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男妻 第81章

作者:不入流 标签: 种田 古代架空

  教官看上他这件事,李何也有点迷茫,他觉得他一个钢铁直男,怎么就被教官看上了呢。

  后来,他在食堂打饭时,看到了一个长相清秀的打饭小哥,那个窗口的人数爆满,根本就挤不上去。

  李何果断的选择了另外一个窗口,打饭的是个大爷,大爷为人开朗,说起话来也格外的有意思。

  “小伙子,新来的吧。”

  李何算了算,他来了两年了,应该算挺新的,便点头应下了。

  大爷会心一笑,给他打了满满一盘子饭。

  “大爷一看就知道你是新来的,要是老兵,估计已经围过去了。”

  李何挠了挠头,见身后也没有人排队了,忍不住问到:“大爷这话咋说。”

  大爷微微一笑,潇洒的甩了甩他没有几根头发的大脑门:“当兵过三年,母猪赛貂蝉。大爷我一看你就知道是个新兵蛋子。”

  李何尴尬的笑了笑,端着饭离开了。

  后来的日子和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李何每天都不用和人抢饭了。

  大爷和李何越来越熟,偶尔还插科打诨说些黄段子。

  那个窗口打饭的小哥哥也一直没有离开,直到李何参军第五年,因为表现太好他被调到了特种部队服役。

  大概是天生没有那个细胞,李何一点都不觉得没有女人有什么难熬的。

  男人的床垫底下总有那么几个女神,李何就比较厉害了,他床垫底下全是美食杂志。

  特种部队服役和军队又是另外一个样子了,进入特种部队第二年,他们被编成了小队,到世界各处去做任务。

  说不上幸运,也说不上倒霉,李何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亚马逊的热带雨林,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里蛇虫鼠蚁众多,一同过来参加任务的队员很多都适应不了。

  李何就不一样了,他不仅适应良好,如果上级允许,他或许还能开美食直播。

  在亚马逊丛林里,只有他想不想吃的,没有他不能吃的。

  从吃果子到吃虫子,一众队员吃了吐,吐了吃,他到适应良好的还给众人做了一个烤蝙蝠。

  于是,在这次任务完成后,他收货了一个外号,丛林食神,荒野杀手。

  李何这人,心大的很,活着是他对生活的底线,只要活着就足够了,他没有任何的要求。

  于是,他唯一的要求在一次任务中戛然而止了。

  上级派他们带着一只考古队去下墓,李何作为领队,身先士卒。

  他初高中时也看过不少的盗墓小说,当初还被三叔坑过,让他执着的在中考结束后去了长白山,结果差点冻成了狗,啥也没看到。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盗墓小说的喜爱,熟读上百本盗墓小说的经验告诉他,这个墓它又大又圆,一看就不简单。

  即使不简单又能怎么办,上面说让他下,他可不就得带着人下。

  一队八个特种兵,外加十几个保全人员和二十多个武警,下了墓的一瞬间,一阵冷风吹来,他就觉得这个墓有问题。

  倒不是说他会阴阳风水,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墓它不太对劲,果真,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呢,两个人就被拖走了。

  老教授们还在安慰他们,让他们不要怕,但李禾5.2的视力且不夜盲,他清晰的看到了老教授颤抖的手,和他已经站不直的腿。

  李何默默的扶住了老教授,老教授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决定带着他们先出去。

  正在这时,墓室翻转,他们摇摇晃晃间不知被转到了什么地方。

  老教授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便带着他们四处寻找离开的途径。

  常言道,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

  李何觉得,他就挺倒霉的。

  再看一眼一旁走着走着都能被小石子差点拌个狗吃屎的老教授,这还有一个比他还倒霉的。

  霉运有没有加成李何不知道,但好运是一定有加成的。

  于是,经过李何的推导,霉运和好运都是运气的一种,好运是可以叠加的,推算出霉运也是可以叠加的。

  李何算着算着卧槽一声,这他娘的简直就是个坑啊。

  还不等他算一算自己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时,一声嘶吼传来,绿毛的僵尸就冲着他们过来了。

  都二十一世纪了,大家信奉科学,哪能想到还有粽子这玩意。

  李何欲哭无泪,护着教授们向着反方向跑去,要不怎么说他倒霉,跑着跑着就剩下他和老教授了,两个人进了墓室,老教授心地善良把他关进了棺材里。

  李何躺进棺材时还感激涕零,他觉得老教授简直就是菩萨转世啊。但等整个墓室都安静下来时,他又不禁难过起来。

  他李何还是个处男,二十八岁没开荤的处男。

  李何简直难受到想哭,他还没有娶媳妇,就被棺材憋死了,就是死在僵尸嘴下,百年之后他也是个英雄啊。

  这要是死在了棺材里,下个世纪过来考古的见了他,还不得以为他是这墓里的主人啊。

  胡思乱想一大通,李何摸到了棺材下面的一块玉,玉成环状,摸着手感不错。

  他试着拉了拉,咔嚓一声棺材板开了。

  李何脑子里还想着他要不要滴血试一下呢,万一是个随身空间啥的,他也就不怕被憋死了。

  正想着,他叽里咕噜的就滚了下去,正好对上了一张满是鲜血的僵尸脸。

  很好了,这下他不用怕死后无人知晓了,现在他连死法都想好了。

  疼痛只是一瞬间的,僵尸的牙齿进入他的皮肤,只一瞬间他就没了气息,再醒来时他已经是李禾了。

第154章 番外篇 李禾和余音

  李禾和余音两人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李禾六十岁那年,身体越来越虚弱了,他知道他的生命到了尽头了。

  余音还是年轻时那么好看,他穿了一辈子襦裙,做了一辈子女人。

  李禾心疼他,想要在自己临死前给余音画一副像。

  他小时候学习不好,学过素描,这么多年不画了,不知道是不是生疏了。

  李禾带着余音出了府,一路回了上河村老家。

  老家的房子还在,李禾每年都会找人来修,前几年李大头的儿子承包了李家老宅的维修工作,李禾就更省心了。

  李禾带着余音回来了,他们没有惊动村里的人,两个人换了衣服坐在葡萄架下聊天。

  这是余音五十多年来第一次穿男装,李禾从未想过,他的男装竟也能这般好看。

  余音眉目如画,长相更是秀美,任谁都看不出他是个男子。

  这时候换了男装,倒是显出几分男儿气来。

  李禾拉着他坐在葡萄架下,仔仔细细的将人看了一遍又一遍。

  他手里拿着的是炭笔,在后世很容易获得的炭笔在这个时代却是难得的珍品。

  他一点一点的描绘着余音的眉眼,一画就是一下午。

  余音年纪大了,有些受不住,靠着他的肩膀睡了过去,李禾动作幅度更小了,一笔一划的将两个人描绘在宣纸上。

  傍晚十分,夕阳的余辉打在余音的睫毛上,仿佛回到了四十几面前,他们初遇的那天。

  葡萄藤下,两个人紧紧依偎着,不远处摆放的画纸上,是两个正直壮年的人。

  李禾六十三岁那年,余音的身子越来越弱了,天气的更换也会让他生一场病。

  李禾心疼他,不愿让他出房间走动,他倒是喜欢外面的风景,想要出去看看。

  李禾拗不过他,带他一起去看了他们初识的胡同,又带着他去了那个打败狗熊的后山。

  他们从日出走到了日落,仿佛走过了短暂的一生。

  余音走的那天,外面的天空下了雨,三月的雨最是寒凉,即使是躺在热乎乎的火炕上余音也在不住的颤抖。

  一辈子了,这个倔强又有些小脾气的人第一次哭的像个孩子。

  他拉着李禾的手,想说些什么,濒死的无力让他只能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来。

  李禾安慰的亲吻他的鬓角:“别怕,你说吧,我都看得见。”

  余音的泪水流进了鬓发里,他嘴唇开合,最后一次像李禾讨要一个承诺。

  “我们下辈子,还能在一起吗?”

  李禾笑了,他低头亲吻余音的嘴唇,颤抖的嘴唇之间,那句“好,你等我”成为了陪伴余音最后一刻的执念。

  余音走了,在清晨的大雨里。

  李禾亲自操办了他的后事,又一个月过去了,浅水镇被纳入了边境防御范围,李禾和余音曾经一起斗过狗熊的山彻底被圈进了领地里。

  那年夏天多雨,李禾时常坐在门口看着窗外的天空,李锦的小儿子已经生了孩子,小豆丁哒哒哒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了李禾的腿。

  李禾低下头看他,那孩子眉眼弯弯:“祖祖,你在看什么呀?”

  李禾揉了揉他的头,笑的慈祥:“祖祖在看太阳啊。”

  同年六月,李禾也走了。

  苏铭轩和李苗过来悼念时,已经是个小老太太的李小妹哭的昏了过去。

  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瘦成了骨架,他佝偻着脊背,眼神空茫。

  李锦的妻子忍不住问丈夫,为什么老太爷合不上眼。

  李锦听罢泪流满面,他张了张嘴没有回答,倒是小孙子拉住了李锦妻子的裙摆,奶声奶气的说:“祖祖在看太阳。”

  小孩子童言无忌,但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同辈的人更是泣不成声。

  李禾和余音相遇在那个少雨的夏天,余音喜欢在太阳下穿藕粉色的裙子,熠熠生辉。

  李禾曾说过,那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

  …

  2029年夏,又是一个少雨的季节,李禾回到了他刚刚从亚马逊丛林出来的那天,组织给他们放了假。

  他穿着连帽衫,一身休闲装愣是传出了男模的感觉。

  姑姑家的堂妹来了京城,要参加这里的漫展。李禾作为东道主,又是李家唯一一个有时间的人,被爷爷打发过来接堂妹。

  离开那个世界三天了,却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一样,他已经可以心态平和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