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霜寒 第137章

作者:语笑阑珊 标签: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古代架空

  侍卫乙:“……”

  季燕然道:“怎么又跑来军营,这里日头晒,下来。”

  “客栈那头没什么事。”云倚风跳下高岗,却震得地皮一抖,顿时惊奇,难不成我什么时候练就了千钧神功?

  季燕然眉头一皱,转身看向林地的方向。

  树影正猛烈地摇晃着,而大地的颤动也越发明显起来。

  是象群来了。

第145章 多方协助

  号角声响彻整片林地。

  方才还炊烟袅袅的军营, 霎时就变得肃穆紧张起来, 将士们拿起刀与长枪,整齐列队而出。季燕然翻身上马, 亲自前往前线督战。云倚风重新登上那处高岗, 再往远处看时, 平日里悄然寂静、唯有清风徐徐的茂林,现在已如遭遇狂暴飓风一般, 正在猛烈地晃动着。

  一头巨象率先冲了出来!

  那该是象群里的王者, 浑身雪白,双眼鲜红, 象鼻愤怒一甩, 身侧合抱粗的树木便拦腰倾折, 巨大的树冠倒了下来,震飞一地草木枯叶。

  “点火!”

  兵士们打开木桶,火油汩汩流出,似一条奔腾呛鼻的浑泉, 填满了事先挖好的壕沟。一道火光冲天而起, 若寻常畜类, 见到这熊熊火海,怕是早已仓皇掉头逃亡,然而受了蛊惑的象群却仿佛感受不到强光与炽热,依旧在向前奔跑着。最前方的大象跌入火坑,被烧出焦肉的气息,后继者便踏过同类的尸体, 继续向着大梁军队冲去,更有甚者,裹了一身的火光在人群中一滚,便是一片惨呼。

  虽说事先早有准备,但象群如此凶猛,军队仍挡得狼狈吃力。烈火、毒矛、陷阱、兽夹、捕网,所有以往用来对付野兽的手段,此时全部失了效用,相反的,象群受到刺激,反而更加狂躁起来。一名十五岁的兵士被逼至树下,胡乱举刀砍了两下,眼见那血淋淋的前掌已经踩了下来,本能地便抱住头,“砰”地一声,胸口受到重重一击,腥臊的血浆胡乱喷涌。小兵悲观地想,这回怕是真的要死了,只是怎么也不疼一疼?

  半晌之后,他颤巍巍睁开眼睛,发现怀中抱着的,竟是一截血淋淋的白象前掌。

  ……

  被飞鸾剑砍断双足的大象,仍在跌跌撞撞四处跑着,将铁网冲得七零八落。眼看畜生就要逃出包围,云倚风索性飞身掠上前,单手握住那伸出嘴的长牙狠狠一掰,将它生生拖入了烈焰火坑。

  黄武定擦了一把脸上的血水,远远惊叹道:“王爷,云门主神力惊人,张三爷转世啊!”

  厉害厉害。

  季燕然弯弓满月,五支箭羽带着火光划破暮色,直直穿透了巨象眼眶与脑髓。这场战争并没有开始多久,可大梁军队的狼狈程度,却如打了七天七夜的残兵一般,所有阵型与计谋在此时都失去了效用,唯有用最原始的砍杀来逼退。一波将士疲累了,便有另一波顶替上去,玉丽城虽已清空,可在它后方,还有着成百上千的村镇城池,所有人心里都在想,断不能让这群野兽越过玉丽城,哪怕战死沙场,也要用自己的尸体垒出一道墙。

  上古神龙咆哮,腾空绞住一头庞大灰象,带着雷霆之怒横扫巨尾,震得四野落叶萧萧,天地也寂了一瞬。趁此空当,云倚风飞身跃上一头象背,双手握紧飞鸾剑柄,举高后狠狠向下一插,锋利寒刃割裂颅骨,让那里迸发出鲜红与纯白的浆液来。

  灰象踉跄两步,轰然倒在地上。季燕然握住云倚风的手:“你怎么样?”

  “我没事。”云倚风匆匆道,“王爷去督战吧,这里交给我。”

  另一头又传来新的骚动,是那雪白的领头巨象。它力大无穷,浑身皮肤似铁甲一般,刀枪不入,两只蒲扇大耳正一下一下扇动着,长牙上早已染满了鲜血,周围有数十名大梁将士,手持钢刀只团团围着,却也不敢草率上前。巨象昂首发出“哞”的叫声,似是在招引同伴,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便有更多白象从林地深处“咚咚”冲了出来,地皮震动,令人胆寒。

  “都撤开!”云倚风高声下令。

  周围将士尚未来得及反应,便觉一道白影掠过眼前,再细看时,只见云倚风已腾跃骑上象背,一手将飞鸾合回,另一手扬起一把短小匕首,“噗呲”一声插入象王最娇嫩的眼眶,手腕顺势一扭,硬是带着胯下猛兽换了个方向,朝方才被召唤来的滚滚象群奔去。

  黄武定大喊:“云门主小心!”说罢一踢马腹,也率人上前支援。云倚风半伏在象背上,左手紧紧握着刀柄,操控象王绕圈奔跑。其余象群紧随其后,都想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人类挑落在地,却被云倚风灵巧躲过,反倒是象王,不断被同伴冲撞得踉跄,身上也多出许多染血的伤口来。它似是被彻底激怒了,长长的象鼻扬高,从中喷洒出一股腥臊粘液,云倚风见势不妙,果断攀上身旁一棵大树,躲过了这能恶心三天的惊天暴击。象王还欲再向前冲,却反而触动机关,与同伴一起落入了陷阱深坑。

  云倚风示意黄武定,杀!

  数箭齐发,如夏日雷霆火雨。因象群都被诱到了一处,所以火油燃起来时,烧得也分外痛快过瘾,即便那恶心粘液喷溅得再多,也再难浇熄烈火,云倚风总算松了口气,跳到地上:“辛苦。”

  黄武定气喘吁吁,又往身后看了一眼。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激战”,全靠将士们的血肉之躯挡着,整整一夜,硬是没让玉丽城损坏分毫。

  火光熄灭后,第二天的太阳也升起了,露出半张橙橙黄黄的脸。象群已被击退,四野又恢复了往日平静,疲惫的将士们坐在地上,无言看着清晨微风穿过林地,吹拂草叶花香,也吹拂着血、尸体与腥臊。军医与后勤正在穿梭忙碌,云倚风登上高岗,道:“长右的药物,只够养这百余头巨象,以后不会再有了,倒也不必太担心。”

  “先前我到滇花城买玉料时,见过许多温驯的白象,被商人打扮得很漂亮。”季燕然眉头皱着,嗓音也嘶哑,“这一战,我的兵也好,不得不死的无辜象群也好……打得颇不是滋味。”

  “别想了,先吃点东西吧。”云倚风握住他的手,轻声道,“王爷辛苦一夜,至少别站着了。”

  黄武定站在不远处看着,脑子里不知怎的,就想起了一句老话,叫英雄难过美人关——否则看殿下方才那表情,还有谁敢去同他说话?也只有云门主了。

  自然,这也不是一般的“美人”,而是单手能放倒一头猛象的美人。

  玉丽城中,地蜈蚣将七碟子八碗摆上桌——因玉婶被送出了城,所以他暂时承接了做饭的活,又小心翼翼问:“暮兄不去帮忙吗?城外可整整杀了一夜了。”

  暮成雪往胖貂面前放了一碟萝卜丝,自己拿馒头夹了些素炒笋,转身回房了。

  地蜈蚣:“……”

  貂:“……”

  飞贼原还想套个近乎,问问杀手自己的厨艺比起玉婶如何,结果,貂都不吃。

  人生多艰难。

  ……

  官道上,一队车马正在顶着烈日前行。这个季节,出行的人们大多白日里睡觉,早晚凉快时赶路,鲜有大中午还要奔波的,可见当真是有很急的事。连茶棚里的老板看着这满头大汗一群人,也对他们格外关照,多送了几盘米花糖点心,又劝道:“这天气,再走可是要中暑的,还是多歇歇吧。”

  带头那锦袍少爷也顾不上说话,一口气吃了半盘米花糖,又灌了三四壶凉茶,方才气喘吁吁道:“这南边可真热啊。”

  “是,这个时节,哪儿不热啊。”老板又多端出来几把板凳,自己去后厨接着忙活了。

  一随从道:“二少爷,再走两天,便能到丹枫城了。”

  这里的“二少爷”,正是平乐王李珺,他深深叹了口气,说,唉。

  先前在西北时,朝思暮想要来“江湖朋友”的家中坐坐,也畅享一番潇洒不羁风,结果没曾想,现如今竟会是这么一个状况。

  “看七弟的书信,梅前辈应当还在江家住着。”李珺道,“反正也要路过,不妨登门去看看,若那位江老前辈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们便接上梅先生一道南下。”打仗呢,哪能没有神医?况且对方阵营中现在还有个鬼刺,不得不防。

  随从赶忙竖起拇指夸赞:“少爷果真有大局意识。”

  “去去,都什么时候了,还拍马屁呐?”李珺训斥两句,拍了拍自己日渐消瘦的大肚子,又想叹气。因皇上迟迟不肯就老太妃请命前往玉丽城一事做出答复,李珺便自告奋勇,带着太妃的口信,南下充当传话筒了。他其实想再等等的,但眼看皇上本就心中不定,七弟偏还在西南大肆调兵遣将,局面越发风雨飘摇,老太妃估摸是没指望离开王城了,只好自己先走一步。

  平乐王吃着米花糖,心想,皇亲国戚不好做啊,人人都是劳碌命。前阵子路过春霖城,也没时间去赫赫有名的风雨门看看,都不知星儿姑娘的心上人是何模样。

  ……

  清月看了看地图:“就是这里了。”

  灵星儿赞叹:“原来这里就是清静水乡啊,可真是好地方,杨柳依依风景优美,怪不得当年江南舒夫妇要来此疗养。”

  “清静归清静,可进出并不方便,周围既无良田可种,河中鱼虾也不多,普通百姓是没法活下去的,只有富户人家的少爷,才有本钱来这里游山玩水。”

  “所以这里的人,都是前来隐世散心、住一阵就走的过客?那可就不好问了。”

  “至少应该有个守村人吧?”清月翻身下马,“走吧,我们进去问问。”

  这个季节,正是清静水乡最不清静的时候,因为外头热嘛,所以那些富户人家的公子少爷,早早就赶着马车钻来避暑了,仆役成群,知己成群,唔,妻妾也成群。这些富贵闲人平日里也没事情做,所以就开发出了各种无聊活动。有散发木屐女模仿竹林七贤的,曲水流觞吟诗作对;也有弄一大片黄花,冒充隐士采菊东篱下的;还有人腰间挂一把长剑,假装自己是江湖游侠儿,见到陌生人便要怒问一句,呔,来者何人?

  灵星儿沉默地想,这群米虫,还是吃得太饱。

  清月不想惹事,便双手抱拳:“在下姓秦,此番前来清静水乡,是想寻一故人,无意惊扰兄台,如有冒犯之处,还望多加包含。”

  对方听完,霎时间热泪盈眶,这充满江湖气概的潇洒谈吐啊,不正是自己思之如狂的快意恩仇吗?

  于是不由分说拉着清月二人,强行邀到自己家中做客了。

  灵星儿:“……”

  然后还没等椅子坐热,左邻右舍、或者说是整个水乡的“乡民”们,就都赶来看“真正的江湖大侠”了。

  没办法嘛,大家有钱,吃得饱,又正闲得无聊。

  “不知秦兄要寻的故人,是谁啊?”那假冒的游侠儿——大名胡鼎鼎的富户少爷,亲手奉上香茶,“恰好我对这一带很熟,年年都要来避暑,或许能帮上一些忙。”

  清月道:“我要找的人,曾在二十多年前来水乡住过一阵,名叫江南舒,是江家山庄已故的三爷。”

  胡鼎鼎闻言,面色半是为难半是激动。为难是因为他今年刚满二十,对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情,实在编不出个一二三来,激动则是因为江家山庄,那可是江家山庄啊!便用力一拍桌子:“秦兄尽管放心,我虽不知道,但我爹知道!你且等着,我这就去叫!”

  说罢,撒丫子就往外跑,清月想拦都没拦住。

  半盏茶的工夫后,胡鼎鼎拖回来一个美髯中年男子,对方手持一把青龙偃月大刀,喝问,呔,是谁找老夫?

  灵星儿心想,敢情这还是祖传爱好。

第146章 心甘情愿

  美髯大叔名叫胡不归, 是望归城里一名大财主,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他年轻时也曾有过豪情万丈大侠梦, 因此对清月与灵星儿这种潇洒的江湖侠侣, 是一见面就羡慕喜欢得很, 甚至还主动提出要讨教两招。

  胡鼎鼎小声道:“我爹腰腿不好。”又埋怨,“爹, 人家是来找人的, 你就别再比划那大刀了。二十多年前,江家山庄的三爷, 江南舒, 你还有印象吗?”

  胡不归不假思索:“没有。”

  灵星儿:“……”

  胡鼎鼎嘀咕:“我觉得也没有。”

  灵星儿不解:“为何?那该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 前辈却答得如此爽快……可否再仔细想想?”

  因为这声“前辈”,胡不归面堂越发红润得意了。胡鼎鼎在旁解释,女侠不必怀疑,我爹他说没见过, 就一定是没见过的, 否则在这么多年里, 不得将“曾与江家三爷同住一村,甚至还攀谈过几句”此等光辉事迹翻来覆去吹它个八百遍?要知道当年有个花子来胡家讨饭,我爹都炫耀了整整三个月的“与丐帮八袋长老有私交”。

  胡不归猜测:“会不会是换了个旁的身份?”

  清月想着,倒也有可能,毕竟江南舒来此只为调养身体,自然是越少人打扰越好。于是便将云倚风所了解到的昔年旧事都细细讲了一遍, 包括江氏夫妇的模样、体态、年龄,还有那新出生的孩子。

  这一说,胡不归果然就有印象了。那段时间里,的确是有这么一对夫妇曾长居此处,自称苏城人,风华气度皆不凡,却鲜少与乡民来往,至于孩子……好像是生了个孩子。

  灵星儿吃惊:“亲生的?”

  胡不归答,说不好。

  说不好,是因为那对夫妇平日里都关着门,极少出来与人聊天,冬日里厚厚的棉袄一裹,更看不出妇人身形有何变化。而胡不归那阵正年轻呢,江湖大梦做得不亦乐乎,也没什么心思去窥探这同乡古怪一家人,只在心里略微纳闷,怎么一夜之间就能生出个孩子,也不见请稳婆。后来有碎嘴的妇人去打听,对方管家便推说是从外头接的稳婆,已经送走了。再过七八天,更是连宅子都落上大锁,那户人家不知搬去了何处,总之是再也没出现过。

  胡不归惋惜道:“原来那竟是江三爷吗?”

  清月问:“就算再离群索居,总是要出来置办生活用品的吧?可还能寻到柴夫、菜农与货郎之类的故人?”

  “这个嘛……”胡不归思索良久,一拍大腿,“有一个,你们且随我来!”

  清月原以为这人就在村子里,谁知胡府的管家却连马车都备好了,众人行了半天一夜,方才从几十里外的一处村落里,找到了一名老裁缝。胡鼎鼎洋洋得意道:“我爹是觉得那些卖菜卖柴的,虽都同江家下人打过交道,可也未必听过什么,只有这裁缝,当年可是亲自给小娃娃做过衣裳的。”

  灵星儿抱拳娇声:“前辈果真考虑周全。”

  胡不归捋一捋自己的长须:“过奖过奖。”又问那老妇人,“牛婶啊,你可还记得这件事吗?”

  “记得。”老妇人刚收了胡鼎鼎一个大元宝,正高兴呢,赶紧道,“我记得那户人家,出手也阔绰极了,只让我做了十三四套棉服与被褥,就赏了个金锭子。”

  “牛婶见到那小婴儿了吗?”

  “就看了一眼,被包得严严实实。”牛婶道,“说是刚出生,可做的衣裳都挺大,寻常娃娃半岁一岁的,也未必能穿合适,是个壮实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