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纱荔
临近傍晚,街上依旧很热闹,看得出来,明朝的经济还是很繁荣的,尽管朝廷并不鼓励商业,但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那是想要压制也压制不住的。
闵悉心想,以明朝如今的国力,应该自信点儿,取消宵禁,毕竟羸弱如宋朝,都是没有宵禁的。取消宵禁,经济将会大幅增长,朝廷才能有更多的税收,将来哪儿闹旱灾蝗灾之类的,也才有银子拨得出去。
陶砚赶着马车,走了约莫两刻钟,终于抵达了最繁华的前门外大街。原本还觉得别处繁华,但跟前门外大街一比,那就完全不值一提了。这里酒肆歌榭层出不穷,路旁也随处可见小摊小贩,虽临近傍晚,人们依旧不慌不忙,似乎并不为宵禁时间担心,随处都能听见吆喝声。
迭戈和老修斯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原来这才是真正的繁华啊。
第255章 同窗好友
马车在一处名为醉香楼的酒楼前停下了,陶砚扭头朝身后的车厢恭敬道:“闵爷,已经到了。”
闵悉掀开帘子,和迭戈先下马车,把老修斯给搀扶了下来。他们一下车,便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实在是迭戈和老修斯的长相太打眼了,虽然他俩穿的是明服,也依旧叫人觉得格格不入。
他们一进门,陶砚就跟接待的店小二说:“我们已经订好雅间了,春兰阁。”
“春兰阁在二楼,几位客官请随我来。”小二热情地引着他们上楼。
闵悉自己就是开饭馆的,所以对酒楼格外留意一些,这家酒楼规模起码比中国饭店大了两倍不止,一楼大堂里摆了二三十桌,二楼全是雅间。
能在京城开上这样规模的酒楼,财力之雄厚可见一斑。而且这酒楼绝对有过人之处,粗略扫一眼,一楼大堂的上座率起码到了八成,楼上的雅间里也听着不时有丝竹声传来。这是有食客点了卖艺的在雅间里助兴。
雅间名字也都以文人墨客喜欢的四君子“梅兰竹菊”命名的,春兰阁是其中的一间,小二先敲门,然后推开门:“客官,又有客人到了。”
门一推开,闵悉便看到了正对门口坐着的云霁。对方一见到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抑制不住,他站了起来:“来了?”
雅间中不止他一人,还有另外三名年轻男子,此刻也转过头朝门口看来,因为他们早就听云霁说了,今天一起吃饭的是他生死之交的义弟和两名从拂朗机来的洋人朋友。
“七哥!”闵悉进了雅间。
待闵悉三人落座,云霁给大家介绍:“这位便是我的义弟,闵悉。九弟,这三位是我的昔日同窗好友,听说你今日到京城,要为你们接风洗尘。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冯灏冯大人,锦衣卫指挥佥事……”
他刚说到这里,就被一个高壮汉子打断了话头:“什么大人,你要是还念着当初的同窗情谊,就别这么见外,叫我冯灏即可,我比云霁稍长,可以唤我一声冯大哥。”
闵悉赶紧抱拳:“冯大哥,幸会!”
另外两个不待云霁介绍,便自我介绍起来:“在下乔至廉,字明洁,跟云霁有过一起逃学的交情。”
“乔大哥!”闵悉从善如流,乔至廉看起来比较文弱,看他穿着,应当是个读书人。
云霁说:“明洁兄如今已是举人,他才华横溢,只待考取进士,以后便可平步青云了。”
闵悉忙道:“预祝乔大哥独占鳌头!”
“惭愧,惭愧!”乔至廉连连抱拳回礼。
最后一个是个圆脸胖子,长得一团和气:“我叫孙华,字文辉,我没什么出息,既没读书,也没从军。平生就爱吃喝,你可以叫我孙一口。”
冯灏一巴掌拍在孙华肩上:“文辉贤弟最是会吃,一种吃食他只需吃一口,便知好赖。所以京城的食肆酒楼甚至街边小摊,有新开的店,或者出了新品,都要请他尝一口,若是他觉得好吃,那名声就打出去了。”
闵悉恭敬抱拳:“原来孙兄是个美食家,失敬!”
孙华摸摸下巴:“美食家吗?这说法倒有意思。听云霁说,闵兄善做美食,不知可有口福品尝得到?”
“不敢当,都是些家常菜。如若几位兄台不嫌弃,改日我请大家吃顿饭。”闵悉说。
云霁适时接话:“等定好日子,我派人去给你们发请柬。”
大家都兴奋地应下了,这时菜陆续上桌,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一边吃喝,一边闲聊起来。
交谈中,闵悉得知,这三位当年跟云霁交情匪浅,如今都各有成就,也算得上云霁自己的人脉。这跟云家族人打官司,少不得还要仰仗这些朋友帮忙,所以跟他们打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这几人对他们去葡萄牙的经历尤为好奇,虽然已经听云霁说过一遍,这次又忍不住问起了闵悉。他们把他俩的经历是当传奇话本子听的,乔至廉还说,回头要以他们为原型写个话本子,让全京城的人都来听听他俩的传奇故事。
几人对他俩去见葡萄牙国王和英格兰女王的经历尤为感兴趣,毕竟洋人来到大明的话,恐怕不那么容易见到大明皇帝。他俩几乎是去一个国家,就见一个国王,这就相当有意思了,可不就跟话本子里写的一样传奇。
冯灏觉得:“这些欧罗巴国家一定是国小力弱,否则怎会随便就能见到国王?”
孙华道:“我倒是觉得,定然是咱们大明美食魅力非凡,才会引起他国国王的重视。”
乔至廉却道:“你说他们国小力弱,却能驾着大帆船找到新大陆,还能从欧罗巴跑到咱们大明来做生意,这不光是勇武,也确是本领。至少这造船本领,不容小觑啊。”
云霁颔首:“明洁兄所言极是,我与九弟皆认同此事,远洋的大帆船,如今欧罗巴诸国要比咱们大明船更好。”
孙华不甘地拍桌:“那还不是咱们遗失了宝船的制作图纸和技巧,否则世界上哪个角落不能去?”
冯灏摆手:“好汉不提当年勇,遗失便是遗失,如今的确是咱们技不如人。”
云霁抛出一个消息:“我同九弟在拂朗机攒了些钱,在他们的造船厂预订了一艘盖伦船。”
几个友人都听得一脸震惊:“什么?!”
闵悉补充:“我俩都觉得欧罗巴的大帆船有可取之处,所以买一艘回来研究研究。没准以后咱们也能造更好的船。”
“一艘欧罗巴大帆船多少钱?”冯灏问。
云霁想了想:“不低于二十万两白银。”
“这么贵!”大家惊呼。
“我们是打算运一船瓷器与茶叶过去,在那边售卖之后再把船买回来,前提是船能够安全抵达拂朗机。”云霁说。
“咱们的船能驾驶那么远吗?”乔至廉担忧地问。
闵悉摇头:“不知道啊。我们跟着一艘盖伦船去,就是我们乘坐回来的那艘船,至少能安全一点吧。”
孙华皱眉:“这么说来,你们还得去一趟欧罗巴?”
“是。”
“什么时候出发?”
“约莫秋后,等南洋海上没了飓风才好出发。”
冯灏用手指敲了敲桌面:“你与云家的官司这几月内未必能有结果。”
云霁说:“我尽量争取在出发前了结官司。所以有些事情需要你帮忙,势远兄。”势远是冯灏的字。
冯灏点头:“我已着人去调查孟嘉的死因了,你且静候消息。”孟嘉便是云霁父亲那位得力助手。
整场饭局,老修斯和迭戈两个只管吃,什么话也插不上,迭戈是能听懂一些,但他插不上话,老修斯是完全听不懂,只在跟大家聊到这位老领航员的时候,云霁和闵悉跟他说了几句葡萄牙语。余下的时间,只有他和迭戈一边吃,一边讨论着食物的味道。
还别说,醉香楼的菜口味真不错,更何况这次的菜是孙华点的,把醉香楼最好的几道菜都点上了。最有名的便是醉鸡,以绍兴黄酒作基料,辅以花椒,酒香浓郁,又有花椒醒味,口感十分独特,这也是闵悉第一次吃醉鸡。
醉鸡上来的时候,云霁说起了闵悉做的几道鸡,不管是白切鸡、烧鸡还是叫花鸡,都极其特别。白切鸡明朝尚无,烧鸡与叫花鸡明朝已有,但做法与闵悉的略有不同,闵悉做的显然味道更好。
孙华听得直咽口水:“那一定要尝尝闵兄弟的手艺。你们二人也都及冠了吧?什么时候起个字啊?也好方便称呼。”
这个时代平辈之间都以字相称,以示尊重,直呼大名的,一般都是长辈对晚辈,上级称呼下级,或者是特别相熟的平辈朋友。所以一到弱冠,大家就都请长辈或者先生给自己赐了字。
云霁是及冠时根本不在家,如今也没顾得上,闵悉就更不说了,他压根都不知道还得起字。
云霁笑道:“文辉兄倒是提醒我了,明日去拜望外祖,届时请外祖或者舅父为我们赐字。”
闵悉说:“等我准备一下,过两日给几位兄台发帖子,来七哥家吃饭。”
“那我们就等着了!”孙华兴奋地搓手。
等他们吃完饭,已经过了一更三点,宵禁已然开始,冯灏是锦衣卫,倒是不在宵禁之列,他便主动送几人回家。
回到家后,闵悉高兴地对云霁说:“真好,你还有几个可靠的朋友。”
“是啊,不然真是举步维艰。现在我心里就踏实多了,有他们帮忙,更重要的是有你陪着我,我就完全不担心了。”云霁说。
第256章 贪婪的族人
回到家,闵悉进了房间,想起自己明日去拜访云霁外祖一家,探望他的幼弟,自己什么都没准备,明天得早点起来去逛街置办礼物。
思来想去,还是准备去找云霁说说这事。他刚打开那扇通往浴室的门,便遇上了正端着油灯朝这边来的云霁。
云霁面上一喜:“九弟,你是在等我吗?”
闵悉转身回房,就知道这家伙必定会得寸进尺,这本来就是他安排自己住这里的原因:“想找你说几句话,你既来了,那便正好。明日去看望你外祖和弟弟,总要带点礼物去吧,我可是什么都没准备。明天早点出门,去街上转转,买点礼物。”
“好!”云霁跟着进门,把房门给关上了,把灯放在床头方凳上,“睡吧。”
闵悉走到桌边坐下:“下午睡太多了,还不困。我看会儿书。”
“那我陪你。”
四书五经跟闵悉学过的那些书比起来,那真只能叫薄薄的几本,可千百年来,人们已经把这些经典钻研出花来了。所谓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四书五经的读者又何止千百个。你自认为读透了它们,有了自己的见解,然而考试的时候,答案虽非唯一,却要投考官所好,否则你就等着落榜吧。
闵悉初涉这些典籍,觉得晦涩难懂,看得哈欠连连,本来没有困意,这会儿都瞌睡连连了。
云霁注意到他的状态,提议:“困了就早点睡。”
闵悉无奈地揉了一把脸,苦恼地说:“七哥,怎么办?我一看这书就犯困啊,我可能不是读书的料子。”
“那你以前读你们的书犯困吗?”云霁问。
闵悉摇头:“除非真困了,才会想睡。可能是我还未读出这书的好处来。”
云霁想了想:“还是去书院吧,听夫子讲解,应当会好许多。”
闵悉叹气:“到底还是年纪大了,没有小时候上学效率高。”
“无论如何,先试试。”云霁担心他读不下去,不愿意读了。
“好。”读书最佳的年龄是20岁之前,那真是记得又快又牢,过了这个年纪,就需要更多的时间了,好在理解力强了些。闵悉也觉得自己不能就被这点小困难给打倒了,好歹也是个正儿八经的本科生,要是在古代连秀才都考不中,那也太丢现代大学生的脸了。
闵悉在睡梦中,回到了高考考场上,那些他曾经烂熟于心的题竟有半数看不懂,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睁开眼时,天已经亮了,云霁早就起床了。窗外隐隐传来迭戈和小霸王嬉闹的声音。
闵悉一脸疲惫,想起那个已经模糊的梦,他很久不做参加高考的梦了,大约是昨晚看书的时候担心自己读不来那些书,无形间给了自己压力。
他还陷在那个可怕的梦中没回过神来,听见了敲门声,外面传来了云霁的声音:“九弟,起来了吗?天色不早了,你不是说还要去逛街?”
闵悉答一声:“起来了,马上就好。”
闵悉掀开被子,冰冷的空气让他一个激灵,人顿时清醒起来,他赶紧起来把层层叠叠的衣服套上。明朝中晚期流行宽松的道袍,这得身量高的人穿着才好看,比如云霁那种身高的人穿。闵悉只是中等个子,所以得在腰间束个腰带,不然整个人都显得臃肿。
道袍外面再穿个氅衣,这就是这个季节的衣服了。因为过了穿袄和裘的季节,为了御寒,得穿上四五六七层,这是有钱人才能这么穿,穷人谁买得起这么多的布料?
好不容易穿好衣服,闵悉将门打开,云霁正在外面的厅里翻看一本账册,见他出来,说:“起来了?给你准备了牙刷和青盐,漱个口洗个脸。是吃早饭出门,还是出去吃?”
闵悉一手抓着长发,一手拿着梳子:“家中做好了,就在家中吃,没做好就出去吃。”
云霁过来,接过他的梳子,替他梳头发。闵悉也不跟他抢,转过身去让他帮自己梳头。在欧洲时,他也就是梳个髻在头顶,别个簪子就行,顶多进厨房的时候再戴个幞头,但是回到大明,还挺麻烦的。束发之后,必须要戴网巾,这是规矩,不戴网巾则认为是不文明的行为。
像在北京这样的天气和气候,戴网巾外,还要戴个帽子,一是为了挡风,二是为了防尘,毕竟太干燥了,如果不戴帽子,一天下来,头上就全都是灰尘,天天洗头?那不是要人命呢么。
陶盛提着热水过来,看到云霁闵悉束头发,戴网巾,不由得吓一跳,忙放下手里的壶:“表少爷,我来,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