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一杀 第268章

作者:闻笛 标签: 古代架空

瘦削的手腕从他的臂弯中挣脱,颤抖着抬起,将垂帘拨开。

骤然涌入的光线充满诱惑力,南宫瑾将他甩开,迫不及待地往光中去。

他从身后抓住南宫瑾的肩膀,用堪称憔悴的语调问道:“你还是要走?”

“当然。”回答他的是冷冽无情的声音。

“不要走,求你不要走……”

“宋云归,你真的很可怜。”

可怜人没能拦住无情者的脚步,宋云归像是被卸去了全身的力气,一双青筋凸起的手滑下对方的肩膀,颓然垂落。

南宫瑾如愿以偿,重沐光中,干燥却畅快的空气沁入肺腑,令她不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的脸颊上妆容尽失,脂粉褪色,身上的华裙变作碎片,朝云般的盘髻也不复存在。她穿着一件贴身的里袍,凌乱的发丝披在肩上,她已不再是南宫瑾的样子,身形轮廓清瘦却锋利,俨然是男人的模样。

他的脚底有些虚浮,但步子却迈得毫无迟疑。就像是镶金缀银的刀鞘中滑出似的,他终于剥去一身伪装,将锋芒崭露于世。

原来这一场野兽之间的狩猎,不耗到最后一刻,便无法断定谁是最终的胜利者。

他将失魂落魄的败者抛在身后,在火红烟花的照耀下,投入动荡的夜色中。

第二十二章 弃置身

安广厦独自坐在黑暗中。

他离开人群后,便独自徜徉于夜色中,漫无目的,不知不觉间便来到回川上游,一条支流发源地附近。清冽的水刚刚从泉眼中涌出不久,还不成气候,只是汇作一条窄而浅的细流,泉声潺潺,将沿途的卵石浸湿,呈现深渍的色泽。

安广厦坐在一块凸起的岩石上,俯身将手脚浸润在水中,清泉拂过手背,在干裂紧绷的皮肤上留下轻柔的触感,缓解了疲惫与烧灼,令他感到久违的舒适。

他的体温比平时更高一些,像是不甚感染了风寒,呈现出轻微的病状。但他心知肚明,看似轻微的表象下,是侵入经脉的毒性作祟,青肤獠牙的面具人不知从哪里寻来如此乖戾的毒药,侵蚀由内向外,就像摘离枝头的水果渐渐腐烂一样,当迹象表露在外的时候,内里已经无药可救。

武林大会持续七日,如今已经过去一半有余,已经有一些迹象透出表面,无情地宣告着死期的临近。

安广厦聚精凝神,默默运功调息,与体内的毒性对抗,试图缓解不断涌上肌肤的灼意。不知过了多久,他感到眼睑骤然一亮,像是从长眠中被唤醒似的。

不远处的峥嵘阁的熊熊燃烧,火光占据了制高点,将整片瀛洲岛映照得一片彻明,好似有人在天地之间插下一支火把似的。就连远处漆黑的海面也亮了起来,赤红色的波光涌动,仿佛火焰投下的影子。

许是他歇脚的地方距离山巅太近,热浪铺面而来,干燥的空气里迸着噼里啪啦的火星,催动着体内的灼意,将他方才的一番努力付诸东流。他微微皱眉,眼前涌上一阵不堪回首的记忆。

——西岭寨覆灭的那一夜,火光也如今夜一般明亮,连遥远的雪山之巅,那些永远凛寒,永远封冻的土地,也被泼染上艳丽的色泽,随着火焰一同疯狂舞动。

火在他的生命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上一场大火烧掉了他的家园,明明发生在不久前,却已恍如隔世。那时伴在他身边,被他视作手足兄弟的人,一个身败名裂,烧成焦炭。另一个身受重伤,生死未卜。安得广厦千万间——曾几何时的豪言壮语,终究成了一句笑话。

而这一场火,与他已无干系,尽管如此,他望着熊熊燃烧的火焰,不知为何竟生出几分同病相怜的思绪。

他知道,这火是铸剑庄庄主晏月华所缔造,此刻,晏月华一定也在夜色中观望这场狂欢。铸剑阁中的每一件藏品都是价值连城的财富,每一件都值得江湖儿女心醉神迷,趋之若鹜。可是,晏月华宁可将这些财富付之一炬,只为了换取一些虚无缥缈之物。

侠义,理想,情爱,自由……哪个不是白驹过隙,镜花水月。就像火焰上方的烟雾,看似很厚,很浓,但却触不到,留不住,饶是伸手去捉,也只能捉到一场空。

漫天火光叫人辨不清天色,辨不清时辰,如坠五里雾中,浑然忘我。

安广厦几度阖眼,都无法会聚心神,最终长叹一声,宣告放弃。眼下他徒劳的努力,充其量不过将死期延缓一些罢了。既然西岭寨已经不复存在,晏千帆也回到了亲人身边,他在世上便已了无牵挂,饶是即刻赴死,也不必觉得可惜。

况且,瀛洲岛上的风景,实在比西岭雪山好许多。白昼的清风永远和煦,夜里的温度也不会寒冷难耐,就连虫鸣都含着温柔的味道,实在是赴死的好地方。

想到此处,他便对生死释然了,残留的生命很快便会抵达终点,在所剩无几的时光里,他实在不必再折磨自己。他从生来便接受父辈的严厉要求,蹒跚学步的年纪便戒掉眼泪,以沉默代替倾诉,用毅力挨过伤病。

现在他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长久的忍耐在一夕之间松懈,使他甚至忘了如何承受痛苦。戾毒加倍碾压脏脾,他闭目思索,倘若提前结束生命,便能逃离眼下的折磨,但想到赴死,他又隐隐后怕,迟迟不敢动手。

强大、坚毅,终究是用来示人的品质。光环褪去后,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也曾深谙恐惧的滋味。

雪山之中有一种白狼,灵性超群,甚至能提前预知自己的死期。白狼终生与同伴一同行动,但在临死之前,会独自离开狼群,在隐蔽处藏匿行踪,静候死亡降临。

白狼的皮毛价值连城,是诸多盗匪窥觑的宝物,然而,因为它们太过聪慧,就连经验丰富的猎人也很难寻到它们的遗骸,以至于西岭一带的百姓中,流传着许多白狼羽化升仙的传说。

此刻,安广厦便像是一匹白狼,默默离开同伴,在无人知晓的水畔蜷起疲惫的身体,舔舐满身的伤口。

这时,水面却骤然晃动。偏僻隐蔽的藏身之所,竟闯入了另一个外来者。

安广厦浑身警觉,在黑暗中本能地屏住呼吸。但他很快便收起了应敌的架势,转而露出诧色,因为他认出的来者的身影。

一双赤足踩在水里,竟属于一个女子,脚步有着与男人截然不同的白皙与细腻。

江湖是一片泥泞的地方,这般干净玲珑的赤脚并不多见。脚尖挑起一片水花,在夜色里摇曳着,安广厦低头凝望,心中竟浮起几分旖旎的肖想。

他立刻掐断了不合时宜的想法,因为来者并非寻常女子,而是东风堂的木雪。

安广厦与木雪打过几次交道,知道她一向得到宋云归的器重。今夜变故丛生,此刻她应该留在同伴身边才是。

眼下她不仅独自现身,而且神色慌乱,甚至没有注意到黑暗中的眼睛。只是自顾自地来到水边,半蹲在溪里,用掌心捧起潺潺流水,大力往脸上扑。

夜里的水温冰凉,然而,她像是为了让自己清醒似的,刻意用冷水冲刷脸庞,她的动作太过鲁莽,溅起的水花将她半身的衣衫沾湿,她仍旧不满足,索性高举双手,径直用清水泼洒头顶。

她的头发很长,本来为了行动方便,全部发丝都盘在左右两侧耳朵上方,束成玲珑又爽利的双髻,此刻发髻被水浇湿,垂在脑后,更加凸显出她的狼狈。但看她此刻的脸色,显然无暇顾及样貌美丑,只是用神经质的动作,不停地往身上浇水。

待到半片肩膀湿透,她终于甩了甩头,从水边站起身,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往来处迈步,然而,她的足底卡进石缝里,踉跄了几步,眼看就要失去平衡,往水面上仰倒。

“当心!”安广厦健步上前,伸手撑住她的肩膀。

“啊!”木雪不禁发出一声惊呼,在看清面前人的模样时,更是张圆了嘴巴,骇得说不出话。

安广厦将她扶稳后,立刻收了手,道:“木姑娘,这里可不是梳洗的好地方啊。”

木雪眨了眨眼,目光缓缓垂下,这才瞧清自己此刻的形貌,鬓发凌乱,浅色的衣衫胡乱贴在身上,衣袂上挂着深深浅浅的水斑,裸足被冷水浸得发红。她当即涨红了脸,将歉意的目光投向安广厦:“你怎么在这儿?”

“我一介孤家寡人,在哪儿都不奇怪,”安广厦见她放下了戒备,便问道:“倒是你何以如此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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