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海橙子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钟情说:“社会闲散人士身兼多职呗。”
他眨眨眼,笑出来:“该不会江总以为我是在跟踪吧?”
“你可以叫我名字,”江霄说,“我没这样以为。”
钟情接道:“江霄?”
靠在椅背放松下来的男人看了他一眼:“嗯。”
他不习惯同辈的人称呼他太过正式,钟情也不是他的下属。
钟情低了下头,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换了,变成了一套干净整洁的黑色条纹家居服,他挑了下眉:“我什么时候换了套衣服?”
江霄解释道,也许是不想让他误会什么:“佣人帮你换的。”
钟情:“像斑马。”
江霄:“。”
江霄扯出来个笑,钟情觉得他笑得有点冷:
“我家衣服都是这个风格,不喜欢别穿。”
钟情耸了耸肩:“你穿也得像斑马。”
江霄一字一顿冷声道:“钟、情。”
他就知道这个男人嘴里说出来的没什么好话。
可惜钟情这个名字生来就带了点缱绻的意味,他这么叫人完全没有威慑力度。
他很快收住了话头,冷着张脸双手抱臂靠上椅背。
刺骨的凉从手臂边涌入袖管,钟情手按住脖子转了下,黑色发丝散出来点散漫意思,脑袋还有点晕。
江霄说:“你还挺莽撞。”
钟情:“我心系小少爷多年,应该的。”
江霄:“……”
他实在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击倒这句话。
钟情整理了下袖口,在床上坐得正经,话也诚恳:“开玩笑的,上句话别当真。”
他那个失误纯属意外。
江霄当然不会把他那句话当真,他抬了抬眼皮,身上已经快凝实的冷气场散开点。
钟情:“我是心系你多年。”
冷气又一次凝实。
这下钟情是真能在江霄那张万年不变的冷脸上看见恼怒,他比了个打住的手势,嘴角漫不经心地扯了点。
头顶的冷色光已经和脑袋一起变得眩晕,对方很快控制好表情,眼里深色已经变作波澜不惊。
江霄性格从来强势持重,鲜有吃瘪的时候,当然也鲜有敢在他面前挑衅他的人,只几个呼吸间,他就恢复了平静:
“你好好休息,少说点话。”
不无讽刺。
钟情双手插兜,脑袋后面疼得不明显,是有后劲儿的,他不在意,姿态也闲散,看不出来是受过多大伤的。
房间里的檀香味散了点,其他味道就涌了上来,江霄看着这个男人手又往后揭绷带,线条紧绷的手臂在黑白条纹家居服里若隐若现,眉目里多情湿润的意味就被压下去了。
好吧,这衣服确实很像斑马。
江霄扯了下嘴角,上手把钟情脖子上最后一个绷带贴给揭掉,指尖比后颈的皮肤要热一点。
“医生说你的伤没有大碍,需要休息几天。”
“明天留下,江一恪吵着要见你。”
很强势的语气。
这男人真是无时无刻不让他想起研究所里四四方方的墙壁和毫无生意的苍白天花板,只有亮度没有色度。
“我还要上班。”
江霄不耐烦道:“上班重要还是养伤重要?”
钟情耸了耸肩:“你说得对。”
看来酒吧接下来两天将要失去一位善解人意的调酒师了,他会想念玩牌的日子的。
江霄扫了他一眼:“你身上什么味道?”
钟情说:“没什么味道啊。”
江霄不动声色地挑了下眉,在钟情身上闻到了雨里掺着的风的味道,南城临海,这味道就有点咸。
钟情抬眼看他,身上掺着冷气、雨丝和风的味道更浓烈了一点,黑发下一双黑眸显得气定神闲,又冷又酷又淡,江霄不喜欢这个味道。
这种风一样的湿润冷味,像是赛车飙到最高限速时会沾到的,闻起来有点酷烈。
和钟情这个人一样。
江霄往后靠了点,扣住最后一颗扣子的衣领之下的喉结动了动,那双深沉的眼睛往下垂了点。
“江一恪睡了,不要让他明天见不到你。”
钟情说:“他很想见我?”
江霄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开口的话缓慢:“见义勇为的优秀市民,该为你颁个奖章。”
钟情:“。”
钟情:“过誉。”
那块绷带贴粘在江霄的指尖,他不太习惯碰别人身上的东西,一转手又给贴回钟情的手背上,手指一触即分。
钟情垂眸看了眼手背上那块白色的绷带贴,开口:“我饿了。”
江霄:“你猜现在几点?”
他不喜欢晚上家里有别人,别说佣人,保镖和医生都只会在今晚这个特殊情况下出现。
钟情扬起嘴角:“那我自己去煮?”
江霄扫他一眼:“没有这个道理。”
钟情算是伤患。
但是他也不会煮饭。
江霄垂下眸,露出了个思考的表情。
于是在夜色很深的时候,钟情吃上了保镖大哥煮的面。
最后还竖起大拇指给出了色香味俱全的评价。
江霄在旁边看着,钟情的后颈现在还有点淤青,但是他已经把纱布取掉了,刚刚嘴还特能呛的人现在吃得欢,面味一下把钟情身上那种冷寒的风味给压下去了。
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有了渐小的趋势。
钟情没有说,其实他也不喜欢江霄身上那股子檀香味。
一成不变,没有浓淡层次之分。
会让他觉得始终没有变换。
第62章 拉锯
细雨蒙蒙地下到第二天清晨, 滴滴落进别墅外的梧桐叶,打成一片暗绿,又被白房掩映。
南城的雨季漫长得惹人厌, 自从钟情穿过来后, 几乎断断续续一直在下, 让他连把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晒晒都不太可能。
他打了个哈欠,在别人家别墅的落地窗前盘起长腿, 手里拿着本推理小说在看, 落地窗前的台阶上正好能让他放书。
这本书简直是这间毫无多余装饰的房间里唯一能称之为有意思的东西了。
难以想象这会是江霄喜欢的书, 大概率是江一恪的,随手就倒摊在落地窗的角落里, 不知道蒙了多久灰。
今早医生来给他换药, 看着他早就把绷带全扒拉下来了, 犹犹豫豫也没有多说什么,医生在心里想, 或许这位长得很帅还意外受伤的客人并不怎么喜欢被束缚的感觉。
江家很少有客人这一说,小少爷早些年会带朋友回来, 可都要被他哥那张冷脸给吓跑,江霄还什么都没说呢, 冷淡地抬抬眼, 那些大概率是小少爷狐朋与狗友的家伙就要往后退连连尴尬一笑, 下次找借口推脱就再也不来了。
长这么帅的客人也是
第一回。
江一恪敲开门进来的时候也是这么觉得。
细雨淋打着落地窗, 玻璃窗外墨绿掩映, 那是别墅的后花园,换回自己的黑色机车服的年轻人盘着腿在看书, 冷白的皮肤上一颗泪痣也很冷,发丝正巧翘起, 浓重的黑白绿交融在一起,细雨又将之冲刷出一层盎然生意。
头发染成金色的小少爷头顶的呆毛动了动,莫名觉得有点尴尬,他摸了摸鼻尖。
毕竟自己前几天还朝着口出狂言的人居然出手救了自己,这让他还怎么开口挑衅!
他还说自己要打败钟情呢。
最后江一恪在很多张嘴就能来的话里挑了句最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一句,他敲了下旁边的门:
“你,出来吃饭。”
好、好不礼貌,他不是这个意思啊。
让他哥听见了又得训他。
江一恪还没来得及露出哭丧的脸,钟情抬眼看了他,把书随手放在一边,盘起来的腿舒缓往台阶下一搭。
“这是你的书吗?”
他问江一恪。
江一恪看了眼那本墨绿封皮的书,他摇头:“我哥的,不是我的。”
钟情挑了下眉。
架一副金丝眼镜的男人总会让人想起财经杂志上每一根头发丝都一丝不苟的封面人物,会细究起不同领带打法带来的不同效果,完全想象不到这家伙认真看一本推理小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