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如归
他们落日时分才出来走动,膘肥体壮的一黄一白两只,身边没有母狮也没有族群,为了和伴侣在一起,两只雄狮主动选择了自我放逐的生活。
但就目前而言,他们的战斗力在这片草原上不会遇到危险,因为打不过还能跑,两只雄狮要跑那不是很简单吗?
望着眼前不断移动的水牛群,乔七夕和奥狄斯停了下来,这是草原上最常见的堵车,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通规则,想要过马路只能原地等候,或者千里迢迢地绕路走。
因为和水牛有仇的两只狮子,总不能希望能对方的群体中穿心而过,让对方借过一下什么的,那怕是会出事哦。
夫夫俩站在岸边的小土坡上居高临下,围观河道里的情况。
水牛过河还是牛掰,它们仗着自己过千斤的体重,不惧于选择湍急的河段渡河,这样可以避免杀伤力强的大型鳄鱼干扰。
除了河马大象以外,大多数动物在水里还是惧怕鳄鱼的。
不过吨位过重的水牛群也让鳄鱼有点忌惮,当水牛群渡河的时候即便是大型鳄鱼也不敢凑这个热闹,它们只会欺负斑马和角马等体型适中的动物。
眼看着道路没有那么快畅通无阻,黄白夫夫慢步走下河岸,向平原走去。
如果暂时不能解决口渴的问题,那就看看有没有适合捕猎的对象。
然而放眼望去,这片草地上除了水牛以外,只有体型较小的疣猪,而那只疣猪已经被一只猎豹盯上。
青黄色的草几乎遮住猎豹的身影,一开始乔七夕只看到黑色的疣猪,它们长在鼻子两端的角特别显眼,别说疣猪矮矮的丑得还挺别致的。
后面猎豹奔跑起来,乔七夕终于看到了那道漂亮精瘦的身影,速度快得让狮子望尘莫及,不吹不黑!猎豹跑起来就是飒!
不过它们总是命运坎坷,这只猎豹跑过去之后,发现那里并不止一只疣猪,而是一窝,很快局面就变成了一窝疣猪追着猎豹跑。
猎豹:日!
一只疣猪,乔七夕看不上,但是一窝就不一样了,他和奥狄斯可以各自吃一只。
“嗷!”奥狄斯,咱们吃疣猪去吗?
野猪和疣猪的体型相差还挺大的,奥狄斯眯眼张望,估计都没到疣猪在哪儿,哦,那个小不点?够吃吗?
一生都在狩猎大型猎物的白色雄狮,显然没看上小猪仔。
疣猪:我成年了谢谢,我就长这么大爱吃不吃!
那只倒霉的猎豹正在逃命,身为草原上混得最惨的底层猫科动物,它不是第一次被自己的猎物追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习惯了美强惨豹设的猎豹,不时回头看看疣猪追到那儿了?
一看发现就在自己屁股后面,对方嘴边的尖角往上一顶就能挂到它的屁股,这很危险。
但这并不是最危险的,猎豹偶然向前看,心脏破裂地发现两只雄狮正在向自己跑来,而且速度非常快,压根不像是正经狮子。
惊呆了,它不记得草原上的狮子有跑这么快?
求生欲特别强的猎豹,操控着自己修长的美腿拼死改变方向,寻找一线生机。
等它跑走之后却发现,那两只狮子已然追着疣猪而去,目的不是它这只可怜的小猎豹。
好险好险。
猎豹站在原地伸长脖子看热闹,顺便张着嘴喘息,接下来看狮子猎疣猪,看得它目不转睛。
或许它心里在想,卧槽,狮子这么厉害还整天抢老子猎物,有天理咩?
两只雄狮在五分钟之内各自拿下一只疣猪,在猎豹面前秀了一番,算是为狮子正名。
杀一只疣猪对于奥狄斯来说只是热身运动,他不累也不喘地叼起已经断气的疣猪,迈着闲适的步伐向乔七夕身边走去。
远处的摄影师随手一拍,立刻得到一张完美的狮子主题海报,而且还是难得一见的白狮。
“吃饭都要在一起吃,啊啊啊,单身狗羡慕。”望着两只腻歪在一起先亲热再吃饭的草原之王,每天工作不能谈对象的人类万分羡慕。
乔七夕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奥狄斯猎杀的疣猪,感觉这只疣猪更瘦,于是他贼兮兮地调换了两只,把更肥的那只留给奥狄斯。
全世界:感动!亚历山大对伴侣真好!
奥狄斯:你们想多了,他只是不想吃脂肪。
奥狄斯当然不会吐槽,他甚至不会解析乔七夕的举动,只是对方给他吃他就欣然接受,能够留下自己认为好的东西,让给乔七夕吃,已经是让人很震惊的一个举动
草原上似乎只有亚历山大养大的狮子有这样的习惯,其他狮子对食物都是相当敏感的。
猎豹小同志托了两只雄狮的福,这会儿高高兴兴地去找那只落单疣猪的茬,不久之后,它也叼着疣猪胜利归来,却不敢在狮子附近逗留,因为它害怕狮子抢它的食物。
远处树上的花豹看着这一幕,没敢轻举妄动,否则它也不介意抢夺猎豹的疣猪。
又或者这只花豹守在这里,本来就是打着黄雀在后的心思,殊不知被两只忽然出现的狮子打乱了计划,它龇了龇牙,看来只能自己捕猎。
吃完疣猪,正好水牛群过去,乔七夕和奥狄斯舔着嘴巴继续前往上游,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比较干净的河段喝水。
水流平缓的河岸边植物还是绿色的,看起来就算十一月份这里也不会断流。
乔七夕站在岸边,低头看着两只大狮子毛茸茸的倒影,觉得好幸福啊。
啊,动物的幸福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只要有吃有喝,有伴侣陪伴在身边,好像就足够了。
但其实这些看起来很容易获得的东西,对于野生动物们来说,可能要拼尽全力才能实现。
摄影师们发现,这两只脱离了族群的狮子像风一样自由,他们不再拘泥于常驻一个地方为家,他们走到哪算哪,似乎有意走完这片不见得风景优美,但肯定值得领略一遍的草原。
这是很浪漫的行为。
关注他们‘流浪’生活的人们,察觉到这个举动之后,散发了很多自己的感想,有人觉得,这是白狮送给亚历山大的一个礼物,毕竟亚历山大今年已经八岁多了,他们相守的时光稍纵即逝。
为什么会选择和奥狄斯去旅行呢?
是因为乔七夕某一天在奥狄斯的怀里睡醒,忽然觉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守住一片领地也许是一只雄狮的使命,但绝对不是乔七夕的使命,于是他呜呜噫噫地央求奥狄斯和自己同行。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他想去哪儿吱个声,难道奥狄斯还能不跟着他么?
不管领地流浪在草原上是可行的,第一,他们身强力壮,不怕遇到危险,话说自从老萨四兄弟离世后,草原上狮子的数量是增加的,比较少出现非自然死亡的现象。
第二,他们路过其他狮群的领地时,也许是态度平和,没有露出过攻击性,导致很多雄狮都不会跟他们起冲突。
甚至偶尔还有雄狮巴巴地追赶在身后示好,那小表情仿佛在说:兄弟,哎,别走,要不吃顿饭再走呗?
面对向自己示好的雄狮,奥狄斯倒也不生气,他只是懒得理会,一般就不给眼神完事。
然而遇到对乔七夕示好的雄狮,无疑等于捅了马蜂窝,不得了了,奥狄斯非留下来揍对方一顿不可。
有时候奥狄斯追着情敌跑得没影儿,留下乔七夕一只狮子在原地很无聊,同时也很无语。
真是的,这男票能靠谱点儿吗?
要是这时候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狮子怎么办?
又或者是奥狄斯知道他会爬树,并不担心……
金色大英俊乖乖待在原地等候,有时候确实会遇到这片领地里的其他雄狮,但一般不会对乔七夕凶神恶煞,顶多是实行正常性质的驱赶。
因为乔七夕又没有去招惹狮群,他只是在边缘路过。
雄狮:吼,你走不走?你不走就算了,我一会儿再问问。
又或者是自己亲自守在附近盯着,还遇到过叼着猎物在旁边嗷嗷吃的,馋谁呢!哼,怪可爱的。
乔英俊:谁又能说狮子不是颜狗呢?!
很可惜他有男票了,就算是最喜欢的斑马腿也休想诱惑对感情负责任的他,他心想:死心吧死心吧,我男票一会儿马上回来,看到你吊我不得揍死你。
颜狗狮子眨眼,似乎在说:看着英俊的大狮子下饭,美味。
敲,太油腻了太油腻了,乔七夕受不了这哥们儿。
为了避免奥狄斯回来大开杀戒,乔七夕赶紧动身循着气味主动去到奥狄斯身边,顺便解救那只被狂揍的狮子。
别打了别打了,咱们继续去旅行。
和奥狄斯在浪流的途中,乔七夕看到了很多野生动物,有些是他在原来的领地上没有见到过的,比如鸵鸟这种带着鸟字却战斗力非凡的禽类。
如果要问一下,草原上有多少动物被鸵鸟追过,那么肯定有一大半体型不大的动物都会举手,就连猎豹也不例外。
猎豹:我日哈?
不过它们被鸵鸟追得也不冤,通常都是因为垂涎人家的肉才被追得满地跑的。
用自己的眼睛记录草原风光的亚历山大,还遇到了濒危动物穿山甲,对方正在路边绽放自己的鳞片,发出气味吸引来大量的白蚁当成自己的食物。
两只狮子对气味都很敏感,路过的时候不由被呛得打喷嚏。
穿山甲遭到惊扰,连忙把自己缩成一个球抵御危险,因为它的鳞片很坚硬,一般的动物想要咬穿它的鳞片没那么容易。
体味这么重的小点心,奥狄斯疯了才会去尝试。
更何况有乔七夕在身边虎视眈眈,这只穿山甲怎么着都不会被他们碰一下。
但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怪东西,像极了一个球,奥狄斯也许想到了曾经飘在海面上的皮球,他还是扒拉了一下,似乎想看看乔七夕喜不喜欢。
乔七夕:滚两下还是可以的,就当是收取保护费!
无良的两只雄狮,在路边玩了一会儿穿山甲球,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少见的非洲野生动物还有很多很多,大扭角羚,剑羚等等,也看到了跳兔,大青蛙,这是雨季的时候出没的动物。
远方的雨季有着优美壮丽的风景,特别是在湖边,如画一般的碧绿水草和平缓秀气的山峦,竟然有一点点江南风光的味儿!
太好看了吧,亚历山大发出惊叹的声音。
电视很少拍摄这个季节的草原,不过这一幕也是在不少自然纪录片里出现过,乔七夕对这个景色有印象。
不同于乔七夕的大惊小怪,奥狄斯也许对周边的环境没有好不好看的概念,只有适不适合生存的概念,可是并不能说这一趟旅行他没有投入心思享受。
想必待在小熊身边,一起迎接日出日落和季节变换,对奥狄斯来说就是他所能感知到的最大的幸福。
客观来说,这个时段应该是奥狄斯最幸福的时段呢!
因为伴侣年轻力壮,不用奥狄斯像小熊时期一样小心翼翼抚养,可以一起狩猎,一起爬小土坡,遇到危险也可以一起退敌,是最好的时段。
当然了,也有数不尽的小烦恼。
乔七夕要吃青蛙就很难搞了,只对大型猎物感兴趣的奥总,只能在大晚上,守在湖边抓这种呱呱呱的东西。
乔七夕:才不是要吃青蛙,只是觉得像皮球一样涨起来的青蛙很好玩。
三次一过,奥狄斯知道小熊只是把青蛙当玩具之后,倒也很乐意三五不时给对方带回来一只。
值得一说的是,被乔七夕玩过的青蛙,最后都被奥狄斯吃了,完美诠释了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
乔七夕:蛙蛙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蛙!
或许对奥狄斯来说,只要是花了力气抓来的,为什么不吃?
可能这就是野生动物和非野生动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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