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狼崽子 第16章

作者:鸡鸭鱼肉 标签: 穿越重生

乞丐顿了顿,还真点了点头,“没准,如果以后有能力的话,我就还你。”

“得了吧,我不差你那几百块钱。”余朗想要扯开乞丐的手。

乞丐坚持不放手,死死地抓着,生怕余朗给跑了,“你告诉我你名字……”

余朗掰了半天都没有掰开,以前他只见过不给钱拽着要钱的,现在居然碰见一个给了钱还不让走的,和人拉扯了半天,余朗终于怒了,他给钱还给出麻烦来了啊,“喂你松手啊,要不然你把钱还我吧,啊,快点松手,我回家呢。”

“钱我不能还你,我有用呢。”实际上这是乞丐第一天来街上当乞丐,他又不是真的乞丐,余朗给的钱数目不小,他自然想以后把钱还给余朗的,他死死地盯着余朗的脸,确定把余朗记在了心里,才松开抓住余朗的手,“反正我记住你了。”

余朗耸了耸肩,拍了拍乞丐抓的地方,都给抓褶了呢,别回家让余海天那双厉害眼睛发现,他向前走了几步,不知道想到什么,猛然的回过头,对着乞丐,“喂,你不会姓白吧,白添财??”

第27章 长大

添财是个很土气的名字,土气的程度估计仅次于狗剩了,在这个时候,人们不喜欢文邹邹的名字,喜欢通俗易懂的,建军啦,报国啦,爱国啦,建设啦……这些在知识分子家庭比较受欢迎,老百姓就没有这么高的爱好了,理想比较狭隘简单,他们喜欢添财。

添财啊,是个吉祥又喜庆的名字,充满的乡土的气息和美好的寓意,寄托人们的美好愿望,和招娣这个名字差不多。

大概在十多年的之后,余朗死的那个时候,T市就是出现了一个叫白添财的风云人物,和余朗差不多大,估计也没有余朗有钱,但是余朗的钱是因为他投胎投的好,白添财却是一个凭借自己能力,连高中都没有毕业,几年的时间,靠着一手一脚,挣下千万家财的人物。

余朗记得他,纯粹就是余海天提了他一句,当时他因为一点小事,被余海天罚跪了半个小时,他在地上跪着,余海天在椅子上坐着,一边处理公务,一边嘴巴还不闲着,拿着白添财教育他,余海天说,白添财在T市肯定会有一席之地。

之后,余朗特意去看了白添财的个人专访,他印象最深的就是白添财这个土气的名字,特别是白添财发迹之后,也没有改,有点成就的人,谁不找个高僧换个运势强的名字啊,偏偏白添财他就不改,就顶着白添财这个土气的不能再土气的名字,之所以没有改,是因为这个名字是他父亲给他取得。

他父亲早逝,他母亲有病长期卧病在床,白添财毫不顾忌的提起,他上初中的时候,曾经向人讨钱,为他母亲治病,在发迹之后,向很多的人偿还过这笔钱。

难道这个白添财就是那个白添财啊?啊啊啊!!!

“喂喂,你快点说你是不是叫白添财啊?”余朗觉得希望很大,年纪对的上,而且 T市就这么大而已,碰上了也不稀奇。

余朗就像捡到一个馅饼似的,目光灼灼的看着这个乞丐,刚才他没有注意,这细看觉得越发的像了,他没有见过白添财,凭长相他认不出来,但是应该不会有乞丐,脸黑漆漆的,脖子底下却干净白皙吧,凑近了他也没有闻到馊味,反而闻到了一股清爽的肥皂味,哎,白添财,你昨晚刚洗了澡吧。

“你、你、你说什么呢,白添财是谁啊,我不认识……”白添财有点怕,这人要是把他当乞丐的事儿一嚷嚷,让认识的人知道,他妈肯定会吐血的,传到学校里,学校里也会把他开除的,白添财打死都不认。

白添财这心虚的摸样被余朗看在眼里,就越发的确定这位真的是那位白添财了,这添财添财,果然就是位会生财的主儿,他有手段,他有资金,他俩加起来就是双剑合璧,财源滚滚。

白添财的脖子差一点缩到自己的破棉袄里,这可是他为了乞讨,特意找来的,破烂的都露出棉絮来了,让余朗拽着,差一点又撕出一个洞来。

“你放开我吧,我真不是白添财。”白添财在余朗手里抢着衣服,差一点被急哭了,他真不认识他啊,要是认识他,看见他的时候他就跑了,他家住在市东边,就是怕碰见认识的人,才跑西边来的。

“你就承认吧,你承认了我也不会怎么着你啊。”余朗抓着白添财的衣服循循善诱,“哎,你告诉我,你哪个学校的,家住哪啊,咱们交个朋友,啊。”

余朗还不容易找到一个财神爷,可不能让人跑了,他可不知道白添财住哪,要是被他跑了,他可真没地方去找。

白添财一听余朗问他学校他就急了,这人是不是想找他学校去啊,还问他家,不就是要了他几百块钱吗?还想找家长,“快放手,要是你不放手我动手了,啊?”

白添财看起来就是一个特乖的好学生,余朗也没有提防对方跟自己动手,他以为白添财说说而已,可他忘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只听嗤啦的一声,手里的棉衣被撕破了,余朗被白添财一推,就推了个踉跄。

“嘶……,你混蛋啊白添财!!”也不知道白添财是故意的还是没有准头,他一推,戳余朗下巴上了,老话说上牙还有碰着下牙的时候呢,余朗就是上牙碰着下牙了,碰着的时候,嘴唇还没跑出来,他把自己嘴唇跟碰着了。

余朗用手一擦,擦了一手指的血,“白添财你给我回来!!”

白添财早就一溜烟的窜出老远去了,见余朗在后面喊,回了一下头,看见余朗嘴唇上的血迹,顿了顿,跟个兔子似的跑的更快了。

余朗伤的不重,但是伤的不是地方,他伤的是嘴唇,一动就疼,偏偏还不能不动,他又回到了前面的药店,看看能不能给他找点药啊。

药店里的阿姨还认识他呢,能不认识吗,一初中生跑来买避孕药,还买了一堆跟批发似的,她印象深着呢,没想到,这人前脚刚从她这里买了一堆避孕药,后脚嘴巴上像被谁啃了一口似的又进来了,估摸着,这阿姨短时间内是忘不了余朗的。

阿姨感叹一下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么小的孩子都开始乱搞了,之后,给余朗推荐了一瓶紫药水,让他抹在嘴唇上,“抹上吧,消毒,要不然你这嘴唇肯定会肿的。”

余朗差一点吐血,这是什么破建议啊,紫药水能往嘴唇上抹吗这,就是没毒,他顶着一紫嘴唇能看吗,“您在想想吧,有没有别的办法啊?”

阿姨知道这伤不重,不用管,两三天也能好,她觉得伤口留着才好呢,这孩子顶着这破嘴唇回家,家长一见,没准还能管管这早恋的孩子呢,打定主意,阿姨就开玩笑道:“要不然,给你拿个创可贴?”

余朗捂着嘴唇回去了,还没到家,嘴唇肿的就跟火腿肠似的,不薄的嘴唇愣是厚了一半,怕丢人,在路边店里,就买了一个口罩戴上,回头率才稍微少了一点。

他坐在公交车上就祈祷余海天没在家,要是余海天不在,他回家钻屋里去,蒙上被子睡一觉,嘴唇愈合能力强,没准明天就好了呢,就是不好,消肿也成啊。当然,要是余海天能出差个四五天就更好了。

余朗设想的很美好,可是还没有进家门呢,他在门口就碰上了余海天,余海天正拿着钥匙开门,听见后头的脚步声,也没回头,开了门就进去,“怎么今天回来的这么晚?去哪玩了?”

“哎嘶……”余朗带着口罩,正要说话,就碰到了嘴唇,声音在喉咙里就变成了一声痛呼,半途怕引起余海天的注意,又像捡了舌头的猫的似的,把说了一半的话给吞了进去。

余海天正在把外套脱了挂在衣架上,回头就看见余朗带着从来都不碰的口罩,疼的连眉头都皱着一起来,想要捂住嘴巴,又不敢的样子,这么明显的反常,他不由得就伸手去摘余朗的口罩,“你脸怎么了?被打了?谁打你了!!”

“没、没有啦,没人打我,我是怕冻着脸……”余朗想起自己在白添财这个破孩子身上吃的亏,就咬牙切齿,这破孩子害的自己受了多少罪啊,这一张嘴就疼,就是为了这个,哪怕白添财钻老鼠洞里去,他也得把白添财给找出来。

余朗躲开余海天的手,他才不给余海天看呢,他嘴唇现在给猪嘴巴似的,忒丢人了,他忍着的痛,长话短说,“爸爸我不吃饭了,我去回屋睡觉了。”

说完,余朗就要往屋里跑。

余海天不相信余朗是冷的,才带了口罩,要不然怎么到了屋里也不摘下来啊,他还没有搞清楚谁打了余朗呢,怎么可能让余朗跑掉,伸手把余朗拽身边来了,就要把余朗的口罩给摘下来,“让我看看。”

“别、别啊……”余朗赶紧把口罩给捂住了,坚决不能让余海天看到,“这个不能给你看!”

余朗情绪太激动了,捂着口罩的手用力太大,撞到了伤口上,疼的余朗刷的一声眼泪就下来了,这下,余朗也不敢动了,破罐子破摔,把口罩扯下来丢地上,赌气道:“好了,你要看就看,要笑就笑吧。”

余海天没有笑,他阴沉着一张脸,伸出手握住余朗的下巴抬起来,仔细看着余朗的猪嘴唇一会儿,“谈恋爱了?”这分明就是让人给咬的。

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余海天也没想错,余朗这嘴巴确实是被人咬的,是他自己咬的,不过谁没事咬自己嘴唇啊,那肯定就是被别人咬的。

这个姿势让余朗有些不自在,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都是用这姿势的,歪了歪头却没有躲开,他伸手去掰余海天的手,“爸爸你先放开我好不好,不是什么大事,你放手,我跟你解释啊。”

“不是大事?”余海天微微眯起眼,语气轻柔,带着点暴风雨前的风雨欲来,“早恋不是大事,那你倒是告诉我,什么才算得上是大事?”

余朗狐疑的看着余海天一样,作为十四岁就有女朋友,还搞大女人肚子的人,居然会认为早恋是大事,难不成这就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余朗有无数个事实可以反驳余海天,看到余海天难看的脸色,他楞一个都没有敢说出口,还有,问题是他压根就没有早恋好不好,他倒是想找一女朋友,可他怎么找女朋友啊,年纪小的他嫌弃人家心理太幼稚,他又对姐弟恋没有什么兴趣。

余海天的脸色渐黑,余朗赶紧表明立场,“爸爸你误会了,我嘴巴不是让人啃得。”话说出口,听在耳朵里,余朗就觉得这句话有点别扭,他立刻又补充了一句,“是我自己不小心碰到的。”

最后一句话好像欲盖弥彰似的,余海天脸更黑了,显然觉得余朗在撒谎,“那你再碰一次给我看看,啊。”

余朗噎住了,没事谁会把自己嘴唇给咬一个洞啊,可具体怎么弄得,他又不能说,他总不能说他去药店买避孕药,看见前世一个认识的人,那个人误会,就把他给打了,他要是敢说出一点,余海天非把那个打的人给找出来不可,到时候什么都瞒不住,他是随口找一个打的人呢,还是顺势承认自己被人啃了一口?

余朗左右为难拿不定主意,余海天还在等他答案,好像不得到答案就不罢休似的。

过了一会儿,余海天还是开了口,“好了,你说是你自己碰的,那爸爸就当你自己碰的吧,不过,你要答应我,从现在开始不能早恋,知道吗?”

余朗是个很喜欢自由的人,他自己不愿意干一件事,是一回事,可是要是有人不让他干,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没准备早恋,可是头上被人套上了一笼头,他就有点不高兴了,况且余海天这个上梁不正,还想要求他下梁不歪,他想的倒美?

余朗含着眼泪点了点头,答应余海天明天就找咬了他一口的小女朋友分手,他冤枉啊,太冤了。

“好了朗朗听话,爸爸不会害你的。”余海天摸了摸余朗的头。

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余朗都闷闷不乐的,余海天怕他伤到嘴巴,只给他煮了一碗白粥,也没有放盐,余朗喝的龇牙咧嘴,喝了一下半,就放下了勺子,没有理余海天就跑上了楼。

余海天没指望余朗高兴,只要余朗听了他的话,这种偶尔逆反的行为,他就当让余朗撒撒气了,撒气比生闷气好。

余海天正想一会儿上楼怎么哄哄余朗呢,就听见蹬蹬的声音,余朗楼梯上到了一半,又跑回来了。

“朗朗?”余海天看着余朗,这是不生气了?

余朗还没有到楼上,就想到他书包了,这书包里可放着他给安蕙兰和余海天买的避孕药呢,这万一让余海天看到,他就更解释不清楚了,不顾面子,他半路又跑回来了,见余海天的的眼神,他就有些挂不住了,一把抓住自己的书包,走到一半楼梯,见余海天还看,耳边有些红,色厉内荏的就冲余海天道:“看什么啊,我告诉你啊,我还生着气呢……”

余海天收拾完桌子,就上楼去哄孩子,打开房门,原本应该隆起的床上却没有见着人,浴室也没有,枕头也少了一个。

余朗正在自己房间捂着被子生闷气,拿着余海天买给他的他的公鸡玩偶使劲的戳,掐着公鸡脖子,就听公鸡使劲的打鸣,好像就是听余海天嗷嗷叫唤一样。

在公鸡快没有电的,余朗气撒的差不多了,这个时候,就听见门被轻敲了两声,余海天在外面道:“朗朗,给我开门。”

余朗咧嘴笑了笑,叫你不尊重我的隐私,我把门锁上了,我看你怎么不敲门就进来。

余海天又敲了几下门,比上次敲门的力道重了呢,听着余海天快怒了,余朗才从床上起来,站在门口,把余海天挡在门外,“爸爸我要自己睡……”

余朗想到避孕药这招就决定不和余海天睡一屋了,他还没想好怎么和余海天替呢,就出了今天的事,正好让他顺水推舟,‘赌气’搬出余海天的房间吧。

余朗赌气般的看着余海天,鼓鼓囊囊的就像个小青蛙似的。

余海天有些头疼,他不知道是不是他小时候也这么难搞,还是余朗的叛逆期到了,不过小孩子自尊心都挺强的。

余海天不欲再让余朗更生气,反正不过就是让余朗自己住几天而已,说不定明天余朗不气了,他就搬回来了,“好了,让你自己睡,高兴了吧?”

余朗努力控制自己扬起的嘴角,“那爸爸你回屋吧,我要睡了呢。”

余海天没有走,反而进了余朗的房间,余朗的房间很久没有住人了,不过由于安蕙兰的心思,房间收拾的很好,每天被褥都会有人晒过,到处都是干干净净,无时无刻都保持着可以让人随时入住的状态。

余海天没有挑出毛病来,余朗已经跳到床上,盖上被子打哈切了,打了一个大大的哈切,余朗故意揉了揉眼,冲着余海天挥挥手,“爸爸我困了。”

余海天替余朗往上拉了拉被子,把余朗额间的头发弄到两侧,在他额头吻了一下,“朗朗晚安。”

“爸爸也晚安。”余朗也在余海天凑过来的脸上亲了一口。

第28章 长大

余朗有点小脾气,不过也有一点好处,他消气消的特快,上午生气,也许下午就好了,当然前提是惹他生气的那个人必须说句软话,至今为止,道过歉,还被余朗记恨在心头的人,就只有容越泽。

余朗是数十年如一日的讨厌容越泽,气性之大,让很多人的都纳闷。

不过,一般的情况下余朗的脾气还是很好的,余朗生气搬出房间,要自己睡,余海天以为余朗只不过一晚上的功夫,余朗消了气就会搬回来的,他习惯和余朗睡,余朗不也是习惯睡觉的时候搂着他一只胳膊吗,他不习惯,余朗也不会习惯的。

可是他没有料到余朗压根就没有这意思。

余朗不习惯,他把抱枕当做余海天搂着,还是睡不好,几天之后眼睛上就挂着黑眼圈,可是他还是没有搬回去,习惯习惯就好了。

对此,最高兴的就是安蕙兰了,她以前着急余朗缠着余海天,现在则是更急,虽然有余朗缠着,余海天每天准时回家,作息规律的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找其他的女人,可是余海天更没有机会找她,她不指望余海天像重视余朗一样重视他,但是余海天宝贝余朗的程度,却有些吓到了她了,她从来没有想过余海天会这么喜欢孩子,她也低估了余海天对亲手养大孩子的情分,以至于覆水难收,也许结果更是为了他人做嫁,她母子分离图的是什么啊。

安蕙兰咬碎了银牙,满心不甘的看着余海天对余朗越来越宝贝,余朗对她却日渐疏离,丈夫不是丈夫,儿子不是儿子,而且她已经大学毕业好几年了,也就是说她早就过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余海天却还是没有开口说结婚。

她的父母以前的就觉得她丢人,但是以前好歹还可以说年纪不够,现在更是觉得无脸见人了,安蕙兰承受父母的怨言,她拿不准余海天的心思,也不敢催余海天,怕弄巧成拙。

昨天她从父母家回来,就见余朗居然睡自己房间了,这多好的机会,让余海天和她结婚,还有比再次怀孕更好的办法吗。

安蕙兰看余朗倒是顺眼了几分,她毕业之后开了一家花店,回家的时候,特意拿了一束明艳的郁金香,找了一个花瓶插上搁余朗房间了。

晚上余朗回家,见到那瓶花,在见安蕙兰差点没高兴的飞起来,把余朗憋屈的,差一点没有一气之下立刻搬回余海天屋里去。

余朗拿着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瞧着安蕙兰高兴,堵得他都吃不下去饭了,眼睛转了转他就想给安蕙兰添堵,“爸爸,我瞧着今天妈妈挺高兴的啊!!”

余海天没有注意安蕙兰高不高兴,他只看见余朗一进门就挺不高兴的,这饭都没有吃几口。

余朗和余海天很少去吃外食,余海天偶尔应酬才在外面吃,余朗能吃饭的地方更是只有学校的食堂,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余朗是不会去食堂吃东西的,孩子小,余海天怕余朗把胃弄坏掉,“别主意这些有的没有的,赶紧吃饭!!”

安蕙兰在一旁更高兴了,余海天语气不严厉,但也是余海天第一次训斥余朗,向着她说话,这些年安蕙兰被忽略的挺容易满足的,控制自己上扬的嘴角,边对余海天道:“我给朗朗订了一张新床,朗朗那床有些旧,也就点硬,我特意挑了一张软的,明天就送过来,朗朗快吃饭,啊。”最后一句话是对余朗说的,安蕙兰夹了一筷子的芹菜放余朗碗里。

余朗就是看不惯安蕙兰的得瑟样,他把自己碗里的芹菜,都挑出来放余海天碗里,“我现在不想吃饭,晚上饿了让爸爸给我做宵夜。”

在安蕙兰离开T市去读大学,家里只剩下余海天和余朗,余海天不喜欢屋里有外人了,只雇了王阿姨过来做三餐,余朗那个时候正在长身体,偶尔晚上了饿了就喊余海天,慢慢的余海天有了几分的厨艺,麻烦的不会做,炒个简单的小菜,下碗面条还是成的。

“行不行啊,爸爸?”余朗征求余海天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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