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型工种 第104章

作者:莫向晚 标签: 快穿 系统 穿越重生

尤其对方还是抚养自己长大的叔叔,没有血缘的叔叔,心理上就更多了一层亲近和欢喜。

生而知之的纪墨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对方的儿子(应该不是),那些自言自语早早就出卖了某人想要隐藏的秘密,当年他思来想去好容易定下“叔叔”这个称呼的时候,纪墨也是松了一口气的。

早就习惯换一个世界换一对儿父母,厚着脸皮假装小孩子叫声“爹娘”也不觉得有什么,但若是真的不是,那还是不要乱叫的好。

胡乱认爹娘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哇,叔叔好厉害,叔叔好棒棒,叔叔好厉害啊!”

水中的鱼被猛地抓住的时候还有些懵,似乎停滞了一瞬才反应过来,拼命地摇头摆尾,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没什么用了,抛物线划过,那手腕一转,直接把鱼扔在了岸上,摔在岸边儿的石头上,便是再能扑腾几下,也不过是回光返照了。

“啪啪啪”的巴掌声毫不吝啬,一个人也要做出一个啦啦队的效果来,纪墨满面欣喜,肉啊,肉啊,都是肉!

无论任何时候,口腹之欲总是来得更直白,让他目中的喜悦无法掩饰,亮晶晶地,像是充满了阳光一样。

“臭小子,就知道吃。”

大叔低声骂了一句,见纪墨动作快捷地去捡鱼,也开始上岸,他们一条鱼就够吃了,不用捉那么多。

“莲婶子做鱼最好吃了,一点儿腥味儿都没有的。”似乎已经想到了那被调味均匀的鱼肉是怎样的鲜美,纪墨说着咽了咽口水,一想到就馋了。

他的头发上半部分被捉起来用布带绑了一个小揪揪,些许碎发如刘海儿一样,扬起脸来就看出些更甚同龄的瘦弱来,巴掌大的小脸上表情总是丰富,时不时还小大人儿一样故作烦忧,看得人更加好笑。

一开始养下这个孩子,可能只是有个伴儿,也没想过养多久,后来养着养着就不忍心送人了,直接留下来了,只能说是缘分吧。

脚在被晒得发烫的石头上蹭了两下,已经被甩落了大部分的水分,剩下的那点儿很难负隅顽抗,很快被蒸发干净了,踩在鞋子上,踢踏着走,挽起的裤腿没有再放下来,麦色的肌肤露在外面,比小臂上要浅一个色号,是不经常晒太阳的缘故。

衣服的遮掩之下,其他的地方还能看到一些更浅的色号,这个人以前的生活一定不是这样的,纪墨看见过他用左手拿着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文字是不认识的,但那属于文字的结构和规律,总还是让人明白这不是胡写乱画,至于掌控不好的歪斜之类的,那就毫无办法了,他以前,肯定是惯用右手的。

用左手从头开始,一定很艰难吧。

那些过往,夹杂着血腥味儿的过往,纪墨从来不问,过去的事情不必要太深究,已经愈合的伤口,谁能说那绵长的疼痛不会逐渐消无呢?非要撕开来上药治疗,然后再说长痛不如短痛,何尝不是让伤害重复一遍,没有经历过那种痛,又有什么资格评判短痛更好过长痛呢?

纪墨不喜欢探究别人的隐私,也许会想一想,纯粹地好奇一下,但真正摆在台面上寻根究底,设身处地来想,那也有些太讨厌了。

倾听别人的痛苦,会让自己获得快乐吗?同一份痛苦分享出去就能减轻吗?他可不信那一套,于他自己而言,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好了,没必要说,更没必要用那些来博取同情的眼神儿,单纯地过好未来,难道不好吗?

第186章

大叔叫王达,村子里的人都喊他“王老大”,对他们而言,那个“达”跟“大”的区别,完全没必要深究,也只有纪墨这种才会注意发音之中的不同,分辨那应该不是一个字。

“王老大,又抓鱼了啊!”

“呦,这鱼不小!”

有人笑着跟王达打招呼,王达也微笑回应,彼此之间一片融洽,好像他们就是这村子里土生土长的人一样。

纪墨却没多少笑容,有些事真的是不记得的比记得的轻松,他们才来这个村子的时候,可没被这样热情招待,或者说中间发生过很多隐藏在笑容下的利用,就比如说王达抓鱼的这份能力,还有人因为他不给对方抓鱼而喊打喊杀,对外来人的不友好,在那个时候村中几乎没几个人帮他们就能看出来了。

真的是不到矛盾发生,体会不到自己是外人。

然后就是一场恶斗,真的是打群架的那种,王达以一敌多,开始没下死手,留有余地,后头见那些人不依不饶,不仅用上了锤子锄头之类的器具,还有人抢过被莲婶子抱着的纪墨,威胁王达下跪认错什么的,不然就把纪墨摔死。

当时还小的纪墨真的就跟任人宰割的羔羊没什么两样,他急得眼睛都红了,心里一个劲儿想着不能放下武器,不能放弃抵抗,不然还不知道这些人会怎样呐。

恶,真的有点儿毫无理由,起码被高高举起来的纪墨是知道那个站在石磨上的人是真的敢摔孩子的,又不是自己的,摔死了也不心疼。

村中溺死在马桶之中的孩子,难道是一个两个吗?

有些恶俗,真的是不亲身经历就无法感同身受。

那个时候,村中所有的人都是那无赖的帮凶,帮着他们欺负外来者,助纣为虐,然而,谁来拯救他们呢?

王达就是那个独臂的英雄,他对那个举起纪墨的人这样说:“你摔,只管摔,今天你摔死了他,我让你一家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不信,试试!”

说话间,他就直接下了死手,一砍刀劈死了惹出这场纷争的无赖,那刀直接砍在最脆弱的脖颈上,拔起时,鲜血喷涌,像是喷泉一样,血色的喷泉。

这可真是最直接的震慑了。

“杀人了,你竟然敢杀人!等着,让官府抓你!”

“谁敢报官,只管去,等我逃出去,今晚就杀光你们,放火烧了你们的村子!跟我斗,不把全家的命搭上,你们就别想赢!”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王达的砍刀再次挥舞,喷溅在脸上的鲜血让他犹如恶鬼一样,双目巡视一圈儿,没人敢跟他对视,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哪怕这些村人敢为了争水或者怎样拼出几条人命去,但为了一条鱼,还真是没人敢,也不值当。

如果只是这样,还不会成就“王老大”的威名,那被吓软了腿的无赖帮凶从石磨上滑下来,孩子脱手,被一旁正焦急的莲婶子抱在了怀里,没什么事儿,看到这一幕,王达直接穿过人群走过去,把刀抵在了那人的脖子上。

“饶命啊,王老大,饶命啊,都是我犯浑,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被他的威势吓到,那家伙跪地跪得干脆利落,王达的刀子更利落,直接砍断了他的双手,锋锐的刀面上甚至没有留下多少血色,在他的惨叫声中,王老大看着那些人,说:“想要我原谅你们,行啊,过来,一人一下,杀死他,我就原谅你们刚才对我动手!”

那场面,纪墨能记一辈子,那些人是不敢的,可被王达的目光看到,又像是被逼迫一样,似乎从中体味出了“如果不杀死他,就是他们死”的意思,村长家那个小子,看起来还有几分机灵的胡二说:“他留了这么多血,肯定活不了了,大家一起上,一人一下,给他个痛快!”

不管他话中逻辑如何,有了他这一声振臂高呼,还真有没脑子的冲上去给了一下,有了带头的,后面的事情更好做了,一个跟着一个,从众心理让他们几乎想不到其他的办法,比起敢舍弃一切玩命的王达,他们到底还是不够狠。

不能跟猛虎比拼,便只能为虎作伥。

那人也死了。

被激发了凶性的人们还记得斩草除根,这两家的人,最后都没了。

这是一场局限在村中的杀戮,闹得再凶,周围多少田地阻隔,外面的人也都不知道了。

而经过此事,彻底奠定了“王老大”的凶名,哪怕他之后的表现又恢复到了日常的温和状态,也没有人敢仗着他表现出来的温和蹬鼻子上脸了。

一个个相处间就多了些敬畏,好一阵子才从那种情况之中缓和过来。

纪墨还记得,事发当天,那些人去赶尽杀绝的时候,王达看着安稳躺在床上还没睡的纪墨说:“人善被人欺,你要记得,以后凶一点儿,最好谁都不敢招惹才好。”

这可真是实例教学了。

若不是纪墨的记忆清楚,再看之后那些村人逐渐热情的表现,他还真的会被迷惑过去,等到三岁,一般来说孩子开始记事的时候,村人们已经有了对王老大的亲热,还不是虚假伪装出来麻痹王达的,是发自内心的那种。

是慕强吗?

纪墨不是太能理解这种心态,却知道好处的实在,那以后,不管王达怎样,他们都不敢有一句废话,还有胆大的又有点儿记事儿的半大孩子,把王达当做偶像崇拜,不信回头看,河边儿这会儿肯定有人学着王达的样子捉鱼。

他们不敢当面怎样,私下里却很是爱模仿。

此外,他们不敢接触纪墨,生怕哪只手碰了纪墨就会被砍掉一样。

大部分时间孤零零一个人的纪墨看起来就有些可怜的感觉,起码王达的感觉中是这样,失了一条胳膊,他不可能抱着纪墨又拿着锄头,便放慢了脚步,让纪墨跟着他。

那次事件之后,王达出入身边儿都带着点儿工具,便是这锄头之外,还有一把藏在衣服里的匕首,就是以防万一。

而不能跟随他同进同出的纪墨则被托付给了莲婶子,莲婶子是村中出了名的好人儿,唯一的儿子被拉去当兵了,她就收养了一个小姑娘,说是给儿子准备的童养媳,却像是当亲女儿养着,并不随意打骂,被村中不少人赞扬。

王达带着纪墨来到这里,就跟莲婶子做了邻居,大男人不太会照顾孩子,日常的琐事总有拜托人的时候,渐渐熟悉起来,那次又是莲婶子手快,才抢着接下纪墨,没让他真的摔了,王达念她一份好,相处起来较之村人又多有信任。

可其实,莲婶子也不是没私心的,纪墨很小的时候就听到她说过,若是能够收养他如何如何的。

儿子还是重要的,而村中想要收养儿子不容易,莲婶子本想着在纪墨不记事儿的时候把他养着,等到养大了,说是自己儿子,也没人会拆台,到时候就老有所靠了。

那次事件之中,她对纪墨的爱护关心是真的,也不能说其中全无利用,若是事件的结局是王达被村人欺负死了,她这里收养一个孤儿,村人也不会多说什么,偏偏结局不是那般,她之后也没再表露过类似的心思,跟王达和纪墨相处得还算不错,帮着洗衣做饭,分点儿饭得点儿钱什么的,也都是正常的了。

“回来了!”

莲婶子看到他们回来,招呼一声,白天他们不在家的时候,这边儿屋子也是莲婶子收拾的,连扫院子都是她那个童养媳小云。

十一二岁的女童,八九岁孩子的个头,持着比她还要高一些的大扫帚,在院子里划拉地面的样子,总让人有一种雇佣童工的罪恶感。

见到他们回来,小云放下手里的活儿,接了鱼去厨房,又去倒水端了过来,真的跟小丫鬟一样,前前后后帮着忙。

倒好水放在桌上,她就伸手招呼纪墨过来,把盛着两块儿油糕的碗递给纪墨:“你吃,给你留的。”

油糕是豆馅儿的,微微有些甜,像是蜂蜜的味道,外面金黄黄的,可见耗油,这等并不朴素的吃食自然不会天天有,做一次都要吃好多回的,纪墨已经洗了手,这会儿拿起一块儿油糕,递给小云:“你吃。”

他们两个也不是头一回如此,小云抿着嘴笑了一下,也不谦让,接过油糕就吃,看到她吃了,纪墨才敢伸手拿了东西去吃。

他的警惕心比王达高多了,自从那一出之后,他就是吃莲婶子做的饭菜,若是对方不跟着吃同样的,他都不敢下口,生怕出现什么下毒之事连累了自己性命。

在这方面,敢接过水就喝的王达就是个猛人了。

纪墨总想着采访一下对方为何敢那样放心大胆,奈何又不能说童年阴影都历历在目什么的,只能憋着,还是许久之后,某次在镇子上听到别人闲谈的药材价格,才知道自己犯糊涂了。

古代的药,大部分都是植物上采集出来的,用到矿物的都少,而所有据说见血封喉的毒药都价值不菲,常人也少有渠道能弄到,这种东西不好弄又没个清楚明白的保质期,量不足的话毒死人都是笑话,只要不是顷刻毙命,谁不怕报复呢?

莲婶子无依无靠,便是真的弄死了王达,也没谁给她更大的好处,还不如现在这般拿着钱分着饭,生活也能宽绰一些。

第187章

王达耕种的地是自己开荒得来的,约有两亩左右,田地不好,种的也不是耗费精力时间的稻谷,而是豆子,长得快,收得快,一年能有两次收获,除此之外,豆叶也是能吃的,味道不太好就是了,再有便是豆虫了,那种生在豆叶上的虫子,也是能吃的,油炸最好,清煮也不错,放在菜里炒着吃还能调味的感觉。

纪墨感觉自己的食谱也随之丰富了。

而这方面,也是他佩服莲婶子的由来了,对方真的是很知道什么能吃,怎样好吃,前面还能说生活所迫,不见灾荒的时候,连能够吃死人的观音土,也照吃不误,后者就能说聪明了,都知道树皮能吃,几个能把树皮吃出脆香来?经过莲婶子加工的树皮就可以。

这份功底,真的是很令人佩服了。

物资短缺的古代,能够在吃食上花心思让自己吃的更好的,起码是个聪明人。

鲜鱼方便处理,等他们坐在桌旁,喝过一杯水了,厨房那里就飘起了鱼香,在不吝啬油的时候,煎一遍再红烧,那是又快又好,当然那些油也不浪费,无论是鱼汤泡窝头,还是拌饭,都是滋味儿绝佳。

纪墨咽了咽口水,看向一窗之隔的厨房,那边儿的油烟大,烟雾腾腾竟是看不清里面人的动作,还有不少烟飘到屋子里,同样过来的香味儿,真的是能引动馋虫了。

“真是个馋鬼。”

王达摇摇头,拍了纪墨后脑勺一下,“非要开这窗子就是为了早点儿看到吃的?”

“嘿嘿。”纪墨回头傻笑了一下,明厨亮灶什么的,起码能够看清楚对方没有下毒啊!

咳咳,其实烟大起来,也不太看得清。只能说初衷是好的,实行起来嘛,没有抽油烟机,效果不佳。

“先吃菜吧,鱼还要等一会儿。”

小云把几盘菜先端上来,都是估摸着时间做的,中午这一顿吃得最扎实,晚上的时候不是吃剩饭,就是随便拌着菜汤吃点儿什么,到了早上,也多是窝头就稀汤,少见荤腥的。

“不着急,不着急。”

纪墨连连摆手,又等到所有菜都上桌了,他们才开始吃饭,每次纪墨都会先给莲婶子挟菜,一副慰劳对方劳苦功高,犒劳她辛苦的样子,把莲婶子感动得总是笑得咧了嘴,看纪墨的眼神儿都发自内心地亲切。

因此,自纪墨能吃东西之后,他就总能在饭前得到一些小零嘴儿,有的还是莲婶子在自家做了带过来的,并不耗费他们这里的粮食。

本不是一家人,合到一个桌上吃饭,男男女女的,实在是不怎么规矩,但莲婶子都是快五十的人了,跟王达年龄不相配,浑如母子一样,王达对外说认了干娘,这便含糊过去了。

开始上桌后莲婶子还不太爱挟菜,后来渐渐熟悉了,才稍稍放开,不至于畏手畏脚地不好意思吃东西。

吃了饭,莲婶子和小云收拾碗筷,还剩下能吃的菜折到一起,把空盘子洗洗收了,又拿个菜罩子罩好放在灶台上。

村中常见蛇虫鼠蚁,不防着点儿,回头就要捡它们吃剩的吃了。

在这方面,王达全无经验,纪墨能够说话前,全靠莲婶子的生活经验撑着,才不至于让他们过分邋遢。

下午的时候王达基本上就不去地里忙活了,种豆子本来就相对简单一点儿,不用伺候得太勤,他会在家里做一些木匠活,现在屋中摆放的桌子太大件,他一个人不好弄,却能修补,再有就是小件的小木凳之类的,日常在家做一些,等到集市的时候挑着担子,把用绳子系在一起的木凳之类的小东西挑去集市上卖,多少都能换点儿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