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苔生
本来孙丽华想尽一下母亲的责任,让墨洁回家去住,给她创造个轻松舒适的学习环境,可墨洁只住了一晚上就又跑回了姥姥家,抱着姥姥的胳臂撒娇:“姥,我还是乐意在你这儿住,你做的饭比我妈做的好吃。”
姥姥挺高兴,“那就在这儿,又不是没住的地方。你妈多暂不回来一趟,回来就折腾我们孩子。”
孙丽华委屈了:“我哪儿折腾她了?”
姥姥白了她一眼:“她在我这儿都住习惯了,你冷不丁叫她换地方,孩子能休息好吗?眼瞅就考试了,瞎折腾啥。我都把你们姐仨儿养这么大了,还能照顾不好你闺女?”
孙丽华无奈:“得,我犟不过你们娘俩儿。”
墨洁吐了下舌尖,调皮地笑:“妈,我这也是不想打扰你跟我爸的二人世界嘛,我多孝顺哪。”
孙丽华没好气地拍她一巴掌:“这孩子,跟谁学的。”心里却不禁有些意动,她这几年和墨向阳聚少离多,要说不想那是假的。只是她除了是个妻子,还是个母亲,每次回来还都想要跟孩子们亲香亲香,至于丈夫,就只能留待入寝二人独处时再亲近了。
孙丽华回到家,墨向阳已经下班回来,刚把饭做好,正将一大盘糖醋排骨端上餐桌。见她一个人回来,墨向阳诧异:“小洁呢?”
孙丽华说:“又回咱妈那儿了,说在这儿住得不习惯。”
墨向阳说:“我做这么多菜,咱俩人可吃不了。那我给小北打个电话,叫他过来吧。兴许夏多跟他在一块呢,正好一起叫过来,俩小小子正是饭量大能吃的时候。”
孙丽华犹豫了一下,按住墨向阳拨打电话的手,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小洁说,她不回来住还有一个理由。”
墨向阳纳闷:“啥理由?”
“……不想打扰咱俩的二人世界。”
墨向阳看着妻子两颊晕红,依稀便是当年刚谈恋爱时候的娇羞模样,温情爱恋顿时充盈心间,声音也不自觉地放软了:“那我们可不要辜负了孩子的一片心意。”反手握住妻子的手,把她拉近身边,气息相融,嘴唇欲吻。
孙丽华却害羞起来,推了墨向阳一下,嗔道:“吃饭,一会儿菜都凉了。”
墨向阳笑了起来:“你还是老样子。”
当年孙父去世的时候孙丽华已经十几岁,而孙五岳和孙丽萍还是不懂事的小娃娃。体谅母亲一个人要带三个孩子实在不易,觉得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所以孙丽华当仁不让地撑起了这个家。
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不让人欺负他们孤儿寡母,本就个性刚强的孙丽华愈发要把自己打造得像朵铁蔷薇似的——干活儿要拔尖,内心也要无畏无惧,无懈可击。也幸亏她是这样的性格,在那段最艰难的岁月里给了母亲最坚定的支持和依靠,直到如今,老太太依旧习惯在很多事上都由她作主。
喜欢孙丽华的男人不少,但敢追求她的还真不多,都怕被她撅了面子。事实上,能忍受得了她的脾气的男人,一般都是性格比较软弱内向的,这种人她看不上;而那些性格强悍的男人,又往往容易和她针锋相对,很难互相体谅。等到后来墨向阳摘走这朵周身长满了刺的铁蔷薇的时候,还真让不少人大跌眼镜。
不过,即使是温柔体贴的墨向阳,刚和孙丽华谈恋爱的时候也是动了不少脑筋才让她从硬梆梆的一块铁,变成了柔情款款的一弯水——但仅限两个人独处的时候,若是当着外人的面,孙丽华好面子,那是断然不会作小女儿态的。
如今两人结婚已经快二十年了,年轻时的风花雪月早已淡去,考虑得更多的是儿女、老人和工作,再加上由于工作原因聚少离多,不知不觉感情就平淡下来。
尽管很信任自己的丈夫,但孙丽华有时候也难免会担心两地分居的生活会影响夫妻关系。
特别是墨向阳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以前两个人还在同一家医院工作的时候,孙丽华就发现过不止一个企图对墨向阳暗送秋波的女性。孙丽华自己也遇到过对她有意思的男人,但她意正身端,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可是,男人不一样……
幸好,每次团聚,墨向阳的热情都会让孙丽华很喜悦,这让她感受到自己在丈夫心中的重要性。
可很多时候孙丽华又会因此而感到窘迫,两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孩子都十几岁了,再像年轻时一样激情如火,会不会显得太不正经?在她一贯的观念里,性和爱都是不能宣之于口的,更不能让人看见。即使儿女成群了,谁都知道这两人背地里做过什么,可外表依然要摆出道貌岸然的样子,这样才不会招来耻笑。
不过,私底下偶尔放纵一次也不要紧吧?
虽然已经打定了主意要过一个只属于他们俩的私密夜晚,可在餐桌上情话没说几句,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了个弯。
“向阳,我有个想法,你看行不行……我看以小洁的成绩,考去北京应该没什么问题。将来她毕了业,找工作也就是在北京找了,以后也是在北京生活,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我呢,现在工作重心也是在北京,依我们公司的发展,以后也不大可能再转移回云边。如果是去别的地方设立分公司什么的,以我现在的资历、级别,应该也不会是派我过去。所以说,以后我跟小洁都是要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
孙丽华啰哩啰嗦地说着,看到丈夫的神情还是很平静温和,就把最关键的意思说了出来:“咱们一家人总是这么分开也不好,我想,要不然你和小北也搬到北京去?”
墨向阳叹了口气:“我也希望咱们一家人能都在一起,可是我刚调进市医院,再想往北京的医院调动工作,那可不容易啊。”
孙丽华柔声说:“我来想办法,在北京我也认识不少人了,也有医药系统的,我看看能不能托上关系,不行就多花点钱送送礼。”
墨向阳取笑她:“以前王进军想当主任,给院长送礼,你还说人家是搞腐败,说咱们可不能干这种丢人的事。现在你的观念可变啦。”
孙丽华嗔道:“这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社会上都这样,不送礼给回扣就办不成事,我能有什么办法。”
墨向阳思索了一会儿,说:“要是能办成,当然是好事,可要是办不成怎么办?”
孙丽华说:“其实也不见得非要待在医院吧?你看,当初我停职留薪的时候,心里还不是七上八下的,可结果比我想像的好得多。你就是不当这个医生,我看也没什么。”
墨向阳愣了一下,在他的意识中从来就没有不当医生这个选项。
“要不干脆就辞职,还省了咱们走人情了呢,省下来的钱正好可以自己开个药店,或者做别的买卖,都行。当然开药店我看就不错,这行咱们都熟悉,运作起来也方便。开始的时候店面也不用大,有个十几平米就够,雇一个人帮忙就行,等以后做起来了再扩大店面。地点嘛就选在居民小区附近,房子可以直接买下来,以后就算换地方,还能租给别人,咱们收租金也不亏……”
墨向阳听着听着就皱起了眉头,打断孙丽华的话,“丽华,你是不是已经计划很久了?”
孙丽华被问得呆了一下,“什么?呃,也不是,不过,是想了挺长时间了。以前一直觉得钻进了死胡同,总觉得让你辞职不太好,可是后来想想,其实放弃一个并不适合的工作也……”
“等等,丽华,当医生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不适合的工作’。我喜欢这个职业,这让我很有成就感,你明白吗?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我就跟你说过,我一直以来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傻,但我确实是这么想的,我喜欢、不,我热爱这份工作。”
“呃,对,你是这么说过,可我以为……而且……理想什么的……”孙丽华语无伦次,脑子里好像乱成了一团浆糊,感觉谈话的走向好像不对了。
墨向阳看到妻子茫然纠结的表情,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美好的晚上,如果让这个话题给破坏了,那可真是太糟糕了。他一边给妻子舀了碗冬瓜排骨汤,一边故作轻松地说:“这件事也不是说办就能办成的,慢慢来,咱们都再好好想想。对了,我看电视里播的广告,就是太阳神那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用,要不给咱妈买点试试?”
孙丽华摇摇头:“咱妈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什么保健品的,再说那种东西我总觉得不靠谱。我刚认识一个老中医,那都是给中南海里边的人提供服务的,老厉害了,等着我请他给咱妈开几个养生的方子。”
“给中南海服务的?这可了不起。怎么认识的?”
“罗教授介绍的。”
“不是跟你说过别跟罗驿走太近吗?”
“那碰上了还能不说话啊?好歹人还帮过咱家的忙,我要不理不睬的,让人知道了得怎么说我?唉,你放心吧,也就是平平常常的交际来往,又不跟他做生意,还能上当受骗?再说我有什么可值得他骗的呀,咱有的人家都有,还比咱们更好。”
“可小北说……”
“小北说得也太悬乎了,我怎么琢磨怎么都觉得不可能。也就是你吧,把孩子话当真。”
“小北又不是普通孩子。再说那个叫郑东的杀人狂多吓人哪,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是罗驿真跟杀人狂有关系,你再跟他来往,那也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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