直。乍一看,每一匹狼都长得一样,但其实每一匹都不相同。

  神态也是。

  头狼的神态坚定,耳朵直立向前,它接受任何一匹公狼的挑战,用实力向狼群证明,它是最有能力保护群体的公狼。

  少年继续靠近,它将尾部抬高,微微的向上卷曲。狼的尾巴并不灵活,但也不是无法甩动。

  少年全身伏低,呼出热气对地面低吼。吼声通过沙子传递过去,头狼的耳朵由竖直变为平伸。

  深灰色的背毛也竖起,像纯黑色。头狼的嘴部开始皱,露出了白森森的尖牙,弓着背部,粗大的尾巴也变为平伸。

  这种反应少年再熟悉不过,头狼已经开始愤怒。

  一匹正处于巅峰年龄的荒漠狼和一个即将成年的少年,同时朝对方冲了过去。

  他们立刻打成一团。这一架,少年必须打,他知道自己不是狼,但狼群把他当作同类,自己出事,狼群一定会报复。可宋捡只是被狼群接受的弱小动物,宋捡出了事,狼群不会管。

  因为每一次攻击都有代价,人类的枪越来越多,狼群也会考虑得失。这是动物性的冷静,也是一种残酷。如果自己想要狼群的力量,就必须让它们看到自己的力量。

  成为更强的狼,才能号令狼群。

  他的打架方式完全是从野兽身上学来的。他会用牙齿去撕咬,也会防止被狼的尖嘴咬到喉咙。毕竟他没有皮毛,随便一撕扯就是一道伤口。

  再使劲儿撕扯,头狼绝对有能力将他开膛破肚。所以他的身体蜷缩,绝对不展开腹部给头狼留下机会。

  而他的那点咬合力,在狼的皮毛和肌肉之下毫无优势。唯一能用的,就是人类灵活的躲避和有力的拳头。

  地面卷起了黄沙,狼群围着他们打转。

  头狼的体型非常大,远远大于家狗,颈部也很粗,毛发浓厚。少年挑战过很多匹高位狼,会想尽办法到狼背后勒住它们的脖子,但是这一招明显对头狼没用。

  它比别的狼强壮,也更聪明狡猾,瞬间识破了少年的小伎俩。回头就是一口。

  少年的手臂上立刻多了数道划痕,全是牙齿滑过划破的。

  狼的后肢也很发达,会像马那样蹬沙子,踹向少年的腹部。少年躲开了,如果没躲开,很可能造成腹部撕伤。

  他找准了时机,冲头狼挥出了拳头。

  一记右拳砸在了头狼的嘴上。

  少年拎起拳头,继续猛击。

  这一场搏斗,持续了十几分钟。

  直到头狼和少年精疲力尽,都带着伤,带着血,可少年仍旧没有赢。

  到底人和野兽还是有区别,在赤手空拳的接触中,人类不占优势,特别是还没有成年的少年,如果再等几年,他的肌肉和体型变得更大,或许才有胜算。可头狼头部的伤,被打掉的一颗牙齿,也证明了少年的实力。

  为守住头领的位置和保护狼群受伤,是一匹公狼的最高荣誉。当头狼对着月亮长嗥时,少年抬起一条淋血的小臂,也看向了月亮。

  他无法摆脱狼的习性,仍旧会对着白色的月光嗥叫。

  他成为了新的一匹次头狼。

  在他身边,是几十匹身体蜷缩的荒漠狼,它们的尾巴夹在胯部两侧,对着月亮低嚎,再将尖尖的头部埋进前肢弯,表示低位狼的臣服,承认了少年的地位。

  少年重新穿好衣服,戴好了他的武器,带着几十匹听从他召唤的荒漠狼,朝被烧焦的小帐篷跑去。

  他现在有了听从自己安排的狼,要弄清楚帐篷为什么会着火。

  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和宋捡的帐篷着火?为什么地上会有煤油灯?

  他带着狼去闻烧焦的布,闻烧成了卷的毯子。还有那根来不及拿走的木棍。

  所有的东西都有十字划痕,但它们都烧焦了。

  狼开始到处乱嗅,不停地打着喷嚏,灵敏的鼻腔被焦味刺激到。少年也低伏在灰烬里闻,头发因为打架,散开了一半。当有些狼不耐烦时,他会咬它们的耳朵,作为惩罚和威慑。

  第一次,少年尝到了领袖的意味。

  他又带狼群去马栓的地方,这里是唯一没有被烧到的。狼群围着栓过马的柱子乱转,突然,一匹接一匹地抬起头来,朝天空望去。

  它们在闻。

  等狼群朝隔壁营地奔跑时,少年擦了一把血,跟上。

  张牧牵着营地的猎狗,正在和隔壁营地的领头人交涉。“请你给我们一个说法吧。”

  隔壁的领头人看了看张牧,又看了看跟他一起来的副手们。“你确定吗?确定不是因为水源的位置,来找我们麻烦?”

  “我们是讲道理的,要找麻烦,为什么要烧掉一个孩子的帐篷?”张牧拿着一块布料,“这是帐篷剩下的,你自己闻,是不是煤油味?我们的狗也往你的营地跑,放火的人就在你们里面。敢不敢让我们进去找?”

  隔壁领头人拿起那块布,稍稍一闻,确实是煤油的气味。能当头领位置的人都讲道理公正,不会为了保全营地里几个流民,牺牲掉大部分人的利益。“好吧,我同意你们带猎狗进去找,不过……”

  “老大!”隔壁的流民跑出来一大群,“狼!好多狼……好多狼冲进来了!”

  “什么?”张牧举起火把。

  几十匹毛色灰白的狼,已经冲进了隔壁的营地里。

  “通知大家伙准备开枪!”隔壁营地的领头人拔着枪往回跑,却被张牧和副手们一把摁住。

  “不能开枪!”张牧死死摁住他的手,不用猜也知道,绝对是狼崽子带着狼过去了,“不能开!让我们带人过去!”

  少年跟着狼跑,穿过了细水流和隔壁营地的边界线。在狼群中,他的身影也变成了一匹狼,奔向猎物,披着一条胳膊的鲜红。

  他是用四肢奔跑的,完全融在野兽之中,不仔细看根本无法区分。

  狼群带他穿过许许多多的帐篷,耳边是隔壁营地的尖叫,人类四散奔逃,从少年的眼角视线滑出去。这些人都不是目标。

  直到狼群停在一间帐篷的门口。

  出来一个带枪的男人。

  少年认出他来,是那天卖给自己马的那一个。

  马贩子直接朝夜空开了一枪,一声响后,所有的狼不再前进,只围着帐篷暴躁转圈。它们龇出了牙,前爪的指甲插在沙面里。

  “再过来我就开枪了!”马贩子在篝火的光里,认出了这个少年。

  “为什么要烧我的家?”少年还没有站起来,野兽似的,低伏前身。他带着狼靠近,慢慢才直起身,同样习惯龇牙。

  再怎么装作人类,一旦领地和宋捡受到侵犯,他就会变回狼的习性。

  “为什么!”少年一步步靠近。他真的不懂这个人为什么要伤害宋捡,烧掉他们的家。他们没有伤害过卖马的男人。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滚!”马贩子拿枪对准了少年,小臂上缠着一圈纱布,像是被什么野兽咬伤过。

  “你为什么要烧死我的宋捡?”少年拿出腰上的枪,第一次,用枪口对准了人类。

  可他的枪口是颤抖的,和马贩子不一样。他从来不想杀人,只想保护狼群和家,但没有用。

  “为什么要烧死他?”少年带着狼往前,狼群出于对枪的恐惧发出低吼声,在次头狼的带领下迂回徘徊。

  “不是我要烧死他!让你的狼滚!”马贩子又朝夜空开了几枪,这一下,所有的狼都吓得一震。

  野兽对人类的火力力量,始终恐惧。

  但立刻,荒漠狼又嗅出了什么,朝另外一个方向奔跑。少年记住了马贩子的脸,他相信自己的狼不会出错,一定还有别的共犯。这一次,跑了很久,跑到有流民对他的狼群开枪。

  一片混乱,到处都在叫喊。

  少年跟着狼跑到了隔壁营地的边缘,水流那一边,有两个人在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