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蒸汽桃
丛烈记得。
云集眼尾带着泛红的泪意。
水温一调再调,几乎已经完全成了冷水。
“靠!”丛烈重重的一拳捶在墙上。
用浴巾胡乱擦了擦,丛烈又在浴室里坐了一会儿,才找了一件宽大的浴袍披上。
他带着一身凉意走出浴室,发现整座房子的灯都关了。
云集的卧室里已经一点声音都没了,安静得仿佛没有人。
在完全的黑暗里,丛烈心头又涌起那种熟悉的仓惶。
酸楚像是见缝就钻的藤蔓,沿着他的神经爬遍全身。
他立刻朝着云集的房间走去,用手机的闪光灯照出一小片光明。
越靠近,他的脚步越紧迫,最后他几乎大步跑了起来。
看见床上隆起的人形,丛烈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
他蹲在云集的床前,借着微光把他的眉眼看清了,心跳才逐渐慢下来。
丛烈小心地碰了碰云集的手指,缓慢地出了一口长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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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云集挺早就醒了。
他要早起把中药熬上,等着吃完饭喝。
做饭他没什么精力,又吃不惯外面做的东西,云集差不多顿顿都用速食食品应付。
反正难吃的东西吃起来也没什么区别,还不如挑省事的。
刚把一碗方便面泡上,就听见洗手间里有动静。
他皱着眉转过头,看见丛烈擦着头发出来了。
他一时间有点想不通,“你怎么在这儿?”
没等丛烈回答,他又想起来一些昨晚昏睡前的片段,“你在我家洗了一晚上澡吗?”
“我昨天在这里睡的啊。”丛烈看着桌子上的泡面,声音抬高了,“早上我们就吃这个吗?”
最初的惊讶过去,云集很快变得漠然,“谁要给你吃这个?这是我早饭。”
“这是你早饭,那我吃什么?”丛烈作为一个歌手的优势发挥出来了,嗓门高而洪亮。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你爱吃什么吃什么啊。”云集眼神里都写着“离谱”。
丛烈简直有些难以接受,“你不是胃不好吗?早上就吃泡面?”
“对,我就吃泡面,跟你有关系吗?”云集毫不客气地反问他。
丛烈瞪了他一会儿,咬了咬牙,“那我也吃泡面。”
“吃呗,门口就有超市。”云集给他指了一条明路。
丛烈把怒气压了下去,“你家的泡面,我不能吃吗?”
“这话你该问警察,别人家的东西能不能随便拿。”云集估算着时间差不多了,把泡面盖慢慢揭掉。
豚骨面汤的香气一下就弥漫到了整个房间。
“那我给你钱,买你的方便面,行吗?”丛烈咬牙切齿地问。
“不行。”云集用叉子叉住一绺面条,慢条斯理地送进嘴里。
丛烈拉开椅子,在云集对面坐下了,怒火中烧地盯着他。
云集就当他是空气,不慌不忙地吃完面,把煎好的中药滤进碗里晾着。
中药放在桌子上,屋子里汤面的香气很快就被药的苦味替代。
云集走到各个房间拉开窗户透气,又把泡面剩下的汤和碗收拾了。
回来的时候看见丛烈还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坐在桌子前,他不由笑了,“丛烈,我记得你最近不是在写曲子吗?在我家赖着干什么呢?”
丛烈挠了一下侧颈,又摸了摸手背,“我今天没有工作。”
“哦,你今天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我们今天没有合作。那么可以请你离开我家吗?”云集很有涵养地指了一下家门。
“云集,你现在对我到底是什么态度?”丛烈终于爆发了,“你要是有什么想法不如直说!”
云集刚想问他自己还不够直白吗,突然注意到丛烈又在挠手背。
他仔细一看,丛烈的脖子和手上都红了,肉眼可见地在一片一片地往外冒红疹子。
“你干什么了?”他一把把丛烈的手抓过来,发现上面密密麻麻结了一片小水泡,一看就是过敏了。
丛烈似乎也刚注意到自己手上的东西,但他并不太在意,只是不耐烦地把手抽回来,“你别管我。”
云集让他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猛地一眼扫到桌子上的中药碗。
碗壁上有一圈半干的药渍,比药的液面明显高一层。
“你喝这个了?”云集指着药碗,不可思议地看着丛烈。
丛烈忿忿地偏开头。
“问你话呢!”云集用力拍了一下桌子。
丛烈和桌子上的碗一起抖了一下,声音却是倔强的,“就一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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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过敏小狗:我只是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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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柴胡过敏?”云集皱着眉问医生:“只是过敏吗?那为什么会这么严重?”
在来的路上云集还为丛烈偷喝药这事跟他吵了两嘴。
云集不明白为什么丛烈这么大人了,怎么会连药是什么味都好奇。
“我早上起来别说饭,连口热乎水都没找到!你在家里怎么过日子的?你胃不好还敢喝凉水?而且那破药我也只喝了你一小口,苦都苦死了!那是给人喝的吗?你每天都得喝那个吗?”丛烈愤愤不平地回嘴。
“我求你住我家了?我欠你的?你一睁眼就得好吃好喝伺候着?缺个人给你换尿介子吗?”云集听他说话就是火上浇油。
结果吵到一半丛烈没声了。
云集还以为他在生闷气,结果一看他是难受得说不了话,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当时云集除了催司机,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像是擦不干,不停地出虚汗。
他从来没觉得医院那么远。
医生跟他解释:“过敏程度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劳累或者着凉,都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不过像他这种情况,及时得到处理,基本不会有什么危险,只要日后远离过敏源就行了。”
“那他什么时候能醒呢?”云集问道。
“这个不好说,但一般患者都能在两个小时内苏醒。”医生看了一眼表,“应该快了,之后再观察两小时就可以了。”
等医生离开,云集回到病房,站在床边看着昏睡的丛烈。
刚才在车上的时候,他急得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重生以来他以为的所有不在意,都在那一刻几乎烫得拢不住。
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一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一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一。
这种程度的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了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那时候他一身质地最精良的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一侧有人举伞,一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一的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的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么说的?发烧的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的小伤小病,云集的态度都是扛一扛就过去了。
发烧扛一扛就过去了。
胃疼扛一扛就过去了。
他自己扛惯了,逐渐也不觉得有什么。
就像云世初说的:“一个男人喝点酒算什么,发点烧算什么?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了什么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么可能用云世初的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么让他稍微舒服点。
他自己几乎不会做饭,印象里丛烈也从来没在家做过饭。
他想丛烈生病的时候,自己能为他做的就是做一餐吃着舒服的饭。
那天他也让阿姨做了些吃的,以防自己翻车了丛烈没饭吃。
他炖了一锅鸡汤,炒了一碟油麦菜一碟小青瓜。
方法都是他从网上现学的,一顿饭做下来切破了两根手指头,手腕上烫出来一溜血泡。
好在他做完一尝,发现很是那么一回事儿。
不咸不淡,所有的菜味道都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