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走一只小夫郎 第34章

作者:墨子哲 标签: 穿越重生

他也恰好去了茅房,当时一共四个小哥儿一起去的,王岳摔倒后,刘怀华嫌臭,捏着鼻子躲开了,是王金安跟另一个小哥儿将王岳抬回的住处,也是王金安帮着将他的脏衣服丢到了院子里。

中午天气正热,王金安跑的满头大汗,脸色也有些臭。

见状,辰哥儿便问了一句,“怎么回事?”

王金安拿起桌上的水杯咕咕噜噜喝了一大杯,才出声解释道:“还不是王岳,竟然摔到了茅坑里,肯定是坏事干太多,上天看不过去,才给他这么个报应。”

见他嘴巴这么毒,安子熙微微蹙眉,想到王岳的为人才叹息一声,“行了,你少说两句,他人没事吧?”

“没什么大事,就是脚踝肿起老高,不能走路,八成伤到骨头了,我来时他还在那儿叫唤着,因为沾了不少屎尿脸上满是屈辱,衣服都是我帮他脱的,我现在都能闻到那股子臭味,早知道我就不回去了。”

他也就嘴巴毒,虽然看不惯王岳,该做的却都做了,安子熙好笑的摇头,“他现在身边还有人吗?”

“刘怀华跑去通知了夫子,我回来的路上遇到了王叔,他下山喊大夫去了。现在陈正在他身边守着,我想着还是给你们说一声的好,便过来了。”

安子熙:“走吧,一起去看看吧。”

辰哥儿点头。

刘长卿也跟着站了起来,他一向话少,也不是很合群,心倒也不坏,除了他,另外两个学子,也站了起来,“走吧,一起去看看。”

他们来到时,王岳正在床上半躺着,小脸苍白,看到辰哥儿他眼底闪过一抹难堪,虽然已经在王金安的帮助下换了衣服,他身上的臭味仍旧没有散去,他现在一个人都不想见。见刘长卿还下意识捂了一下鼻子,王岳觉得难堪了,上个厕所都能扭断脚踝,只觉得这事能让大家笑话很久。

他唯一庆幸的便是黎晔没有来。他一个小哥儿受了伤,又是掉到了茅坑里,才刚换了衣服,汉子子们出于避讳,都没来,也就跟他关系好的,多问了王金安一句。

夫子很快就来到了,他伤到了骨头,少说也得休息两个月,最近是没法下床了,他身边又没有书童照顾,其他学子也不可能一直寸步不离地伺候他,夫子便让人给他家里捎了个口信,他本就是金临城的,第二天家里的大哥便过来将他背走了。

王岳自然不乐意走,既放不下辰哥儿跟黎晔的事,也不愿意耽误这么久,他们这批学子明年就要下场考试,满打满算也就剩几个月的时间,他这一走,多少会耽误功课,不走却也不嫌弃,家里正是农忙的时候,家里两个哥哥又早已成家立业,能供他读书就不错了。自然不可能出个劳动力留在书院照顾他。

他走后,辰哥儿就没再想纸条的事。

很快就到了回家的日子,他从王叔那儿将小狐狸抱了回去,辰哥儿本想半道将他放了,黎晔却没让,“让他跟你一道回去吧,我有些事,晚些时间再回去。”

“什么事?”

黎晔怕他阻拦,没敢多说,只是含糊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只小红狐跟他并不太像,它有些胆小,耳朵实在耷拉着,蠢萌萌的,一看到黎晔就吓的瑟瑟发抖,拼命朝辰哥儿身后躲,黎晔将它弄成了自己的样子,又吓唬了一番,才将它递给辰哥儿,还不准辰哥儿抱它。

辰哥儿只得将它放到了书兜里。

这次接他们的是陈伯,竹溪村又有一户人家成亲,李瑾他们走不开,便让陈伯跑了一趟,陈伯平日里会帮着李瑾照看一下作坊,他腿脚有些不好,没上山,直接在山下等的辰哥儿。

一进入竹溪村,黎晔便隐身离开了。辰哥儿想问问他要去哪儿,又怕陈伯听到动静,想着他肯定还要回来,才没问。

中午时,辰哥儿就知道黎晔为什么离开了。

晟晟时常喜欢跑出去玩,今天刚跑回家,就喊了起来,声音里满是兴奋,“我终于见到个比阿爹还要好看的汉子。”

他今年已经七岁了,是个身体强壮的小汉子,小脸被阳光晒的红通通的,眼睛亮晶晶的,因为跑热了,喊完,拿起舀子就在大缸里舀了一舀子水,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妍姐儿已经长成了少女模样,最近李琬管的严,不许她乱跑,她正无精打采地学刺绣,她一向不爱这个,差点睡着,听到晟晟的声音,才清醒。

她没出去,也没见到人,只当晟晟夸大了言辞,“舅夫已经是天下最俊的人了,谁还能比他好看?”

单看五官,比云烈俊美的人确实不多,他们长这么大一个都没见过,见姐姐不相信,晟晟撅了下嘴巴,“不信你问二哥,他确实很好看,一身红衣,耀眼极了,几乎将咱们家的人都比了下去。”

李琬李瑾的相貌随了他们的娘,当初他娘是京城数一数二的美人,云烈同样长得好看的紧,长辈们相貌好,几个孩子的相貌也一个比一个好,妍姐儿的相貌有几分随了爹爹,算是最不出众的,尽管如此在整个竹溪村仍旧数一数二的清秀美人。

她对自家人的相貌一向有信心,对云烈也崇拜的紧,在她眼底,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人比云烈还要好看,她自是不信的。

“问二哥有什么用?你们男人的审美我可信不过。”

晟晟喝完水,才觉得凉快些,伸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信不过,你自己看去啊,反正他一时半会儿又不会走。”

妍姐儿睁着双水灵灵的大眼,好奇道:“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走?”

“他去了里正爷爷家,好像想在咱们村安家落户。”

辰哥儿自打听到一身红衣,就觉得晟晟嘴里的人肯定是黎晔,这会儿挑着门帘,走了出来,“你打哪儿听来的这话?”

没想到大哥竟也如此好奇,晟晟越发卖力讲了起来,“我当时跟二宝在院子里玩。后来就见他去找里正爷爷,他说的我都听到了。”

二宝是张友堂的小孙子,跟晟晟年龄差不多大。在学堂跟晟晟是同桌,两人的关系越来越铁,不仅二宝喜欢来找他玩,他也喜欢去找二宝。

晟晟突然拍了一下脑袋瓜,眼睛亮的惊人,“对了,大哥,他还跟里正爷爷说认识你。你们真认识吗?”

辰哥儿的心猛地提了起来,“认识我?他怎么说的?”

晟晟晶亮的大眼在自家哥哥身上转悠了一下,神情有些调皮,他打小就是个精灵鬼,一向善于察言观色,辰哥儿越好奇,他越卖起了关子,歪着小脑袋,无辜地眨眼,“大哥,你是不是也认识他啊?我怎么觉得一听到他你跟平日有点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我终于来了,安家落户,混熟就可以提亲了。

53、小隐患!

妍姐儿冲上去朝晟晟脑袋上敲了一下,“臭小子,怎么说话呢?大哥怎么样也能你能非议的?你这话传出话让人怎么想?”

她性格爽朗,向来有话说话,根本不会藏着掖着,晟晟虽然调皮,却并非不懂事,他也没别的意思,见大哥难得对人好奇,才忍不住打趣了一下,说完就有些后悔了,这会儿被妍姐儿一批评,捂住脑袋委屈巴巴的。

“哥,我错了,你打我吧。”

他最会扮委屈,妍姐儿才不心疼,又揪了一下他的耳朵,“不是嘴上认错就行的,大哥都十五岁了,都到了说亲的年龄了,你这话就好像他跟人家有什么似的,他说认识大哥就认识啊!哪里来的混小子?敢这么败坏大哥的名声!”

李铭当时也在里正爷爷家,自然清楚黎晔不过是顺口提了一句,这两年他的性格越发沉稳了起来,见妍姐儿义愤填膺的,不由有些好笑,“他也不过说了句认识大哥,又没说别的,你这冲动鲁莽的性格不改改,以后到了婆家,该怎么办?”

妍姐儿比辰哥儿少三岁,已经长成了小少女的模样,她虽然针女红不行,一张嘴却能言善辩的很,在一群小伙伴面前向来能说的上话,也就李铭会仗着自己的“二哥”身份数落她。

她有些不服气,“我才十二岁,哪来的婆家?大哥,你看二哥!现在学的就会欺负我!”

辰哥儿摸了摸了她的小脑袋,“铭铭说的不错,你的脾气确实得改改。”

见大哥都不站在她这边了,妍姐儿跺了跺脚,气呼呼跑去了后院,“我不理你们了。”

因为妍姐儿的离去,有关“红衣少年”的话题就此打住了。

这个时候黎晔仍旧呆在里正家,里正家的大儿媳也在。

她的娘家是王家村,她跟梅枝和李琬的关系都挺好,辰哥儿管她叫声秦婶子,黎晔来到他们家时,她正在院子里编竹篮,当时是她将黎晔迎进的屋,看到黎晔那张脸时,她愣了半晌才回过神。

她一共生了三个孩子,两个汉子,一个闺女,她家闺女今年十四了,已经到了说亲的年龄,她原本一直属意辰哥儿,却也清楚,自家的闺女不过女红出色了点,辰哥儿只怕是要当大官的人,她根本就不好意思开那个口。

但是一般的后生她又瞧不上,又怕好的都被人挑走,这段时间,她一直惦记着这事,比较来比较去,偏偏没有合心意的,这会儿,见黎晔相貌出众,单看外表就不像普通人,她便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听。

黎晔来找里正确实是为了在竹溪村安家落户,他将提前编好的身世跟里正说了说,听到他父母皆不在了,现在孤身一人,她的心思便动了动。

她家闺女性格软糯,她一直不放心将她嫁的太远,这会儿见黎晔不仅相貌一等一的好,身世又这么惨,要真能在竹溪村安家落户,以后少不得要依赖他们家。等听到黎晔看重了村东头一块地,打算买下来时,她更是再满意不过了。因为不了解黎晔的品行,她还打算再观察观察,倒也没着急。

辰哥儿一上午都有些心神不宁,吃过午饭,他便拎着水桶出去了,打算趁机打听打听。

他们家东面有一条小溪,这条小溪是从后山流来的,溪水十分清澈,竹溪村正处于小溪的上游,溪水有些湍急,有那么几年,每年都会淹死一两个人,村民愚昧,总觉得是触犯了神灵,久而久之,大家对这条小溪便充满了畏惧,后来见李瑾喜欢去溪水里捉鱼,并没有出事,去抓鱼的才逐渐变多。

辰哥儿一路上遇到不少孩子。

他虽然长相随了李瑾,性格却不太像,李瑾跟谁都能说的来,性格十分开朗,孩子们也都喜欢他,见到他就喜欢往他跟前凑,跟个小尾巴似的,辰哥儿却不太爱说话,虽然也挺好相处,不少孩子都对他充满了敬畏,也就家里的孩子不怕他。

路上见到了他,孩子们打个招呼撒腿就跑,唯恐被他逮到问话。

望着他们落荒而逃的背影辰哥儿有些疑惑。

小溪旁已经聚了不少人,女人们忙完地里的活,会三五成群的来下游洗衣服,这些婶子大娘们,最喜欢聚在一起拉家常,村里的事儿就没有能逃过她们双眼的。

这不,辰哥儿刚拎着水桶还未走近,就听到竹根娘在边捶衣服,边赞叹着,“不是我老婆子夸张,那位年轻人当真是俊,只怕深山上的狐狸精也只能长成这样了,得亏老婆子我一大把年龄了,换成个年龄小点的,只怕看上一眼就被他勾走了魂,往后你们可得看好自家的孩子。”

她的话,让人忍俊不禁,没见到黎晔的一个个对他好奇不已。

“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看的人?还勾人的狐狸精?他再好看还能越过瑾哥儿去?瑾哥儿也不会无缘无故就把人勾走。”

张大娘也不甘落后,“就是,能有多俊?难道还能比瑾哥儿还要俊不成?”

她嘴里的瑾哥儿,正是辰哥儿的舅舅李瑾,辰哥儿的相貌便随了他。

李瑾不仅相貌出众,心也是个好的,生意红火起来后,还记得拉巴一下村里的人,在他的帮助下,家家户户的日子都富裕了起来,现在他们每家每户不仅都吃得饱穿的暖,想改善生活时,还能去村东头换点肉,小日子过得那叫个滋润。

在他们心底李瑾不仅是竹溪村的恩人,更是他们心中的神,辰哥儿的相貌虽然同样的俊的很,提起好相貌他们第一个想起的却是李瑾,可见李瑾的地位有多高。

竹根娘当初也觉得李瑾俊,“他跟瑾哥儿是不同的类型,不过真是俊,你们见到就知道了,反正他就要在竹溪村安家落户了。”

“你咋知道他要在咱们村安家落户?”

里正的大儿媳也在,笑道:“这是我告诉她的,他今天中午去了我家一趟,说打算买块地,估摸着很快就要盖房了。”

“买地?不是才十几岁吗?”

“对,年龄确实小,不过他那身衣服做工十分精致,看着就不像差钱的,没想到这么富有,小小年龄长口就敢买地。”

正说着她却看到了辰哥儿。

辰哥儿十三岁就成了秀才,可以说是竹溪村最有出息的人,他又是李瑾的亲外甥,大家同样把他当做个小神供奉着。

“辰哥儿来抓鱼啊?”

辰哥儿应了一声,礼貌地跟大家打了声招呼,有的叫大娘有的叫婶子,还有个辈分比较大,辰哥儿得叫声奶奶,他不爱出门,尽管跟村里的人打的交道次数不多,他记性却很好,哪怕只是见过一次,也记得喊什么。

清楚辰哥儿不是个爱说话的,打完招呼,她们便继续唠了起来,里正的大儿媳更是将黎晔夸上了天。

辰哥儿就在一旁捉鱼,他捉鱼的本领是跟舅舅学的,放在往日早捉到了,今天却半天没捉到一只,仔细观察便能发现,他一直留意着大娘们的谈话。

大娘们的谈话,不仅辰哥儿听到了,王家村的王春成也听到了,昨天竹溪村有喜事,就是他妹子嫁到了竹溪村,他是家里的老么,大哥在李家的作坊帮忙,二哥会养果树,在果园帮忙,一年到头能得不少银子。

他才十几岁,因为家里条件好,也不需要他多能干,便养成了混不吝的性子,在学堂还欺负年龄小的孩子,受孝敬费。硬生生把自己弄成了王家村的小恶霸,他现在手头正紧,本来来竹溪村就是想冲姐夫要点钱花,现在听到竹溪村来了个有钱人,心底便滋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

黎晔这个时候自然不在竹溪村,他看重的那块地是张大牛的,张大牛是个瘸子,家里穷的很,他媳妇受不了苦日子,十年前跟着一个小商贩跑了,给他留下一双儿女,现在儿女都大了起来,孩子大了,自然得给他说亲,娶媳妇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他便想将地卖掉一块。

黎晔清楚这事,便直接找到了他们家。他本身是没有户籍的,想在竹溪村安家落户,身份证明必不可少,前些天他便留意着这事。

金临城的繁华程度仅次于京城,每年都有难民逃荒到金临城,既然有难民就有饿死的,他翻了不少尸体,找了个年龄身世近似的,来了个冒名顶替。

他又不打算考科举,也不怕有人查。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段时间他攒了不少银子,就等着买地盖房子了。跟里正商量好,他们便去了张大牛家,张大牛这块钱就在村东头,他要价不低,所以才没能卖出去,见黎晔没有讨价还价,他激动的一张老脸通红,当场就要签契约,买卖土地是件大事,还得去官府备案。

等他忙完天已经黑了下来。

他中午没吃饭,这会儿闲下来,才发觉饿的不行,尽管很饿,地契在怀,他只觉得干劲十足,他甚至想好了,有了新房就找让人帮着去提亲。

从村东头绕到西头,恰好需要路过小溪旁,这个点家家户户都开始做饭了,外面几乎没了人,黎晔走到小溪时,却发现那儿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他生的人高马大的,脸圆嘟嘟的,看着却很凶,看到黎晔,喊了一嗓子,“嘿,你给我站住。”

黎晔蹙了一下眉,本想不想惹事的心,他没理,直接朝前走去,谁知道刚走两步,少年就朝他挡了过来,“让你站住没听到吗?”

作者有话要说:是不是有点粗长?

54、生个宝宝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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