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乱葬岗挖坑的我是否做错了 第39章

作者:白孤生 标签: 仙侠修真 穿越重生

  这话倒是没错,公孙世家独占鳌头已有几千年,可如今还有公孙谌这般的人物,自是气运加身,连绵不绝的征兆。活跃在北玄大陆的仙尊中,十之二三都独出公孙世家,便足以看出底蕴深厚。

  “你与公孙是怎么认识的?”荀尚平好奇地说道。

  前脚公孙谌刚拒绝了与蓝岚的联姻,后脚便带回来这么个好看的人,实在是让荀尚平不得不多思多虑。

  颜如玉慢吞吞地说道:“在灵气风暴中。”

  荀尚平惊叫道:“牡华天宗那次?”

  颜如玉哪里知道公孙谌那次进灵气风暴压根不是误入,闻言好奇,“他是在牡华天宗入的灵气风暴?”

  荀尚平:“他在那秘境不知山处见了灵气风暴,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我还当他是为了什么,原是看到了你。”他喃喃自语,心中却有惊疑。

  他原本猜测公孙谌去牡华天宗除了退婚还另有他意,结果这“意”应在了颜如玉身上?

  颜如玉拢着小花精的手下意识合住,微愣之中更有几丝疑虑,“我原以为他会答应婚事。”

  荀尚平笑道:“他冷情冷性,你对他还是不够了解。”

  颜如玉淡淡地说道:“既是冷情冷性,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何须拒绝?”若说了解,世上无人比他更加了解《风起云涌》里的公孙谌,在那些更新不够吃的日子里,他翻来覆去将小说看了多少遍?

  相隔十几年,他记住那些剧情尚且吃力,可重新回忆起公孙谌,那性格鲜明跃然纸上,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却。

  正是因为不在意,所以公孙谌会答应。

  是牡华天宗的蓝岚也好,是宣明阁的红岚也罢,无关紧要,便没有所谓。

  荀尚平微愣,重新打量起颜如玉。

  他倒没有那种瞧不上凡人的做派,只是觉得这寿命不同,无法长久,所以甚少与普通人来往。便是修士也是人,有心有肝,有情有义,虽他现在还没到岁数,却也已经体会到这种漫漫长久的感觉了。

  他忽而说道:“我与公孙相交甚久,但他实乃奇才。我如今不过是化精境,他已经一脚踏入魂了。”

  常人入筑基需十年,化精需百年,如荀尚平这等单金灵根,以短短近三十岁踏化精,已经是世人罕见。可放到素日里被津津乐道的天才,在公孙谌的光辉下只会被掩盖。此方世间,如公孙谌这等不到三十,便一脚踏入魂的好根骨从未有之!

  公孙谌只要在一日,世人就需得被他的奇迹牢牢压住脊背,再未有复起之日。

  荀尚平:“待回了公孙世家,不出三月内,他必定突破,届时必有大典。”

  颜如玉敛眉,荀尚平说得不错。

  且境界与境界之中,也有不同。别看素白公孙谌在不知山处和一堆仙尊斗得那么凶狠,但他与漆黑公孙谌的实力之前大差不差,也便意味着公孙谌的修为确实未破入魂。

  将踏入魂的境界,却能够相斗无数仙尊,这便是主角的魅力。

  其才堪称罕有。

  他突破入魂那日,也必然是公孙世家举办大典之时。

  北玄大陆对待突破这事不同于东游门派的拘束,东游大陆这边崇尚深山老林突破,可北玄大陆却习惯于在声势浩大的大典中突破境界,这便是两块大陆截然不同的习惯了。

  颜如玉与荀尚平相聊起来,不知不觉过了数日,倒是彼此对了胃口,勉强算是朋友了。

  公孙谌是在倒数第二日出关,那时荀尚平看他一眼,便觉两眼刺痛,寒意遍体。他道:“你快到时候了。”

  先前几日他还感觉屋内气息有些飘忽不定,还以为是负伤在身,可近来两日却锋利如刀,寒意令人无法靠近。

  这才让荀尚平放下心来,

  公孙谌慢慢点头,“已经去信家中。”

  此刻,就连他说话中,也只余下薄凉的寒意,再无半点温和。

  即将突破之时,灵根所属会在修士身上得到最鲜明的体现。如公孙谌是变异冰灵根,便只会愈发淡漠冰冷,连说话都会只觉得是在跟冰块说话,寒气逼人。

  荀尚平正思忖间,便听到公孙谌道:“如玉何在?”

  …

  颜如玉正在拍卖会上待着呢。

  杂宝阁的生意果然是做大做强了,六十年前这还没开到北玄大陆来呢,这六十年后还是撬开了这个大陆的一角,迅速挤占起了本地市场。

  他的肩膀上趴着小花精,脸上蒙着荀尚平友情赞助的面纱,正边看着拍卖会上的盛景,边思索着某些哲学性的东西。

  比如他被掳到六十年后来,那按理说现在的时间线上,其实他二姐他们也都还健在。假如碰面,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六十年后再相逢,这很科学。

  但……白大佬呢?

  颜霁他们不可能跨越历史时间,但白大佬真的会安心等待吗?

  “砰!”

  “三百七十二万!此物归属于七十三号房。”

  底下拍卖不疾不徐地进行着。

  颜如玉这回半点举牌的欲.望都没有,纯粹就是来蹭的。

  他吃着灵茶,同正在屋内的侍从说道:“听说你们酒窖里的灵酒不错?”

  那侍从很知情知趣,笑着说道:“这就给您取来。”这位客人是靠着少阁主的令牌踏进杂宝阁的,他们自然不敢怠慢。

  等人出去后,颜如玉靠在窗边瞧着下面的拍卖,心神已经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明日他们就要去往北玄大陆,据荀尚平的说法,公孙谌的突破就在眼前,等到了公孙世家,就是下一个剧情触发的时间。

  公孙壶。

  公孙谌的父亲,也是开启公孙谌悲催命运的人。

  他这个人在《风起云涌》中占据的篇幅不到千分之一,作者压根不可能对他详细描述。但是作为读者还是比文中的角色要清楚多一点,公孙壶之所以会在公孙谌突破大典上搞事,皆因他想起了过往所有的事情,认定他们犯下了罪孽。

  诸因之罪。

  颜如玉蓦然想到这个词,便蹙起眉头。犯下过错的人是公孙壶与公孙明月,可在他们眼中,公孙谌也同样代表着罪孽的流传。

  “唉。”

  他轻声叹了口气。

  他可管不得这般多,公孙壶如何那是他的事情,而他是决计不能看着大典被破坏。

  刚进门的侍从愣了一愣,下意识声音轻柔了起来,“郎君可是有什么苦恼的事情?”他将端上来的酒壶并着酒具一同放到桌上,轻手轻脚给颜如玉倒酒水。

  这位陌生来客遮着面纱,本是做遮掩行迹之举,但是在杂宝阁这些人来人往的人眼中,却是落了些痕迹。毕竟他们做这些杂生,眼睛和心总得比别人多生出来一瓣才是。这位贵客出身不凡,举止神态慵懒,浑身上下唯有那双眼睛露了出来,却好似会说话那般,便是方才那轻声的叹息,就仿佛挂着清愁,仿佛要酥到骨子里去。

  颜如玉轻笑,“只是些琐事罢了。”事情着急,确也不能过于心切。

  他盯着送来的灵酒,决定尝试一番。

  他只是抿了一口,登时就知道为何这酒能抓住苏眉儿那老酒鬼的舌头和胃。

  颜如玉也有点好酒,不然他为何在仙鹤上总爱和苏眉儿拼酒?这忽得好酒,兴起而至,便一壶下肚。

  这酒算是杂宝阁的招牌,也是半卖品。

  寻常人是半点都买不着,颜如玉要喝,那侍从却是一壶一壶地上。

  颜如玉心里惦记着要走的时候可得给钱,莫要靠着许多多给的令牌贪酒吃,一边却是不经意间越吃越多,就连脸上眉眼都开始烧红起来。

  他撑着额头,指间夹着壶口晃了晃。

  好酒。

  侍从眼见也是心惊,他是知道这位贵客是凡人。这种酒普通人吃多了也不好,一壶便醉人,只有修者能多吃,却也唯独老饕爱不舍手,盖因此酒后劲极大,就连顶顶仙尊吃多了,也会烂醉如泥,一睡十日。

  所以这酒也有个别名,叫十日醉。

  可从方才到现在,这位客人一边听着外面的槌声一下一下,这酒却也跟着一壶一壶,转眼七八壶酒下肚,人半点事都没有,这眼透亮清明得很,唯独眉角大片大片烧开的红晕染了几分艳丽,让人难以移开视线。

  这单露了一双眼,却比那些美人俊客分外诱人,着实让人心中打鼓。

  侍从在心中愁眉苦脸,难道他这定力当真就这么一点?

  心神荡漾之际,他腰间的令牌灼热起来,侍从不敢懈怠立刻握住令牌,从中似乎得到了什么消息,面露惊讶神色。

  他得到消息,说是那公孙世家的公孙谌来访,目的……似乎便是为了这位客人?

  要说起公孙谌,整个北玄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他最初闻名,乃是在他八岁。

  公孙世家自八岁便会将足够资格的子嗣投入秘境锤炼,那一年正是食月,天象异变之下,秘境内大乱,正有祸事生。

  公孙门人赶到,担忧子孙一脉或是将损,心急如焚之时,秘境内稚子以心中冰剑平祸事,斩杀魔兽,救同族,待破秘境而出时,已摸到化精入门。

  三千白鹤已归顺,冰寒心剑始于冬。

  八岁的化精修士啊!

  天晓得送进去乃是筑基入门的公孙谌是如何跳过阶等,直接踏入化精。时人猜测,许是他在秘境得有大造化,可而后一同入内的公孙门徒否认此事,言道乃是公孙谌心性坚定,在秘境中悟出心剑,始有破境之能。

  稚子初啼,再无人可挡。

  一晃二十载,北玄大陆再无人敢忽视这个名号。

  侍从弯腰送着这人进门,那凌冽肃杀的寒意,也在瞬息间侵染了整个房间,仿若万年不化的冰雪落下,凌厉冰冷中透出一丝薄凉的戾气。

  “如玉?”

  他听到入门来的青年这般唤道。

  得言如此,正托腮看着堂下热闹的人总算回头,一切面容皆遮盖在面纱之下,唯独那双眼眸潋滟,正泛着红,仿若垂泪。

  这弥漫室内的冰冷可远比春寒料峭要唬人得多,颜如玉在感觉到这气息后,却冷不丁笑出声来,边笑着边试图起身,手中拎着的酒壶也不落下,“你可算是出关了。”

  那懒懒上扬的尾音透着惑人,就跟一把小钩子似的。

  侍从还欲再听,便被直接扫地出门。

  只是隔着一道门,他也能感觉到原本透入骨髓的寒意在慢慢褪.去。

  屋内,颜如玉还在扑腾。

  他已经有了醉意,眼前看着的一个公孙谌,这么一晃眼,就变作了两个。

  他迷迷瞪瞪心中一惊,咕哝起来,“怎么,有两个?”声音低下去,变得软绵轻柔,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迷糊着事情。

  “一个,公孙谌?”

  “不对,是两个了。”

  “可都是黑的?”

  说到最后那句话,便是呢喃着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了。

  公孙谌光是看着屋内的酒壶,就知道颜如玉吃得不少酒。更莫论那借着酒劲说话的软绵,在他清醒的时候,可是从未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