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龙门记 第29章

作者:阿堵 标签: 平步青云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独孤铣骑在马上,望着眼前的岔道:“宋微,我想过了。你说得对,当初你若不跑,早就死了。既然你这样不情愿,我便当你死了又如何。从现在起,你去留自便。只不过,”他停了停,才道,“只不过,往后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再看见,就由不得你了。”

宋微没有立刻回答他,表情也不太容易分辨。似乎有点吃惊,又有点释然,也许还有点惊喜和惆怅。

独孤铣突然有几分期待他会说什么。

宋微笑了笑,问:“小侯爷,你叫什么名字?”

独孤铣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宋微看着他冰冻石化的脸,笑得很灿烂。

“我知道你姓独孤,是个小侯爷。你既要我今后闻风绕道,总得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第27章 未料相逢是故友,难知偶遇共前途

宋微骑在驴背上,随着嗯昂欢快的小跑上下轻颠。想起独孤小侯爷那张被雷劈的脸,忍不住要笑。笑了一会儿,又觉得有点可怜,渐渐笑不畅快了。想起他被雷劈得外焦里嫩,最后居然还没忘记拿路费——虽然自己不可能要他的钱,但由此可见对方终究还是有点良心。

换个角度换个标准,独孤铣,嗯,终于知道名字了,未必不是个上档次的好男人。

“只不过,那又怎么样呢?那毕竟不是我的角度我的标准,对吧,嗯昂?”

宋微摸着毛驴尖尖的长耳朵,嗯昂被他摸得很舒服,连叫几声表示赞同。

他是和独孤铣一起进的城,在城里第一个大道口分了手。目送小侯爷远去之后,一路问一路走,找到专卖西北特产的博源商行所在地。穆七爷的商队只要到了顺城,必定会在此落脚。柜台伙计听他打听穆七爷,十分客气:“客人赶得不巧了,七爷前日刚出发去了南顺关,要到年下才回来。”

顺城是交州最南端,也是整个大夏国南边最后一所大城市。再往南,穿过大片山林,便是与交趾国接壤的南顺镇,以及由交趾进入大夏的第一座关卡:南顺关。

因为交趾历来就是大夏的属国,因此南顺关不过做做样子。驻兵不多,主要功能乃维持边境治安,以及处理一些外交方面的琐事。而南顺镇则聚集了两国的边境商人,成为一个繁华热闹的边贸市场。穆家商队真正的终点站,就是此处。放眼整个大夏,有能力有胆色一路从西北走到南疆的商队,仅有这一支。因此,穆七爷每一趟过来,都能用携带的货物直接从交趾商人手里换取最好的南海珍珠、深山翡翠、陈年香木等等贵重物品。

“大哥知不知道七爷在南顺关什么所在?”

听宋微问得仔细,那伙计上下打量他,露出几分警惕神色:“对不住,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边境生意做到穆七爷的程度,腰缠万贯纯属写实,不可能随便把底细交给外人。

宋微也不着急,恭恭敬敬地问:“不知道贵上哪一位先生可能知道?我跟七爷是街坊邻居,一路同行南下。中途有点私事临时分开,七爷让我到宝号来问消息。”

那伙计又看他两眼,进去叫了个掌柜模样的人出来。宋微一瞧,这人虽然作南边打扮,却有一头虬髯卷发,明显不是纯种夏人。这掌柜见了宋微,叽哩咕噜就说起了波斯语。宋微大喜,赶紧用波斯语回他。把来龙去脉解释一番,语句间处处透露出与穆家商队的熟稔关系,最后终于拿到了穆七爷在南顺镇的联系方式。

并非居住地址,只是一个联络方式。宋微很理解,生意人的谨慎,有时更甚于江湖帮派。

按照惯例,穆家商队会在年前回到顺城,过完春节后,再启程返回,于来年春末夏初抵达西都。一趟贯穿南北之行,将近整整一年。如果有大宗的紧急生意,修整一两个月,就重新启程出发。如果不急,则可能待到后年开春,组织货源,备齐人手,再动身上路。

和商队一起走,安全又热闹,回去跟娘亲也好交代。所以宋微打定主意,非再次赖上穆七爷不可。反正他们要到过年才回来,便计划先在顺城好好玩玩,然后去南顺镇找穆家商队,顺便见识见识传说中温柔如水的交趾国美女,瞧瞧南疆边关风情。

博源商行的大胡子掌柜很高兴见到宋微这么个老乡,听他说想逗留几天,热情邀请他入住商行下设的博源客栈。这是面向往来客户的小型内部客栈,外面看不出奇,室内却全是北方陈设,甚至还垒了火墙土炕,用来抵御南疆冬日独有的间歇性阴寒湿冷天气。宋微顿时明白为什么穆七爷一定要在此地过完年再走了。

大胡子给他打了个最低折扣。宋微泡在浴池里,吃着烤肉喝着奶茶,度过了南下以来最自在舒坦的几天好日子。他出来这么久,除去花一千文买了嗯昂,一路上打秋风的时候多,真正自己花钱的时候少。但架不住挣多少花多少,在庾城还弄了条价值不菲的司南鱼。因此到这时节,兜里也就剩下几百文生活费。照目前的生活水平,最多撑上十天半个月。心想等到了南顺镇,跟穆七爷借点本钱,带几样当地特色小东西,回程路上卖掉,估计差不多能混到家。

宋微把所有没必要留下的零碎都清理出来,找到大胡子,并不要钱,只麻烦他换件夹衣,再换双鞋,旧的也没关系。

他五月里从西都出来,身上的胡装早在第一次驿站出逃时,跟山中猎户换了夏装。后来被独孤铣逮到,牟平细心,发现他衣着不合身,临时买了两套。好当然好,可也是偏薄的纱绢料子。纱绢娇弱,被他雨里来泥里去的,看上去已然颇显陈旧,而且更加不保暖。如今已是十月初冬,南疆再暖和,那几件衣裳也有点顶不住了。

至于鞋子,从家里穿出来的羊皮靴质量好得很,他真正走路的时候又不多,再穿回去肯定没问题。但是……宋微惊异地发现,鞋子变小了!穿上去居然挤脚趾,多走几步,就磨得趾尖发疼。他转了两个圈才反应过来,应该是自己长个子了。没想到快二十了还能再往上蹿一蹿,莫非这大半年营养好,运动足,所以促进生长?宋微觉得喜出望外,继而窘窘有神。

顺城比庾城更偏远,自然规模更小更冷清,三五天后,也就看无可看了。宋微怕冤家路窄,不仅换了新置的衣服鞋子,还弄了个本地蛮族男子的超大型黑色包头裹在脑袋上。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不过此地蛮夏杂居,内外交融,衣着不伦不类的挺多,宋微不认为自己很扎眼。如此一来,哪怕熟人眼神再好,也不可能马上认出他。若是他发现了对方,自然有多远躲多远。

在旅舍打听好路线,问清沿途注意事项,宋微动身出城去南顺镇。

前方一队人马,行走拖沓。小地方城门本来就不宽,几乎被他们全堵上。通常这样的队伍,都是官僚大户出行,普通路人谁也不会往前抢,于是导致后面的人跟着放慢速度,终于造成一场小型交通堵塞。

宋微把包头压低,这才仰起脖子张望,看前面到底是什么人——只要不是巡方使大人的队伍就好。

一大群奴仆,好几匹骏马,但是没有马车。一堆灰褐黑中间,几抹亮丽的水蓝色时隐时现,格外耀眼。再往上看,两顶灿烂的黄锦道冠高高耸立,有如鹤立鸡群。

宋微傻眼了。

这可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他第一个想到的,是玄青跟独孤铣很熟,熟到独孤小侯爷会特地向玄青上人打招呼。扯了扯嗯昂耳朵,默默后退三丈。他并不想因此打回道,谁知道换个时候会不会更倒霉。

磨蹭一阵,慢悠悠出了城门,向南而行。走出好几里,拐了两个弯,宋微惊悚地发现,玄青上人的队伍,霍然出现在前方视野中,和自己走的完全是同一条路。

他定定神,认为这肯定是巧合。玄青说不定跟自己一样,打算去南顺镇玩玩,没准还打算出国逛逛。独孤铣等人的终点是顺城,不可能继续南下。毕竟皇差公干,而且要赶在年前回京城复命,没法再耽搁。所以,在这条路上遇见的可能性等于零。即使玄青和小侯爷再次碰过面,也没什么大不了。

最重要的是,宋微闭闭眼,看见饭票在空中飘啊飘。

真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他这厢正在心中纠结,忽听有人吆喝:“哎!你这人,怎么不看路!看好你的毛驴!冲撞了我家主人,罪过可不小!”

赶紧睁眼,当场吓一大跳。嗯昂这家伙竟然趁自己走神的空当,径直冲到人家队伍里来了。他哪里知道,这小毛驴曾经与玄青等人同行个多月,跟那匹受过他照顾的马儿,也就是长宁的坐骑,混得很熟,关系不错,私交甚笃。突然发现老熟人在前头,主人又没发出明确指示,立刻自作主张,撒欢儿冲上去想跟人打招呼。

宋微认出吆喝之人正是玄青的保镖之一,已经握起拳头准备教训这莽撞的畜生,赶紧扬声:“张二哥!手下留情!是我,宋小隐!”一面拉住缰绳,制止嗯昂人来疯的举动。

顿时所有人都看向他。

一阵沉默过后:

“哈!哈哈!哈哈哈……”玄青师徒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马背上跌下来,优雅气质荡然无存。同行无不认得宋微,个个忍俊不禁。

宋微从驴背上爬下来,走到玄青面前,行了个礼:“小隐见过仙子,仙子别来无恙。”

玄青轻抚胸口,慢慢止住笑容,一脸亲切看着他:“宋小隐,真是有缘,又见面了。”

另一边长宁捂着嘴,边笑边道:“你能不能,先把这,把这黑蘑菇头摘下来,哈哈,太好笑了……”

黑色的大包头盘在脑袋上,确实很像个蘑菇伞盖。宋微这身装束穿在别人身上,未必这般好笑,奈何玄青一行多数熟知他秉性。如此怪模怪样凭空冒出来,想不惹人乐都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