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歌唱晚
“阿殇——”一声长长的欢呼,南宫凌风飞奔出去,将一脚刚刚跨进枫林园的云殇拉了进来。
云殇刚想夸奖许久不见凌儿变热情了,就被南宫凌风拉到了夜朗的面前,语气催促:“快给相公看看,他生病了。”
“咦”云殇盯着眼前面色发白的男人,不是说南宫凌风娶了吗?怎么变成“相公”了?难道……是绰号?嘿嘿笑了两声,云殇一边把脉,一边感叹:好个占人便宜的绰号!
“怎么样?怎么样?”
“没事,休息一下就好。”收回手,拍拍“相公”的肩膀,云殇有些同情“相公”。根据他的消息推测,应该是南宫凌风施展出了他那惊世骇俗的轻功,带着“相公”跑了一遭,偏巧“相公”不懂内力调息之法,生生地被弄晕。
南宫凌风还是一脸的懵懂:“可是,怎么突然就生病了呢?”
“啪”轻轻一个爆栗拍在南宫凌风的头上,云殇哭笑不得:“你以后带人跑的时候,慢一点,他就不会生病了!”
面对这种不合常理的解释,南宫凌风通常会比常人更容易接受,他也不问问“跑慢一点”跟“生病”之间有什么联系,就直接点头,“喔”了一声,表示自己记住了。
雪鸽端了一杯茶,放在云殇的面前,好奇问道:“云公子,怎么会来?”
“我听说南宫王府的小王爷成亲了,就特意赶过来送礼来了。”云殇嗅了嗅空气中飘盈鸡肉香味,“好像比乞丐兄慢了一步。”
“礼呢,礼呢?”南宫凌风一点也不客气地伸长了手。
云殇神秘一笑,伸手入怀……
在场的人除了夜朗都知道这位云殇公子的大名,他可是四大庄之首鸿德山庄的少庄主,年纪轻轻就继承了老庄主的“神医”称号,据说是绝对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凭着他跟南宫凌风的关系,那他现在要送的东西,更加不能小觑了。随便掏一颗丹丸出来,不说价值连城,起码也有救死回生之效。
要说这云殇也算是云家百年基业出来的一位天才,不但医药之学突破了云家最杰出“神医”的成就,就是这性格也是打破了世人对“医者父母心”的传统观念。云殇曾经许下行医规矩,但凡他看得顺眼的人,绝不计较好坏,都乐意出手救治,要是看不顺眼嘛,天皇老子来了,也说不救就是不救,人送外号“鬼医”。而云家的老爷子对孙子这股怪习,不但不加以管束,反而隐隐有“助纣为虐”的趋势。
现今云殇手下曾经救过的人,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菩萨心肠的大好人;也有穷凶极恶的奸徒;有财势雄厚的商贾;有衣裳褴褛的乞丐;有权势滔天的贵族……只有你想不到的人,没有他救不到的人。
就在大家的一片期待之中,云殇慢吞吞地掏出了他的礼品——居然是一本书。难道是云家的那些不传之秘的精密药方?
南宫凌风接过来,一看:“菜谱!”
“哗”在场之人全部跌倒。
你说你个大夫,不送药送本书就算了,居然还是本菜谱!难不成想改行当厨师?
“嗯。”云殇将大家失望的眼色尽收眼底,叹口气,竟然没有一个人理解他的良苦用心,忙神色严肃、痛心疾首地解释:“我深切地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凌儿你喜欢吃美食,我送你这本菜谱,你学会上面的菜肴之后,以后不是想吃就吃了吗?!”看南宫凌风还是有些似懂非懂,云殇指了指桌上的叫花鸡,继续说教:“你看,乞丐兄就是这么肤浅,给你送只鸡来,你吃了就没有了。而我,送你菜谱,以后你想什么时候吃就可以吃到。是不是很划算?”
第二十四章 欧阳的绝对
南宫凌风望了望手中的菜谱,点点头,阿殇说的可真有道理啊!
“你干嘛不直接送个蛋来?”
雪霁讽刺的声音从院门外幽幽地传进来,她刚赶回来,就听到了云殇作弄南宫凌风的话,看自家少爷被糊弄得只知道点头,语气中难免不了生气的味道:“蛋可以孵化无数的小鸡,小鸡又可以生蛋,比菜谱可划算多了。”
云殇听出了雪霁的弦外之音,但却没有丝毫的动容,神色依旧温和,语气转为遗憾地接上雪霁的话,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蛋不方便携带啊,煮熟了又没有办法孵化小鸡了。还是菜谱划算!”
“好个无赖!”雪霁只有在心中狠狠地谩骂。
看到雪霁吃瘪的样子,雪鸽不免有些幸灾乐祸,但作为姐妹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为她抱不平——哎,她果然还是太善良了!
“要是忠伯看到这菜谱,岂不是要疯了?”
终于有人站出来帮雪霁说话了,不过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声音是从院外面传进来的。
雪鸽眉毛一挑,云殇的“盲目崇拜者”来的,她的手脚倒挺快的,这么快就得到消息了。
雪霁也对这帮助她的人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好感,因为她知道,出了事,那个人还是会站在云殇那边。
伴随声音进来的人,让夜朗颇有些吃惊,那张天天在面前晃动的脸孔,他已经熟悉得不能在熟悉了,更何况,有的时候,是两张一起在面前晃悠。不过,他一直以为她们是双胞胎,原来他错了,竟然是三胞胎!
“雪——雪——”南宫凌风指着刚进来的人叫了两声,但始终没有把对方的名字叫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好久没有看到对方激动了,但是知道的嘛,就比如当事人,无奈地一翻眼,自我介绍:“雪宸。”
“啊,雪宸!”南宫凌风呵呵笑了,雪鸽、雪霁、雪宸、雪梦是四胞胎姐妹,四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他时常都分不清谁是谁,唯一好分辨的是雪霁,前提是其他人不穿红色。
雪宸先跟云殇点头示意,之后,走到南宫凌风的面前:“少爷,欧阳公子听说你成亲了,特派人送礼,让我转交给你,还有一段话。”说着,雪宸将一包装精美的纸盒递给南宫凌风。
在南宫凌风拆封之前,雪宸继续说道:“欧阳公子的原话是这样的:咳咳,”雪宸清清嗓子,学起了欧阳仆人学欧阳说话时候的样子,“我想南宫可是小王爷,送他的礼可不能马虎,一定要配得上我们的身份。就送玲珑阁的绝品胭脂好了,哎呀,不行,南宫是个男子汉大丈夫,用什么胭脂啊!那就送绝配翡翠好了,不行,翡翠没有玉如意好,送玉如意好了,不行,玉如意太普通了(以下省略若干字)……”
雪宸的记忆力仅次于南宫凌风,众人是一点都不怀疑她会把欧阳的话一字不差地背下来,但是凭着欧阳聒噪的个性,大家都很担心,雪宸会一直说到天黑。好在,雪宸对欧阳的模仿惟妙惟肖,现在大家还有兴趣看下去,一时,也没有人打断她。
“……不行,这个也不行……”雪宸学着学欧阳的仆人的样子,再一次痛心疾首地否定了自己的见解,“就送天上雪莲好了,不过仔细想一想,天山雪莲哪有千年人参好?最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就买千年人参作为贺礼送给我的小南宫。嘻嘻。”
所有人终于换了一口气,放心下来,终于决定好了,那么,纸盒里该是千年人参了吧。所有人的眼睛不禁都飘向南宫凌风手中的纸盒,尤其是云殇,对他这个大夫而言,上了千年的人参可是最有诱惑力的。这般珍贵的药材,家里也有,但苦于此次来得匆忙,忘记带上。如果可以的话,对那人的病情绝对是一大帮助。连怀疑欧阳突然变大方了的时间都没有,云殇已经在脑中盘算如何让南宫凌风把这千年人参送给他!
雪宸看到众人期待希翼的眼神,心中不觉悲凉,因为她之前听到这里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心中的感觉并不妨碍雪宸的述说,她继续道:“我(指的是欧阳)去了云殇家的药铺,却被告之上了千年的人参只有鸿德山庄才有,还不一定卖,我只有退而求其次,买一个上百年的……”
所有人的情绪都被雪宸的话牵引着,听到这里,不免都露出失望的神色,不过上百年的参还是属于珍贵的行列,众人还是满怀期待地瞄了一眼南宫凌风手中的纸盒。
“不过,”不知是雪宸故意的,还是欧阳家仆人故意的,抑或是欧阳本人故意的,像是吊人胃口般,又来了一个大转折。众人的心又被吊得老高,纷纷将目光转到了雪宸的身上,“我(仍然指欧阳)拿着百年人参打算走的时候,掌柜的却要我结账,我说我是他们少主人的好友,把帐记在云殇的头上。结果掌柜的嘿嘿一笑,立马就给我涨了一百两!”
说到最后几句,雪宸模仿的是气愤的语气,云殇则目瞪口呆了:好个欧阳,自己送礼,还不想掏钱,掌柜的,干得好,回去涨工钱!
雪宸露出了无奈的神色,继续:“他一涨价,我银子不够,就只好空手而归了。”所以最后怪的人是云殇,不是欧阳不买。
“咚”众人绝倒,说了这么大半天,从胭脂到千年人参,一下子跳到百年就算了,最后直接什么都没有了,换谁,谁承受得了啊?
南宫凌风倒没有众人那么失望,他拿起纸盒摇了摇,里面传出来“砰砰”的撞击声,神色惊讶地道:“雪宸,可是这里面有东西啊!”
众人一边站起来,一边朝雪宸望去,难不成还有什么惊喜?
“欧阳公子说了,”雪宸终于恢复了自己的身份,“他纸盒都装饰好了,什么都不装进去,太寒酸了。所以,他冥思苦想,施展了毕生的才学,写了一副天下绝对的对联送给你。”
南宫凌风打开纸盒,取出对联展开,站在他一边的雪鸽目光呆滞地念出了上联:“哈哈哈哈哈。”
接着南宫凌风再打开另一联,另一边的雪霁语气生硬地念出下联:“呵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