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萝樱
“公子饶命,公子饶命啊!”矮冬瓜赶紧磕头,连声求饶。
叶昧居高临下睥睨着他,犹看蝼蚁,不紧不慢地问:“我不是让你们,把那个少年远远带出去卖了,再不许放他回来么?”
“怎么,是我说话不够清楚,而是你们不想活了?”
矮冬瓜吓得面色惨白,立马推卸责任,说都是竹竿受了孟梨的蛊惑,非要找什么小道士,拿五十万灵石赎人,还说什么,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求公子高抬贵手,饶他一条贱命。
并把竹竿手写的血书双手呈上,矮冬瓜哭丧着脸:“公子,我大字不识一个,要是公子不信,就只管派人去打听!”
叶昧瞥了眼血书上的内容,当即眼里流露出了玩味,一挥衣袖,血书就烧得干干净净。他道:“既然他想找死,那你们就成全他。”
矮冬瓜:“那,那杀了?”
“不,你回去告诉他,血书已经送到了小道士手里,然后,你们就陪着他等,等过了午时三刻,就挖他一只眼睛,砍他一只手,再打断他一条腿,将他远远打发了。”
顿了顿,叶昧的声音更沉:“我要让他,连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明白么?”
“明白,明白!”矮冬瓜连连点头。
“那好,记住了,刚刚那枚金叶子,可以是赏钱,也可以是你们黄泉路上的过路钱。”叶昧冷冷一笑,“滚吧。”
第38章 小狐狸以后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
孟梨啃完了饼子,又有些渴,然后开始大哥大哥地喊。
竹竿冷冷道:“瞎喊什么?谁是你大哥!”
“可是……我渴了,刚刚那个饼子太干了。”孟梨理直气壮地道,还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真的好渴,喂我喝点水吧?”
“你怕不是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处境!”
天底下哪有孟梨这样的,对挟持他的坏人,一口一声大哥地喊,又是要饼子,又是要水喝的,好大的狗胆!
“我可告诉你了,我杀人不眨眼!”
孟梨吸了下鼻子:“可我真的好渴……看在即将到手的五十万灵石的份上,就喂我喝一口吧,就一口,求你了,我快渴死了……我要是死了,回头我那个道士朋友看见了,定是要勃然大怒,到时候说不准就把五十万灵石,一掌催成齑粉……哎呀……”
他感觉到有冰冷的刀子,抵在了他的脖子上,顿时就颤颤道,“好好好,不喝了,我不喝了,还不行吗?”
“你这把刀倒是不错,哪来的?”竹竿冷笑一声。
“我祖传的宝贝,当然不错了。”想了想,孟梨又道,“不过,你,你小心点啊,这刀子削铁如泥,我,我这脖子细得跟嫩豆芽似的,千万别伤着我了。”
“大男人还这般贪生怕死!”竹竿嘲笑他,然后就懒得管他了,把他一个人丢在车上,就坐在一旁啃干粮。
【阿梨,你张嘴,我喂你喝水。】
小系统突然飞了过来,两只猫爪小心翼翼捧着一片树叶,上面俨然掬着一汪清水,是他从附近的河边取来的。
孟梨口渴得厉害,一口气就舔了个干净。喝完之后,就小声询问,常衡来了没有。
【还没,连那个矮冬瓜也没回来。】
小系统飞在半空中观望,显得忧心忡忡。
【阿梨,眼看着都快中午了,常衡该不会……】
“他肯定会来救我的!”孟梨依旧信心满满,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喝完水后,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
可他双手被反绑,双腿也被绑得结结实实,无论他怎么调整姿势,都不会舒服的。
只不过是尽量让自己舒坦一点点,还苦中作乐,嘴里哼着小曲儿,唱的是好运来。
竹竿听见了,又冷嘲热讽一番:“你倒是好雅兴,还会唱曲儿呢,看来以后极乐坊要出新曲儿了。”
言下之意,哪怕小道士真的带了五十万灵石过来赎孟梨,他们也不会放人的,还是会把孟梨卖到极乐坊去。
孟梨也不同他争辩,男子汉大丈夫,就得能屈能伸才行,他深切明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所以很识相地闭了嘴。
没一会儿矮冬瓜就一瘸一拐地回来了。
竹竿上去就是一巴掌,怒骂道:“让你送个血书,你他娘送狗肚子里了?!”
“还有,你这腿是怎么回事?”
矮冬瓜赶紧把他拉到一旁,窃窃私语起来。
小系统见状,便飞过去想偷听,结果只听见一句“把这小子弄残”,吓得当场就应激了,连滚带爬冲回孟梨身边。
【阿梨,阿梨!他们说,要把你弄残!】
孟梨的脑子里,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把他弄残?
为什么呢?
他强撑着,从马车里坐起身来,左右“观望”一圈,问:“血书没有送到小道士手里吗?”
矮冬瓜恶声恶气:“送到了啊!但他看样子,并不打算过来赎你,一点都不着急!”
“不可能!”孟梨同他争辩,“他不可能一点都不着急!你是不是送错了?”
“我送错?你投错了胎,我都不会送错!”矮冬瓜道,“年轻俊美的小道士嘛,头上扎了条额带,穿一身黑色道袍,手里拿着拂尘,我记得清楚,怎么可能会送错?”
“不可能!”孟梨有点急了,声音也大了些,“你绝对是送错了!”
“我差了个小孩儿去送,躲在一旁看得仔仔细细,那小道士站客栈门口,接了血书,看了好久……我生等他,问那小孩儿,血书是谁给的,才敢离开!”矮冬瓜说得头头是道,煞有其事的样子。
孟梨还是觉得不可能,常衡虽然性格沉稳内敛,遇事镇定自若,但不可能看见血书上的内容之后,还无动于衷!
那血书上可是写了挖眼,砍胳膊,砍腿啊!!!
他还记得非常清楚,当天晚上,常衡看见房间里留下的字条时,脸色都白了,薄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脸上的担忧是个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而掳走叶姑娘所留下的那张字条上,可没有什么挖眼砍手,这种残忍至极的字眼,都能令常衡那般惊慌,所以,孟梨不相信,常衡会对自己的生死,那么得无动于衷!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对了,他当时眼睛被蒙住了,所以没看见竹竿到底写了什么,孟梨赶紧问:“你真的把我说的话,写上去了吗?”
“一字一句,都是按你说的所写。”竹竿沉声道,“我兄弟二人,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从不说谎。”
【阿梨,我当时也看见了,他真的写了!】
孟梨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常衡居然真的不管他的死活,这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莫说是他了,就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常衡也不会眼睁睁见死不救的,更何况,孟梨怎么着,也比陌生人在常衡心里有分量吧,孟梨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我知道了!”他脑中灵光一闪,“肯定是忘记把名字写上去了!他肯定不知道被你们掳走的人是我,一定是这样!”
孟梨冲着矮冬瓜道:“大哥,大哥,你再去给他带句话,就说,你们绑走了孟梨!孟是孟浪的孟,梨就是梨花的梨!他只要一听见这个名字,一定会立马带钱过来赎我的,他一定会的!”
矮冬瓜仰头看了看天色,才又道:“快到午时三刻了。”他这话是同竹竿说的。
因为午时三刻一过,他们就要依照那位黑衣公子的吩咐,把孟梨弄残,让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再远远把他丢掉。
“快午时三刻了?”孟梨愣住,整个人突然很颓靡,一下子就跌坐回去了。
也就是说,就算矮冬瓜以最快的速度,再去给常衡带句话,常衡也并不一定,就会立马过来赎孟梨。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常衡就面临着一道选择题。
要么,带着五十万灵石去救叶簌簌,要么,就带着五十万灵石,来救孟梨。
常衡又不知道,叶姑娘是自愿跟叶家人走的,定会以为,如果自己不准时带钱赎人,叶姑娘就会有生命危险。
所以,这分明就是一场明明白白,残忍又分明至极的生死二选一!
孟梨之前也大大小小,经历了不少同样的境况,而每一次,每一次,每一次!
常衡都会选择叶姑娘!
或许,有那么一瞬,常衡是犹豫的,迟疑不决,举棋不定的,但他最终的选择,必然是叶簌簌。
孟梨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去,突然没有勇气,让矮冬瓜再去给常衡传话了。
在小事上,他都从来不被常衡坚定地选择过,更何况是面临生死之选呢?
他不让矮冬瓜去多此一举,还能骗骗自己说,常衡不知道,常衡不清楚……不知者不怪。
如果常衡知道,他也被人抓走了,说不准会撇下叶姑娘,第一时间赶来救他呢。
他还能这么自欺欺人,还能这么自以为是,认为他和常衡是生死之交,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原来,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在常衡眼里,他永远比不上叶姑娘一根手指。
既然如此,那常衡之前干嘛还要抱他呢。
干嘛还要抱着他,那么着急地求他睁眼看看自己,理一理自己呢?
又为什么要脱|光他的衣服,摸遍他的全身,还用手指触碰他难以启齿的地方?
那根糖人算什么?
孟梨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的真心付出,真的是一文不值。
他的友情在别人看来,真是好廉价,只用一根糖人就把他哄好了。
可笑他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之后,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也没吃过一点好东西,抓着两文钱一根的糖人,含在嘴里都舍不得咬,一直叼着,舔了一路。
最终还是没完全吃到嘴里,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就像他们的友情一样,四分五裂……不,或许从来就没有什么友情,只是常衡出于一种责任,所以,才把他这个背井离乡,无依无靠的可怜虫,带在身边。
说不准,常衡本来就不喜欢他,甚至还有点讨厌他,嫌弃他呢。是他非要死皮赖脸跟着常衡的。
【阿梨,以我对小道士的了解,他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一定有他的原因!阿梨!】
小系统也看出了孟梨的难过,赶紧飞过来,摸摸他的脸,以示安抚。
【我现在就帮你咬断绳子,到时候我先挡一挡,你赶紧跑,不要回头,一直朝前跑!】
可下一瞬,孟梨的衣领就被一把扯住了,他被大力拽了起来,眼前蒙的布,也被扯了下来。
骤然恢复光明,还不太能适应,当即就眯了眯眼睛,好半晌儿才缓过来。
“这小子长得真是俊啊,我都有点下不去手了……”矮冬瓜发出了淫|笑。
孟梨没理会他俩人,只是抬头望着天,看着太阳,望得出神,喃喃问道:“还有多久,才到午时三刻?”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竹竿道:“差不多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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