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第100章

作者:998 标签: 穿越重生

“多便宜呀,要不是太脏了这点钱才租不下来呢,你想想牛家园子那边的破屋子一年还八贯钱呢,这边不比那安定多了。”

“这倒是。”

“而且省下的钱我打算再租个铺子,到时候看看是卖早点还是卖其他吃食。”

赵北川瞬间就有了主心骨,拉着陆遥的手拍了拍,“好,你说咋整就咋整。”

晌午陆遥把自家铁锅按上,刷洗干净煮了一锅粟米饭。

家里没有菜,陆遥去街上转了一圈,花了三十文钱买了一罐豆子酱,十文钱买了四个巴掌大的咸菜疙瘩。

咸菜洗干净切成细丝,拿热油拌一下,把四个人都吃撑了。

下午依旧是收拾屋子,院里的屎总算是清理的差不多了,屋里的味道也小了不少。陆遥便不让两个孩子忙活了,小豆子马上就要府试了,得抓紧时间看书。小年跟着跑了这么远的路也累的不轻,好好休息休息,省的累出病来。

不得不说赵家的两个孩子适应能力非常强,这两年从弯沟村搬到镇上,又从秋水镇搬到平州府。

上千里的路程,搁在大人身上可能都承受不住,他们倒是从未说过一句怨言。对小年小豆来说,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和大兄嫂子在一起那便是家。

*

第二天,开始采买生活用品,柴米油盐哪样都不能少,来时拿了的锅碗,瓢和盆都得另买,还得买两口大瓦缸拿来盛水盛米。

米不放缸里不行,老鼠几天就能偷光。

这些东西在街上都能买到,赵北川赶着骡车带着陆遥,两人一上午花了二两银子,把家里用的东西都置办齐全了。

下午去粮铺子买米时,陆遥居然又看见了豆腐铺子,买了二斤花了十文钱。

这豆腐做的偏硬,跟他们做的比起来差远了,但是能从秋水镇传到平州府城说明这豆腐确实符合大众的口味。

赵北川见他买了豆腐,以为还做豆腐营生,“咱们还买个磨盘吗?”

“先不着急,这几日我先转转城中,数数看有多少家食铺,都卖什么吃食的。”

当初在镇上稀里糊涂开了铺子,能火起来也是因为镇上食铺少,他们又有新东西揽客。

如今到了州府自然要好好的做个市场调研,毕竟手里的银钱有限,万一亏了本钱想要翻身都困难。

赵北川点点头,他相信自己夫郎的能力,这几日就在家里收拾院子,搭建牲口棚子,顺手给小黑盖了个犬舍。

他把屋里屋外收拾的干干净净,找不到一块脏污,跟之前比起来简直像换了个院子似的。

上午隔壁的汉子路过时朝院里张望,见赵北川在院中锯木头,忍不住走进来道:“你们是新搬来的?”

“是,前些日子租的房子。”

“一看就是正经过日子人家,这院子收拾的真利索!”

赵北川笑了笑,“自己住,还是干净点舒坦。”

“可不是!以前余大仓他们住的那叫一个狼狈,家里孩子又多,男人忙着赚钱,女人看不过来。屙屎尿尿直接往院子里倒,那味儿熏的人睁不开眼。”

“到了夏天苍蝇蚊子满院飞,俺们住在隔壁都跟着遭殃。你们搬过来就好了,这回夏天不用发愁了。”

汉子询问赵北川的名字,得知他姓赵后笑道:“这不是巧了吗,咱们还是本家呢!我也姓赵,叫赵海峰,以后有什么事直接说话就行!”远亲不如近邻,正常人都愿意跟邻居搞好关系。

下午陆遥拎着一条花鲢回来,“刚才在街上买的,翻肚皮了只花了四十文。”

赵北川有些嫌弃,“倒是不贵,就是这鱼味道太重,寻常人吃不惯。”

镇上很少能看见有人卖鱼,因为他们不会祛鱼身上的腥味,做出来难吃不说还有许多细小的毛刺,卡在嗓子里难受好几天。

“给你看我做鱼的手艺,保管你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次!”

赵北川去打了桶水,两人蹲在院子里开始清理鱼,小黑闻着味凑过来,陆遥把鱼肠子都扔给它吃。

“今天食铺转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陆遥洗了洗手,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这几日他把街上的早食铺几乎都转了一遍,还拿纸和炭笔记录下来。

“城里的早食铺有十一家,大多集中在城门口、长兴街,以及咱们长水街这头。”牛家园子那边陆遥没过去,倒不是他瞧不起那边的买卖,而是路太难走了,还没走过去鞋就都让泥汤子沾湿了。

“这些食铺卖得东西大同小异,有包子、炸团子、粟米粥、豆子粥、还有几家也卖豆浆的,共同的特点就是价格便宜。”

“肉包子最卖高六文钱一个,也有卖十文钱三个的里面的肉特别少只有一点肉末,素包子三文钱一个。”

“炸团子跟咱们的油条大同小异,只不过形状不同,他们是炸成团状的,一块是三文钱。至于粥和豆浆都是两文钱一碗。”

赵北川听闻眉头紧锁,“为何府城的物价比县里还便宜?”

这就涉及竞争、垄断和人口密度的问题了,陆遥一时半刻跟他解释不清只道:“如果开早食铺子的话,只比别人多了个豆花,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

“那该如何是好?”

陆遥神色奕奕,“我想着,咱们直接开个食肆。”

 

第八十章

开食肆这件事陆遥已经考虑了好几天。

首先,卖早食是个极辛苦的活,他们现在年轻身体还好,就怕稍微上了些年纪身体就不行了。

况且在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过渡透支身体寿命肯定长不了,他还想着跟赵北川白头偕老呢。

其次,卖早食赚钱太慢了,一文两文钱的攒,哪辈子能财富自由?

自从在县城下过一次馆子后,陆遥对开食肆的想法越来越强烈。四口人抠抠搜搜点了三个菜两盘饺子,竟然花了二百多文,每天若是每天来几个大方的食客,赚上三四两银子,岂不是跟喝水一样简单?

再有食肆能不能生意火爆,全看菜做的如何。

陆遥的厨艺上辈子可能不够看,随便一个街边小餐馆都可能比他做的好吃。

但拎到食物荒漠的古代,那绝对是矬子里面拔高个儿,数一数二!就连吃惯了上京食肆的林家老爷子都对他赞不绝口,这手艺能差吗?

而且这些日子陆遥转下来,发现府城的食肆其实不算多。

能叫出名字的有四大食肆,“金玉楼”、“雅斋居”、“全福酒庄”和“天水阁”。其中天水阁的性质不太一样,里面不光能吃饭,还有陪酒卖唱的姑娘小哥儿。

当然能在城中打出名气,他们自然都有各自的本事,城里还有人编了一段顺口溜,“什么金玉楼的官、雅斋居的菜,全福的美酒赛神仙,天水阁的姑娘睡旁边。”

顾名思义,金玉楼的官是指他们东家本靠官府,雅斋居是以菜色闻名,全福酒庄以酒出彩,天水阁则有自己的揽客手段。

小一点是食肆城里有十几家,跟四大食肆比起来生意就淡了许多,这跟他们菜价有很大关系。

陆遥随便转了几家小食肆,所有的肉菜价格都在五十文以上,素菜二十到三十文不等,而且菜品简单几乎大同小异。就算百姓们想下馆子,吃两次就够了,谁舍得花钱总去吃一样的菜?

别的不敢说,他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几十道菜,且每一道菜单拿出来,都能当招牌菜!所以陆遥觉得在城里开间食肆,竞争力应该很大。

其实食肆的店面不需要太大,五六张桌子,等打出名气后再慢慢扩大店面。

饭要一口一口吃,步子要一步一步走,他有信心将来开出平州府最大的食肆!

*

晚饭陆遥把这条鱼红烧了。

先拿油将鱼煎至两面金黄,夹出来备用。

然后把切好的姜蒜倒进锅里煸炒出香味,从坛子里舀出些酱调味,最后加入陈醋和一点糖提鲜,这个红烧酱汁就算做完了。虽然缺少老抽上色,但味道一点都不差,最后把鱼放进锅中添上半瓢水小火慢炖。

陆遥将锅底的木头撤了撤,约莫一刻钟差不多了,掀开锅。

鱼香味瞬间充斥整个房子,馋的两个孩子都跑过来,询问陆遥又做了什么好吃的。

“今天给你们做个没吃过的菜,保管你们吃一次还想吃第二次!”

小年和小豆吸溜着口水,嫂子说好吃那肯定美味极了!

“去叫你大兄洗手吃饭。”

“哎!”小豆跑出去叫人,小年扒着锅台往里看,见到大鱼忍不住啊了一声。

“怎么了?”

“嫂子,你炖的原来是鱼啊。”

“是啊,你们以前吃过吗?”

“吃过一次,大兄给我们做的,苦苦的不好吃。”说起来还是陆遥嫁过来之前,赵北川在河里洗澡的时候摸了两条鱼。

可惜他不会做,清理鱼腹的时候不小心把苦胆挖破了,炖煮时里面也没加别的调料只放了一点盐,那味道又腥又苦,两个孩子吃一口就吐了,剩下的鱼赵北川吃了几口也实在吃不下去,直接倒了。

陆遥直呼暴殄天物,怪不得赵北川对他卖鱼没什么兴趣,原来是根本没吃过好吃的鱼。

“尝尝嫂子做的,比你大兄做的可美味多了。”

小年端着碗筷进了屋里,陆遥找了个小陶盆将整条鱼淘出来,锅里的酱汁也不能浪费,全都盛出浇在鱼身上。

赵北川和两个孩子围坐在桌子边,看着盆里的鱼不敢下手。大概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太过惨烈,以至于他们都有心理阴影了。

“别看着了,快尝尝啊。”陆遥夹了一块没有刺的鱼腹软肉放进赵北川碗里。

赵北川不得已端起碗吃了起来,鱼肉入口没有想象中的腥味,鲜香软嫩带着一丝酱香和醋味,好吃的差点吞下舌头!

“味道好不好?”

“嗯!”赵北川迫不及待又夹了一块,就着碗里的粟米饭吃的停不下来。

两个孩子见状也试探着夹了一小块尝了尝,“哇!”这味儿简直了绝了!

鱼皮金黄酥脆,鱼肉鲜嫩,沾上里面的汤汁,鲜味在嘴里爆开,怎么一个香字了得!

“慢点,小心有刺。”陆遥夹着鱼头吃起来,花鲢最最好吃的地方就是鱼头,只可惜没有辣椒和麻椒,不然做一道剁椒鱼头肯定更美味。

一条六七斤的大鱼被四人风卷残云般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鱼汤都被两个孩子抢着泡饭吃了。

赵北川嗦完鱼尾打了个饱嗝,对夫郎的厨艺心悦诚服,旁边的不说光是这道红烧鱼,绝对可以拿到食肆里当招牌菜!

*

决定好开食肆,陆遥开始着手寻找合适的铺子。

小食肆对铺子的要求不算高,但也不能太偏僻,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前提是你的酒能被人发现,不然就是白忙活。

这几日陆遥先后打听了四五家铺面,有的租金太贵,一间不足七十平米的小铺子,一年租金竟然要三百两银子!陆遥一听扭头就走了。

如今他手里只有四百八十多两银子,不光要租铺面,还得装修、买桌椅板凳、吃饭用的餐具和厨房里的东西。这么贵的租金就怕后面周转不开。

还有家位置偏僻的铺子,房租倒是便宜,一年一百七十两银子,但客流量太少就怕没打起名气就撑不住了。

连续几日都没找到合适的铺子,让陆遥心里有些焦虑。本来在府城生活就不易,如今没有营生,手里的钱是花一份少一分。

*

时间一晃来到三月下旬,赵家一家人已经来到平州府快小半个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