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田园风光 第23章

作者:莫如归 标签: 甜文 种田 穿越重生

裴鸿轩扶着额头,低头说道:“谢谢你们救了我,至于过去的事不提也罢。”被自己的亲兄弟谋害这种事,他觉得难以开口。

“既然你不想说,那我们就不问了。能活着事件好事,别的放宽心就好。”宋景微看在他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的份上,劝说那么一两句。

“谢谢公子宽慰。”裴鸿轩抬起头来,看看沈君熙,又看看宋景微:“实不相瞒,我与沈同窗已有几年没见,印象实在太单薄,若不是你说出名字,我都认不出了。”

宋景微奇怪问沈君熙道:“你十几岁和现在相差很大吗?”

沈君熙羞涩地抿抿嘴,他读书的时候挺瘦弱的,长得像女孩儿,跟现在比较确实相差很大。不过这些事情他不会和宋景微说,他对裴鸿轩比划道:“裴同窗,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鉴于裴鸿轩和沈君熙见最后一面的时候,沈君熙还没哑,所以他现在很惊讶,“沈同窗,你……”

“……”沈君熙点点头,依旧带着微笑,并不会觉得难堪。他哑了五年,该难过的已经全部过去了。现在他很接受自己是哑巴的事实。

“看来,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裴鸿轩愣了愣,然后唏嘘道,在沈君熙和宋景微不解的目光之下,他苦笑着下床站起来,走路有点颠簸地说道:“我这条左腿不行了。”虽然不是很大的动作,但是瘸了是事实。

沈君熙和宋景微都没想到,竟然是这样,他们沉默着,不知道该如何安慰。

“没关系,我瘸了两年多了,早已接受了事实。”裴鸿轩慢慢地坐下来,使他颓废的其实不是这只瘸掉的左脚,而是家人的无情。

“……”沈君熙对他比划一通,神情带着安慰。

“他说让你别放弃生活,他哑了五年,但是觉得自己过得很开心。”宋景微翻译完,暗地里撇了撇嘴。这人以前连肉都吃不上,哪来的开心。

“谢谢沈同窗,我没有放弃生活……”裴鸿轩长呼了一口气道:“或许老天有意,让我继续活下去吧。”从此换个活法,忘了前尘旧事,做一个逍遥田家翁也不错。

沈君熙点点头,比划道:“那就好。”顺便幽怨地看了宋景微一眼,他刚才翻译得不对,明明不是那么简短的。

“你们聊着,我去帮忙杀鸡。”宋景微不看他,找个由头就想走。

沈君熙抿唇拉住他,比划道:“你走了我们怎么说话?”

宋景微道:“我也看不懂你说什么,你自己去拿笔墨慢慢写吧。”他还是拍拍衣袖出去了,美名其曰去杀鸡。对,他不会,他只是想到接下来寒暄,一定会互相介绍什么的。

那句话郁闷得沈君熙要命,还说不懂,这不是懂吗?

“沈同窗,那位是?”裴鸿轩记得,沈君熙似乎是家中的独子?本来他和沈君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也不是正经的同窗。只是当年整个县乡,只有他和沈君熙考上了秀才,因此被县太爷召见,一起吃过一顿饭。

“……”没法交流,沈君熙略着急,连忙回房中把笔墨纸砚搬来,总算可以交流了。他写道:“他是我媳妇,他叫宋景微。”

裴鸿轩挺羡慕道:“原来你已经娶了妻。”虽然是个男媳妇,但是……嗯……以裴鸿轩的眼光,宋景微真的不错了。而且看身上的衣着,似乎和沈家不太相符。他又不明白了,俩家家境相距太远的人,怎么会成为夫妻。

“你呢?你也不小了。”沈君熙笑眯眯地写道。

“还没,以前是一心学业,现在……”他微微苦涩道:“谁会愿意嫁给我?”若是他还有从前的身家,娶个媳妇倒是不难。可是眼前,他根本就不打算再回到那个家里。

沈君熙不赞同地写道:“怎么不会呢,我家穷且哑,我媳妇愿意嫁给我。”

裴鸿轩看罢,说道:“你媳妇家境似乎不错?”他问得如此直接,是因为他不在乎这些钱财的问题,他出身和宋景微一样好。

“嗯,他家是梨花镇的首富。”沈君熙写下这行字时,骄傲与自卑并存,其中还有些别样的甜蜜。

“那还真是……”裴鸿轩奇怪这门亲事是怎么定成的,不过人家已成亲,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送上祝福,“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你们一定是有缘人。”

这话沈君熙爱听,他点点头,写道:“你先坐一会儿,我给你弄些吃喝,等你身体好了我们再谈。”

裴鸿轩道:“好,谢谢你了。”他在河里挣扎了那么久,也是饿了。

这一天傍晚,沈君熙很积极地照顾裴鸿轩,积极到令宋景微侧目。要不是知道沈君熙不是那种人,他还以为沈君熙对裴鸿轩有什么想法。

其实沈君熙的想法很简单,他遇到故人落难,自然心热帮忙。再加上很久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可以和他交流一些不能和媳妇交流的东西。或许是裴鸿轩和他一样身怀残疾的缘故,他感到与裴鸿轩交流十分轻松。

沈家家长沈东明回来后,得知裴鸿轩的事情,他亦是十分热心。再者裴鸿轩还是沈君熙以前的同窗,俩人都是秀才身份,他十分喜欢裴鸿轩。

再得知裴鸿轩残疾了,他险些心酸地哭出来,还孩子怎么跟自家孩子一样可怜?

“可不就是嘛?”杨氏早就哭了一回了,她心软的毛病在看见裴鸿轩一瘸一拐的时候,彻底泛滥。“好端端的一个人,什么都好,怎么就这么命苦。”裴鸿轩长得器宇轩昂,一表人才,更是读书苗子,眼下却瘸了。

“哭啥呀,没事,瘸了不算事,咱家熙哥儿还哑了呢,不也娶媳妇生孩子吗?”沈东明说道,要是以前他或许会愁眉苦脸,可是一朝风水轮流转,他们家今时不同往日,以后日子会越过越好。儿媳妇宋景微的到来,一下子把这个苦闷贫穷的家庭带出了阴翳之中。

“说得没错,咱家熙哥儿照样娶媳妇了。”杨氏破涕为笑道,瞧见宋景微出来吃饭,她悄悄向裴鸿轩介绍:“那就是我儿媳妇,今年五月十三进门的。”仔细听能听出来,杨氏口吻中带着自豪的意味。

裴鸿轩望着那宠辱不惊的年轻公子,确实是个令人羡慕的存在,他看了几眼便低头低声道:“恭喜杨伯母,喜得贤媳。”

杨氏低低笑道:“是啊,我家正在建房子,就在小凉山脚下,听他爹说是座大房子,我还没瞧过呢。”

宋景微走过来,和几位打了声招呼,在屋里坐着等吃晚饭。沈君熙本来坐在别处,见宋景微来了,就往他身边坐去。

几人说着话,沈东明囔道:“祥贵来了,快上菜吧。”

“哎!”杨氏应道,拍拍裴鸿轩的手背,“伯母去端菜了,你们好好聊着。”

裴鸿轩应好,一会儿就和刚进门的沈东明和陈祥贵聊上了。

宋景微踢了踢沈君熙的脚说:“去帮忙。”

沈君熙起来随着杨氏出去,端完最后一道菜,发现酒还没上,他拉拉宋景微的袖子,比划:“酒在哪?”

宋景微和他一起出去找,从角落里挖出一个六七斤重的酒坛子。是坛子陈年佳酿,一开坛香飘扑鼻。

“哈哈,好兄弟,这是好酒呀!”陈祥贵笑道,他平日里不喝酒,遇上了好酒却馋得走不动路。

“没错,是好酒。”沈东明笑道:“好酒伴好菜,好酒伴知己,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兄弟俩兴奋地,三言两语开始劝酒,把这顿饭吃得够尽兴。让沈家人感到久违的快乐和热闹,甚至比成亲那天还要感触良多。

“鸿轩啊,多吃点,你需要补补身体。”因为裴鸿轩是客,沈家人轮流热情地对裴鸿轩夹菜。

“谢谢,大家也吃,也吃。”裴鸿轩感概道,确实是个热情的人家,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单纯的快乐。

“鸿轩不要喝太多酒,累了就先歇着,啊。”杨氏说道,体惜裴鸿轩刚刚溺水醒来,身体受不住酒劲。

“好,谢谢杨伯母。”裴鸿轩低声道,杨氏的亲切令他倍感温暖,沈家人的亲情互动也让他十分羡慕,这才是真正的亲情呢。他们家那个冰冷的冰窟窿,里面都是些冷心冷肺的,怎配叫做亲人。

“景微啊,这个鸡腿给你,你身子也不壮,多吃点。”杨氏示意儿子,夹菜呀,只顾着自己怎么行,一副啥也不上心的模样,能讨媳妇欢心吗?

沈君熙踌躇下,连忙动手把鸡腿加到宋景微碗里,夹完之后他隐隐后悔,宋景微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没沮丧完,果然一只鸡腿回到自己碗里,是宋景微还回来的。

“……”眨眨眼,沈君熙把炖烂的鸡腿肉分解开,留下骨头,其余一并再次放进宋景微碗里。

“……”宋景微心想,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吃顿饭。而这碗里的鸡腿肉,他皱着眉不想吃下去。

“……”沈君熙私底下扯扯他的袖子,一脸期盼,吃吧,为什么不吃呢?被拒绝了虽然不会十分难过,但是那种难过是绵长有力的,时不时就扎一下你的胸口,刺刺地疼着。

“我不喜欢吃鸡腿肉。”宋景微依旧没吃,把腿弄回了沈君熙碗里。然后他埋头三两口地吃完饭,其实也没胃口的,但是怕不吃会弄坏胃。

大家默默地无视掉这点无关紧要的插曲,继续喝酒吃饭,高声聊天。

裴鸿轩被问及以后的打算,他迟疑地说出心中的想法:“沈伯父,我想以后留在村里,您觉得能行吗?”

沈东明吃惊道:“你想留在咱们村里?”见裴鸿轩认真地点头,他仔细盘算说:“有什么不能行,咱们村里好呀,山清水秀滋养人,你住在这里保准心情舒畅身体棒。”

众人笑起来,纷纷议论道:“那要琢磨住的吃的了,你一个单身汉倒也简单,在乡下找份长工做也就行了。”

说到长工,众人就看着宋景微,他就是茶山村里最出名的大地主,要做长工找他就对了。

“不,我腿脚不方便,做长工恐怕别人不愿意要。”裴鸿轩有自知之明道:“想想我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读过几本书,略识几个字。如果村里有私塾一类的学堂,我倒是可以去当个夫子。”

陈祥贵说:“这个也成啊,你是秀才出身,做夫子绰绰有余。”沈东明的三弟沈东英开私塾的呢,让裴鸿轩去那儿最好。可是想到沈东明和本家的关系,他不敢开口。

“也对,你是秀才嘛,肯定不能去做粗糙的活儿。我三弟就是开私塾的,过两天我带你去找他,让他给你开束脩。”沈东明说道,喝得有点醉的他,暂时不去考虑自个和沈东英的关系。

他觉得,他和沈东英虽然不亲近,但是好歹是亲兄弟。而裴鸿轩是个可怜人,能帮则帮,不是吗?

“谢谢沈伯父。”裴鸿轩感激地道,他不知其中的纠葛,他只是惊讶,原来沈君熙的三叔是开私塾的。倒也难怪,沈君熙学识那么好,小小年纪就考了秀才。只是后来再也没有听说过沈君熙的消息,他当时还奇怪,原来是因为嗓子的缘故。

他不是不感叹的,他和沈君熙要是一帆风顺,恐怕眼下就是另一番盛况。

不过,那些都是想象罢了,他心底里叹气。看一眼冷着脸的宋景微,与假装没事的沈君熙,心道:“也许,这才是踏实的生活,才是凡夫俗子一生的追求。”

第二十六章

“祥贵兄弟,慢慢走啊。”沈东明把陈祥贵送出门,好生叮嘱道。他那老伙计可能喝多了,走路都带着摇晃。

“好……好……下回咱们,继续喝。”陈祥贵说道,他没喝醉呢,就是说话有些迟钝。

关上院门之后,沈东明回屋里洗澡睡觉。家里边大伙儿们都洗洗睡了,只有他和陈祥贵一直喝到现在。

“他爹,快来喝点解救汤。”杨氏还没睡,端着热腾腾的解酒汤走过来道。

“嗯嗯,我喝。”沈东明习惯性端起碗,结果烫了一嘴:“哎哟……哎哟……”

杨氏笑了,说道:“叫你着急,烫着了吧?”二人说说笑笑地往屋里去了。

今天晚上,裴鸿轩躺在沈家客厅的竹榻上,闻着一屋淡淡的酒香味睡着了。

宋景微和沈君熙没喝酒,洗完澡就回屋睡觉。今个晚上大家都累,沈君熙一改以往的精神,没朝着他比划什么,很快就睡了。

得知身边的人体温不对,是在半夜的时候。宋景微偶然转身,手碰到一处发烫的皮肤,迷迷糊糊地就醒了。他睁开眼睛,天还是黑的,而手底下是沈君熙的脸颊,发烫得厉害。

“沈君熙?”宋景微推推里边的青年,“快醒醒,你发烧了。”脸上这么烫,可能是傍晚下了水,又被湿漉漉的衣服泡了那么久,所以半夜发烧了。

“……”沈君熙昏昏沉沉地睁开眼,什么都瞧不见,他觉得自个很不舒服。有一只冰凉的手放在自个额头上,他下意识去抓住它:“媳妇……”他想说话的,可惜说不出声音来。

“醒了没?能起来吗?”宋景微问道,一边掀开薄被,起来把桌上的油灯点亮。

“……”沈君熙眯着眼,脸颊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憔悴不堪。

“算了,我背你出去。”宋景微不去叫沈东明,是因为沈东明喝了酒,他只好去叫杨氏,问他到哪里能看大夫?在这个感冒都可能要命的地方,谁知道发烧会不是烧傻。

“啥?熙哥儿发热了?”杨氏吓了一跳,连忙说:“那咱们赶紧去找大夫。”而屋里沈东明睡得很沉,没有醒来。

“好,我去背他。”宋景微返回房间,沈君熙说:“快起来,我背你去看大夫。”

沈君熙迷迷糊糊地,趴上他的背,让他背着出门。

“慢着点啊,别急。”杨氏站在门口等他们,其实心里老急了,但是儿媳妇看起来单薄苗条,她更怕走到一半摔下来,到时候可怎么办?

“嗯……”宋景微背得有点艰难,他和沈君熙一样差不多高,身材没有沈君熙结实有料。毕竟他才十七八岁,正在长身体的年纪。

“熙哥儿?你怎么样?听见娘说话吗?”杨氏近前摸摸沈君熙的额头,确实烫手,是真的发热了呀。

“……”沈君熙抬了抬眼皮子,难受得很,滚烫的脸贴着宋景微脖子。

“不怕不怕,村里有个胡郎中,人很好的,治发热也很见效。”杨氏边走边说道,权当安慰自己。

“嗯。”宋景微把沈君熙往上颠了颠,然后加快脚步,在自己乏力之前赶到胡郎中家里。

杨氏举着火把,在前面带路,一路说了不少,有些话连宋景微都听不清,也许只是祈祷之类的。相比起杨氏的紧张,宋景微还好,他毕竟是见惯了各种大小病的人。发烧在现代,也只是打一针再吃点药的小毛病。

幸好的,胡郎中的家不是太远,在宋景微脚软之前可算到了。

杨氏大力拍门,一边拍一边喊叫胡郎中的名字。

胡家屋里边,胡郎中的媳妇先醒来,叫骂道:“哪个挨千刀,大半夜还让不让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