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走一只小夫郎 第39章

作者:墨子哲 标签: 穿越重生

她这才有些急了,租金这么贵,若是天天不开张,这铺子早晚得凉,她这才在门口招揽客人。

宿源镇唯有主街繁华,一眼便能望到头,早在黎晔进了成衣铺,大包小包出来时,她便盯上了他。

她长了一双丹凤眼,不是很漂亮,笑起来给人的感觉却很舒服,“这位小公子大包小包买了不少东西,家里是遇到喜事了?”

黎晔瞥她一眼,便收回了视线,显然没兴趣搭理她。

“公子勿怪,我是见您买了不少东西,唯独没看首饰,这才想忍不住喊了您一下,我们家的东西,不是我自夸,现年轻人就没有不喜欢的,买回去一两件送给心上人,保准她喜欢。”

她自然不知道黎晔有没有心上人,不过,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正是容易动情的时候,哪个心底没有个在意的?她这话不过是投其所好罢了。

黎晔果然停了一下脚步。

“都有什么?”

“公子进来看看吧。”

掌柜的热情地将他迎了进去,“不知公子的心上人是位姑娘还是位小哥儿?”

黎晔没理她,径直朝里走了过去。

店内被店家精心装修过,半敞开的首饰盒里摆着一件件精美的首饰,每一个盒子质量都不错,柜台上还摆着几个样式新颖的桃木簪子。

黎晔的目光被一对玉佩吸引了。这块玉形状圆润,颜色墨绿,整块玉仿佛浸在水里,十分有光泽。

见他喜欢,掌柜的笑道:“公子真是好眼光,这对玉是上等的翡翠,色泽水润,可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佩戴在身上再好看不过……”

黎晔直接打断了她的话,淡淡说了一句,“多少钱?”

见他有意购买,掌柜的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看您是真心想要,我也不说虚价了,您若是喜欢就一百两成交,原本都是卖一百零五两,那五两我就给您减掉了。”

“太贵。”说完黎晔便用漆黑的眼眸瞅了她一眼。

他本身是个不懂行情的,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都不足一百两,也不知道掌柜的有没有框他,想到之前买褥子时,掌柜的从三十文降到十四文,他便以为这次也能降一半,五十两他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掌柜的愣了愣,显然没想到如此贵气无双的少年竟然也会讨价还价,她心底腹诽,面上却仍挂着笑,“这样吧,我再给您便宜一两,真的不能再少了。这玉佩是上等的好玉,还是一对,在金临城出价三百两都能卖出去。”

见她不愿意便宜,黎晔微微蹙了下眉,又看了玉佩一眼,这玉佩他第一眼看到便想到了辰哥儿,若是买下他跟辰哥儿一人一个再好不过,黎晔握在手里把玩了一下,“五十两外加一头二百斤的野猪。”

掌柜的愣了愣,目光流转间,颇有些惊讶,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这么漂亮矜贵的人物跟野猪联系上,“您会打猎?”

黎晔颔首,“熊瞎子也行。”

掌柜的有些心动,“您抓的到熊瞎子?”

野猪也就能卖些肉钱,熊瞎子可值钱多了,“若是你能抓到熊瞎子,别说再给我五十两,就是不给这个买卖我也做了。”

黎晔点了点头,将东西暂时放在了她这儿,“我等会儿就过来。”

“眼瞅着天都黑了,您不会现在就去吧?这出了事儿可如何是好?”

黎晔不等她说完,便离开了。

等黎晔扛着一只熊瞎子回来时,掌柜的惊讶的瞪大了一双美目,这去南灵山少说也得一个时辰的路程,这位小哥也不过走了一个时辰,不仅回来了既然还真扛着个熊瞎子!

黎晔扛的熊瞎子还没死,正呜呜咽咽叫着,明明那么大一只却显得可怜兮兮的,被黎晔扫了一眼,委屈巴巴地住了嘴。

黎晔才不同情它,将它直接丢到了店内。掌柜的吓的不轻,连忙将当家的喊了出来,活的可比死物值钱多了,他们舍不得杀死它,便去隔壁买了点药,给它灌了下去,让它没力气伤人。

黎晔心满意足地将玉佩收到了怀里。

他回到家时,早已经天黑了。回来后,黎晔先将东西放到了新房,这才去找辰哥儿。

他第一次回来的这么晚,辰哥儿早担心坏了,见他脚上还沾了不少泥土,辰哥儿不由瞪他一眼,“你又去山上了?”

黎晔点了点头,将怀里的玉佩掏了出来,“喜欢吗?”

除了玉佩,还有两个桃木簪子,因为掌柜的没收他的银子,他便又买了两样。

“这是什么?”

“给你的。”

黎冰辰哥儿眼神微微一动,“买这些干什么?”

“他们都买。”

辰哥儿微微一愣,“嗯?”

“定情物。”

作者有话要说:粗长了比心,谢谢不是肉的地雷,爱你

62、给我看一下!

定情物三个字让辰哥儿的脸颊成功地热了起来。黎晔就喜欢他脸红的样子,目光落在他脸上完全无法移开。他想亲亲辰哥儿,又怕他嫌弃自己太过轻佻,满腔欲望只得隐忍了下来,反正快成亲了,到时候再亲不迟。

他将玉佩递给了辰哥儿,“我帮你戴上?”

察觉到他隐忍的视线,辰哥儿心底有些乱,“我自己来。”

“别动。”

黎晔抓住了他的手,伸手帮他戴到身上。

他的神情格外的认真,辰哥儿抬头时恰好看到他瘦削的下巴,淡红色的唇,再往上是深情的眉眼。辰哥儿的心跳莫名有些快,黎晔帮他带好后,他伸手将另一枚帮他戴到了身上,他一向心灵手巧,动作完全不像黎晔的笨手笨脚。

黎晔望着他认真的眉眼,忍不住怦然心动,忍了又忍终究是没忍住,他低头在辰哥儿唇上轻轻亲了亲一下,柔软的触感让他的眼眸微微加深了些。

辰哥儿呼吸一窒,脸上布满了红潮,他心跳很快,一时之间都忘记了拒绝,只是睁着一双水润的大眼愣愣瞧着黎晔。

黎晔被他可爱的反应撩的心底痒痒的,忍不住又亲了他一下。

辰哥儿窘迫异常,只觉得头顶都要冒烟了,怕惹怒了他,黎晔没再继续亲,而是垂眸看他,指了指玉佩,“喜欢吗?”

辰哥儿一向喜欢玉,这枚玉佩不仅看着好看,摸在手里的感觉也十分舒服,只怕价格不菲,他点了下头,终究还是将心底的疑惑问了出来,“你哪儿这么多钱?还是去山上打猎赚的?”

黎晔点头,“嗯,抓了只熊瞎子。”

辰哥儿的心又提了起来,连忙抓住了他的手,“没有受伤吧?”

“没有。”

“一处伤都没有?”

黎晔点头,“嗯,不信就脱掉衣服给你看。”

本以为辰哥儿会害羞,谁料他竟然真说了一句,“你把上衣脱掉,我看看。”

摆明了是怕他隐瞒,主要是他有前科,之前有一次他便受了伤,辰哥儿闻到血腥味逼他脱下衣服才知道他受了伤,黎晔的伤自然是自己弄的,他当时跟辰哥儿闹了不愉快,怕辰哥儿继续不搭理他,上山打猎时,就故意让狼咬了他一口。

天知道那只狼有多可怜,它不敢咬,黎晔硬是逼它咬了一口,咬完还胖揍它一顿,当时伤口咬在肩膀上,因为他穿着红衣,辰哥儿没看出来,还是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他受伤了,这是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正是这件事,让辰哥儿意识到他的能力并没有那么强大,不愿意让他再上山打猎了。

辰哥儿蹙眉看他,脸上的神情很凝重,“你今天回来这么晚是因为又上山了?”

“嗯。”

“黎晔,你别再上山了,行吗?”

黎晔对他的关心很受用,亲了一下他的头发,“别怕,不会有事的。”

辰哥儿却以为他受了伤,在故意转移话题,心中莫名一紧,“你先让我检查一下。”

黎晔只得将上衣脱了下来,他皮肤很白,却不会给人羸弱之感,身上的肌肉很结实,又一点都不夸张,辰哥儿虽然有些不好意思,却仔细看了看,就怕他又添了伤口,还故意瞒着不说。

他肩上的伤已经愈合了,虽然特意没修复,他的复原能力却比普通人强的多,早没了原本血肉模糊的样子,疤痕却留了下来,一个狰狞的咬痕,辰哥儿的手忍不住抬了起来,伸手摸了摸他的疤痕,眼底满是心疼,“还疼吗?”

“不疼。”

刚被咬时,黎晔都没觉得疼,更何况现在。怕辰哥儿不让他上山打猎,他解释道:“我上次之所以会受伤是因为走神了,你若是一直跟我好好的,我肯定不会走神,自然也不会受伤。”

上次其实也谈不上闹矛盾,不过是当时两人已经在一起了,王岳的脚养的差不多后便去了学堂,见他们两个走的近,便嫉妒的不行,结果第二天他又断了腿,辰哥儿还有什么不懂的?觉得黎晔是故意的。

王岳明年也要参加秋闱,他一次次的出事,自然会影响学业,辰哥儿倒也不是同情他,他是怕黎晔做惯了这种事,会越来越过,怕他变成让人不喜欢的人。当时就故意晾了他一下,想让他反思。

黎晔最受不了辰哥儿不理他,当晚就把自己弄伤了,因为他的受伤,辰哥儿心疼极了,两人就那么稀里糊涂和好了。

见他确实没受伤,辰哥儿松口气,他将自己存的钱从枕头下拿了出来,“这是一百两银票你收着。”

黎晔自然不愿意要辰哥儿的钱,“我不要。”

“不是家里给的,是我卖字画的钱。”

平日里闲暇时,他喜欢作画,他的画不仅得了李琬的真传,还十分有意境,有时候他也会临摹一些书,大概是练的久,他的字俊秀非凡。王瑞格外喜欢,便将他的字画,拿到了店里,几个月下来,镇上不少人喜欢,有的学子还会专门买他的。

几个月下来,辰哥儿不知不觉就攒了一百多两。

这些黎晔自然清楚,辰哥儿的字画放到王瑞那儿时,黎晔都有些不太高兴,王瑞帮着卖掉的钱,他自然不会碰,不仅自己不想碰,他甚至想让辰哥儿把它们丢掉,清楚辰哥儿一向节省惯了,肯定舍不得,他才没多说什么。

“需要用钱的地方我可以自己赚。”

他虽然字画不行,抓猎物的本领却没人比得上,但凡他上山,山上的动物无比匍匐在地,他根本什么都不需要,直接扛肩上就走,这也是为什么他抓的全是活物,都是快见到买家了,怕精神奕奕的猎物会被买家嫌弃,他才会给它们一拳,让它们虚弱些。山上有不少野兽,很多人曾在山上丧过命,黎晔抓起动物来毫不心软,反正都是些没有开智的,一个比一个蠢。

辰哥儿有些不愿意他总是往山上跑,尽管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他还是会担心,当初他外公就是在山上没的,他对野兽有一种天然的畏惧。尤其是见黎晔受了伤,这种担忧几乎成了一种煎熬,见黎晔又上了山,他心底格外难受。

“你别再上山了,我也可以赚钱,钱你收着,打家具的钱,就用我给的,这一百两肯定能花一段时间,等没钱了我们再想办法。”

“不用。”

见他坚持,辰哥儿抿了抿唇,“你跟我还要见外吗?你给我钱时我就收着了,我给你时,你为什么不要?等成了亲,我们就是一家人,家具又不止你一个人用,房子也不是你一个人在住,你还坚持什么?”

黎晔说什么也不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小机灵鬼的地雷,不好意思有些事断更了,后天双更补偿么么哒比心,

63、迷魂汤!

见他硬是不要,辰哥儿也有些不舒服,他将银票放在桌子上,转身将提前做好饭,给黎晔拿了出来,晚饭有红烧鱼,鱼是从小溪里刚抓的,十分新鲜,只有十根主刺,肉质很劲道,是辰哥儿亲手做的,先用葱姜蒜炝锅,再将提前腌制好的鱼放到锅里,烹饪几十会儿,再加入其他调料,味道十分鲜美。

这是黎晔最爱吃的十道菜。

辰哥儿是趁家人不在时做的,鱼也是他自己抓的,十共抓了两条,分开红烧的,十条给家人吃,十条偷偷给黎晔留下了下来。配菜是青菜炒蘑菇,主食是烙的玉米饼。

黎晔开吃后,香味便溢了出来,饶是清楚家人闻不到,辰哥儿还是有些紧张,十直到黎晔吃完,他才松口气。

辰哥儿跟黎晔端着盘子刚走到灶房,李瑾便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有些口渴出来找水喝。辰哥儿心中一紧,手里的盘子差点滑下去,黎晔伸手抓了十下,好在没掉下去,辰哥儿吓的不轻,想到黎晔帮他们隐身了,他才大大松口气。

黎晔将他的手里的盘子,拿到了自己手中,打算自己刷,辰哥儿却是个闲不住的,也怕他不小心打烂碗,自个儿拿起抹布刷了起来。

等两人回到屋时,辰哥儿还是不太想说话,黎晔这会儿也发现了他的沉默,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搂到了怀里,垂眸看他,“生气了?钱的事我自有办法。”

辰哥儿也不是生气,只是不愿意他再去打猎,山上那么危险,万十受了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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