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山荒冢
青石长街雨落凄迷,来人走得很慢,步伐拖沓如垂暮老人。如今是近年关,伙计都领了银钱回家,年过八旬的老掌柜披着棉袄打开门,忍不住将灯笼提到眼前,这才看清那道身影原是一位蓝衫青年。
老掌柜年事已高,眼神也不大好,仔仔细细瞧了他半晌,只觉得对方脸色惨白,像个鬼魅。
好在他有影子。
老掌柜定下心来,又忍不住去看他,忽然觉得有些眼熟。
青年未执伞,浑身衣袍都已湿透,却只立于屋檐下不曾踏门半步。见老掌柜仍伸头打量,他微微抬起头,声音有些沙哑:“一坛梅花酒。”
老掌柜这才收回目光,忙应了一声,将最好的梅花酒打了满满一坛。客人扔了一个荷包过来,左手接过酒坛转身离去,再没说过一个字。
“越看越眼熟……是谁啊……”老掌柜有些怅惘若失,直到那人渐渐远去,他才低头拆开荷包,里头却不是银钱,只有一块玉石,莹白沁凉,隐隐透着几丝碧色。
这是冰原上的雪晶石,只长在八瓣雪莲下,吸取天地日月的精华,据说佩戴它能消除邪病,百年也难成一块,更别说它长于高岭峭壁,哪怕最老道的雪山猎手也难找到此物。
老掌柜忍不住扯出颈下一截红绳,那上面赫然挂着一小块雪晶石,他将这两块石头对比了一下,脑子里蓦地一动,终于想起自己是何时见过刚才那位客人。
六十年前,他还是这酒坊里的小伙计,为了贴补家用,早早在此做工,每月初一十五都能在此看到两位长袍轻裘的贵客。
一人白衣霜发笑容可掬,一人蓝衫墨发静如止水,斟酒对酌,意趣自在。
那次他不慎得罪了外来的贵客,被刁奴鞭打数十,差点就活活疼死,好在那白衣人出手相救,还送了他一块雪晶石养伤,免教他做个断骨残废。
伙计一直想谢他,可是那白衣人从那以后再也没来过,只有蓝衫客还在每月初一十五来此坐坐,点了两壶酒、置放两杯盏,却点滴不动,枯坐至天明。
六十年光阴辗转,小伙计都变成了老掌柜,那蓝衫客竟然一点都没变。
老掌柜忍不住心惊,低头发现门口石板上有点点梅瓣似的红色,斜斜飘落的风雨很快把这痕迹氤氲开去,他下意识地抬头,客人的身影早已消失在长街尽头。
老掌柜莫名有一种预感,他有生之年再见不到那两位客人了。
此时,一道鬼魅般的人影悄然踏上寒魄城边境的冰原,千里冰雪皑皑,枯枝乱梅大喇喇地刺破夜色,在雨幕里暴露出张牙舞爪的姿态。人影过处,落花伴随着雨雪纷飞坠下,将本就浅淡的痕迹完全掩埋。
琴遗音提着酒坛风雨夜行,一晃六十年过去,那些长眠于此的尸骸早被厚重的积雪冻土覆盖,就连残甲折戟都风化崩碎,唯有远处连绵的山脉静默如接天墓碑,风声呼啸,在上面刻下无字的悼文。
他拎着一坛梅花佳酿,不徐不疾地往前走,向着远处渐渐模糊的山脉,向着那座从中坍塌的断崖,向着……那六十年前的最终战场。
冷雨扑面,琴遗音忍不住眯了眯眼睛,千百年的光阴都在此刻如白驹过眼,纵横成星罗棋布的点滴岁月,他从不曾回首过往,此刻却难得有些怔松。
下意识按了按怀中贴身放置的那块残骨,琴遗音收敛心绪,继续往前走。
终于,他来到了断崖下,那面熟悉的冰壁近在咫尺,可惜被积雪覆盖得严实,一眼望去什么都看不透,好在周围没有崩落风化的痕迹,隐约可见保护遗址原貌的符文镂刻于山岩上,看来即使在他被困的这些年里,鬼师也没少来照看此地。
“暮残声,我给你打酒来了……”
他一手拎着酒坛,一手拂去厚厚的霜雪,唇边慢慢挑起弧度,然而那笑容还没绽开,就随着一声酒坛落地的脆响一同碎裂——
凝冻血迹的冰面之下,空无一物。
那应当永远留在这里的骸骨,竟然消失了。
第一章 妖狐
作者有话说:
老人家常言道:“饱三年,饿三年,半饥半寒又三年。”
朝阙城已经大旱快三年了。
这是西绝、中天两境接壤之地,太平时左右逢源,战乱时便两头难做,故而现任的城主便把自个儿当成一棵土生土长的墙头草,迎着战报风向掉头献好。
可惜墙头草此番押错了宝,统治中天二百年的姬氏皇族内乱,大军失了统帅,西绝兵马破城而入,杀向遥远的王都,烧杀劫掠后只剩下了满城凄惶。
青壮年九死一生,妇孺老弱尸横于市,城主摘了玉冠献给西绝大军统帅,这才免了朝阙城被赶尽杀绝。
这座边城从此被划入西绝疆域,百姓们在惊恐和茫然中苟延残喘。此番人祸尚未过去,天灾也来凑个热闹,从那以后,朝阙城的子民再也没见过一滴雨水。
河溪断流,土地龟裂,水田干涸,草木枯死。
百姓们凿井挖渠想找到生路,可是日复一日下来,水源越来越少,死人越来越多,终于令人绝望。
还能走的背井离乡,不能走的只能等死,城池空置了大半,剩下些病弱老残苟且偷生,不少人开始跟过路的行商卖身拟契,更有甚者咬牙投了军,不管将来是否战死沙场,在眼下总是活路。
今日有一支商队路过,规模不大,只有三十个人、四辆板车并八匹马,大部分都是些东来的木材香料,卖到北方可小赚一笔,对这座荒城却还不如一锅馒头的价值高。
商队的领头倒也心善,虽然让护卫持刀弓随行,以震慑那些亡命徒,但也着人分发了些粮饼给路边乞讨的老弱。他们这样且走且停,冷不丁看到前头一面土墙下,有个插草标的妇人抱着婴儿跪在地上,显然是卖身为奴混口饭的意思。
妇人头脸很脏,身体也干瘦,难得是眼睛明亮,细看五官也不丑,她抱着婴儿哭得眼眶已充血,见商队停在面前,赶紧磕头泣道:“老爷行行好吧!我夫君死了,爹娘也没了,就剩下这个孩子,我一个妇人实在养不活了……求老爷买了我们母子,不要银钱,赏口饭吃就好,我会洗衣做饭鞣皮子,他是个男孩,长大后给老爷做牛做马也是好的呀!”
领头看了看她手上的粗茧,再伸手摸了摸这婴儿,虽然没多少肉,四肢倒是健全,眉心还有颗讨喜的红痣。他思及商队里也有两名女眷,便动了恻隐之心,道:“行吧,那你跟我们走。”
妇人连磕三个响头才抱着孩子站起身,在其他人羡慕的目光中加入了商队,有好心的伙计在板车上收拾出一角,好叫她和孩子坐在上面吃些东西。
领头走南闯北多年,深知这灾荒之地最容易遇到亡命徒,下令不在城中停留,后晌便出了城门,在土路上又行了个把时辰,叫队伍改了道,藏在一处山隘下休整过夜。
妇人看得迷糊,忍不住轻声问道:“这是做什么呀?”
领头的娘子递给她半块馕和一小壶水,道:“我们的货物虽不珍贵,车马却重要,今日从城里路过怕是要被人盯上,小心一些总是好的。”
妇人不知想起什么,眼里又是泪:“说得对啊……朝阙城先遭战乱又遇大旱,人都被饿成了畜牲,好多残废人和孩子都被他们……”
她说到后面泣不成声,周围的人们对视一眼,明白了她未尽之意——饥荒遍野时,人失了理智,跟野兽并无两样,倘若有落单的人遇上这种亡命徒,怕是要被活吃了。
众人唏嘘,又可怜她孤儿寡母,领头的娘子特意倒了一小杯马奶去喂孩子,直到后半夜才歇息下来。
篝火被顶上山石遮挡,也不怕野兽或流民被吸引过来,外围警戒的护卫和衣提刀,渐渐也觉困倦,错过了山壁上一闪即逝的影子。
婴儿难得吃饱睡熟,那妇人却睁开了眼睛,慢慢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