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气,但软饭硬吃 第58章

作者:蒲中酒 标签: 情有独钟 系统 甜文 快穿 万人迷 穿越重生

他撒开谢华晃的手。

谢华晃以为他是要自己走,不太赞同地看着他,想再伸手搀扶。

结果推开他手的盲眼小男生,用细细一根盲杖敲了敲石阶,谢华晃发现他的眼型是尾端稍稍下垂的,哪怕就是现在这样无礼地向别人提出要求时,本来是嚣张惹人厌烦的表情,他做起来反倒徒增委屈可怜。

“我就是要人带着走。”水鹊冲着那道年轻气盛的声音来源,他记得这个烦人的声音,“就是走得慢,你看我不顺眼,你来背我走就好了。”

说罢,为了效果,他甚至直接蹲在地上不走了。

【天哪,好聪明的宝宝。】

【对啊,我们水水又看不见,走得慢不是正常的吗?所以,合格的舔狗速速来服役当脚夫!】

【我天呢,不仅能让整个队伍提速,还能让臭狗爽到,有我们主播这个队友真是便宜你们了!】

【这下谁还能分得清水水和天才?!】

水鹊自己说出口的,结果自己先脸热。

完蛋,好不要脸的说法。

水鹊控制住自己不去捂那升起热度的脸颊。

所以赶紧拒绝他就好了,反正剧情任务只是说他要求别人背而已,又没一定等别人背起来才算是完成任务的标准。

阿提卡斯也被他不要脸的要求给震惊到定住了。

又看水鹊一副没有人背就不走的样子。

没见过这样的人,金发青年脖子气红了,白人皮肤角质层薄,脸红脖子粗的状态很明显,一看就是怒不可遏。

“我又不是没脸没皮哄着你的舔狗!凭什么叫我背你?”他气得提高音量。

一句话狠狠地把谢迁给骂进去了。

水鹊自觉理亏,低头扣了扣手指,但好歹对方没答应背他,还是缓了一口气。

李见山觉得自己这辈子生来就是当和事佬打圆场的。

他摆摆手,示意阿提卡斯消气别吵了,“好了好了,水鹊看不见走得慢很正常,他个子年纪都小点,体力没你好,这路又长又难爬,是会累一点。我来吧,我来背。”

他看水鹊就像在看小了好几岁的弟弟,当他还是小孩子。

说着就要蹲在水鹊前边,准备背他继续上山。

水鹊受不起,吓得都要往后倒了。

这时,最前面的男人阴着脸,嘴角扯了扯,“怎么?谢迁背久了,现在没了他,路都不能走了?”

声音像吐着信子的蛇,森冷。

男主怎么这么会嘲讽人……

他记得最开始楚竟亭被他欺负了,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连句话都不会讲,他还以为男主是个哑巴呢。

原来嘴还挺毒的,估计是忍他这么久,恨死他了。

水鹊抿抿唇,拍了拍裤腿站起来。

虽然楚竟亭说话不好听,但是正好让他不用找理由拒绝李见山背。

他也不让谢华晃扶,敲着根盲杖蹭蹭蹭就走到了最上面,甚至甩开了楚竟亭五六步远。

后面的人见他一下走这么快,也跟着开始继续赶路。

水鹊走在最前面,正好吹着山上的凉风,散一散脸上的热气。

每次挣剧情进度都怪尴尬的……

水鹊感觉自己得到大世界的这份工作以来,脸皮都变厚了。

好在刚刚的剧情进度到手了。

现在是53%。

有石阶就意味着不会在路中央忽然凸起来几节老壮树根。

而且每级石阶的高度是固定的。

习惯了高度就走得快了。

快到山腰的位置,峰回路转,绕了个弯。

在拐弯转角的地方,石阶断了一截,水鹊一脚踏空。

没磕在地上。

电光火石之际,后头的一双大手伸出来,一只手拎着他后领子,另一只手捏着他肩头,生拉硬拽给他拽回来。

水鹊后脑勺撞上硬邦邦的胸膛和锁骨一角。

撞得他眼角泪花都憋出来。

紧急避险了,总归比磕到地上好点。

楚竟亭掰着他肩膀,让他转回来,整体还保持着一个居高临下将人桎梏住的姿态。

他捏住那尖尖的下巴,柔嫩的脸颊肉就溢在他手指上。

脸这么小,好似他一只手就能完全把握住。

皮肤又细又白,干干净净。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进了无限游戏六个月,浑身上下的肉都好好的,没有一处伤口疤痕,就连脾性也还是这么大。

娇气得这么撞了一下,眼角泪花都撞出来了。

要是刚刚真摔地上,说不定眼泪能把整座山淹了。

楚竟亭眉头压着,“你不看路?”

他竟然急得问了个这么愚蠢的问题。

连水鹊眼睛看不清都忘了。

他的表情恶狠狠的,就像下一秒要生啖水鹊的肉,举动却与此相反。

高大的黑发男人,背对着水鹊,毫不犹豫地屈膝蹲下。

说话也还是十分硬气:“上来,背你。”

“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别太爱了。】

【哥们、你真是一个高傲的舔狗。好、敢爱敢恨!向你学习!哥敬你一杯、、】

【恭喜取得“没脸没皮哄着你的舔狗”名称。】

【阿提卡斯,用一句话现在骂了两个人……】

【呦呦呦呦呦呦,没了我们水水在你背上,楚竟亭你路都不会走了?】

【坏石阶!坏石阶!差点摔着我宝宝了!】

【前面的不要自顾自进入母婴频道……】

“……噢。”

水鹊趴到他背上,用手臂揽着楚竟亭的脖子。

身体倾斜,楚竟亭就这么背着他直起腰来,一双手左右穿过大腿底下,驮好了大步向前走。

不顾后面队友的异样眼光。

起起伏伏。

山风涌过来。

水鹊漫无目的地想。

背人算什么,反正之前也不是没有更过分过,这下就算是再欺负了楚竟亭一次。

不欺负白不欺负。

唉。

楚竟亭真是个好人。

不计前嫌还背他上山。

难道这就是强者的境界吗?

水鹊今天凌晨起来,拜了供奉,现在爬山又耗费了这么多体力,早就困了,脑袋一点一点,最后趴在楚竟亭肩颈的位置。

“……”

柔软的发丝垂下来,蹭在脖子上,楚竟亭不自在得上身都僵硬了。

他的手心托在水鹊膝弯,其实托大腿上还容易受力一些,但他再怎么样也不愿意把手往里退了。

对方大腿的触感如何,楚竟亭再清楚不过。

瞧着干瘦的小男生,肉都堆在了大腿和屁股一样,又软又腻。

那双腿也曾经这样夹在他腰上,不,比现在还要夹得再紧一些。

楚竟亭在阴暗的地道里膝行的时候,几乎能隔着衣服裤子的布料,感受到骑在他背上的人,腿肉柔柔地夹着他腰部,以及由于抵着紧实肌肉而挤出来的大腿肉弧。

在泥泞的、不可直立行走的地道里,背上驮着人,手肘撑地膝行,过程是如何屈辱折磨,楚竟亭不太记得清了。

当初的时间似乎过得极慢,让他能感知到由于头顶上方有垂下的钟乳石,水鹊是如何趴下来,胸口紧贴着他的后背。

地道空气窒闷,一股泥浆土腥味。

只有他背上是香的,闷出来的一滴汗因为它的主人趴下来,重力牵引而落到楚竟亭耳根,又一路滑到他唇上。

是甜的。

楚竟亭当时以为自己就要在屈辱中发疯了,连味觉都出了问题。

但时间似乎又过得极快,快到他并没有疯掉,眼中蔓延血丝,坚持着看到了地道口的澄明白光。

和现在这样,转眼就看到了神社院子里的桃花树。

他一停住脚步,水鹊也就从小憩中醒来了,“到了……?”

他从楚竟亭后背跳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