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至绒
宋慎语进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宋沅只穿了一件低领毛衣,领子有些大,露出一截白到反光的锁骨。
因为一只手拿勺子的缘故,另一边的衣服几乎要从肩上滑落,有些不雅。
宋慎眼皱了一下眉头,撇开视线。
不受控制地,宋慎语想起昨夜宋乔回家后说过的话。
“这衣服是宋沅给我的。”
“你们小心点,别洗坏了。”
“你胡说什么呢!才不是为他着想,我是懒得赔钱!”
不知道宋乔到底在想什么,竟一反常态地开始维护起别人的东西,而且还是宋沅的东西。
这太不正常了。
宋沅好像真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不知为何,宋慎语心头微躁。
他的视线不受控制地又飘落在宋沅身上,眯着眼睛看着对方。
忽然,宋沅的手机亮了起来,对方拿起手机。
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宋沅情绪有些激动,衣服都来不及穿,就急匆匆地要离开了。
宋慎语才刚进门,刚刚又在偷看宋沅,还没来得及离开门边。眼看宋沅越走越近,宋慎语心底忽然生出一股没有由来的躁动。
宋沅似乎没有看见他,一个眼神都没分给他。
就在两人擦肩而过之时,一个小孩被地毯拌了一下,差点摔在他和宋沅面前。
千钧一发之际,宋沅接住了对方,但小孩的后坐力太大,宋沅有些踉跄,不小心撞上宋慎语的的小臂。
宋沅的后背太薄,宋慎语几乎能感受到手臂下的温热,还有一股清爽的皂角香。
很舒服,说不上讨厌,但他闻着有些别扭,也晃了下神。
“抱歉!”宋沅连忙扶住对方,露出关切的表情。
大概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见到宋慎语,宋沅也能笑出来。
宋沅很乖地点了一下头:“大哥好。”
宋慎语的眼睛像是被什么东西晃了一下,有些刺眼。
不怪他感到奇怪,毕竟这样的笑容,宋沅从未向他露出过,一时没反应过来。
见宋慎语没搭理自己,宋沅也不在意,转身直接离开了。
宋慎语看着宋沅单薄的背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身边的人开口,“宋沅?又是你那个丢人的便宜老弟?”
宋慎语听到他们的大笑和讨论,没有回应。这种话题在他们之间不是第一次发生,通常他会跟着附和,或是笑两声。
但今天没有。
他背对着他们,黑着脸,没有笑,也没有说话。
他想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天很阴沉,伴随着几阵雷声。
好像要下雨了。
宋慎语忽然想起,宋沅住的那个小区很远。
宋沅没有带伞,也没开车,如果一旦下雨,从这么大的雨里徒步这么回家,一定会从头湿到脚的。
宋慎语觉得自己有些奇怪,他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想法。
明明他以前最讨厌这个心机弟弟的。
另一边,宋沅正哼着歌,站在屋檐下等司机。
朋友发来消息,问他要不要一起吃晚饭。
宋沅拒绝了。
他现在要去和顾景迟谈一场非常厉害的对话。
第15章
不到五点,天就黑了。
江城上空悬挂着一朵巨型乌云,阴沉沉的,压得人喘不过气。
宋沅开始喝鸡汤的时候,顾景迟刚好到家。
对方穿着一身黑色大衣,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
管家:“少爷,你回来了。”
宋沅立刻放下碗,站了起来。
远处的顾景迟垂着眼睛,整个人几乎融在夜色里,叫人看不清神色。
宋沅有些犹豫,昨晚的记忆只保存到他让顾景迟叫自己沅沅,其他的,他实在想不起来了。
但比起让顾景迟叫他沅沅,宋沅更担心自己在酒后做了什么“奇怪”的事情。
——这是宋沅最不想看到的,毕竟他只是想和顾景迟解除协议,不是当变.态。
想了想,宋沅还是决定去打个招呼。
只是这间别墅实在是太大了,顾景迟人高腿长,走得又快。当宋沅终于走出餐厅时,顾景迟已经穿过客厅,上楼了。
“他去洗澡,这是他的习惯。”裴函怕宋沅一个人待着无聊,拉他来到窗边,指着一个方向,“别看顾景迟了,看看那个。”
庭院里,趴着一只黑色萨摩耶。
只是神情蔫蔫的,好像生病了。
宋沅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狗,更没见过黑色的萨摩耶。
他有些好奇,“是顾景迟的吗?”
裴函谨慎地思考了一下,“算是吧,三个月前在圣莫里茨的雪地里捡到的。我们把它从雪地里挖出来的时候,已经被冻到昏迷了,还好山麓下有一家动物收容所,我和景迟就把他送过去了。”
说到这里,裴函没忍住叹了口气,“本以为,长得这么好看,会有人来领养的。”
但没有。
大概是因为毛色与一般的萨摩耶不同,人们总是会下意识将他与基因突变,罕见病等一些列不幸运的字眼联系在一起。但殊不知,这只是正常的返祖现象。
但成见一旦存在,就会很难消除。
大部分收养人在面对黑萨时,往往会因为无知而怯步。
再加上黑萨之前在雪地里受了寒,四肢肌肉恢复得极慢,看上去病蔫蔫的,就更没人愿意领养了。
今早,顾景迟和裴函结束了圣莫里茨商贸大会的行程后,便接到了收容所的致歉电话。
因为空间和资源有限,他们不得不对长期未被领养的黑萨实施安乐死。
“顾景迟虽然没说话,但我知道,他也不想黑萨被安乐死,不然就不会同意把黑萨带回来了。”
裴函把正在编辑的朋友圈亮给宋沅看,“说不定国内会有人想领养呢,我本来是想领养的,但是我家里常年没人,所以就……”
宋沅问,“那顾景迟呢?他喜欢小动物吗?”
如果顾景迟要是愿意领养就好了。
顾景迟的家那么大,还有很多人,黑萨如果住在这里,肯定能可以把身体养得很好。
站在一旁的管家不知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宋沅问他:“怎么了?”
管家脸上的异样转瞬即逝,随即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没什么。”
他觉得,顾景迟是不会喜欢小狗的。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顾景迟的爷爷。
长子平庸,次子纨绔,于是,顾爷爷便将一切焦虑与期望一股脑地砸在幼年的顾景迟身上,希望对方能成为自己心目中的完美继承人。
就像一位冷漠无情还患有强迫症的园丁一样,不允许这株树苗长出其他枝条,一经出现,便会不惜大刀阔斧地砍掉他们。
除了如烧书,砸钢琴,把年仅六岁的顾景迟送去外国寄宿制学校生活以外,还有很多。
其中管家最忘不掉的,是顾景迟8岁的时候,顾爷爷在草地上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生日宴会。
顾景迟养的小博美忽然挣脱绳子跑了,顾爷爷当着所有宾客的面,一枪爆了小博美的头,然后直接转身,继续和其他宾客谈笑风生。
似乎只有这样残忍,才能培养出一位合格的继承人。
年幼的顾景迟异常冷静,就这么看着,不哭也不笑,一点表情也没有,理性得让人心疼。
还有很多类似的事情。
后来,顾景迟像所有人期待的那样,成为了顾家历史上最出色的,最年轻的继承人。
但好像,也成了最冷漠的继承人。
老爷子这些年不像以前那么强硬了,而且变得有些怕少爷。本以为少爷会念在祖孙情面上把过去翻篇,可没想到,上次见面,还是一句话也不愿意说。
……
裴函摇了摇头,“我不清楚。”
虽然他和顾景迟是发小,相识多年,但有时候,他也不能完全摸透对方。
他好像真的不知道顾景迟喜欢什么。
但他知道顾景迟不讨厌什么,很少,眼前的宋沅便算一个。
“好吧。”宋沅眨了眨眼睛。
忽然,空气中飘来了一股潮湿的味道。
宋沅鼻尖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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