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鬼策
简单清理了一下现场之后,斗兽场的司仪宣布第二场即将开始。
这一次是人类角斗士之间的战斗,战神与胜利斗兽场之间的比试。
我对人类之间的搏斗也很感兴趣,不过老大和黑狼王却对此兴趣缺缺,而有些害怕人类的老三早就躲在一边黏着黑狼王去了。
两队穿着轻盔甲,拿着木制盾牌和剑戟的男奴角斗士开始整装列队。
随着斗兽场之间对于观众源的争夺,为了吸引可看性,斗兽场往往会训练这些男奴角斗士的武技,教会他们怎样排兵布阵,甚至在小小的斗兽场上表演着各种各样的有趣实战,比如命运斗兽场前一阵就打起了“水战”的广告。
他们引入了河水,把整个斗兽场布置成为一个庞大的水战对垒现场,然后让两队奴隶坐着战船,开始战斗。
这个创意吸引了很多的观众到来,让伯特赚了不少钱。
这一次虽然没有那么多的噱头,但是从那个队伍的阵型和成员来看,可以说是精英尽出,训练有素。
一个个凛然彪悍的男奴角斗士,威武的站在那儿,倒是很有些军队的架势。
可能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气势引起了观众席的注意,被各种各样的奇怪搏斗宠坏了的观众开始关注他们的行动。
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清秀的蛮族少年赫然在列!他原本还有些纤细的身体,已经布满了一层薄而有力的肌肉,裸露出来的胳膊和大腿上可以看到交错的伤痕。在他身边,有几个略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记错,那是他蛮族的同胞。
他目光沉毅而克制,我看到了一些无奈和必胜的光芒,没想到,在这个斗兽场上会看到他。
当时他应该是被一个奴隶大地主买走了,怎么会来到这凶险的斗兽场?
不管怎么说,我希望他能活下来。
年幼的还没有绽放的生命不应该夭折在一片黑暗的污泥沼泽中!
第31章 结束之尾奏
第二场奴隶角斗士之间模拟军队的阵战型搏斗,持续时间比第一场要长很多。
野兽之间的搏斗即使再讲究战术,结束的时间也很快。
它们之间的攻击快速、准确而致命,猛兽间的血斗往往在一两个照面间就已经胜负立分,猛兽们基本不依靠外界工具,也没有人类那些花样繁多,技巧过于细致的搏斗技,更不会用复杂而又迂回的计谋去算计对手。
蛮族少年所在的一方惨胜。
他伤痕累累的身体上又填上了一些新伤口,但是这丝毫没有妨碍他黑色的眼睛中勃勃的生气,他和旁边同样伤痕累累的同伴用剑戟敲着盾牌,唱着一首不知名的蛮族歌曲。
苍凉而又悲壮的歌声,我彷佛从这首歌中看到了拼死战斗的蛮族战士们,挥舞着手中的利器,忘我的冲向敌人,男儿到死心如铁恨不马革裹尸还,战死沙场的时候最后望一眼天空,魂魄回归眷恋至深的故土和亲人身边。
这既是一首战歌,也是一首安魂曲。
对面还活着的几个奴隶角斗士也放下手中的武器,安静的聆听着这些好像可以穿透灵魂的声音,他们绝望的目光渐渐平静,彷佛终于安然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两只原本是敌手的队伍达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和理解,他们默默看着对方,在彼此的眼中,他们看到了同样的痛苦和悲伤。
也许是这首战歌的影响,也许是之前那场血腥的战斗已经满足了观众对于血腥和杀戮的渴望,总之,这一次没有传来“杀光”的大叫声。
今天晚上的搏斗表演随着这首战歌终于结束了。
我们并没有返回命运斗兽场,而是留在了菲尔蒂。
一整个晚上,就听到隔壁的隔壁的隔壁住着的金毛狮子一声赛过一声的狮吼。
我知道它是在用这大吼声寻找着我们,本来不想在这应该安静休息的夜晚制造噪音,但是它的锲而不舍让我甘拜下风。
在金毛连续吼了二十几声之后,我终于投降,发出了一声回应的咆哮。与此同时,老大也用比我大得多的声音嚎叫起来,它愤怒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好像对这个总是不停骚扰着大家的金毛狮王不满到了极点。
我安抚的顺着它的毛。
我是你兄弟,那是个熟悉的异族,还是个对我心怀不轨的,我们不跟它一般见识。
果然那边立刻安静了下来,我松了口气,正当我以为就这么完了的时候,一声比刚才分贝更高的狮吼响起,本来已经稍微平静的野兽,又骚动起来。
我愤怒的咆哮了一声,作警告,让它别这么吵了。
从金毛的声音中可以听出来,意外看到我,它非常兴奋。
不知道金毛是不是也是被那些奇怪的人给抓住的,它们的捕捉难度应该比狼群更高才对。
金毛听出了我的不满,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引起了混乱,已经休息的男奴被吵醒了,正骂骂咧咧地往这里查看。
我们用比较低的咆哮声交流着。
其实你要说真的交流了什么,那是真没有!这就好像一种是西洋乐,一种是中国古典乐,虽然都是音乐,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也许可以粗略的听出音乐的美好,但是想一通百通,深入理解和欣赏另外一种,总是极其困难的。
这混乱而紧张的一晚,终于在我和金毛狮子有一搭没一搭的互相咆哮“聊天”中结束了。
第二天上午,我们迎来了一个奇怪的访客。
那个贵族少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被获准参观整个斗兽场的内部——当然是在男奴的保护下。
我听到他要求跟随的男奴让他能从兽道近距离的“观察这些可怕的猛兽”,我隐隐听出他声音中的期待和兴奋。
在半威胁半利诱下,男奴终于同意了。
我可以听到他在每一个房间前都停下来看一会儿,不时发出小小的惊呼和低语,他询问着男奴们这些猛兽的名字、习性等,好像是一个初次看到猛兽的孩童。天知道,他已经看了不知道多少场斗兽场的血腥表演,至少狼群上午的搏斗,他绝大部分都没有错过。
终于走到狼群的房间前,他隔着栅栏激动地看着我们。手紧紧握在栏杆上,眼睛眨也不眨。
今天他没有穿那件显眼的紫红色长袍,而是一件赭色的亚麻外套,蜜色的头发,浅色的眼睛,脸上也没有依照贵族的习惯擦粉,一张干干净净,缺乏血色的白净漂亮的脸。
他在我们房间前看了许久,以至于身后的男奴忍不住开始小心催促,他才一步一回头的离开这里,继续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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