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晓生
海平梗着脖子嚷嚷道:“你、你胡说!你血口喷人!你狼心狗肺!”
向青云在这小区里住了也有两个年头了,周围邻里街坊基本都认识,有不少人都了解向青云的为人。平时向青云帮人搬个水推个车送个东西什么的事没少做,大家关系都不错,这时候肯定都愿意相信向青云。于是就有人对着海平指指点点:“原来是小偷啊。”“居然还上门偷东西!太可恶了!”还有人说:“小向,我们帮你把他抓起来送到派出所去吧!”
海平一听就慌了神了,这时候向青云已经停手了,海平当然不敢去派出所,这时候他也不想着找路人给他评理了,赶紧站起来跑路,一边跑还一边放狠话:“你给我等着!咱们走着瞧!”脚底抹油似的溜了。
过了几天,叶佳文终于回S市了。他到了S市,却没有马上回他和向青云租的小屋里去,而是把行李都搬到了张远新屋里,要在他这里借住。本来这段时间里阿龙都住在张远新家,但是张远新家只有一张床,地方实在太小了,叶佳文一来,阿龙就灰溜溜的被赶走了。
张远新说:“你还不回去啊?你还打不打算跟向青云过了?”
叶佳文说:“过啊,怎么不过,不过我还整这些干嘛,早一脚踹了他自己逍遥去了!”
张远新说:“这几天向青云都要疯了,你是没看见他,我估计你看见了你也会不忍心的。哎,你说我这么铁石心肠的人看了他那样我都心软了。”
叶佳文问他:“有多惨?”
张远新说:“你自己看到了就知道了。”
第二天叶佳文就在金星里看到向青云了。两人隔着办公桌一对面,都愣住了。向青云不知道叶佳文已经回来了,乍一瞧见他,还有点回不过神来,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或者根本在做梦。叶佳文没想到半个月不见,向青云成了这个样子,整个人瘦了一圈,两颊都凹陷进去了,眼眶青紫,不知道多久没好好睡了;下巴上胡子上也不知道多久没刮过了,青灰的一片;衣服风尘仆仆的,好像刚刚支边回来;一靠近他,就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子呛人的烟味。向青云以前是很爱干净的,袜子每天都洗得干干净净,叶佳文要是两天没刮胡子他就会帮叶佳文刮,什么时候折腾成这样过?
两人大眼瞪小眼看了好半天,向青云才想发条缺油一样一卡一卡的有反应了:“你……回来了?”
叶佳文也是很久不见他了,嘴里淡的没味道,做梦都梦见他,瞧见他这狼狈样鼻子就酸了。他低下头冷冷淡淡的应了一声,转头飞快的擦了下眼睛。这动作让向青云看见了,还以为他是难过和害怕。
一整天叶佳文和向青云都没怎么说话,但是两个人都心不在焉的,到了午休的时间,叶佳文收拾好东西出去吃饭,向青云追了上来,相碰他又不敢碰他,跟在后面局促地问:“你身体好点了吗?”
叶佳文点点头:“好多了。”
向青云说:“我……”我了半天,接不下去。
叶佳文停下脚步,看着他的眼睛说:“请你暂时跟我保持一点距离,我……会有心理阴影。”
向青云的表情立刻就变了,受伤、愧疚、难过、震惊、茫然……一瞬间闪过很多东西,以至于他看起来是木然的,但是叶佳文还是从他脸上看到了深深的刺痛。向青云什么也没有说,连挽回和道歉也没有,只是木木地站着。叶佳文一狠心,扭头快步走了。
第四十一章
叶佳文就这样吊了向青云好几天。白天他们在一间公司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却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一样,晚上也不一起走了,公司里的同事见了都觉得奇怪,私下里问他们是不是吵架了,两个人都什么也不说;但是他们晚上经常会通电话,这种电话跟平时还不一样,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拨通了电话以后不说话,电话线的双方都知道是对方,但是谁也不说话,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聆听对方的呼吸声,这样的通话几乎每天都有,动辄持续半小时,而且往往一方挂了电话以后对方还不满足,重新拨回来继续沉默。
这种沉默的通话当事人自己不腻歪,旁观者倒受不了了。叶佳文每天一拿起电话张远新就惨叫:“大哥,电话费要钱的!”有的时候向青云打过来电话他会抢先于叶佳文接起来,受不了的大喊道:“我求你们了,我求求你们了,说句话吧,你们不闷死我也要闷死了。”
不过这种电话其实也有好处,旁人看起来就是沉默,但其实也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传递了当事人的感情。对于叶佳文来说,他这次打击到了向青云,让他对于自己理所不能及的事情稍有认识,但是他也怕打击的太彻底,向青云一下心如死灰了不是他想要的,他还是想和向青云把这段感情继续下去的,所以电话就是告诉向青云他还爱着,他并没有完全放弃;而对向青云来说,他不说话是因为他无奈,他打电话是因为他想挽回,他不太会说话,也不敢乱给承诺,就只有沉默。
这时候,海平终于离开S市了。欠自己一命的老朋友帮不上忙,其他人不肯帮忙,洗盘子搬砖头的活他不肯干,做生意不脚踏实地没人跟他做,还被小混混给讹上了,于是他就混不下去了,只好卷铺盖走人。他这一走,没去别的地方,还是找姓向的去了:向青云没钱,那向青天不是有钱?有房、有车、又做生意,这个金主比向青云合适多了,自己何苦舍近求远跑到S市来遭这罪呢?
叶佳文折磨向青云也折磨自己折腾了好几天,感觉差不多了,向青云已经掉了好几斤肉了,再下去他自己也受不了。叶佳文自己活了两辈子,知道这种软刀子磨人有多痛,于是他打算见好就收,给向青云一个台阶下。他原本是打算找个机会主动约向青云吃顿饭,吃饭的时候把话说开了,表示自己已经缓过劲来了,也安抚一下向青云,结果出了一件让他没意料到的事。
陆清也许是看着叶佳文最近在跟向青云冷战,以为他俩真的闹掰了,于是行动上就比以前明显多了。他中午会约叶佳文一起出去吃饭,头两次叶佳文以为他有什么公事就跟他去了,结果陆清也就随便跟他聊天,问他家里的情况,问他生活的状况,跟他聊点市场的前景之类的。于是之后几天叶佳文就开始找借口推辞了。陆清所做的还不仅仅是约吃饭那么简单,因为叶佳文之前无故旷班好几天,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要加班补回来,每天几乎都忙到晚上十点十一点以后才离开公司,陆清也常拖到这个时候才走,这时候公司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陆清会给叶佳文冲一杯咖啡、几颗醒脑糖,或者在叶佳文趴在桌上休息的时候过来给他披件外套之类的,总是都是一些小动作,但是小动作也做了很多。有一两次向青云也借故留下来,可能是想跟叶佳文说几句话,但是陆清跟他说了几句话,都把他支走了。凌晨下班以后,陆清还会提出送叶佳文,大半夜的公交末班车差不多都停了,打车又太贵了,98年的时候出租车起步价已经10块钱开跳了,而且夜晚的时候每公里单价会更贵。开始几次为了省钱叶佳文坐过陆清的车,陆清是个很体贴的人,都表现在细微处,比如上车前帮你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用手在车门上面垫一下防止你撞到头之类的,几次以后叶佳文就不好意思再坐了,他实在觉得跟陆清之间的关系有点太暧昧了,这样下去很危险。于是叶佳文就自己回家,有的时候打车回去,有的时候大半夜车都打不到,他回张远新那里又要走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路,咬牙硬开始走,没走几条马路后面就会有辆轿车慢吞吞的跟上来,原来陆清也没走,陆清不看到他打上车是不会走的,最后叶佳文实在没办法还是只好上陆清的车回去。
陆清这个人在感情上真的是老手,他追求一个人,不会把喜欢挂在嘴边,但是做很多事情,比如你打碎了杯子第二天发现桌上有个新杯子之类的,让人无从下手去拒绝。
又一天晚上,叶佳文又在公司倒腾到凌晨十二点才走,出来以后在马路上等了快半个小时都没有空的出租车经过,陆清在马路对面摁了两下喇叭,摇下车窗对他招了招手:“上来吧。”
叶佳文迟疑了一下,没有过去。他真的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陆清这个人实在太危险了,总是一副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的样子,他的手段太厉害,如果叶佳文不是有两辈子加起来跟向青云快二十年的感情基甸在,如果叶佳文真的只是一个二十三岁的毛头小伙子,现在很可能就已经被他弄得神魂颠倒了。谁不喜欢一个优秀、有能力、又体贴自己的情人呢?虽然这个情人好像有点花心,但也许他会为自己而收心呢?摸着良心说,就算是这辈子,叶佳文也不是没有过一点点的动摇。和向青云在一起很累,虽然在没有外人干扰的情况下向青云的确是一个体贴的好情人,但是事实就是不可能没有外人,所以叶佳文要防弟弟防妹妹防爹妈还要防着向青云自己犯傻,而如果和陆清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困扰。但是这种动摇也只是一瞬间,叶佳文就清醒了。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上辈子他之所以能和向青云在一起十五年,就因为向青云这人的资质并不坏,有缺点,可以想办法改造;陆清没有向青云有的缺点,他也有他自己的缺点,能不能改呢?这些是比较现实的考虑,就是因为考虑现实,叶佳文才茫然了一下,如果只考虑情感,他就一点也不迷茫了。他爱向青云,这种爱远远不止是恋人之间的爱,他愿意在适当的时候为向青云遮风挡雨,即使会不择手段。
陆清好像有些不高兴了,不停地发动汽车,发出轰轰轰的响声,叶佳文走过去,并没有上副驾驶的位置,而是弯下腰从窗口对陆清说:“陆总,你走吧,不用等我了。”
陆清的眼睛很黑,眼睛里好像酝酿着什么东西,叶佳文能从里面看见暗潮涌动,他知道陆清不高兴了。
陆清缓缓说:“我走了,你打算怎么办?继续等,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还是走一个小时的路回去?”
叶佳文眼神闪躲:“我可以到A大附近的招待所住一晚上。”
“呵。”陆清低笑了一声,眯起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叶佳文,给我一个你拒绝我的理由。”他这个问题一语双关,叶佳文迟疑着不知道该从哪一层面来回答他。
陆清突然出手拉住了叶佳文的领带,叶佳文猝不及防被他拉了下去,两人的鼻尖差点撞上,脸贴的极尽。叶佳文想往后退,陆清却死死的拽住他的领带,不给他退的机会。陆清问他:“我给你的领带为什么你一直不带?不喜欢?”
叶佳文一边小幅度地挣扎着一边说:“陆总送的太高级了,我衬不起。”
“哦?”陆清说,“那我再送你一套衬的起的衣服怎么样?”
叶佳文涨红了脸:“不敢受。”
“哼。”陆清终于松开了手,暗暗咬牙:“给我一个理由!你宁愿住招待所也不肯上我的车的理由!”
“我……”叶佳文正酝酿措辞,突然听到后面好像有脚步声。回头一看,只见黑暗中有一个人影推着一辆车走了出来。等他走到路灯照的到的地方,叶佳文和陆清都大吃了一惊——来的人居然是向青云!他手里推着那辆半旧不新的二八大驴!
陆清失声道:“向青云?你怎么在这里?”
昏暗的路灯下看不清向青云脸上的表情,叶佳文只听见他轻声地说:“我来接佳文回家。”
叶佳文又惊又喜,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对陆清说:“陆总,青云来接我了,我们先走了。陆总明天见。”
陆清的表情变了几变,眼睛死死的盯着那辆二八大驴看了一会儿,居然还能保持着风度弯了弯嘴角:“明天见。”说罢踩下油门,飞快地飙车离去,半夜安静的街道上马达声响的尤其突兀,又渐渐远去。
叶佳文慢慢走到向青云身边:“你怎么来了?”
向青云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每天都有来,我想接你回家,但是陆清每天都在,我看见你上了他的车,或者他等到你坐上出租车,。然后我就自己回去了。”
“你每天都来?”叶佳文有点吃惊,“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
向青云指了指一个路灯照不到的角落:“我就站在那里。”
叶佳文的心情有点复杂:“那你……为什么从来也不出来?”
向青云低声说:“你说不敢再靠近我,我不知道我出来你会不会不高兴。有的时候你上了陆清的车就走了。有一次,我看见你不肯上陆清的车,自己往回走,陆清开车跟在你后面,我也跟着,我想,如果你走到曲阳路还没有打到车,我就出来问你愿不愿意让我载你回去,可是还没到曲阳路,你就上了他的车。”
叶佳文愣了愣,下意识地想解释他和陆清的事情,但是他刚说了个“我”字又停住了,转而问道:“那你今天,为什么又出来了?”
向青云还是低着头,像一个犯错的小孩:“我想了很久,我看到你不愿意上陆清的车,我想还是应该让你知道。”他抬起头,“你还有别的选择。”他已经在这里守了几个晚上了,每次看到叶佳文上陆清的车他都会失落的离去。他不出现,除了因为叶佳文正在生他的气之外,诚然也有一种自卑情绪作祟,陆清开的是轿车,而他只有一辆28型脚踏车。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他已经隐隐发现了陆清对于叶佳文的态度有些不正常。然而叶佳文拒绝上车的行为无形中给了他勇气,经过挣扎以后,他觉得自卑是自己的事,但是选择是叶佳文的,至少叶佳文有权利知道除了轿车和徒步之外他还有别的选择。
叶佳文很高兴向青云能推着他的二八驴走出来,站到陆清的轿车面前。如果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躲着,绝对不是因为他希望自己的爱人坐上更好的轿车,而只是因为他爱惜自己的自尊;而他走出来了,则说明比起自尊心,他更在乎他的爱人。
向青云没有等到叶佳文的回复,鼓起勇气盯住叶佳文的眼睛,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想了很多,我想我到底错在哪里,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想是我一开始的态度就有问题,才会让海平觉得我给他东西是欠他的,我不给他却成了我的过错,让他得寸进尺。我不敢跟你承诺很多,但是我向你保证,这种事情我会尽我所能再也不让它发生。”停顿了一会儿,松开一只握着车把的手,向叶佳文伸去:“刚才我真的很怕你跟陆清走了,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能力有这么低,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么无力。佳文,跟我回去吧,好不好?”
叶佳文垂下眼睛笑着喟叹了一声,把手抵到向青云手心里。向青云一把把他捞了过去,紧紧抱在怀里,叶佳文一边笑一边骂道:“别用下巴蹭我脖子,你几天没刮胡子了,疼死了。”
上了二八大驴,叶佳文抱住向青云的腰,说:“哎,你教我骑车吧。”大学的时候叶佳文就说过想学骑自行车,那时候向青云不肯教他,上课下课出门吃饭全程接送,堪称二十四孝,生怕叶佳文自己会骑车了就把他踹一边去了。
这一回,向青云说:“好,周末我就教你。”
叶佳文说:“我们啊再攒一段时间,也去买辆车,比陆清开的车还要好!”
向青云说:“好,你喜欢什么车?”
叶佳文想了想,说:“我喜欢兰博基尼。”顿了顿,举起胳膊在半夜无人的空旷街道上大声喊道:“总有一天,我要靠自己的双手开上兰博基尼!”
向青云根本没听说过兰博基尼是什么东西,他只是笑着说:“好,你开蓝博基尼,我开绿博基尼,我们一起努力吧!”
第四十二章
那天晚上拒绝了陆清以后,叶佳文还担心了一阵,生怕私事上的不愉快会导致在公事上的不方便,但是陆清是个做大事的人,显然将公私分的很明白,所以工作上叶佳文并没有遭遇什么不顺利。不过因为之前一段时间叶佳文和向青云闹矛盾,两个人心思都不在工作上,工作就做的不好,月末开会的时候陆清把他们两个人点名批评了,很严厉地说某些人不要把生活上的情绪带到工作里来,不知道这句话除了骂向青云和叶佳文之外,是否同时也是一种自我警告。最后向青云被扣了一个月的奖金,叶佳文因为之前旷工的事情被扣了三个月的,他们也没什么不服气的。
自从向青云上次在麻辣烫店里遇到王老板之后,叶佳文后来跟向青云又去了几次王老板的酒吧看阿龙演出,有的时候遇上王老板,王老板就会给他们免单。后来王老板又介绍了三个亲戚来加盟麻辣烫店,叶佳文非常高兴,签出去三份协议,又有二万五进账。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十月份,他们买的房子交房了,开始装修了。两室一厅的房子,向青云的意思是一间主卧一间客卧,本来叶佳文因为害怕装成客卧以后一天到晚有乡下亲戚跑过来借住,所以想要装成书房,但是过了几天,他又改主意了,同意把房间装修成卧室——不是因为他让步了,而是他想向晓龙了。既然要跟向青云过日子,那么向晓龙也是必不可少的家庭成员的一份子,叶佳文早就真的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了,要是没有向晓龙,以后他和向青云平淡的日子会少掉多少的乐趣啊!
这时候的向晓龙已经一周岁了,叶佳文恨不能赶紧把他抱过来养,越小越好,有利于培养感情。上辈子向晓龙是三岁多的时候才被送过来,因为要上幼儿园了,不能再藏下去了,那时候向青云也叶佳文也已经出柜三年多了,向家父母眼看大儿子的性向是救不过来了,所以就把外孙丢过去给他们养。问题是这辈子叶佳文和向青云没有出柜,他们凭什么去争取向晓龙的抚养权呢?
叶佳文找了一天,就这个问题跟向青云聊了一下,先从自己喜欢孩子说起,然后慢慢把话题引到向家大姐生了两个儿子上头,向青云果然诉苦:“大姐超生,小龙现在还在乡下藏着,连个户口都不能上。他断奶也断的早,他妈没喂他多久,因为计生办的人查的越来越紧了,只好早早给孩子断了奶送到乡下去。这孩子可怜啊。”
叶佳文赶紧假装思考着提出:“要不……要不我们把小龙接到S市养吧!让你大姐把他过继给你,户口跟你上在一起就没问题了!”
向青云吃了一惊:“什么?我们养?”
叶佳文说:“对啊,我们养。你大学的时候不是就说过么,我们虽然不能生小孩,但是我们可以领养很多小孩。现在你大侄子正好遇上这样的问题,不如我们把他领养了吧。”
叶佳文跟向青云聊了很久,发现向青云对领养向晓龙这件事情本身不排斥,但是他担心自己和叶佳文年纪太轻没有经验带不好小孩,还有就是不知道要怎么跟家里开口把向晓龙要过来。前者叶佳文倒是不担心,上辈子没经验被硬塞了个小孩他都养下来了,这辈子已经有经验了,肯定能比上辈子做得好。但是后者也是他所头疼的问题。如果为了领养向晓龙而跟向家人出柜,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而且后患无穷,这会让那些个蛀虫愈发觉得掠夺向青云是理直气壮名正言顺的,好像同性恋就不该吃饭过日子享受生活了一样。
叶佳文说:“要不你跟你家里说,你结婚了,找个姑娘来跟他说明实情,配合你演几场戏。反正你家人不在S市,他们想查也查不到什么。然后过段时间跟你爹妈说,你查出来不孕,不能生小孩,然后就把小龙过继过来,再过段时间,跟你家里说你已经离婚了。”
向青云对于叶佳文的计策很是犹豫。其实这个主意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做起来也挺麻烦的,上哪里去找这么一位肯帮忙的姑娘呢?如果要假结婚,喜酒可以不办,但是人肯定要出来露面,按照向青云老家的规矩结婚前肯定要带回去给父老乡亲评头论足一番,说不定还要人家姑娘跟他在乡下过个年,或者乡下亲戚进城,那姑娘要出面照顾一下,不然怎么瞒得过去?
不过叶佳文暂时还真想不出什么别的好办法。其实现在时间还很充足,叶佳文想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更好一点再把向晓龙接过来,如果现在就把孩子接过来,虽然对于培养感情更有力,但是他们要分出精力看孩子,事业什么的可能就上不去了。
最后叶佳文给自己定了个期限,在向晓龙要上幼儿园之前一定得把孩子接过来,不能耽误孩子受教育,在这之前,他和向青云先赶紧自我提升。
不出叶佳文所料,刘莎说的让向青云帮忙买套房子的事,他们夫妻俩没有撬动向青云,又请了向母出马。向母给向青云打了个电话,开口就问他现在经济情况怎么样。正好因为前阵子海平的事,向青云对叶佳文有愧,叶佳文强烈要求不许逞强,必须跟父母说清楚他跟银行贷款,欠了银行十万块的事情,于是向青云就说了,说现在欠贷要还,每个月大半工资都用来还贷了。
叶佳文没想到自己还是低估了向母的偏心程度和无耻程度,向母开口就说:“不然你把你新买的那套房子弄到你弟名下去吧。”
这下别说叶佳文,就连向青云自己都傻眼了。
向母说:“反正你现在也没个对象,没孩子,要房子没用。你弟刚有了孩子,手里紧张,你把房子给他吧。你比你弟能挣,以后再买。”顺便还透露了一下,刘莎有意向把一家人都弄到S市去,理由是S市的教育好,小孩读书方便。
这可把叶佳文气的牙痒痒。说什么为了孩子读书,这孩子还在襁褓里都没满周岁呢,还不是自己想到S市来过,一来大城市条件好,二来更方便压榨大哥。叶佳文是绝对不能同意向青天夫妻来S市的,这两个蛀虫他恨不得把他们踢到天边去。上辈子向家父母之所以从来没有提出过要大儿子接他们进城,一是因为他们年纪大了,比较习惯农村里的生活,在城市里过不舒坦;二来是因为他们生就了一副偏心眼子,喜欢小儿子,愿意跟小儿子过,不喜欢天天跟大儿子相看两相厌。这要是向青天夫妻真倒腾进城了,指不定父母也就跟着上来了,那时候叶佳文肯定杀人的心都有,届时不管他再怎么爱向青云,这日子也绝对不过了!
向青云自己也很心寒,不过他逆来顺受习惯了,不会因此去说母亲什么,只说这房子里有朋友出的钱,不能让给弟弟。至于弟弟的困难,他可以再想别的办法支援一下。
有了房子的事,叶佳文和向青云商量了一下,决定赶紧跟家里说已经交了一个女朋友。一来是怕海平回去胡说所以先发制人,二来有了对象要结婚就必须得有房子,再来也是为以后接向晓龙的事先打下基础。至于这个“女朋友”是谁,叶佳文和向青云也找了一个人帮忙——公司里的陈大姐。陈大姐名字叫陈杏,是公司里的金融管理师,年纪比叶佳文和向青云还要大五六岁,是个新潮女性,海归硕士学历,在外国有个白人男朋友。听说当初也是在外资大公司做的,看中了陆清的魄力跳槽出来跟他打拼,为人很爽朗,思想也比较开放。向青云找到她,跟她说家里一直催他找个女朋友,他不胜其扰,能不能请她帮个忙,假扮一下她的女朋友。不需要她做什么,只是要问她讨张照片寄回去给父母看一下,最好两个人能合张相。陈杏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周末和向青云跑到复兴公园去拍了一套挎胳膊搂肩的亲昵的春游照,弄得向青云都不好意思了,连连道谢,请她吃了顿饭当作报酬。陈杏还很豪爽地答应向青云以后有什么问题还可以找她帮忙。
照片一寄回去,向母没话说了,向青云让房子的事情暂时不提了,改口帮小儿子要钱。叶佳文刚拿了两万五,心情好,打发乞丐一样寄了两千现金,还特意把整钱换成了散钱,拿点破破烂烂的五块十块凑起来的,顺手附了张写着“赚钱不容易”的纸条和钱打包一起寄了过去。
海平也没辜负叶佳文的期望。他离开S市没几个月,有一天,向青天突然打了个电话过来,是向青云接的。向青云一接起电话,电话那头的向青天立刻破口大骂,骂大哥脸皮厚,不给他们买房就算了,还把这件事到处说给别人听。向青云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然海平也不可能告诉向青天自己偷听了叶佳文的说话,于是向青天就认定这件事是向青云说出去的,是向青云故意告诉海平说自己有钱。若不然,怎么海平去了一趟S市回来,就盯上了他们家,一会儿要钱一会要跟他们做生意呢?绝对是向青云在使坏!
向青云原本听到了海平的名字,还想劝诫弟弟离海平远一点,话还没出口,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气得他摔了电话以后跟叶佳文抱怨了好几句。总之,这通电话以后,向青云原本那点自己没帮上忙的愧疚感也烟消云散了。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拿去帮弟弟买房?真是个笑话!
第四十三章
98年的下半年,得益于国家政策以及陆清的眼光和众人的努力,公司的资产整整翻了一倍。所以年末的时候,陆清给每个人的年终奖都是万元大红包加一部诺基亚5110手机。这时候手机刚刚开始流行没多久,都是鞋底大的砖头机,诺5110算是最轻巧的一款,大家拿到新手机都很高兴,整天都在讨论关于新手机的事情。
向青云感叹道:“高科技啊。”
叶佳文见识过十几年以后各种各样华丽的、高科技的手机,拿到一个笨笨的移动电话也没有什么特别高兴的。
不一会儿,向青云研究会了,把叶佳文的手机拿回去,说:“我给你存个我的号,你手机里第一个号就是我的……”眼睛看着屏幕,笑容突然僵了僵。叶佳文连忙把手机拿回去,发现电话簿里已经存了一个人了,是陆清。
叶佳文赶紧说:“这个,陆总应该给每个人都存了吧,方便工作。”说着把向青云的电话接过去,没有陆清的号。他反应很快,连忙把自己的号码输入进去,然后递还给向青云,向青云有点尴尬地笑了笑,接过去以后把他备注的佳文两个字给删了,改成了宝宝。叶佳文瞪他:“改回来!手机给别人看到了怎么办!”
向青云一本正经地把手机藏怀里:“那就不给别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