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起点男的反派渣攻 第106章

作者:月趻 标签: 强强 宫廷侯爵 相爱相杀 系统 轻松 龙傲天 古代架空

漕粮匪患案只是陆煜行将他劫来的幌子, 收回了虎符,老皇帝自然心情愉悦,也便应了他的请旨, 把白御卿打包送给陆煜行了。

他翻看着卷宗, 一旁的李肆书跟座山一般矗立着, 男人松绿色的双眸扫过他脖颈上的吻痕,面色有些怪异的复杂。

李肆书这些日子被他遣去调查黑风寨的地形,刚呈上来一张地形图,他的武功天下独绝,自然没人能拦得了他。

大抵是男人的视线过于炽热, 白御卿摩挲着卷宗,指尖又轻轻敲击着桌面, “再盯就盯穿了。”

“……公子心情很不错?”

李肆书突然这般道,男人一双剑眉拧起,嗓音低沉。

他回想了一下前几日陆煜行脖颈上近乎血淋淋的牙印和吻痕,又扫过白御卿脖颈上的浅淡吻痕。

……突然,一个近乎恐怖的想法冲入脑中, 让他呼吸一窒。

“您……您与陆煜行……”

白御卿抬眸看着他,见他表情几分纠结和复杂,等着他说出接下来的那句话。

见白御卿的表情淡然,甚至隐隐几分期盼愉悦, 李肆书握着佩剑的手近乎泛白,嗓音嘶哑至极。

“您……他,他是不是带您去花楼了?”

白御卿的表情怔然一瞬, 近乎笑出声。

花楼啊……

“属下早知他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三年前如此,三年后亦是如此, 花楼不是什么好地方,他竟如此——”

“停。”

他打断了李肆书近乎崩溃的话语,冷白如玉的指尖摩挲了一下喉结上的吻痕,略微弯起桃花眸。

“并非去花楼。”对上他松绿色的眸子,继续补充道,“我和陆煜行,如今在一起了。”

“这是他留的。”

他的嗓音宛若碎玉清泉,悦耳极了。

几日前愈发苍白若病玉的脸色,在曦光的氤氲下也变得愈发朦胧漂亮,略微弯着双眸,隐去了薄冷。

李肆书怔然在原地,瞳孔骤然收缩,近乎不可置信般嗫嚅了一下苍白的唇。

那……陆煜行脖子上那些惨不忍睹的咬痕。

是……公子留的吗?

牙口真好,不对。

“……当真?”

男人的嗓音哑然到不可思议。

“当真。”

白御卿轻声回应,抬眸看他的表情清浅带着几分笑意。

李肆书不知如何回应,只是觉得一时喉头堵塞,说不出话了,他抿了抿唇,恍惚垂头,“属下告退。”

他抿着唇,呼吸都不怎得通畅,只觉得堵塞难堪,大抵是想练剑,胸口有一团郁结之气,捏着剑鞘大步向外走去。

朱红的走廊之中,迎面走来同样失魂落魄的萧涟涟。

少女身姿曼妙,垂下的头如同李肆书般恍惚怔然,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李肆书听见她呢喃自语又不可置信的嗓音。

“陆煜行,又对我笑了……我是不是,命不久矣了?”

“又对我笑了,又对我笑了……”

身上的郁色宛若能凝结成实质。

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李肆书垂下眸,鸦羽一般的睫毛盖住松绿色眸中的晦暗翻涌,他看着手里的剑,突然不知道说什么了。

勘察黑风寨结束回来的时候,李肆书驾马跑得马都招架不住。

只是因为,他知道——陆煜行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请了圣旨将公子从京城调到襄州来,也不知是不是要报三年前折辱之仇,公子身体本就愈发不好,经不起陆煜行那条恶狗的折腾。

他本就是应了墨玉的请求,要护他的。

李肆书也不知外人传来的陆煜行与宁国公世子素来不和,是如何转眼几天就成了所谓的在一起,脖颈都那般青紫惨烈。

可公子的笑意不似作假。

他在回府的途中看见了接口吆喝的糖葫芦和糖糕,新鲜出炉的糖糕散发着松软的香甜。

白御卿自从日日吐血开始,便不怎得能吃进去饭了,来襄州之前,柳朝朝曾小心翼翼靠近他,轻声恳求。

“李,李侍卫……公子近些日子是不是胃口不好,听闻送去的饭菜,没怎么动过,您此番随着公子去襄州查案,襄州偏北,怕是水土不服,公子就愈发不爱吃饭了,公子喜糖糕,这,这方子您拿去,饭前吃两块开胃。”

娇小的少女堪堪到他胸膛,面对看起来高大到几分凶神恶煞的他,明明胆怯得要死,却依旧把方子塞到他怀里。

见他低声应了才放下心来,跑得又比兔子还快。

那时候李肆书摩挲着怀里的方子,想到墨玉留的那本记录着白御卿日常习惯的书籍,对了半天——

爱吃甜、吃糖糕、性子闲散、怕冷却不甚记得冬日多穿衣……

一条条,一件件。

月色照着他的身影,李肆书若有所思看着柳朝朝一溜烟跑走的背影,指尖摩挲着方子,恍惚想。

为何,白御卿,这般多人爱?

醉仙明月楼的老板也是,自他成了白御卿的侍卫,便挑剔打量了一番,“瞧着不错,比墨玉身板结实多了,公子的习惯知不知道?不知道妾身便再与你说一遍……”

走之前,宁国公也召了他一次,让他好生照顾着公子。

他自然知道他好,宽和待人、俸禄丰厚、俊美清冷……就连李肆书也喜欢他。

可李肆书有些嫉妒他,一些而已。

曜不喜混血,混血自然地位低贱,更有蛮族与曜的多年战争,让李肆书这双松绿眸子,近乎人人喊打。

他幼时在边境,饥荒之下被她娘——一个中原女子,嘁嘁摸着脸,女人哭得近乎撕心裂肺,可她也面黄肌瘦到了极致,一声声说着对不起,泪水滴滴答答打在他脸上,随后将他遗弃了。

李肆书不怎得恨他娘,他也依旧记得娘的名字,李倦春。

因为他娘怀上了蛮子的孩子,边境为蛮族所扰,村民们自然对他们娘俩百般厌恶、欺凌、嫌弃。

偏偏李倦春也是个苦命的女人,无依无靠,受人欺凌,又将他养到了那般大。

他娘做得够好了。

所以他看着他娘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垂下眸子,没有追上去,只是捏着指尖娘亲衣袖的温度,像是确认,她走了有几时。

杏雨倦春,厌倦了春时便消失,春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

她曾抱着李肆书,在杏花掉落之时、在李肆书堪堪有意识之时,抱着他说着这句话。

他在边境喧嚣的战场上,饿了吃着尸体,渴了喝雨水,堪堪保住一条命。

大抵是身影过于鬼鬼祟祟,那时宁国公正值壮年,随着武安侯领兵沙场,猛然架箭,双眸一眯便射中了他的衣袖,将他挂到了树干上。

宁国公大步向他走去,见他一双松绿色眸子,墨眉拧着,神情晦暗不清,一旁的武安侯瞧见了,蹙着眉,“小蛮子,杀了吧。”

他脸上泥泞血污,抬眸,松绿色的双眸亮得吓人。

“罢了。”宁国公止住武安侯的动作,“留他一命吧,眼神倔,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和你家煜行小子一样。”

听了他的话,武安侯停了拔剑的动作,大抵是那句——和煜行小子一样。

煜行。

这位口口声声要杀了他的大人的儿子吗?

宁国公拍了拍他的头,听闻他没有父母,便开口,“往后跟着我干,小蛮子。”

李肆书能感觉到刚刚那位武安侯似是真要杀了自己,又因为一句煜行小子敛下杀意。

他被宁国公拍着头,久违的温度让他眼眶有些发红,口齿里因为血肉的血腥味近乎让他呕出来,胃部翻涌。

他想,世上如此不公。

……他分明也想有人疼惜。

随后的李肆书随着宁国公习武,他天赋异禀,很快在战场杀出来一条血路。

那双松绿色的眸子昭示着他的身份——一个蛮子。

一些被他杀了的蛮子死之前,还盯着他那双被血染了的双眸,近乎目呲欲裂,嘴里也会吐出几句蛮族的脏话。

似是恨他,恨他分明与他们一样,却站在了另一处,拔剑相向。

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一直受排挤。

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

宁国公知晓了,扫过他,“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多笑笑,他们自然待你好。”

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笑着露出牙尖,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多年下来,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

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

煜行,十七。

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

李肆书一双绿眸子,一张混血脸,哪里都讨不得好,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

但他不怎得在意,恪尽职守,做着忠心的鹰犬。

只是偶尔瞧着杏花会想,他娘如今活得可算安好?

倦春倦春,他有时也想喝着酒,在春日里睡去,总归是世事繁杂,他端着一张爽朗又豪气的皮,装不下去,受尽了厌倦,不如随着杏花凋零。

后来,他被调去当了公子的侍卫,防着那位……煜行。

他终是见到了曾被人放在口中的煜行,与十七。

曾经武安侯手心里的天之骄子煜行,满门抄斩,沦落为奴。

而如今,被宁国公捧在手心里的十七,日日呕血,命不久矣。

人的风华如此短暂,像春日枝头的一枚杏花,刚刚熟透就面临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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