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祝秋来
他本是十足冷静的人。方尽墨、云水卫,乃至眼前的燕翎,做出这一系列举动,都是在帮他减轻心上的负担,想要让他更好受些。
但其实,两年前决定在那三块牌位前站起来的时候,季望泫就做好了背负一切的准备了。
他告诫自己,要无情无义,要为了达成目标而不择手段。哪怕是受人唾弃、遗臭万年。
然而,即便乔霜月已故,云水观的人仍然在温暖地呵护他啊。
燕翎点头,一桩念想已了,也不紧绷了,说:“好,属下遵命。”
说完他站起来,再度朝他跪下,小心翼翼地问:“属下能否……过了月圆夜再走?”
“燕小九,”季望泫曲起手指,用指背轻敲他的头,“整日脑子里都在想什么东西?我便是那种要榨干属下的价值,还要摁着属下出任务卖命的主吗?”
燕翎低声说了句“在想您”,又扬声说:“您不是!”
“没有大碍的主子,我即便内力亏空一两日,路途中也可以自保。”
季望泫直接挑明:“驳回。你可以月圆夜后再走,但是不可以来药泉找我。”
燕翎略显沮丧地将头一垂再垂。
“我答应你,等你此次平安归来,”季望泫蹲下来,闯入他的视野中,“往后在时机合适的前提下,每个月圆夜,我都允许你待在我身边。”
他的面容几乎侵占了燕翎的整个视野,燕翎依依不舍地仰望他,说:“好。”
燕翎知道,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以后了。算算时间,顺利的话,任务完成他回来便会毒发,不顺利的话可能直接毒发死在外边。
死前得到一句主子的“允许你待在我身边”,已经是一种莫大的肯定了。
他弯了弯唇,露出一个不太明显的笑:“那属下即刻便出发,您一定要好好的。”
一丝微妙感浮上季望泫的心头。他敏锐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好似严丝合缝的精妙器具上出现了一点不宜察觉的小瑕疵。
可待他细细回想,这种感觉又如一阵调皮的微风,打了个转儿便消失不见。
“燕翎,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季望泫的目光凝在他身上,化作清润的溪水。
这话他不日前便问过了,如今又问一遍。燕翎不会对他说谎,只说:“属下不愿说之事对您来说都不重要。”
那股水流不通的阻塞感压过来,盖过微妙感。无法沟通,季望泫恹恹起身,低叹一句:“你又如何替我评判什么事对我重要,什么事不重要?”
燕翎心中一抽。他抬眼,季望泫已经转过身背对他:“既不愿说,你走吧。”
“对不起。”燕翎对他重重磕了个头,心中万般酸涩,都只化作四个字,“属下告退。”
说完,他站起身,脚步匆匆,逃似的离开了明镜台,生怕自己会回头。
季望泫当时从窗口望着他的背影,心想,来日方长,他定要好好教会他如何表达、如何接纳,如何交付信任、将一切心事都告诉他。
要将他养成灿烂盛开的花,再不做那冰天雪地里的孤狼。
第45章 不能回头
由夏入秋的时节燥热得厉害。西边空气干燥, 燕翎一路跋涉,清晰感受到自己皮肤下的血管已经发烫发痛。
这是“愁断肠”发作的前兆。
他此行不能透露藏雪宫的身份,玄金衣、云字令, 青琅剑都没有带。只带了把普通的长剑, 随手穿了件灰黑常服,入云霞村前,才换上季望泫给他买的朱殷色长袍。
那颜色浓烈得似暮色四合时最后一抹沉坠的残阳。
燕翎从未穿过如此引人注目的红。
而他未及弱冠, 合该是最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年华。
他化名“林绮”, 身份是无门无派, 在外游历、浪迹天涯的游侠。
简而言之, 就是会点三脚猫功夫的富二代草包少爷, 不愿继承家业,一个人拿着剑跑出来“游历”。
没成想他入了落霞镇, 碰见了一个真草包少爷。
少爷姓王,身边带着一小厮,燕翎碰见他的时候, 他正在街上行侠仗义,截下一小孩扒手。
殊不知自己的钱包已经被“受害者”顺走了。
看来落霞镇不是什么民风淳朴的好地方。燕翎没想管, 正要与他们擦肩而过。
小孩“哇”地一声哭出来, 人群渐渐聚集,好几道声音指责他“血口喷人,欺负弱小”。再回过头,那位丢失钱包的路人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我没有!”少爷没见过这场面, 百口莫辩,急中生智, 大跨两步抓住燕翎的衣摆, “这位红衣少侠看见了的, 这小孩就是偷东西!”
“……”燕翎下意识要一掌给他拍开,念及要保留实力,没有动。
“少侠,你帮帮我,”那人背对人群,双手合并作祈求状,小声说,“我请你喝酒。”
燕翎冷淡道:“不如摸摸你的兜。”
“咦?我钱呢!?”
被他缠着也不是办法,燕翎回过身,走到哭闹的小孩面前蹲下。在众人敌视的目光中,低声开口:“第三排的棕衣小童,第五排蓝衣小丫头,还有人群最末的那位是你们的老大吧?钱包在他身上,对吗?”
挂着泪珠的小孩:“……”
他还要继续哭,燕翎先一步打断他:“那囊袋里的钱,够你们一个月不偷了。钱那位少爷不要了,到此为止。”
小孩收了哭容,抹干净眼泪,对着人群道:“误会,对不起,我,我就是被吓到了,没事了……谢谢大伙儿关心我。”
“你真神了,”人群散去了,那少爷大大咧咧地一拍他的肩膀,“鄙人王秋风,敢问少侠尊姓大名。”
“林绮。”燕翎站起来,多看了他两眼。毕竟钱包被偷了还这么开朗的傻子不多了。
王秋风满不在乎地叫来自家侍从,伸出一只手:“青枫,拿钱来,我要请林少侠吃饭!”
“……少爷,您被偷的钱,不要了?”
“都说了别叫我少爷,”王秋风一把抓过他手里的新囊袋,“破财消灾啦,我就知道我爹会把钱放在你身上。”
“走走走,林少侠,我与您可谓是一见如故。”
燕翎给自己设立的形象过于单薄,有这两个人打掩护……再好不过。
于是他跟着走进了落霞镇最大的酒楼。
交谈中互透了身份,燕翎更加确信王秋风草包少爷的身份,只是旁边这个侍从,看起来倒像是有所隐瞒的练家子。
不然以普通人的脚程和视力,是抓不到熟悉地形的小偷的。
得知“林绮”也是苦于家中束缚,独自出来历练,喝了几巡酒的王秋风更加上头,与他推心置腹:“就是说──家里管太多了,我都没见过世面……嗝。”
“传说落霞山驱魔之役前,山中有一种灵草,特别适合咱这种修炼得晚的人……”
幽冥草,花色血红,传言生长在高山雪原,汲日月之精华。食之可在短时间内功力大涨,可让凡人瞬间习得武艺,让平庸之人更进一步,让武艺高超者登峰造极。
然书卷上有明晰的记载,驱魔之战中,落霞镇的千里幽冥草在众目睽睽下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从此沉寂六十载,再没了踪迹。
霁月楼给的信息并没有幽冥草这一条。
为何此时却被提起?此类传言,是空穴来风,还是有意而为?
“公子,修行岂能一步登天?老爷说了,不求您有多大能耐,平平安安……”
“闭嘴,”王秋风怒斥他一句,“我也没说我要吃,我就是见见世面。”
燕翎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问:“王兄如何得知灵草这一消息的?我竟半分不知。”
“我……”王秋风艰难转了转脑子,说,“啊,也就是听家里亲戚提过一嘴,咱也不知道有没有,所以说过来看看嘛。”
“话说回来,林兄又为何来这落霞镇?”
燕翎早已准备好托词:“我家在粟州,说来不怕王兄笑话,别说是灵草了,我这辈子雪都没见过。”
“只知道落霞山神秘,更曾经是魔宫的基地,所以来这探险,也是跑得远远的,让家里找不到。”
王秋风朝他竖起一个大拇指:“勇气可嘉。咱俩殊途同归,我又与林兄相见恨晚,不如就此一道?”
青枫不赞成地皱眉:“少爷,老爷说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
“你出去。”王秋风踹他一脚,“张口闭口老爷,你回去侍奉你老爷去。”
燕翎善解人意地笑笑,说:“这位大哥说得不错。人生地不熟,王兄还是小心为上。”
赶走青枫,王秋风一阵痛心疾首:“早知我也一个人溜出来了,跟着个榆木脑袋,少一半的快意。”
“江湖不就讲一个义气,素未谋面之时林兄既然帮我,我便信你是好人。”
“我出钱!你跟我们一道住下,改天一起去落霞岭探险呀。”
江湖上的傻子不多见,纯粹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他身上有一股莫名让人热血沸腾的侠气。
然而燕翎实在算不上义气。他有所图谋,所以应了下来。
王秋风是真正的少爷,吃的住的都是最好。燕翎不习惯,所言所行却也要符合“林绮”的性格。
他俩一间,燕翎独自一间房。
夜里,燕翎坐在床榻上,想要翻出点属于藏雪宫的物件,却什么也没找到。
只能看着手中一把凡铁,想起季望泫来。
不知道主子月圆夜痛不痛?难受不难受?
走之前他们的对话停留在僵硬的位置,季望泫那一句“你又如何替我评判什么事对我重要,什么事不重要?”在他脑海中盘旋。
到底是他辜负了季望泫,是他自以为是,又自私。
可是,他不能回头。
想到季望泫,他又忍不住去设想,如果是主子在场,会怎么做?
主子体贴,如澧兰沅芷,爱人以德,定不会拂灭他人似火种般热烈的江湖气。
如果能早点来到主子身边就好了……
每念及此,燕翎都要垂下眼,不让情绪继续翻涌。万千遗憾止于垂眸。
……
他与王秋风在落霞镇玩了两天,四处扬言要去断霞岭探险,彻底坐实了草包纨绔的形象。现在镇里人看到他们,只会觉得这是两个城里来的,人傻钱多的少爷。
美其名曰“采买物资”,王秋风将落霞镇逛了个遍,觉得乏味无聊,撺掇着燕翎准备进断霞岭去。
他的面瘫侍从青枫被迫挎着大包小包,无奈地看着自家少爷跳上跳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