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病弱王爷被迫娶了锦衣卫 第33章

作者:一树的花 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先婚后爱 救赎 古代架空

洪福喜欢聪明人,尤其是能为他所用的聪明人。他抬手扶起顾莲沼,脸上的表情如同三月的天气般说变就变:“你是个不错的苗子,又比刘迅有本事,锦衣卫为皇上办事,我自然希望举荐一个更有能力的人。只要你听我的吩咐办事,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顾莲沼抱拳道:“属下愿为公公肝脑涂地!”

“不至于,不至于,咱家让你做的可不是掉脑袋的事儿,而是人间极乐的销魂事儿。”洪公公拍了拍他的肩膀,抬手朝着檀木椅的方向示意,一副要与他对坐长谈的架势。

顾莲沼随着洪福的脚步在椅子上坐下,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

“既然你对咱家坦诚相待,那咱家也不瞒你。你之所以被选中,就是因为你这纯阳之体。瑞王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太医说药力效果不佳,需得与纯阳之体欢好才能调理。”

洪福从袖中掏出一个朴素的瓷瓶,在掌心随意地掂动着,接着说道,“咱家也知道瑞王的性格不是个好爬床的,可你不一样,你才入府多久,竟能哄着王爷和你睡在一张榻上,还能顶替淩亭的位置陪他入宫,要么王爷心里有你,要么就是你手段了得……”

洪福拉长了调子,刻意不说后文,直到顾莲沼额头渗出细汗,眸光闪烁,他才宽慰道:“不过,有手段是好事,能哄得住王爷更是好事。但咱家也明白你的难处……”

他将手中的瓷瓶递给顾莲沼,说道:“这里面是昧欢情香,混了一丝迷魂香。你每晚取少许药粉撒在香炉中,王爷便会在睡意中生出情欲。只要你动作够轻,王爷不会有任何察觉。”

顾莲沼悚然一惊。这与他的预料大相迳庭,他敏锐地察觉出局势有变,可人精般的洪公公就在他眼前,他不敢深想,怕露出异样叫洪公公察觉,只能将所有思绪一并按下,陪着洪公公继续演戏。

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瓷瓶,坚定道:“属下一定完成任务!若是被王爷发现,属下定会咬死是我个人行为,绝不出卖公公!”

洪公公眉头一皱:“你这是在威胁我?”

“不敢不敢!”顾莲沼惶恐道,“属下只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不好,”顾莲沼转头看向门外,急切地说道,“公公,王爷来了!”

洪公公脸色一变,最后警告了他一句:“记住咱家今日所说的话,好好办事,好处自然少不了你的。”

时间紧迫,柳元洵马上就要进屋了。顾莲沼没再磕头,而是将手中的瓷瓶藏进袖中,郑重地点了点头。

洪公公刚从椅子上站起身,柳元洵便推开了房门,身后跟着一脸忧色的淩亭。

他来得匆忙,想必刚睡醒就裹着大氅赶了过来,乌黑的头发被风吹得淩乱,脸颊也略显苍白。

他一推开门便朝着顾莲沼走去,走到近前便将他仔细打量了一番,从他额头的红印扫视到膝盖处的灰尘。

越看,柳元洵的脸色就越难看。

“洪公公,你有什么不满就冲我来,既然顾莲沼入了王府还要被你呼来喝去,那你何必将他送到我府里,直接带去司礼监做太监好了,也省得你想磋磨他时还得专门跑我府里一趟。”

柳元洵平日里脾气软得像个泥菩萨,可一旦发起火来,也是牙尖嘴利,挤兑人的一把好手。

洪福一脸委屈,脸上的褶子都透着可怜劲儿,他挨到柳元洵身边讨饶,“小主子啊,您可真冤枉我了,我哪儿敢磋磨您的人呀,要怪就怪我这把老骨头动作慢,顾侍君又跪得太快,我话还没说出口呢,他就已经跪在地上了,老奴根本来不及扶他呀!”

柳元洵冷哼一声,“行,这话是你说的。阿峤,听到了吗?以后见了洪公公不许跪,跪了就是欺负他年纪大、动作慢,扶不动人。”

顾莲沼眨了眨眼,一脸温顺地垂下眼眸:“夫君,我记住了。”

“咳,咳咳咳……”柳元洵前一刻还一脸火气,后一秒就被这声“夫君”叫红了脸,可洪公公还在跟前看着呢,于公于私他都不可能在这时驳了顾莲沼的面子,只能耳根通红地应了他这声称呼。

洪公公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的表情,见他对顾莲沼确实有些不同,心里便安稳了大半,随后便将话题引到了尚方宝剑的事上。

自从决定了翎太妃的“去处”,柳元喆心情大好,放权放得很是利落,不仅给了柳元洵尚方宝剑,还给了他一道御令。

有了这道御令,柳元洵出入任何地方都如同皇帝亲临,甚至能够调配皇城中的护卫军,权力大到可怕。

饶是柳元洵也难免心惊,他若是有其他心思,凭藉手里的这道御令,他甚至能调开神武卫,让皇宫暴露于危险之中。

他皇兄也真是心大,怎么能写出这样的御令呢?

柳元洵正低头看着手中的御令,一旁的顾莲沼无人关注,便抽空琢磨起洪公公今日这番话的深意。

他并不觉得自己背叛了柳元洵,他本就没有固定立场,哪边风强便往哪边倒,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自己。

起初,他配合柳元洵处理掉守宫砂,是为了早日复职;今日吐露实情,同样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先不说那夜仓促,留下的痕迹能否经得起细查,单说“圆房”一事所代表的意义,就远非表面这般简单。

首先,他可以确定,柳元洵也不清楚“圆房”的真正含义;其次,从洪福给他的药粉剂量来看,一次两次并无明显效果,需长期欢好才行;最后,他断定,此事的局势必定发生了重大变化,否则皇上的态度不会有如此明显的转变。

一开始他就猜测,柳元洵手中或许有制衡皇上的东西,否则皇上大可一开始就把这种药粉交给他。

然而皇上没有这么做,显然有所顾忌。

但短短一个月,甚至可能是几天,皇上所顾忌的东西就消失了,所以才直接让洪福送药,无视柳元洵的意愿,强行促成“圆房”。

那么,皇上所顾忌的究竟是什么呢?

这事,单靠想是想不清楚的,知情人只有皇帝和他的心腹,或许,柳元洵也在其中……

顾莲沼掀眸看向柳元洵。

他来得匆忙,衣衫乱糟糟的一团,头发也散着,甚至也鞋也没穿好,想必是匆匆套上衣服就跑了出来。如此慌张,是担心他受欺负吗?

可他担心自己受欺负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呢?顾莲沼心中其实已有答案:并非因为在意,而是他本性善良,菩萨心肠。

不过,这都无所谓了。

顾莲沼很快便想开了。

无论柳元洵出于何种原因对他好,只要这份好实实在在地落在自己身上,他受着就是了。

只是“圆房”一事关系重大,他虽愿意享受这送上门的艳福,却又担心这“福气”如同沾了蜜的刀子,吃下去容易,吐出来难。

在弄清楚此事背后的秘密之前,他大概只能过过手瘾了。

第38章

马市位于东市一隅。

前些日子,有位行商从蒙古国精心挑选了几匹蒙古马,一路风尘仆仆地带到京城,想在达官显贵手里卖出高价。

他一来就被淩晴瞧上了。

柳元洵说是次日一早再来买,可淩晴生怕自己看中的马被别人抢先挑走,所以天蒙蒙亮就赶到了马市,人刚到便交了定金。

不然,以京中那些贵人对好马的热衷程度,她相中的那匹小马驹,还真不一定能留得住。

洪公公走了没多久,柳元洵便带着淩亭来了东市。

京中有东西两市,东市主要服务于上流阶层,汇聚了来自四方的奇珍异宝;而西市则是寻常百姓的聚居地,多为生活日用品的买卖之所。

那些行商常年走南闯北,但凡搜罗到什么稀罕玩意儿,大多都会选择在东市售卖,这几匹蒙古马自然也不例外。

待柳元洵来到行商所在的马市时,原本的八匹骏马已只剩下四匹。除了淩晴看中的那匹,剩下三匹的品相都不尽人意。

淩晴相中的是一匹小公马,约莫一岁左右,浑身毛发黑亮如缎,四蹄修长而有力,正紧紧依偎在另一匹大马身旁,一双湿漉漉的眼眸满是好奇与灵动,滴溜溜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单看品相就很讨人喜欢。

柳元洵刚一现身,淩晴便扯着嗓子喊道:“卖家!卖家!快快快,我主子来了!我要牵马!”

卖马的汉子原本正和旁人闲聊得起劲,听到淩晴的呼喊,随手在鞋底磕了磕手里的烟杆,大声应道:“来了来了!”

按照常理,一手交钱,一手牵马,这买卖便算是成了。可当淩晴满心欢喜地牵着缰绳,准备将马牵走时,那原本在马贩子手里还算乖巧的小马,此刻却像是被钉在了地上,死死绷着蹄子,说什么也不肯挪动半步,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嘶鸣声。

它身旁的大马似乎也预感到了即将到来的分离,可它并没有像小马那般焦躁不安,而是轻轻低下头,用鼻子抵着小马的屁股,一下一下地将它往前推。

马贩子见状,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伸手扯住大马的缰绳便往后牵,大马倒是温顺,低头跟着他往后走,可小马却急了,刨着蹄子就要往后追,淩晴废了好大劲儿才扯住缰绳。

马贩子来马市也有三四天了,跟周围的行商们也混熟了,他走了,周围的行商便随口解释了两句。

“这大马和小马本是一块儿收来的,母马品相着实不错,可惜害了病。母马卖不出去,小马就僵在这儿不肯走,白白耽误了两个客人的生意,给老胡气得够呛。”

淩晴没料到买匹马还能遇上这样的事,她望着手里的缰绳,一时拿不准究竟是硬将它牵走,还是像之前的客人一样将它留在这里。

她这一犹豫,手上的力道不自觉就弱了几分。小马瞅准时机挣脱了缰绳,撒开四蹄,朝着母马的方向飞奔而去。

紧接着,又听马贩子低声骂了几句,随后是几声清脆的鞭响和母马低低的嘶鸣声。

“喂!你做什么!”淩晴一听鞭子破风声就追了过去,等她绕过商人们歇息的帐篷,才发现那鞭子并没有抽到马身上,只是被马贩子淩空挥舞着故做恐吓。

饶是如此,小马依旧不肯离开,只紧紧靠在母马身边,母马也低头舔着它的脸,母子情深的模样很是令人动容。

柳元洵跟在淩晴身后缓步而来,自然也瞧见了这一幕。

马本就是情感细腻的动物,母子分离,不舍之情在所难免。但它们毕竟与人类不同,实在不能用看待人的眼光去衡量它们。

况且马匹买卖本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生意,柳元洵倒也不至于因为这一幕就多做干涉。他之所以跟过来,纯粹是出于好奇。

通常情况下,卖马时幼马不肯走,大多是因为惧怕陌生环境;大马不舍,是出于母性本能。可今天的情形却截然相反,母马温顺地避让着,小马却对母马依恋得紧。看它的脾性,也不像是胆小怯懦的,可此刻却一反常态,说什么也不肯离开。

老胡见人都跟了过来,只能无奈地解释道:“这母马害了病,自己活下去都费劲,自然是劝着小马走。可这小家夥知道大马不行了,一步都不肯离开。我好不容易赶到京城卖马,这下可好,一大一小全砸在手里了。”

病马卖又卖不出去,杀了又实在舍不得,老胡愁得满脸褶子,耷拉着眉眼,心里却隐隐有了个想法。

前几个想买马的客人,都是见小马拉不走便放弃了,眼前这位可是唯一一个非但没走,还跟过来看情况的,而且看穿着打扮,像是个非富即贵的大贵人。

老胡小心翼翼地靠近柳元洵,试探道:“要不,您给我点买马的本钱,我直接把大马送给您?这一路的饲料钱、路上的盘缠,我都自己出了,您看行不?”

“你倒打得一手好算盘,”淩亭皱眉道:“你自己也清楚大马活不长了,又不甘心认赔,还想从我家主子这儿讨本钱?你当这是什么地方?竟敢在这儿欺行霸市?”

老胡吓得一哆嗦,连忙摆手否认:“不是不是,大爷您误会了,小人绝不敢骗人啊!这马在我手里只有死路一条,可到了这位大人手里,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柳元洵倒没急着接话,而是先绕着那匹大马走了一圈。

远远瞧着还不明显,可一靠近,便能感受到它的虚弱,不说它体态消瘦,双目无神,单从它杂乱无光的毛发上也能看出病态。

不过,从它的骨骼轮廓仍能看出,这是一匹天生的好马。要是没有这场病,它的售价说不定比小马还要高。

柳元洵开口问道:“它生了什么病?”

老胡被淩亭这么一吓唬,哪还敢隐瞒,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这大马许是路上吃错了什么东西,先是腹泻,接着又便血,连续发热了好几天,差点就死在路上。好不容易到了京城,现在是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我也不知道它究竟生了什么病。”

柳元洵不解,“听上去倒不像是急病,即便不是急病,说不定养养还能恢复,何至于说它活不长了呢?”

老胡也有自己的难处,他苦笑一声,道:“您有所不知啊,京城的开销实在太大了。我卖了马就打算回乡去,它病成这副模样,要是卖不出去,就得跟着我回乡。可我家离京城有好几百里地,它要是跟着我一路奔波,大概率会死在回程的路上。”

他说的若是实话,这马买下来倒也不算亏。

毕竟是淩晴看中的礼物,柳元洵也想图个善缘。倒不如连母带小一起带回府中,精心调养,慢慢养护。大马要是能活下来,就当是捡了个便宜;要是不幸死在府里,就当是生前为它尽了力,也算积了德。

柳元洵问道:“大马什么价?”

老胡没料到他真有购买的意向,顿时喜出望外,急切地说道:“这位爷,我可不敢骗您。这大马我买来时花了四十两银子,它是蒙古人精心调教好的。不仅体能出众,还能当繁育马,我本打算卖一百两银子。可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儿,我也不敢跟您要高价,更不敢奢望保本。您要是愿意,能不能赏我二十两银子,就当是怜悯我,赏我点银子叫我养家。”

柳元洵摆了摆手,说道:“四十两就四十两吧,希望它值这个价。”

老胡不敢置信地瞧着他,愣了好半天才想起来磕头感谢,“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好人有好报,一定会有大福气的。”

“不用谢我,要谢就谢你自己吧。”柳元洵示意淩亭去接大马的缰绳,随口向马贩子解释了一句:“贩马的人常有,真正爱马的人却不多见。贩马者往往只图马匹干净整洁,可你却连不常示人的马圈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想必是为了让马儿住得更舒适。不管是母马还是小马,虽然不愿分离,可在你手里却十分听话。你既然不忍心朝它们挥鞭,平日里想必是待它们极好,所以它们才这般领情。”

除此之外,这马贩子本可以给马儿喂些刺激性的药物,再将马牵去西市,从那些不懂行的百姓手里骗钱。可他非但没这么做,还将实情告知了周遭的同行,可见他从未动过骗人的心思。

不管是对马的态度,还是做人的态度,他都算得上是个心怀慈悲、堂堂正正的君子,冲他的品行,柳元洵也不愿叫他白白亏去二十两。

二十两对柳元洵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对眼前的马贩子而言,或许是全家好几个月的生活开销。自己在不为钱财所困的时候,适当让些利,让善良之人少些亏损、多些收益,也算是种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